剧中情
招生对象和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具备报名资格: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健康。 4、具有学习音乐及艺术设计的素质和条件: ●音乐表演专业应具备音乐基本知识,辩音能力较好,节奏感好,音乐记忆较好,乐感好,发音器官及呼吸器官无疾病,口齿清楚,声音本质好,能较完整的唱好歌曲,有声乐基础和舞蹈基础,能讲普通话,女生身高1. 60米以上,男生身高1.70米以上(专业突出可适当放宽要求); ●艺术设计专业应具备基本的美术知识,无色盲。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应届毕业生之外的在校生; 3、因触犯刑律被有关部门采取了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4、被高等学校开除学籍或勒令退学到报名结束之日不满一年者。 三、报名考试办法和时间 1、凡报考我院的考生请按户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招生文考报名及考试的有关规定办理手续。领取《报考证》(表)或《专业考试准考证》等。 2、省外考生须持户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签发的《报考证》(表)或《专业考试准考证》及本人身份证按我院规定的省内、外考点和专业报名考试时间参加专业报名考试。 3、省外考生暂时无《报考证》(表)或《专业考试准考证》的可先持本人身份证参加报名和专业考试。专业考试结束后,务必及时将文考报名号(共14位数字)返回川音绵阳艺术学院招办,无文考报名号者,影响录取,责任自负。 4、报考同一专业方向的考生不得在两个考点报考。 5、省外考生须交近期同底半身一寸正面免冠相片两张(彩色黑白均可)。 6、省外考点的专业报名时间、地点:(见四川音乐学院绵阳艺术学院招生简章彩页) 注:凡设了考点的专业,考生一律在当地考点报名参加专业考试,未设考点的省外艺术类考生,须到我院的省外相近考点报名参加专业考试(音乐类各专业考生可到院本部成都校区参加专业报名考试)。 四、考试内容 考试分专业考试和文化考试。 (一)专业考试 歌舞表演专业:①视唱练耳100分(含乐理知识)②基本功测试120分;③歌曲演唱160分; ④舞蹈片段120分(3分钟,风格不限)。 四川音乐学院绵阳艺术学院2006年招生简章 音乐策划管理:①艺术修养综合知识200分[含文艺常识、命题作文(800—1200字)];②素质表演200分(限传统声乐、器乐、舞蹈)。 民族歌剧表演:①视唱练耳100分(含乐理知识);②歌曲演唱300分(演唱歌曲二首,其中一首须为歌剧选曲);③形体、朗诵100分。 艺术设计类——素描150分、色彩150分、速写100分(考试除画纸外其它用品自备)。 (四川、重庆考生报考艺术设计专业分别认定四川和重庆的统考成绩。) (二)文化考试 凡报考艺术类的考生,必须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文理兼收) 五、政考及体检; 考生的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健康检查,由考生正住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按普通高校招生的有关规定统一办理。 六、录取 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体检、面试合格和文考及专业成绩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一般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并注意相关科目成绩,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为了保证新生质量,入学后,学校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地区、原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