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知其处
有研究生院等基本上设有研究生院,没有的也基本上设有研究生部。在我国,研究生院(部、处,下同)是指:①在承担研究生培养任务的单位中,负责组织实施研究生教育工作的内设部门;②专门承担研究生培养任务的独立机构。前者又可称为“处室部门型研究生院”或“非实体性研究生院”,性质与高等学校内的招生办、教务处、学生处等职能处室相同;后者则可称为“独立法人型研究生院”或“实体性研究生院”,是一个从事高等教育的公益类事业单位法人。另从研究生教育举办主体的角度看,我国目前的研究生院又可分为高等学校研究生院、科研机构和党校研究生院两种。前者基本上都是非实体性研究生院,如北京大学研究生院;后者中有的则属于实体性研究生院,如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无论是“独立法人型研究生院”、“处室部门型研究生院”,抑或高等学校研究生院、科研机构和党校研究生院,其开展的研究生教育均纳入国民教育序列:经国务院学位办授权设立硕士点、博士点;招生纳入国家计划编制,指标由教育部、国家发改委下达;硕士生入学须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博士生入学考试依照教育部统一规定进行;学籍、学历、学位均由教育部、国务院学位办统一注册、颁发和认证;毕业生受到用人单位和社会的同等认可。根据所招收研究生的大学或学院的实力,开设的研究生管理单位可以分为:研究生院、研究生部、研究生处三种名称。现在全国仅有56所高校有研究生院,例如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同济大学,南开大学,天津大学等等。一般这样的高校在研究生招生过程中实行自主订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