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加倍考研网! 北京 上海 广州 深圳 天津
微信二维码
在线客服 40004-98986
推荐适合你的在职研究生专业及院校

本科双学位是研究生待遇吗?

头头是道
空姐梦
本科双学位不是研究生待遇,是大学本科待遇。双学位,广义是指第二学士学位、与境外大学合作开展的“双学位”项目、辅修专业学位(辅修二学位)。在我国通常语境中仅指辅修专业学位。辅修专业学位,是在本科学习阶段,学习本专业的同时,跨学科门类学习另一专业的学位课程,达到全部要求后获得教育部统一制作、授权颁发、学信网注册的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学位证的同时,获得高等院校颁发的另一学科的辅修专业证书(辅修学历证书)和高等院校颁发的双学士学位证书(辅修学位证书),未达到申请学士学位要求者可获得辅修学历(辅修证书、辅修结业证书)。双学位(辅修专业学位)由学校自行制定批准;与之对比第二学士学位需要教育部备案。双学位证书是在一个学位证上注上两个学位名称或颁发高等院校制作的“双学位证书”;而第二学士学位是另外颁发教育部统一制作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及学位证是教育部授权颁发,与普通本科生毕业证学位证相同,学历和学位分别可以在教育部学信网及教育部学位网(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上备案查询,受国家公务员考试等承认)。

双硕士是什么?怎么获得双硕士?

合同
其一人美
双硕士学位是指考生在考取某专业研究生并完成了该专业的学业取得相应的硕士学位后,再报考另一专业并取得硕士学位。说白了就是你参加两次考研,考不同专业,而且都考上了还取得了学位证。 双硕士作为一种新型的学位制度出现在我国还只有短短几年时间。在国外,双硕士制度由来已久,不但有双硕士,还有双学位、双博士。 获得双学士之后,并且正在读硕士,就可以申请硕士学位;如果只是获得了双学士,但没有读研究生,是不可以申请硕士学位的。  双学位硕士,是指第二硕士学位与辅修二学位。辅修二学位是在研究生学习阶段,学习本专业的同时,跨学科门类学习另一专业的学位课程,达到全部要求后同时获得另一学科的硕士学位,未达到申请硕士学位要求者可获得辅修学位。 (1980年2月12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 《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决定》修正)  第一条 为了促进我国科学专门人才的成长,促进各门学科学术水平的提高和教育、科学事业的发展,以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凡是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具有一定学术水平的公民,都可以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请相应的学位。  第三条 学位分学士、硕士、博士三级。  第四条 高等学校本科毕业生,成绩优良,达到下述学术水平者,授予学士学位:  (一)较好地掌握本门学科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  (二)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  第五条 高等学校和科学研究机构的研究生,或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的人员,通过硕士学位的课程考试和论文答辩,成绩合格,达到下述学术水平者,授予硕士学位:  (一)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  (二)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第六条 高等学校和科学研究机构的研究生,或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的人员,通过博士学位的课程考试和论文答辩,成绩合格,达到下述学术水平者,授予博士学位:(一)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  (二)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  (三)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的成果。  第七条 国务院设立学位委员会,负责领导全国学位授予工作。学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人,副主任委员和委员若干人。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委员由国务院任免。  第八条 学士学位,由国务院授权的高等学校授予;硕士学位、博士学位,由国务院授权的高等学校和科学研究机构授予。  授予学位的高等学校和科学研究机构(以下简称学位授予单位)及其可以授予学位的学科名单,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提出,经国务院批准公布。  第九条 学位授予单位,应当设立学位评定委员会,并组织有关学科的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  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必须有外单位的有关专家参加,其组成人员由学位授予单位遴选决定。学位评定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由学位授予单位确定,报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备案。  第十条 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负责审查硕士和博士学位论文、组织答辩,就是否授予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作出决议。决议以不记名投票方式,经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报学位评定委员会。  学位评定委员会负责审查通过学士学位获得者的名单;负责对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报请授予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决议,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决定以不记名投票方式,经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决定授予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名单,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备案。  第十一条 学位授予单位,在学位评定委员会作出授予学位的决议后,发给学位获得者相应的学位证书。 第十二条 非学位授予单位应届毕业的研究生,由原单位推荐,可以就近向学位授予单位申请学位。经学位授予单位审查同意,通过论文答辩,达到本条例规定的学术水平者,授予相应的学位。  第十三条 对于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有重要的著作、发明、发现或发展者,经有关专家推荐,学位授予单位同意,可以免除考试,直接参加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对于通过论文答辩者,授予博士学位。  第十四条 对于国内外卓越的学者或著名的社会活动家,经学位授予单位提名,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可以授予名誉博士学位。  第十五条 在我国学习的外国留学生和从事研究工作的外国学者,可以向学位授予单位申请学位。对于具有本条例规定的学术水平者,授予相应的学位。  第十六条 非学位授予单位和学术团体对于授予学位的决议和决定持有不同意见时,可以向学位授予单位或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提出异议。学位授予单位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应当对提出的异议进行研究和处理。  第十七条 学位授予单位对于已经授予的学位,如发现有舞弊作伪等严重违反本条例规定的情况,经学位评定委员会复议,可以撤销。  第十八条 国务院对于已经批准授予学位的单位,在确认其不能保证所授学位的学术水平时,可以停止或撤销其授予学位的资格。  第十九条 本条例的实施办法,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制定,报国务院批准。  第二十条 本条例自198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二学位与双学位有什么区别?

弗兰克
第二学位与双学位的区别如下:1.概念第二学士学位是指已修完一个学科门类中的某个本科专业课程,已准予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后,再继续攻读另一个学科门类中的某个本科专业,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各项要求,成绩合格,准予毕业的,可授予第二学士学位。如果国家有特殊需要,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在同一学科门类中,修完一个本科专业获得学士学位后,再攻读第二个本科专业,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各项要求,成绩合格,准予毕业的,也可以授予第二学士学位。双学位,通常指双学士学位,指在获得第一学士学位的基础上,全日制再主修另一学科门类本科专业,达到某高校规定条件后,被授予第二学士学位。与第二学士学位不同,辅修二学位是在本科学习阶段,学习本专业的同时跨学科门类学习辅修另一专业的学位课程,达到规定要求后同时获得另一学科的辅修学士学位,未达到申请学士学位要求者可视相应条件获得辅修结业证书。2.培养模式第二学士学位着重培养国家急需的高级新兴专业人才,培养一批国家急需的知识面宽、跨学科的高层次专门人才,学制二年。第二学士学位生一般只能根据国家的特殊需要有计划地按需培养,并且在招生规模上控制十分严格,一般仅限在部分办学历史较久,师资力量较强,教学科研水平较高的本科院校中实行。双学位教育属于本科教育的范畴。是为了充分发挥综合性大学学科优势,探索跨学科组织教学模式,促进复合型人才培养的一项教学改革措施。双学位教育的培养模式是:本科学生在学有余力情况下,在主修一个本科专业之外,跨学科门类(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辅修另外一个本科专业,完成所修本科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所有课程、毕业论文和其它教学环节,不低于一定学分,且考核成绩合格,在获得第一专业学士学位的同时,经学校核准、颁发第二专业的学士学位证书。3.报考条件不同第二学士学位主要招收大学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含实行学位制度以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也招收少量大学本科毕业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含按学分制提前完成学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学生)。第二学位修业年限一般限定为二年,有的专业如中医学专业为三年。双学位招生范围一般是该校大二学生,报名条件是成绩较好,无不及格学科,以及满足各学校的其他要求,经录取后从大二开始学习。本科学习阶段学习本专业的同时,跨学科门类学习另一专业的学位课程,达到全部要求后同时获得另一学科的学士学位。4.考试范围不同第二学士学位考试并没有全国统考,一般由各招生的高校进行单独出题,进行考试。考试时间在每年的3、4月,再根据不同的专业和院校进行不同科目的考试。双学位主要在有设立辅修二学位资格的高校报名并考试。考试科目分为政治、英语和专业课,政治主要考查马克思主义理论,考试范围包括: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马克思主义哲学、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科学社会主义或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史)、中国革命史、中国社会主义建设、时事政治等四大部分。5.毕业标准不同第二学士学位毕业证书:根据教育部规定的统一格式制定颁发第二学士学位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并进行学历电子注册。双学位的毕业证书:是在第一专业证书上注明辅修专业,即两个专业,或者由校方颁发辅修专业证书,不进行电子注册。学位证书是颁发第一学位证书上注明第二专业的学位,即两个学位。或由校方独立颁发辅修学科的学士学位证书。6.毕业待遇不同第二学士学位毕业待遇:待遇等同于研究生。双学位毕业待遇:按第一专业就业,毕业待遇一般视为本科学历文凭。但辅修二学位可以作为参考,部分省份有所认同。7.学费待遇不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期间按硕士研究生待遇的有关规定执行。双学位:教育部并没有对此做出硬性规定,原则上要求与本科学生的收费相同。但有的学校的热门专业如法学、工商管理等专业收费可能相对偏高。8.招生资格不同第二学士学位需要报请国家教育部年度审批,目前全国共有100余所高校的相关专业开设了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和授予资格。双学位由学校自行制定批准,须报请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省级物价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在该校内部收费和招生。9.录取原则不同攻读第二学士学位者必须先获得其他不同类别的学士学位资格,然后才只可专攻第二个学位;考试较为严格且不可以同时攻读几个学位,学历与研究生相当。第二学士学位考录步骤:报名、初审、考试、复审、录取等。双学位考试较宽松,录取比例经省教育厅审核后,该校负责考试录取。说到这,大家应该很清楚第二学位与双学位的区别了吧,总而言之就是,第二学位是进阶教育,双学位是同时教育。如果同学们认为考取第二学位太过于困难,那么修个双学位还是可以的,毕竟好处多多,考双学位不仅可以作为第一学位的延伸和补充,还可以增加学历含金量,同时也可以增加择业筹码、开阔眼界。扩展资料:双学位的报考条件第二学士学位主要招收大学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含实行学位制度以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 也招收少量大学本科毕业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含按学分制提前完成学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学生)。攻读第二学士学位,均须本人自愿,在职人员报考要经本单位批准,并经过必要的资格审查与入学考试、考核,择优录取。二学位修业年限一般限定为二年,有的专业如中医学专业为三年。通过成人高考和自学考试获得本科学历的人,不能直接报考第二学士学位。如果想报考第二学士学位,需参加由国家学位办组织的学士学位考试,获得学士学位后再报名参加第二学士学位考试。辅修二学位招生范围是大二学生,报名条件是成绩较好,无不及格学科,以及满足各学校的其他要求,经录取后从大二开始学习。本科学习阶段学习本专业的同时,跨学科门类学习另一专业的学位课程,达到全部要求后同时获得另一学科的学士学位。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双学位

请问研究生可不可以读双学位?

空印盒
悠悠荡荡
可以。双学位,广义上是指第二学士学位、与境内外其他大学合作开展的“双学位”项目、辅修学士学位、双学士学位、联合学士学位。在《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颁布前,通常语境中指辅修专业学位。《办法》颁布后,双学位指双学士学位。第二学士学位是另外颁发教育部统一制作的普通全日制毕业证、学位证《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办法》第八条规定,普通高校学生根据2019年7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印发的《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自此办法实施之日起,学位授予单位不再招收第二学士学位生。报考对象:第二学士学位:大学往届和应届的非招生学科门类的本科毕业生并获得学士学位。一般年龄在三十五周岁以下,工作年限不作严格要求,思想端正,身体健康。在职人员报考需经所在单位同意,其中有的专业又有特殊要求,比如国际政治专业,主要招收外语院校专业的应届毕业生;知识产权专业则较偏重理工科考生并较重视外语。

人家都说大学本科的双学位相当于一个硕士,有这回事吗?

银魂
波莱特
在硕士和学士之间,好像很废话 可是就是这样,如果按学历算工资补贴的话,双学位比学士要多,比硕士要少 所以可以说是个夹生饭,说它没用也可以,说它有用也过的去 其实最重要的还是学到东西最好~~~~~还是好废话~~-_-|||得看你是什么学校的咯!还得看你所修的双学位是不是被承认。有些双学位用人单位是不承认的~

修双学位是什么意思?修的时候要注意什么?

快乐星
邢邵
  双学位与第二学士学位在本质上并没有区别,它们都是选学一个学科门类学士学位专业,再跨学科门类选学另一个学士学位专业。毕业时获得两个不同学科门类的学士学位。但在我国和我校现行的制度和政策条件下,还是有区别的,双学位与第二学士学位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招生对象不同。双学位的招生对象窄,第二学士学位的招生对象宽。高校双学位的招生对象是本校全日制本科学生;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范围不限于全日制本科学生,也可以招收函授、夜大、电大、自考的本科生,不仅招收本校的学生,而且可以招收校外、甚至省外的学生,不仅招收在校生,而且可以招收在职人员。 2.招生年级不同。双学位只招收一年级的学生,从二年级开始修读;第二学士学位招收本科毕业获得学士学位的学生,也包括应届毕业生,有的高校放宽到二年级以上的学生,从三年级开始修读。 3.招生范围不同。双学位只招本校学生;第二学士学位既可以招收本校学生,也可以招收校外(包括本省和外省)学生。 4.招生人数不同。双学位现在没有限制招生人数;而第二学士学位只招收人数有限制,是各学校情况而定。 5.招生专业限制不同。双学位先放开一年级所有专业由学生选,再正式确定开设的专业;而第二学士学位专业要竟教育部批准设置。 6.审批权限不同。双学位由高校自已制定批准,第二学士学位需要教育部审批。 7.发证不同。双学位毕业证是在一个毕业证上注上两个专业名称,双学位证是在一个学位证上注上两个学位名称;而第二学士学位是另外发毕业书和学位证书。 8.毕业待遇规定不同。国家对双学位毕业生没有明确的毕业待遇规定;而国家对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明文规定“获得第二学士学位者,毕业后起点工资与研究生班毕业生工资待遇相同”。 为了尽快地培养一批国家急需的知识面宽、跨学科的高层次专门人才,以适应四化建设的要求,自1984年以来,经原教育部和国家教委批准,少数高等学校试办了第二学士学位班。从初步实践和社会反映来看,采取第二学士学位的方式,有计划地培养某些应用学科的高层次专门人才,与培养研究生方式相辅相成,更能适合四化建设的实际需要。为了顺利地开展这项工作,现就高等学校培养第二学士学位生的有关问题,暂作如下规定: 一、培养第二学士学位生,在层次上属于大学本科后教育,与培养研究生一样,同是培养高层次专门人才的一种途径。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中所规定的十个学科门类(即: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一般地凡是已修完一个学科门类中的某个本科专业课程,已准予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再攻读另一个学科门类中的某个本科专业,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各项要求,成绩合格,准予毕业的,可授予第二学士学位。 如果国家有特殊需要,经国家教委批准,在同一学科门类中,修完一个本科专业获得学士学位后,再攻读第二个本科专业,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各项要求,成绩合格,准予毕业的,也可以授予第二学士学位。 但是,目前有些高等学校在教学改革中,为了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拓宽知识面,允许跨专业选修课程的学生,不能按攻读第二学士学位对待,不得授予第二学士学位。 三、鉴于高等学校的容量有限,而培养本专科学生的任务又很重,第二学士学位生只能根据国家的特殊需要有计划地按需培养,不大面积铺开,招生规模要从严控制,原则上限在部分办学历史较久,师资力量较强,教学科研水平较高的本科院校中试行。凡招收第二学士学位生,均须由学校根据国家需要和用人单位的要求,提出包括必要性和可行性论证内容的申请报告,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国家教委审核批准。校舍紧张的重点高等学校,可以削减一些研究生招生名额,来安排招收第二学士学位生。年度招生计划由国家统一下达,并严格按计划招生。任何高等学校均不得不经批准擅自招生和授予学位。 四、第二学士学位生所攻读的专业,原则上应是学校现设的、具有学士学位授予资格的本科专业。如设置新的专业,应按规定先履行专业审批手续。 五、第二学士学位专业的招生对象,主要是大学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含实行学位制度以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以下简称在职人员)。也可以根据国家的特殊需要,招收少量大学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含按学分制提前完成学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学生。以下简称在校生);攻读第二学士学位,均须本人自愿(在职人员报考,要经过本单位的批准),并经过必要的资格审查与入学考试、考核,择优录取。考试、考核的内容,应是第二学士学位专业的主要基础课程。招生考试及录取工作,目前可根据各专业的办学规模,采取不同的方式进行。有的专业可以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录取,有的也可以由省、市教育部门或招生学校自行组织。 为缓解高等学校校舍的紧张,在本市有住房的学生,应当尽可能实行走读。 六、第二学士学位的修业年限,一般为二年。具体修业时间和教学计划,由承担培养任务的学校提出意见,报主管部门核定。修业年限确定后,未经主管部门同意,学校不得更改。 七、培养第二学士学位生,必须保证教育质量。对攻读第二学士学位的学生,不论是在校生,还是在职人员,在教学上都要严格要求,必须依照教学要求,学完规定课程,不得迁就和随意降低标准。 攻读第二学士学位的学生,凡在规定修业年限内,修完规定课程,经考试合格,取得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资格者,即可授予第二学士学位。凡达不到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可发肄业、结业证明。 对于攻读第二学士学位的学生,如发现有学习困难,无能力完成学业或表现不好的,学校可以取消其攻读第二学士学位的资格。同时也允许学习有困难的学生申请中途终止第二学士学位专业的学习。被取消资格的及中途终止学习的学生,属在校生的,按第一学士学位专业毕业分配,属在职人员的,仍回原单位工作。 八、在校生攻读第二学士学位,修业期满,获得第二学士学位者,原则上应根据国家需要,按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分配工作。在职人员攻读第二学士学位,修业期满,不论是否获得第二学士学位者,均回原单位安排工作。 凡学习期满,获得第二学士学位者,毕业工作后起点工资与研究生班毕业生工资待遇相同;未获得第二学士学位者,仍按本科毕业生对待。 九、经国家教委批准,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内的攻读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其所需经费按学校隶属关系和财政管理体制,按照研究生班的经费标准及其他待遇,分别在中央和地方的教育事业费中开支。 在校期间的生活补助费标准及其他待遇,按照硕士研究生待遇的有关规定执行,在规定学习期限内的书籍补助费,每生每年为30元。 十、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仍按现行规定的统一格式,由学校制定颁发。但须在证书中注明第二学士学位的学科门类和专业名称。

我是一所三本院校的学生,在双学位和考研之间纠结

其鬼不祟
  双学位与考研的关系:  如果考研是考本专业,辅修双学位的主要好处是能够扩展知识面,提升个人的综合知识,对考研的作用是隐性的。如果是辅修专业考研,辅修双学位可以系统地学习该专业的知识,在考研复习和复试面试上都有很大帮助。但是辅修双学位也会占用自己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尤其在大三下学期和大四上学期这个考研备考的关键时期。  双学位一般是指辅修专业学位,是在本科学习阶段,学习本专业的同时,跨学科门类学习另一专业的学位课程,达到全部要求后获得教育部统一制作、授权颁发、学信网注册的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学位证的同时,获得高等院校颁发的另一学科的辅修专业证书(辅修学历证书)和高等院校颁发的双学士学位证书(辅修学位证书),未达到申请学士学位要求者可获得辅修学历(辅修证书、辅修结业证书)。

本科双学位对于以后工作有什么好处,要是考研呢,还有什么好处?

灯谜篇
凉风
双学位,通常指双学士学位,指在获得第一学士学位的基础上,全日制再主修另一学科门类本科专业,达到某高校规定条件后,被授予第二学士学位。与第二学士学位不同,辅修二学位是在本科学习阶段,学习本专业的同时跨学科门类学习辅修另一专业的学位课程,达到规定要求后同时获得另一学科的辅修学士学位双学位、辅修双学位与第二学位(双学历)的最大不同在于证书的发放。双学位、辅修二学位结业后由主考院校发放学士学位证书,而第二学位(双学历)结业后则由由主考院校发放毕业证书与学士学位证书毕业证书是在第一专业证书上注明辅修专业,即两个专业,多数由校方颁发辅修专业证书,但证书编号不是教育部统一的编号,辅修专业毕业证不进行电子注册。双学位即可修本校的,方便。又可修外校的双学位,可以在同城高校联合体内修,相互承认。也可把第二学位作为考研方向和到某些地区就业的方向(如天津)。就是到了工作岗位上,双学位对工作相互帮助,对个人发展很有好处。缺点是大学期间很累,尤其是到大四以后,实习、论文、考研、考公务员、双学位考试等,做好整个周末和部分假期学习的准备。时间是大二至大四上半年,学费约5000元。 双学位结束后,发2个学位证,一个毕业证,毕业证上专业还填写第一专业的。双学位对于不能转入其他批次的艺术生来说,也是跨行业的途径,也可用第二学位考公务员

双学位视同研究生文件依据是什么

葛覃
弹道
各个系统内部的规定而已没有,现在很多地方都不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