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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内容转载自太原理工大学官网一、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017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7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4.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二)报考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试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要求。(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三)报考参加单独考试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要求。(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3)单独考试考生只能报考非全日制专业研究生 二、报考方式和报考类别(一)报考方式 报考方式分为:全国统考,单独考试、管理类联考、法硕联考。选择单独考试:要求满足第一条之(三)款方可报考。报考公共管理(MPA)、工商管理(MPA)、会计硕士(MPACC)等专业时,须选择管理类联考。报考法律硕士(JM)须选择法硕联考。(二)报考类别招生目录内所公布的专业含非定向、定向就业两种类型的研究生。1. 非定向生须将档案、人事、户口、工资关系转至学校,毕业后双向选择、自主择业。2. 定向生录取时定向单位与学校签订定向协议,可将档案、人事、户口、工资关系转至学校或保留在原单位,毕业后按定向合同就业。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报考太原理工大学考试方式为单独考试的考生必须选择太原理工大学报考点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网上报名:报考2017年硕士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1. 网上报名时间:2016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预报名时间为2016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2. 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在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四、考生资格审查我校审查考生网上报考信息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在复试时对考生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发现伪造证件情况时,可扣留伪造证件;发现可疑学历证书时,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指定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考生在报考时要全面、客观地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作弊所受处罚情况要如实填写。对弄虚作假者,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五、调剂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我校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考生请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招生网有关复试调剂录取的详细通知公告。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六、体检考生体检工作在复试阶段组织进行,体检须在我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我校体检要求。具体要求在复试阶段通知。七、录取根据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将考生考试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并通过函调、电话、档案查阅等各种方式加强对考生思想品德进行考核,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的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