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春庵
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一般应限于用人单位推荐为本单位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单独考试硕士生学习期间不转户口,不转人事关系,不转工资关系,医疗费由考生原工作单位负责,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一)MPA的定位MPA教育是一种通才教育,其目标是培养公共事务管理和公共政策研究与分析方面的高级应用型人才,为政府机关和非营利的非政府公共机构培养具有现代公共管理理论和公共政策素质、掌握先进分析方法及技术、精通一些具体政策领域的专业化管理者、领导者、政策分析人才以及(中高级)职员。培养对象是政府机关或非政府公共机构有实践经验的在职人员。这种培养目标决定了在培养过程中,注重实际能力与素质的培养,教学内容面向社会,尤其是公共领域中所面临的实际问题。(二)MPA的课程设置MPA的课程主要是根据MPA培养目标而设置的。根据MPA教育的特点,各国的MPA教学课程设置具有以下主要特点:第一,面向高层管理所需的理论与实务并重的培训,改变一般研究型研究生课程以理论、描述和介绍性课程为主的课程设置,为学生提供发展领导才能的空间。第二,面向解决复杂社会问题的政策分析方法与技能,提供经过学院教育才能获得的定性、定量等专业的分析工具。让学生具备更高级的专业素养,具有更高层的能力素养,能掌握本专业的定性、定量的分析工具。第三,面向专业领域的专门化知识技能,每一位学生都有自己选择的专门化领域,以使其与公共管理和公共政策相关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