逸民
1.留学人员国外学历学位认证申请须递交以下材料: * 一张二寸或小二寸证件照片(黑白或彩色半身免冠); * 本人护照(签证记录及出入境记录须全部复印;若护照已上交,请有关单位开具证明); * 在国外所获所有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正本; * 在国外学习期间所有成绩单; * 中国驻外使(领)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 硕士以上(含硕士)学位获得者, 应提供毕业论文目录及摘要; * 国外研究学位获得者,如无成绩单,需提供学校开具的相关研究证明; * 出国前最后学历证书以及其他相关材料; 注: * 以上所有材料均须交验原件并自备一套复印件。 * 在俄语国家取得学位证书者,需提供预科证明。 * 在日本取得论文博士学位者,另需提供研究证明、学位申请书等相关材料。 * 在菲律宾取得学位证书者,需提供菲律宾总统府、高等教育委员会、外交部的认证等相关材料。 2.合作办学学位认证申请须递交以下材料: * 一张二寸或小二寸证件照片(黑白或彩色半身免冠); * 本人身份证; * 本人护照(在合作办学外方学校有学习经历者提供;签证记录及出入境记录须全部复印;若护照已上交,请有关单位开具证明); * 所获合作办学国外(境外)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 * 学习成绩单; * 由合作办学中方学校开具的合作办学学籍证明; * 硕士以上(含硕士)学位获得者,如入学前学历为大专,须提供入学前全部工作经历证明; * 硕士以上(含硕士)学位获得者, 应提供毕业论文目录及摘要; * 入学前最后学历证书以及其他相关材料。 注:* 以上所有材料均须交验原件并自备一套复印件。 * 合作办学中方主办方须按要求到我中心备案后,方可受理该项目毕业生的认证申请。如要了解合作办学备案细则,请中方项目负责人发电子邮件至 :chancy@stnet.cscse.e.cn联系。 3.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申请须递交以下材料: * 一张二寸或小二寸证件照片(黑白或彩色半身免冠); * 本人身份证; * 本人特区通行证(签注及出入境记录须全部复印;若通行证已上交,请有关单位开具证明); * 所获学位证书正本; * 学习成绩单; * 中央人民政府驻特区联络办公室开具的在港澳地区学习证明; * 硕士以上(含硕士)学位获得者, 需提供毕业论文目录及摘要; * 研究学位获得者,如无成绩单,需提供学校开具的相关研究证明; * 入学前最后学历证明以及其它相关材料; 注: * 以上所有材料均须交验原件并自备一套复印件。 * 在香港学习非本地课程并取得学位者,须提供相关单位出具的在港工作证明。 4.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申请需递交以下材料: * 一张二寸或小二寸证件照片(黑白或彩色半身免冠); * 本人身份证件; * 所获学历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 * 学习成绩单; * 获硕士以上(含硕士)学位者,需提供毕业论文目录及摘要; 以上所有材料均须交验原件并自备一套复印件。学位认证的话是在学位网认证的,只要扫描件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