藉外论之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是为了奖励支持表现良好的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中央财政针对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设立的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标准不得超过同阶段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标准的60%。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名额分配应向基础学科和国家急需的学科(专业、方向)倾斜。中央高校应根据实际情况,对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覆盖面、等级和奖励标准进行动态调整。获得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奖励的研究生,可以同时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等。中央财政对部门所属普通高等学校(简称中央高校)学业奖学金所需资金,按博士生每生每年10000元、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8000元的标准及在校生人数的一定比例给予支持。中央部门所属高校于每年11月30日前将当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并将研究生获得学业奖学金情况记入学生学籍档案。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制定的《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获得资助的研究生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出资设立。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所需资金,全部由中央财政承担。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博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2万元,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 参考资料研究生学业奖学金_百度百科 :https://ke..com/item/%E7%A0%94%E7%A9%B6%E7%94%9F%E5%AD%A6%E4%B8%9A%E5%A5%96%E5%AD%A6%E9%87%91/9350691中央财政调整研究生普通奖学金并设学业奖学金_高等教育_中国教育新闻网-www.jyb.cn 记录教育每一天 :http://www.jyb.cn/high/gdjyxw/201308/t20130813_54806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