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蒂玛
1. 调查法是教育科学研究中常用的基本研究方法之一。调查法通过各种方法与手段 ,有目的、有计划地搜集研究对象或现象的材料,以发现规律性的问题,获得研究成果。用这种方法,我们可以了解教育工作中存在哪些成绩或问题,有什么经验和教训,今后的发展趋势如何,有时还可找到原因与结果的某些联系。 (1)确定调查的目的(确定问题,形成假说;通过调查验证假说,使问题明确化,得出结论)。 (2)确定抽样总体。要从中进行抽样的总体应与要得到信息的总体(目标总体)一致。 (3)确定待收集的数据。一般只收集与调查目的有关的数据,过长的调查表会降低回答的质量。 (4)选择抽样方法。这时总体中的哪种单位作为个体基本上可定下来。 (5)编制抽样框。如学校名录、学生花名册等。 (6)确定需要的精确度。因抽样调查是要由样本推断总体,会带有某些不确定性。一般是对相对误差或绝对误差作出概率水平上的要求。 (7)估计样本容量,估计费用。 (8)抽样试验,在小范围内试填一下调查表,做些必要的改进。 (9)实地调查工作的组织。按抽样方案进行调查。对收回的调查表的质量及时进行检查。对不回答的表要有处理方案。 (10)根据所用的抽样方法进行数据分析。 (11)可对同样的数据采用其它的分析方法,以作比较。 (12)写出调查报告。留存有关总体的信息,它们可能对将来的抽样起指导作用。 2. 实验法是教育科学研究中常用的基本方法之一。所谓实验法,是在严格的控制变量的条件下,有组织的操纵实验措施,根据观察、记录、测定与此相伴随的现象的变化来确定条件与现象之间的因果关系的方法。实验法可分为实验室实验和自然实验。前者在实验室内进行,后者在自然情境中进行。教育科学研究一般采用自然实验法。 实验法的目的在于查明研究现象发生的原因,它能够检验某一理论或假设的正确性。有人称实验法为教育科学研究的灵魂。 3. 观 察 法,为了了解事实真相,从而发现某种现象的本质和规律观察法的步骤:观察法的实施分为以下三个步骤,步骤之一就是进行观察研究的设计,此步骤可分为如下几个方面: .1)作大略调查和试探性观察。 这一步工作的目的不在于搜集材料,而在于掌握基本情况,以便能正确地计划整个观察过程 .2) 确定观察的目的和中心根据研究任务和研究对象的特点,考虑弄清楚什么问题,需要什么材料和条件,然后作明确的规定。 .3) 确定观察对象。 一是确定拟观察的的总体范围;二是确定拟观察的个案对象;三是确定拟观察的具体项目。 .4) 制定观察计划观察计划除了明确规定观察的目的、中心、范围,以及要了解什么问题、搜集什么材料之外,还应当安排观察过程:观察次数、密度、每次观察持续的时间,如何保证观察现象的常态等。 .5) 策划和准备观察手段。 观察手段一般包括两种:一种是获得观察资料的手段;一种是保存观察资料的手段。获得观察资料的手段主要是人的感觉器官,但有时需要一些专门设置的仪器来帮助观察,如观察屏、计算机终端装置、更高级的如动作反应器等。 .6 )规定统一性标准。 为了增加观察的客观性,为了便于衡量和评价各种现象,为了易于用数量来表达观察的现象,为了使观察结果可以核对、比较、统计和综合,必须事先考虑自己的观察可能涉及到的各种因素,并对每一因素规定出统一的标准。每次观察或观察同一现象的不同观察者,要坚持采用统一的标准去衡量。这主要在于,不同的研究项目常会涉及到不同性质的标准。 .7) 逐段提出观察提纲。 在观察计划的基础上,应对每次或每段(几次同一性质上一内容的观察组成一段)观察提出具体提纲,以便使观察者对每一次观察的目的、任务和要获得什么材料非常明确。观察提纲可以包括本次观察要解决的具体问题,并且应当在前一次观察的基础上,经过深思熟虑之后提出来。 4、行 动 研 究 法 行动研究法是一种适应小范围内教育改革的探索性的研究方法,其目的不在于建立理论、归纳规律,而是针对教育活动和教育实践中的问题,在行动研究中不断地探索、改进改进工作,解决教育实际问题。行动研究将改革行动与研究工作相结合,与教育实践的具体改革行动紧密相连。(特点是边执行、边评价、边修改)。 模式基本是:计划——行动——考察——反思(即总结评价)。教师个体比较适用。 另一种模式:预诊——搜集资料初步研究——拟订总体计划——制订具体计划——行动——总结评价。 5、历史法,以教育活动的历史人物、事件为研究对象,理解过去,并根据过去的事件及其发展,来理解现在和将来,为当今的教育发展服务。历史研究的素材主要是过去的著作、文件、档案等;也可以对当事人进行调查和访问,以获取研究素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