童史
我国的特殊教育一般是指狭义的,即对身心发展有残疾的儿童施行的教育。如果按照当前国际流行的对特殊教育的定义,则是对在学习上有“特殊需要的儿童”施行教育(包括阅读障碍、书写障碍、写作障碍、计算障碍等在内的学习障碍、情绪情感障碍、言语障碍、行为困扰、品行问题、交往障碍、心理健康问题、身体病弱等)。其实中国约2亿的学龄儿童中,特殊教育需要儿童绝不止750万。因为前苏联特殊儿童的比率占5—8%;美国学习方面有“特殊需要”的学生占总数的8%—12%;英国“特殊教育需要”儿童的检出率为20%;荷兰报告问题儿童的患病率为26%;波兰特殊儿童的比率为30%。中国如果按照10%的出现率计算,我国“特殊教育需要”的学龄儿童约有2000万,相当于两个北京市的人口。 特教专业毕业生由于教育对象的特定性,所以如果严格按照专业分配讲,就业领域比较狭窄。本科毕业生由于相对掌握知识比较浅显,一般都只能选择到教学的基层工作。而就本专业讲,最合适的单位是各种特殊教育学校。但是就目前我国的实际情况看,各类特殊教育学校数量是很少的,而且大多集中在中等城市以上的地区。所以,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该专业毕业生就业的范围和选择的余地不大。但是,由于前几年,我国开设特殊教育专业的学校较少,而且招生的数量也不多,加上特殊教育所需人才的特定性,一般具有不可替代性,所以总体上来看,就业形式还是不错的。 一般来讲,该专业的毕业生,由于在学校期间,受了较为系统的专业技能训练及知识教育训练,所以能很好地从事教学实践工作。需要特别指出的是:由于特殊教育教育对象的特殊性(生理上有残疾者),所以,对于从事这种工作的人的要求,不仅体现在知识技能的掌握,更重要的要求是要有好的性格,有耐心、有爱心从某种意义上说是更为重要的。 由于特殊教育实际上是可以折射出一个政府的“人道”价值的一项指标,所以只要有开办特殊教育学校的地方,各级政府都是给予相当的重视的,从政策到财政都有一定的倾斜。在政策上对学校的建设和规划及人才的引进都有特别的规定。 毕业后成为能独立从事特殊儿童的诊断、鉴定、咨询、教育、训练等工作的专业人员。 随着社会文明程度的不断提高,对聋哑、盲童、智障儿童等“弱势群体”的关注,将会象对“天才开发”一样受到越来越多的重视,这就预示着特殊教育专业人员将会面临越来越多的社会需求。他们可以特殊教育的中心、学校为特殊儿童服务,也可以直接深入到每一个特殊儿童的家庭,进行直接有效的干预和指导,还可以开发和建立特殊儿童、特殊人群的教育和发展用品的市场,使得特殊教育的服务形式更规模化、规范化,这里,将是一片非常有潜力的职业开发市场。 职业偏好、职业忠诚、职业热情是特殊教育教师职业认同、择业决策、离职意向、职业投入、工作绩效和教育质量的重要影响因素,是特殊教育教师内在、深层、稳定而持久的积极心理倾向,是特殊教育教师克服职业倦怠最有效的武器,从根本上决定着特殊教育教师的职业认知、情感和行为。 成就动机、反思能力、效能感、自我评估是高绩效特殊教育教师必须具备的胜任特质,是特殊儿童享有高质量特殊教育的保障,是特殊教育教师职业努力、自我提高、创造性工作和职业幸福的内在动力因素。 团队合作、沟通能力、理解他人是保障特殊教育教师能够形成专业团体、有效运用资源和才智解决问题、理解并尊重特殊儿童及其家长的重要品质。 专业知识、专业技能、组织管理能力是对合格特殊教育教师胜任特殊教育教师工作必须具备的基本知能要求。在专业知识方面,特殊教育教师不仅要从历史的角度理解特殊教育理论的流派、观点、发展和学术前沿,而且还要具有高屋建瓴的哲学概括和理论思维能力;不仅要了解特殊教育的专业术语和各类特殊儿童发病率,还要熟悉与特殊儿童相关的各种法律和政策;不仅要具有广博的普通学科知识和科学常识,更重要的是要具有深厚的特殊教育相关知识,因此特殊教育教师不仅要具备一般教师所应具备的能力,还要具备制定个别化教育计划的能力、行动研究的能力、开展家庭教育和运用社区资源的能力等。 正直诚实、坚强的意志、稳定的情绪等良好的个人内在品质是特殊教育教师专业成长的基石,是发展其他胜任特征的基础,是特殊教育教师一切认知与行为的重要影响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