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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辞职考研 档案户口问题

德治
赤胆情
建议:认真考研,考上研之后再去办理不迟,1月份上旬就考完了,离复试还有一段时间,不用担心。 之所以这么建议你,原因在于,你既然决心考研,而且时间又短,如果来回办理户口和档案的问题,浪费时间金钱不说,浪费你的精力是大事,这会使你无法安心复习。同时我们还要考虑到,有些机构不一定乐意给你办,推三阻四的很有可能,不像在学校那么好说话! 现在办理这些东西,没有什么正当理由,一般难办,考上研了他们就没有理由不给你办,而且还乐意为你服务。还有一个重要问题,你若现在办理好(时间精力不说)了,到时候,考上研之后,还是要再办理一次,因为档案和奖学金(某些学校实行奖学金制度)是挂钩的,岂不麻烦两次!? 希望能给你些帮助……你在手里的已经是户口迁移证的话就说明你的户口已经在学校那边注销了,在全国的公安网里已经查不到你了。如果你想考研要先考虑好想考哪个地区的学校,如果是济南的学校的话,可以考虑在济南找家单位给你办理这些手续,毕竟现在档案和报道单位都在济南,办理起来比较简单。不要拖的太久,因为你的户口迁移证上是有时间限制的,不明白的话可以再和我联系祝你好运

工作不开心试用期辞职还是坚持到四月辞职考研

布卢姆
数称溪公
一旦动了考研的心思,那就是一条不归路。你现在放弃了,以为自己已经绝了考研的心思,可实际上这个念头会一直根植在你的内心深处,在以后的某个时刻,某种境遇的促动下,它依旧会死灰复燃,然后变得更加的强烈,使你在面临考与不考的选择的时候更加的煎熬。你没有拼尽全力,没考上你会遗憾;你拼尽全力还是没考上,你会更遗憾。考研的心结,只有考上了研才能真正解开。没有什么鼓励的话,因为我也深受这种痛苦的煎熬,我也非常的想要放弃,但是我去年已经放弃过一次,今年决定要不要再考的时候,比我去年决定考研时候艰难百倍,遇到的阻力也比之前大得多得多。失败者念念不忘的是选择,成功者只在乎坚持。坚持到明年四月辞职考研。

得知试用期员工要考研,怎么谈话让离职?

能守其本
返祖
既然是在试用期,可以在试用期结束之后,告知其表现不满意,不能转正。给他结算工资走人就行了。

试用期打算辞职回学校准备考研,不知道档案如何处理呢?

不亦悲乎
去德之累
放在户口所在地人才交流中心噻你这个后来怎么处理了,我现在差不多这情况

在编教师试用期,考上研究生,辞职流程

名实不入
梵高
1、按照最新劳动合同法 劳动者辞职的可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解除劳动合同。 而你的情况是试用期就更简单些。法律规定试用期只要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参见《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2、教师属于事业单位,劳动合同法第96条规定,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未规定的,依照劳动合同法执行。所以主要看你们当地政府部门或地方人大有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参见《劳动合同法》第二条和第九十六条)  3、《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五条明确规定 只有违法服务期和竞业限制的才由劳动者来承担违约金,其他情况则不能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

国企上班,签了一年合同试用期一个月刚过,想辞职考研,请问户口、档案等怎么解决,急,谢谢

寡人丑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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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签了一年合同试用期一个月刚过,想辞职考研,依法辞职,不会对档案转移产生影响的。2、《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八十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档案转到当地人才市场,户口迁回生源地。试用期满了要签正式合同,没签合同但有事实上得劳动关系会被认为是缓签合同。所以最好的办法是试用期辞职,只需提前三天。试用期也在劳动合同范围之内,如果合同未约定违约金(双方同意的)视作没有违约金,一般企业都没有保密协议的,放心。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实习期辞职考研档案户口还可以放在原单位等考上后再取可以吗

冰菓
夫何修焉
这个要看单位的咯,一般你辞职之后一个单位都会要求你转走档案的,不过可以尝试跟单位沟通沟通。要不你就先不要辞职了,等新单位录取后,直接调去新单位就可以了估计是不行的 你一辞职 单位会把你的户口跟档案 转走的 你可以放在人才中心 这个没问题的 如果你刚毕业 报到证 还得办理改派手续 强烈建议楼主考研 哎 我毕业一年多了 想辞职考研 家里强烈反对啊 年龄是大问题 要考研就下定决心 早考 档案放人才中心就行 户口 回原籍 或者找个人事代理公司也可以 祝考研成功

公务员试用期可以考研吗

仁可为也
狗仔队
全日制的研究生你最好不要考虑了,没有哪一个单位敢放你去考试,还为你保留工作。在职的研究室考试又限定了工作年限的,所以朋友你能做得要么是辞职去考全日制研究生,要么就是等两年考在职的。可以报在职硕士,一般只要毕业满三年就可以了,有的学校有的专业应届毕业生即可。

因为读研而离职需要承担怎样的责任?

谨修而身
1、读研与合同违约是不同的两个民事行为,没有必然联系。2、劳动合同是双向选择。双方达成一致方可签订合同。所以,在签订合同时,应当表达真实意愿。3、如果你与单位达成约定,你读研后回到该单位,或许能够给你一些资助。美哉、善哉。一、如果不签订劳动合同,按下面说的做: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你双倍工资,补交社保,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还应支付经济补偿(法律规定详见《劳动合同法》第82、38、46条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6、27条)。关键一点就是证据,需要你和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的证据。至于工作了多少时间,工资每月多少等,可以用“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由用人单位来证明,如果用人单位不能证明,将承担不利后果。  “举证责任倒置”在劳动法领域广泛存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6、39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3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9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6条,《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2条均有这方面的规定。工资支付凭证、社保记录、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考勤记录等均可要求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如果你想全面维护你的合法权益,建议你看一下《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和《社会保险法》,你才能知道用人单位到底在那些方面侵犯了你的权益,会使你一生受益。  如果用人单位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注意收集证据。如果将来仲裁或诉讼,这很重要。  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时的工资支付时间详见《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9条,经济补偿金支付时间详见《劳动合同法》第50条。如果不按时支付,可以按《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3、10条或《劳动合同法》第85条规定办。不同的是前者可以直接主张,后者需要劳动部门责令后仍不支付才能主张。二、如果签订了劳动合同,按下面说的做:  下面是正确解除劳动合同的全套办法,包括用人单位应该给你什么,可能会发生损害你权益的事及处理办法,全部都有。你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后,如果用人单位通知你提前走人,一定要用人单位给你正式书面通知(加盖印章),否则用人单位到时说你擅自提前走人,你就说不清楚了。  解除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法》第37条和第38条法律赋予劳动者的权利,你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向用人单位申请,并由用人单位批准。解除劳动合同是你的决定,你只需要依法通知用人单位,并证明你书面通知到了,那么你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就是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就不会出现由你承担《劳动合同法》第90条规定的赔偿责任。如果用人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38条所述的情形之一,你不仅无需提前30天,还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要求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侵犯你的合法权益,你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是没有经济补偿的。只要没有《劳动合同法》第25条的内容,约定由劳动者承担的违约金都是不合法的。  递交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或通知)后,批不批无所谓,关键是要有人签收,做为依法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不良单位会说你是自动离职,没有交过辞职报告,你就有口难辩了。你提前30天(试用期提前3天,下同)提交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或通知,如果没人签收,你就到邮局寄特快专递,并在“内件品名”栏中填写“解除劳动合同决定(或通知)”,保留好底单做为证据,外加劳动合同就够了,如果用人单位不在工作的最后一天支付你的工资,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5条的规定,要求支付工资及相关经济补偿。  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或通知内容最好明确以下内容:  1、本人因…………(如果用人单位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该原因最好写明,便于以后举证。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侵犯你的权益,则可以写个人原因),决定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最迟工作到某年某月某日;  2、请公司书面通知(该通知必须有公司印章,否则无效)本人于某年某月某日与某人交接工作,如未接到有效的书面通知,本人将视为公司无需本人交接,由此给公司造成的不便或损失,本人不承担责任;  3、请于工作交接之日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之规定与本人结清工资和《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其他相关费用,并向本人出具《劳动合同法》第50条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该证明的内容应符合《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4条的规定,否则本人保留申请仲裁或诉讼的权利。如公司无需本人交接,则于某年某月某日(最后一个工作日)某时(下班时间)前完成以上事宜。  注意保留好用人单位要求你向某人交接的书面通知、交接清单,这些都是权益受侵害时你依法办理了交接的重要证据。如果用人单位不出具向某人交接的通知,可以视为无需交接。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时的工资支付时间详见《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9条,经济补偿金支付时间详见《劳动合同法》第50条。如果不按时支付,可以按《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3、10条或《劳动合同法》第85条规定办。不同的是前者可以直接主张,后者需要劳动部门责令后仍不支付才能主张。  特别提醒:看我以上回答,要把书名号《》中所涉及的内容找到后,你才能充分理解我回答的意思。  我的百度空间有以上提到的法律规定,你可以去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