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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购房入户优惠政策http://cd.qq.com 2008年09月03日17:08 Q吧 评论9条按照《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商品房消费增长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对于非成都市五城区及高新区的外地人士购买成都市区(指五城区及高新区)商品房,提供下列购房入口优惠:·免费抢S.H.E写真 ·《唐山大地震》团看第二波·QQ拼音 输入随心 ·WebQQ 网页上聊QQ一、入户条件凡在我市五城区及高新区范围内的人员,在本市五城区及高新区内购买商品房(含按揭房,不含二手房)购买金额在50万元以上或购房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上,可以申请办理购房者三代内共同生活的直系亲属户口;购房金额在30万元以上或购房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可以申请办理购房者本人及共配偶、未成年子女(18周岁以下,下同)的户口;购房金额在15万元以上或购房面在60平方米以上的,可以申请办理购房者本人或配偶或已成年子女其中1人的户口。购买两套及两套以上商品住房的,购房金额或面积可合年计算。购买商贸用房、办公用房、工业用房及其他非住房用房(含按揭房)、且在我市五城区及高新区范围内有实际住所,符合入住条件。购房金额在50万元以上的,可以申请办理购房者三代内共同生活的直系亲属的成都市区户口;购房金额在30万元以上的,可以申请办理购房者本人配偶及其子女的成都市区户口;购房金额在15万元以上的,可以申请办理购房者本人的成都市区户口。外地单位购买商贸用房、办公用房、工业用房及其他用房,购房金额在30万元以上且在我市五城区及高新区内有实际住所符合入(立)户条件的,可以申请指定办理一名成都市区户口。二、购房入户所需材料1、由房屋产权人(单位)提出入户申请(写明入户原因、入户人员姓名)(原件)2、房屋产权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按揭购房提供购房合同,按揭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最近6个月的缴款收据(原件)3、住房证明(购买非住宅用房的入户人员提供)(原复各一份)4、入户人员居民身份证(原复各一份)5、入户人员户籍证明(原件)6、亲属随迁提供亲属关系证明(原复各一份)7、入住证明(物管部分或社区居委会出具原件)8、住房地址不明的,由派出所出具(街门牌详址证明)三、办理程序购房入户由住房所在地区公安局办证中心受理,区公安分局审核、市公安局审批,或由市公安局办证中心受理,市公安局审批。购房入户审批时限为2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