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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研究生可不可以读双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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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双学位,广义上是指第二学士学位、与境内外其他大学合作开展的“双学位”项目、辅修学士学位、双学士学位、联合学士学位。在《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颁布前,通常语境中指辅修专业学位。《办法》颁布后,双学位指双学士学位。第二学士学位是另外颁发教育部统一制作的普通全日制毕业证、学位证《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办法》第八条规定,普通高校学生根据2019年7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印发的《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自此办法实施之日起,学位授予单位不再招收第二学士学位生。报考对象:第二学士学位:大学往届和应届的非招生学科门类的本科毕业生并获得学士学位。一般年龄在三十五周岁以下,工作年限不作严格要求,思想端正,身体健康。在职人员报考需经所在单位同意,其中有的专业又有特殊要求,比如国际政治专业,主要招收外语院校专业的应届毕业生;知识产权专业则较偏重理工科考生并较重视外语。

研究生有双学位的说法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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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严格规定来讲:只是一些院校开放两个学位让本科生读,毕业后有两个学士学位,但学历还是本科。第二学士学位是国家规定的五个学历之一,排在本科之后但排在研究生之前,是全日制有学士学位的本科生在工作二年之后再去考第二学士学位的入学考试,脱产读二年后取得第二学士学位。学历高于本科而低于研究生。 2。关于关于双学位和第二学士学位的待遇区别在于: 双学位从严格意义上只享受本科待遇,但由于全国对此无统一规定,各省市的规定不一致.

清北硕士研究生可以修双学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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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霸就可以修。望采纳

研究生可以修双学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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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高校双学位的招生对象是本校全日制本科学生;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范围不限于全日制本科学生,也可以招收函授、夜大、电大、自考的本科生,不仅招收本校的学生,而且可以招收校外、甚至省外的学生,不仅招收在校生,而且可以招收在职人员。 2.双学位只招收一年级的学生,从二年级开始修读;第二学士学位招收本科毕业获得学士学位的学生,也包括应届毕业生,有的高校放宽到二年级以上的学生,从三年级开始修读。 3.双学位只招本校学生;第二学士学位既可以招收本校学生,也可以招收校外(包括本省和外省)学生。 4.双学位现在没有限制招生人数;而第二学士学位只招收人数有限制,是各学校情况而定。 5.双学位先放开一年级所有专业由学生选,再正式确定开设的专业;而第二学士学位专业要竟教育部批准设置。 6.双学位由高校自已制定批准,第二学士学位需要教育部审批。 7.双学位毕业证是在一个毕业证上注上两个专业名称,双学位证是在一个学位证上注上两个学位名称;而第二学士学位是另外发毕业书和学位证书。 8.国家对双学位毕业生没有明确的毕业待遇规定;而国家对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明文规定“获得第二学士学位者,毕业后起点工资与研究生班毕业生工资待遇相同。

双学位和研究生那个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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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从知识面来说,肯定双学位是不错的,但是关键是,现在无论是事业单位还是企业,对于双学位的认定是没有学校所宣传的那么好的。比如事业单位,是按照学历来确定工资等级,双学位还是本科,但是硕士就要更高一级。同时,有些双学位也并不是完全意义上的双学位,因为想要在四年内拿到两个级别完全相同的学位是非常非常困难的,因此,有些高校就以学校授予学位的形式给予双学位,而这种双学位到社会上是不被认可的,有些甚至就是主辅修。 所以个人看法还是读研究生好些。

研究生可以读双学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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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答案立立橙☆找驴7级2012-04-14童鞋,我本专业外还读自考呢,并且现在正在准备考研,两者兼得也不是不可能啊,呵呵:我们学校可以修读双学位,所以我没必要自考,我主要还是学我的第一专业,毕业可以拿那个找工作容易,我修双学位不是为了多一个就业的选择,就是为了工作待遇,我想知道如果双学位工作待遇和考研差不多的话我就不考研了,毕竟还要再花3年的时间啊,等念完都26.27了!回答:听说双学位等同于硕士学历,但是个人觉得还是不怎么可靠。考研的好处很多的,别只看到工作待遇,你的档次和起点都是不同的。至于是否值得这3年,只能看你自己衡量了,反正我是觉得值得的。:嗯,对啊有人说双学位待遇和研究生差不多,我也没谱啊!现在研究生越来越多啊!

双学位和研究生的待遇一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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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学位和研究生的待遇不一样。 双学位,广义是指第二学士学位、与境外大学合作开展的“双学位”项目、辅修专业学位(辅修二学位)。在我国通常语境中仅指辅修专业学位。辅修专业学位,是在本科学习阶段,学习本专业的同时,跨学科门类学习另一专业的学位课程,达到全部要求后获得教育部统一制作、授权颁发、学信网注册的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学位证的同时,获得高等院校颁发的另一学科的辅修专业证书(辅修学历证书)和高等院校颁发的双学士学位证书(辅修学位证书),未达到申请学士学位要求者可获得辅修学历(辅修证书、辅修结业证书)。双学位(辅修专业学位)由学校自行制定批准;与之对比第二学士学位需要教育部备案。双学位证书是在一个学位证上注上两个学位名称或颁发高等院校制作的“双学位证书”;而第二学士学位是另外颁发教育部统一制作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及学位证是教育部授权颁发,与普通本科生毕业证学位证相同,学历和学位分别可以在教育部学信网及教育部学位网(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上备案查询,受国家公务员考试等承认)。 研究生学位可分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两阶,标志着被授予者的受教育程度和学术水平达到了研究生规定标准的学术称号。学位制度起源于欧洲中世纪,表明被授予者具有何种学术水平和专业知识学习自理,具有一定得身份象征的意义。 研究生申请学位的同样需要通过学校考试与全国统考才能拿到学位。获得的硕士学位证书与在职硕士研究生获得的硕士学位证书是一模一样的,同样是具有国民教育序列。不论是想要继续考博、出国深造、参加国家公务员考试及单位中评职称等,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在职研究生所获得的硕士学位与统招研究生的硕士学位在价值和用途上是完全没有差别的。

第二学位和双学位有什么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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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学位与第二学士学位在本质上并没有区别,它们都是选学一个学科门类学士学位专业,再跨学科门类选学另一个学士学位专业。毕业时获得两个不同学科门类的学士学位。但在我国和我校现行的制度和政策条件下,还是有区别的,双学位与第二学士学位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招生对象不同。双学位的招生对象窄,第二学士学位的招生对象宽。高校双学位的招生对象是本校全日制本科学生;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范围不限于全日制本科学生,也可以招收函授、夜大、电大、自考的本科生,不仅招收本校的学生,而且可以招收校外、甚至省外的学生,不仅招收在校生,而且可以招收在职人员。 2.招生年级不同。双学位只招收一年级的学生,从二年级开始修读;第二学士学位招收本科毕业获得学士学位的学生,也包括应届毕业生,有的高校放宽到二年级以上的学生,从三年级开始修读。 3.招生范围不同。双学位只招本校学生;第二学士学位既可以招收本校学生,也可以招收校外(包括本省和外省)学生。 4.招生人数不同。双学位现在没有限制招生人数;而第二学士学位只招收人数有限制,是各学校情况而定。 5.招生专业限制不同。双学位先放开一年级所有专业由学生选,再正式确定开设的专业;而第二学士学位专业要竟教育部批准设置。 6.审批权限不同。双学位由高校自已制定批准,第二学士学位需要教育部审批。 7.发证不同。双学位毕业证是在一个毕业证上注上两个专业名称,双学位证是在一个学位证上注上两个学位名称;而第二学士学位是另外发毕业书和学位证书。 8.毕业待遇规定不同。国家对双学位毕业生没有明确的毕业待遇规定;而国家对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明文规定“获得第二学士学位者,毕业后起点工资与研究生班毕业生工资待遇相同”。 为了尽快地培养一批国家急需的知识面宽、跨学科的高层次专门人才,以适应四化建设的要求,自1984年以来,经原教育部和国家教委批准,少数高等学校试办了第二学士学位班。从初步实践和社会反映来看,采取第二学士学位的方式,有计划地培养某些应用学科的高层次专门人才,与培养研究生方式相辅相成,更能适合四化建设的实际需要。为了顺利地开展这项工作,现就高等学校培养第二学士学位生的有关问题,暂作如下规定: 一、培养第二学士学位生,在层次上属于大学本科后教育,与培养研究生一样,同是培养高层次专门人才的一种途径。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中所规定的十个学科门类(即: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一般地凡是已修完一个学科门类中的某个本科专业课程,已准予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再攻读另一个学科门类中的某个本科专业,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各项要求,成绩合格,准予毕业的,可授予第二学士学位。 如果国家有特殊需要,经国家教委批准,在同一学科门类中,修完一个本科专业获得学士学位后,再攻读第二个本科专业,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各项要求,成绩合格,准予毕业的,也可以授予第二学士学位。 但是,目前有些高等学校在教学改革中,为了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拓宽知识面,允许跨专业选修课程的学生,不能按攻读第二学士学位对待,不得授予第二学士学位。 三、鉴于高等学校的容量有限,而培养本专科学生的任务又很重,第二学士学位生只能根据国家的特殊需要有计划地按需培养,不大面积铺开,招生规模要从严控制,原则上限在部分办学历史较久,师资力量较强,教学科研水平较高的本科院校中试行。凡招收第二学士学位生,均须由学校根据国家需要和用人单位的要求,提出包括必要性和可行性论证内容的申请报告,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国家教委审核批准。校舍紧张的重点高等学校,可以削减一些研究生招生名额,来安排招收第二学士学位生。年度招生计划由国家统一下达,并严格按计划招生。任何高等学校均不得不经批准擅自招生和授予学位。 四、第二学士学位生所攻读的专业,原则上应是学校现设的、具有学士学位授予资格的本科专业。如设置新的专业,应按规定先履行专业审批手续。 五、第二学士学位专业的招生对象,主要是大学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含实行学位制度以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以下简称在职人员)。也可以根据国家的特殊需要,招收少量大学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含按学分制提前完成学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学生。以下简称在校生);攻读第二学士学位,均须本人自愿(在职人员报考,要经过本单位的批准),并经过必要的资格审查与入学考试、考核,择优录取。考试、考核的内容,应是第二学士学位专业的主要基础课程。招生考试及录取工作,目前可根据各专业的办学规模,采取不同的方式进行。有的专业可以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录取,有的也可以由省、市教育部门或招生学校自行组织。 为缓解高等学校校舍的紧张,在本市有住房的学生,应当尽可能实行走读。 六、第二学士学位的修业年限,一般为二年。具体修业时间和教学计划,由承担培养任务的学校提出意见,报主管部门核定。修业年限确定后,未经主管部门同意,学校不得更改。 七、培养第二学士学位生,必须保证教育质量。对攻读第二学士学位的学生,不论是在校生,还是在职人员,在教学上都要严格要求,必须依照教学要求,学完规定课程,不得迁就和随意降低标准。 攻读第二学士学位的学生,凡在规定修业年限内,修完规定课程,经考试合格,取得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资格者,即可授予第二学士学位。凡达不到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可发肄业、结业证明。 对于攻读第二学士学位的学生,如发现有学习困难,无能力完成学业或表现不好的,学校可以取消其攻读第二学士学位的资格。同时也允许学习有困难的学生申请中途终止第二学士学位专业的学习。被取消资格的及中途终止学习的学生,属在校生的,按第一学士学位专业毕业分配,属在职人员的,仍回原单位工作。 八、在校生攻读第二学士学位,修业期满,获得第二学士学位者,原则上应根据国家需要,按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分配工作。在职人员攻读第二学士学位,修业期满,不论是否获得第二学士学位者,均回原单位安排工作。 凡学习期满,获得第二学士学位者,毕业工作后起点工资与研究生班毕业生工资待遇相同;未获得第二学士学位者,仍按本科毕业生对待。 九、经国家教委批准,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内的攻读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其所需经费按学校隶属关系和财政管理体制,按照研究生班的经费标准及其他待遇,分别在中央和地方的教育事业费中开支。 在校期间的生活补助费标准及其他待遇,按照硕士研究生待遇的有关规定执行,在规定学习期限内的书籍补助费,每生每年为30元。 十、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仍按现行规定的统一格式,由学校制定颁发。但须在证书中注明第二学士学位的学科门类和专业名称。参考资料:http://..com/question/91818910.html?si=7

请问在事业单位双学位的工资待遇和本科一样还是和研究生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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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学士学位由教育部明确规定按照研究生班待遇,但双学位的待遇,各省市又各有不同: 福建省五部门下发意见【闽教高〔2009〕9号】力挺双学位:“获得“双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可享受未获得硕士学位研究生工资待遇。 ” 重庆市人事局公开信箱【渝人社信箱[2013]3417】则明确表示双学位没有第二学士学位一样的工资待遇:"学制六年及以上的本科毕业生,在试用期和试用期满后分别执行获得双学士学位本科毕业生试用期和试用期满后的工资待遇。其中,双学士学位毕业生是指大学本科毕业获得一个学士学位后,再攻读列入国家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计划的第二学士学位且获得第二学士学位的本科毕业生,而不是指在一个大学本科期间获得两个学士学位的本科毕业生,或仅获得两个学士学位的本科毕业生。 ” 青海省人民政府省长信箱:“毕业待遇:按第一专业就业,毕业待遇为本科。但辅修二学位可以作为参考。”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在线受理:“双学位不等同于第二学士学位。”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服务大厅:“获得双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是指:大学本科毕业生获得一个学士学位后,又攻读并获得列入国家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计划、学制为两年的第二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它体现的是学历,而不是大学四年期间获得两个学士学位。" 天津市人事局制定意见:“大学本科毕业生二十五级2档;获得双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含学制为六年以上的大学本科毕业生)、研究生班毕业和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二十五级3档。 ” 大多数省市如天津,并未明确“双学士学位”的意义。所以双学位的待遇,还要看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人事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 第二条第(三)款第二项的解释。请咨询工作单位所在地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