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心
三、报考对象和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具备报名资格: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健康。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备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应届毕业生之外的在校生; 3、因触犯刑律被有关部门采取了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4、被高等学校开除学籍或勒令退学到报名结束之日不满一年者。 四、报名考试办法和时间 (一)文考报名 1、四川考生应届毕业生持所在学校介绍信,在职、从业人员持单位证明,其他考生持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乡人民政府介绍信和身份证或户口簿于2004年12月27日—29日到正住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招办文考报名,领取《报考证》,所有考生不得由他人代报,逾期不再补报。 2、省外考生按户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招生文考报名及考试的有关规定办理手续,领取《报考证》(表)或《专业考试准考证》。 (二)专业考试报名(音乐类) 1、四川考生须持县(市、区)招办签发的《报考证》,省外考生须持户口所在地的省、市招办签发的《报考证》(表)或《专业考试准考证》及《身份证》于3月17—18日到我院(省招办统一设置的专业考点)专业考试报名,填写《四川省普通高等艺术院校招生专业考试报名登记表》,缴纳专业报名和考试费,3月19日下午公布专业考试顺序,3月20日—25日考生凭《报考证》、《身份证》和专业考试《准考证》参加专业考试。专业考试均实行定时按编号顺序进行,凡不按此规定参加专业考试的考生,责任自负。省外考生暂时无《报考证》(表)或《专业考试准考证》,可先持本人《身份证》参加报名和考试。专业考试结束后,务必及时将文考报名号(14位数)返回川音招办,无文考报名号者,影响录取,责任自负。 2、省外考生报考同一专业方向不得在两个考点报考。 3、四川考生必须在成都点参加专业考试。 4、省外考生交近期同底半身一寸正面免冠相片两张(彩色、黑白均可)。 五、专业考试 专业考试科目及要求:专业考试均一次性进行,除钢琴外,其它乐器均自备。 1、声乐(含美声、民族唱法)专业——准备歌曲四首(根据考场教师指定演唱歌曲两首,由考点统一安排伴奏老师,请考生准备好伴奏用谱);视唱练耳;乐理。 2、声乐(通俗唱法)专业——准备歌曲四首(根据考场教师指定演唱歌曲两首,考生自备伴奏带,CD、VCD或卡式录音带均可);视唱练耳;乐理。 3、弦乐(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竖琴)专业——演奏音阶、琶音、双音、练习曲一首、乐曲二首(曲目自选);视奏;视唱练耳;乐理。钢琴和古典吉他专业考生可兼报竖琴专业,考试科目及要求与钢琴和古典吉他专业相同。 4、弦乐(古典吉他)专业—— 演奏常用大小调音阶各两条(两个八度)、威拉·罗伯斯练习曲一首、轮指练习曲或乐曲一首、自选乐曲一首(8分钟以上15分钟以内);视奏;视唱练耳;乐理。 5、管乐(长笛、单簧管、双簧管、大管、萨克斯、圆号、小号、长号、大号)专业——演奏音阶(连音、断音)、练习曲一首、乐曲二首(曲目自选);视奏;视唱练耳;乐理。 6、西洋打击乐专业——用木琴(梯形或横条)演奏乐曲二首(曲目自选);用小军鼓、定音鼓演奏练习曲各一首;视奏;视唱练耳;乐理。 7、提琴制作专业——提琴的构造基本知识;提琴演奏(小、中、大提琴、低音提琴均可)练习曲一首、乐曲一首(中外乐曲均可);视唱练耳;乐理。 8、民乐(二胡、琵琶、笙、唢呐、笛子、扬琴、筝、古琴、民族打击乐、民族低音)专业——演奏练习曲一首;乐曲二首(曲目自选);视奏;视唱练耳;乐理。 9、钢琴专业——演奏车尔尼740以上程度的练习曲一首;复调乐曲一首(巴赫三部创意曲或以上程度复调乐曲,如演奏巴赫平均律则只要求演奏赋格部分);中、外乐曲或大型乐曲中任选一首(大型乐曲包括奏鸣曲、变奏曲、回旋曲、组曲,奏鸣曲只演奏快板乐章)。(考试曲目要求背奏,反复段落一律不反复)。视唱练耳;乐理。 10、手风琴专业—演奏练习曲一首;复调曲、乐曲任选一首(中外乐曲均可);中型以上乐曲一首(如果演奏奏鸣曲只演奏快板乐章);视奏或即兴伴奏任选一项。视唱练耳;乐理。 11、双排键电子琴专业(双排键电子琴、钢琴、手风琴、电子琴等键盘乐器均可)——演奏练习曲一首、复调一首、中型以上程度中外乐曲一首;视奏;视唱练耳;乐理。 12、钢琴调律专业——钢琴调律基本技术;乐器演奏(钢琴、弦乐、铜管乐器均可);乐曲一首(中外乐曲均可);视唱练耳;乐理。 13、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歌曲创作(根据指定歌词写作单旋律歌曲一首);器乐曲创作(根据指定的主题创作一首器乐曲小品,乐器种类不限);基础乐理与和声知识(李重光《乐理》、斯波索宾《和声学》上册范围内);乐器演奏及面试(演奏自选的一种乐器,最好是钢琴,曲目自选1-2首);视唱练耳。 14、录音艺术与电脑音乐——歌曲创作(根据指定歌词写作单旋律歌曲一首);基础乐理与和声知识(李重光《乐理》、斯波索宾《和声学》上册范围内);乐器演奏及面试(演奏自选的一种乐器,最好是钢琴,曲目自选1-2首);视唱练耳。 15、乐队指挥与合唱指挥专业——指挥中外交响乐或管弦乐曲的某乐章(曲目自选,考生应自带曲目录音带或自请双钢琴伴奏);基础乐理与和声知识(李重光《乐理》、斯波索宾《和声学》上册范围内);钢琴演奏及面试(钢琴演奏要求:299以上程度练习曲一首;奏鸣曲快板乐章或中国乐曲一首;自选巴赫二部创意曲以上程度或十二平均律复调乐曲一首)。注:合唱指挥可准备指挥乐队作品或合唱曲目二首。视唱练耳。 16、视唱练耳专业——视唱练耳(视唱2-4个升降号的调,有变化音与转调,视谱即兴弹唱带伴奏视唱一条;和声性二声部曲调一条;听写曲调、简单二声部,单个和弦<三、七和弦原转位,密集及开放排列>、和弦连接的听写<包含大、小三和弦、Ⅱ7Ⅴ7及其转位>)、基础乐理与和声知识(李重光《乐理》、斯波索宾《和声学》上册范围内);钢琴演奏及面试(曲目自选1-2首)。 17、数字娱乐音乐编辑与策划专业——音乐常识(含乐理、音乐常识);视唱练耳;乐器演奏或演唱及面试(曲目自选1-2首)。 18、数字娱乐音乐配乐专业——音乐常识(含乐理、音乐常识);视唱练耳;乐器演奏及面试(演奏自选的一种乐器,最好是钢琴,曲目自选1-2首);歌曲创作(根据指定歌词写作单旋律歌曲一首)。 19、音乐学(理论)专业——中外音乐史基础;民族音乐基础;命题作文;乐理;面试(演奏或演唱一首自选曲目);视唱练耳。 (1)《中外音乐史基础》,参考书目为:吴钊、刘东升编著《中国音乐史略》,人民音乐出版社出版;汪毓和著《中国近现代音乐史》,人民音乐出版社出版;钱仁康编著《欧洲音乐简史》,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 (2)《民族音乐基础》,参考书目为:肖常纬编著《中国民族音乐概述》,西南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 20、音乐治疗专业——自选乐器演奏乐曲一首或演唱歌曲一首;综合音乐知识(参考书目为张友刚、尹红编著《大学音乐》;西南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视唱练耳;乐理。 21、音乐教育专业——声乐:准备歌曲二首(限民族、美声唱法,由考点统一安排伴奏老师,请考生准备好伴奏用谱)。钢琴:准备练习曲一首、乐曲一首或奏鸣曲快板乐章一首;视唱练耳(识谱视唱、听力测试);音乐基础与乐理。 22、流行器乐(流行电吉他、电贝司)专业——演奏自选曲目一首;为指定乐曲(歌曲)即兴配伴奏;视唱练耳;乐理。 23、流行器乐(爵士鼓)专业——演奏自编4/4拍子和3/4拍子节奏组合各一段,长度为每段不低于16小节(可按‖:4+4 :‖方式重复);按要求演奏指定节奏型;视唱练耳;乐理。 24、流行器乐(萨克斯管)专业——演奏两个八度音域以上的音阶、琶音各一首(连奏、断奏);练习曲、乐曲各一首(中等以上程度);视唱练耳;乐理。 25、流行歌舞专业——面试(目测外形、语言表达);基本功测试(柔韧、旋转、弹跳、技巧展示);演唱通俗歌曲一首;舞蹈片断(风格不限)。 26、音乐制作与录音工程专业——键盘乐器演奏中等以上程度练习曲、乐曲各一首(钢琴、电子琴、手风琴、合成器中可任选一种,除钢琴外,其他乐器自备);即兴创作(为指定主题在键盘乐器上即兴创作);乐理;视唱练耳。 27、现代音乐文学专业——中外音乐常识(音乐名曲、名家、重大事件);音乐评论文写作[根据指定乐曲(或歌曲)写音乐评论文一篇(字数在1000字左右)];艺术素质表演(演唱、舞蹈、曲艺、戏剧等) 28、歌剧表演专业——演唱(限民族、美声唱法)歌曲二首,其中一首须为歌剧选曲,外国作品限原文演唱(由考点统一安排伴奏老师,请考生准备好伴奏用谱);形体、朗诵;视唱练耳;乐理。 29、文化艺术事业管理、演艺策划与评论专业——艺术修养综合知识(含乐理基础、文艺常识、命题作文800-1200字);素质表演(限传统声乐、器乐、舞蹈)。 参考书目:《音乐综合素质测试》(赵安淇著,天地出版社);《外国音乐辞典》(汪启章译,上海音乐出版社)。 30、音乐剧专业——演唱音乐剧选曲、中国歌曲各一首(由考点统一安排伴奏老师,请考生准备好伴奏用谱);小品、舞蹈、朗诵各一段;视唱练耳;乐理。 31、歌舞表演专业——准备歌曲四首(根据考场老师指定演唱二首,由考点统一安排伴奏老师,请考生准备好伴奏用谱);视唱练耳;乐理。 32、民族歌剧表演——准备歌曲四首(根据考场老师指定演唱歌曲二首,其中一首必须是民歌,由考点统一安排伴奏老师,请考生准备好伴奏用谱);形体、朗诵;视唱练耳;乐理。 33、音乐策划管理专业——音乐综合知识;艺术特长展示;乐理;视唱练耳。 注:以上各专业考点均设在院本部成都校区(详见考点通知)。 各专业视唱练耳科目考试范围: 键盘、弦乐、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指挥专业: A、 视唱(2-3个升降号的调),带有变音与近关系转调,常见的拍 子和附点,切分及三连音节奏的曲调; B、 模唱单音组,大、小、增、减三和弦,大小7、小7、半减7、 减7原转位(密集位置); C、节奏模仿、曲调记忆模唱。 民乐、声乐、通俗演唱、流行器乐、管乐、打击乐、音乐学、音乐治疗、录音艺术、音乐剧、歌剧表演、民族歌剧表演、音乐策划管理、歌舞表演、提琴制作、钢琴调律专业: A、 视唱(C调及一个升降号的调),常见的拍子和附点,切分及三连 音节奏的曲调; B、模唱单音组,大、小、增、减三和弦,大小7、小7、半减7、减 7原转位(密集位置); C、节奏模仿,曲调记忆模唱。 音乐教育专业: A、 视唱:C调、G调、F调 B、 练耳:①音高:基本音级与少量变化音级。②音程:纯四、纯五、纯八度;大小二、三、六、七度;增四度、减五度。③和弦:以大、小三和弦及转位为主,涉及少量增三、减三与大、小七和弦。 C、 节奏:常见节拍与节奏型。 D、 旋律:与视唱及节奏内容相同。 各专业乐理科目考试范围参考李重光《乐理》及现行中学统编音乐教材。 34、舞蹈表演(中国古典舞、中国舞、表教合一)专业——面试(目测外形、语言表达);基本功测试(柔韧、旋转、弹跳、技巧展示);艺术素质(摹仿、即兴表演);艺术表现力(自备舞蹈片断或组合,风格不限,自备伴奏带)。 35、舞蹈表演(现代流行舞蹈)专业——面试(目测外形、语言表达);基本功测试(柔韧、旋转、弹跳、技巧展示);艺术素质(摹仿、即兴表演);艺术表现力(自备舞蹈片断或组合,风格不限,自备伴奏带)。 36、表演专业(含影视表演、戏剧表演、电影电视配音、表演组合艺术)——语言(自我介绍、自备朗读材料片断);自备歌曲一首(通俗、民族、美声唱法不限);形体(舞蹈、武术、体操不限,自由展示);表演(命题表演)。 37、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含播音与主持、双语(英、汉)播音与主持)——朗诵:自备作品脱稿背诵;语言:普通话语音面貌测试;即兴命题评述。 38、广播电视编导(影视剪辑、非线编辑与特技合成、影视编导、文艺新闻、影视制片管理、媒体创意、广播电视剧本创作与导演、广播电视文艺节目创作与编导、传播学、影视剧译制、戏剧影视文学)——影视片分析(笔试);命题演讲故事;编导创意(影视广告创意、考生抽题后以口试形式应试)。 注:以上各专业考点均设在四川大学望江校区。3月23—24日专业报名,3月26—30日专业考试(详见考点通知)。 39、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视觉传达艺术、数码媒体艺术、多媒体艺术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平面艺术、数码艺术、商业广告、产品艺术、网络艺术、环境造型、动画艺术、服装工程、旅游产品设计)、绘画(中国画、油画、戏剧舞台美术、戏剧化妆造型)、动画(卡通艺术、影视电脑动画、影视化妆造型、影视美术)、工业设计、雕塑专业——素描、色彩、速写。 注:美术各专业四川考生实行分片区参考。成都考点:四川师范大学校本部;内江考点:内江师范学院;绵阳考点:绵阳师范学院;乐山考点:乐山师范学院;南充考点:西华师范大学;达州考点:达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4月1日专业报名,4月2—3日专业考试(详见考点通知)。 六、文化考试 凡报考艺术类的考生,必须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 凡不在正住户口所在地就读,或在外地参加专业、文化补习班的考生,必须回到正住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参加文化报名及考试。违反这一规定者,责任自负。 七、政考及体检 考生的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健康检查,由考生正住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的有关规定统一办理。 八、录取办法 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合格、参加了招生体检和文考及专业成绩达到控制分数 线的情况下,一般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并参考相关科目成绩,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为了保证新生质量,入学后,学校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地区、原单位。 九、注意事项 (一) 今年我院分别在成都、北京、上海、山东、河南、福建、广东、甘肃、湖南、重庆等设点招生(重庆只设音乐教育、舞蹈表演、影视表演、戏剧表演、戏剧影视文学专业考试考点)。凡设了考点的专业,考生一律在当地考点参加专业考试;未设考点的省外艺术类考生须到我院的省外相近考点报名参加专业考试(音乐类各专业考生也可到院本部成都校区参加报名考试)。省外各考点的专业报名和考试时间详见《四川音乐学院2005年省外招生简章》或电话咨询我院招办。 (二) 根据省招办的规定,省内考生凡报考我院美术、影视表演、戏剧表演、广播电视编导(含各专业方向)、舞蹈表演、音乐表演、音乐教育各专业均须到四川省招办统一设置的专业考点参加考试。 (三) 声乐(含美声、民族、通俗唱法)、音乐剧、歌剧表演、民族歌剧表演、歌舞表演、流行歌舞、音乐教育专业考试一律由考场统一安排伴奏老师,考生须检查发声器官。 (四) 成都美术学院的美术专业要求高考外语单科成绩须达到50分以上(含50分);传播艺术系的影视剧译制专业要求高考外语单科成绩须达到90分以上(含90分);双语(英、汉)播音与主持专业要求高考外语单科成绩达到80分以上(含80分)。 (五) 身高要求:双语(英、汉)播音与主持、表演组合艺术专业女生须达到1.60米以上,男生须达到1.70米以上。 (六) 从2003年起,我院招收国外、境外留学生(包括招生简章现有各专业及中国传统文化介绍、汉语语言短期培训班等)。 (七) 四川音乐学院当年录取的音乐表演和理论专业本科生,经学院专家委员会认定专业特别优秀者可享受1—4年学费减、免及提供参加学院认可的专业比赛所需部分费用。 (八) 各专业收费标准一律按新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 (九) 为保证招生质量,增加监督机制,招生委员会将对1—2个非师范专 业进行抽查,其抽查成绩,作为该专业考生的考试成绩和录取依据。 (十)新生入学后要进行德、智、体三方面复查,凡不符合招生条件者取 消入学资格,退回原单位原地区。 (十一)省内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由四川省招办通过电子邮件传送到各市 (州)招办,考生凭《报考证》于4月28—29日到正住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招办领取专业考试成绩通知单。凡对专业成绩有疑问需查询的考生一律在5月9日—13日期间,凭《报考证》和专业《准考证》在四川音乐学院招办登记查询,逾期不再办理。 (十二)省外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由四川音乐学院招办直接寄给考生。 (十三)不接受函报。考生食宿、旅费和体检费一律自理。 (十四)邮购简章汇款5.00元 (十五)本简章所有解释权在四川音乐学院招生办公室。 通讯地址:成都市新生路6号四川音乐学院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610021 电话:(028)85430270 85430284(院招生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