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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是我国“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起步之年。刚刚闭幕的全国两会不仅对全年工作做了具体安排,还审议了国务院起草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以下简称“‘十四五’规划纲要”),从短期工作和远景目标两个层面,为我们擘画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宏伟蓝图,也为房地产行业指明了未来发展方向。“十四五”规划纲要共计19篇、65章,约7.5万字,其中有许多内容与房地产行业发展密切相关,在此简要做一番梳理和解读。一、新型城镇化蓝图中的房地产机会关于完善新型城镇化战略、提升城镇化发展质量,在“十四五”规划纲要第八篇以一整篇的篇幅做了阐述,内容与房地产行业发展关系密切。核心内容是深入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战略,以城市群、都市圈为依托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联动、特色化发展,使人民群众享有更高品质的城市生活。(一)人口迁移为房地产带来机遇与挑战“十四五”规划纲要提出,要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坚持存量优先、带动增量,统筹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和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配套政策体系,加快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全面融入城市。在户籍制度方面,放开放宽除个别超大城市外的落户限制,试行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全面取消城区常住人口 300 万以下的城市落户限制,确保外地与本地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标准一视同仁。全面放宽城区常住人口 300 万至 500 万的 I 型大城市落户条件。完善城区常住人口 500 万以上的超大特大城市积分落户政策。此前,国家发改委已经多次发文落实户籍制度改革措施,大幅放开落户限制。今年则把户籍制度改革列入“十四五”规划纲要,作为未来五年完善新型城镇化战略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提出“十四五”期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将提高到65%,这意味着每年将有上千万人口进城。房地产行业有一个业内普遍推崇的规律,即房地产发展“长期看人口,中期看土地,短期看金融”。户籍制度的放开带动了人力资源要素市场的合理流动,在推动产业发展的同时,人口的迁移也带来居住需求的爆发式增长,住房供需矛盾突出,进而推高城市房价。因此解决大城市住房突出问题成为新型城镇化过程中的一道难题。为了支持农村转移人口的流入,“十四五”规划纲要中提出了“建立财政性建设资金对吸纳落户较多城市的基础设施投资补助机制,加大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力度。调整城镇建设用地年度指标分配依据,建立同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和提供保障性住房规模挂钩机制”,这一政策导向将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人口流入城市在土地、资金、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压力。但是对于人口流入规模较大的城市来说,短期内住房供需矛盾突出的问题仍是一个巨大的挑战。今年两会政府工作报告也将这项工作列为重点工作来抓,提出“通过增加土地供应、安排专项资金、集中建设等办法,切实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供给,规范发展长租房市场,降低租赁住房税费负担,尽最大努力帮助新市民、青年人等缓解住房困难”。对于房企来说,人口的流动趋势将成为制定发展战略、谋划城市布局、规划拿地规模、确定产品定位的重要风向标。(二)完善城镇化空间布局随着经济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新型城镇化和都市圈建设已经经济转型发展的重要引擎,也成为房地产行业转型发展的新机遇。关于城镇化空间布局,在“十四五”规划纲要中提出,发展壮大城市群和都市圈,分类引导大中小城市发展方向和建设重点,形成疏密有致、分工协作、功能完善的城镇化空间格局。1.推动城市群一体化发展。以促进城市群发展为抓手,加快形成“两横三纵”城镇化战略格局。优化提升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成渝、长江中游等城市群,发展壮大山东半岛、粤闽浙沿海、中原、关中平原、北部湾等城市群,培育发展哈长、辽中南、山西中部、黔中、滇中、呼包鄂榆、兰州—西宁、宁夏沿黄、天山北坡等城市群。建立健全城市群一体化协调发展机制和成本共担、利益共享机制,统筹推进基础设施协调布局、产业分工协作、公共服务共享、生态共建环境共治。从这些圈定的城市群来看,既有早已发展成熟的城市群,也有新划定的城市群;既涵盖了东部发达地区,也包含了中西部、东北等欠发达地区。这些城市群将构成我国经济转型发展的核心动力,同时也将为房地产行业发展带来新的机遇。2.建设现代化都市圈。从“十四五”规划纲要中可以看出,现代都市圈建设不仅将在交通有效衔接、教育和医疗资源共享、社保和落户积分互认、产业和科研合作等领域实现重大突破,更重要的是要实现规划统一编制、统一实施,探索推进土地、人口等统一管理。这就意味着制约城市间协同发展的行政壁垒将被打破,可谓意义重大。(三)城市更新行动“十四五”规划纲要提出,要加快转变城市发展方式,统筹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推动城市空间结构优化和品质提升。“十四五”期间,要完成2000年底前建成的21.9万个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基本完成大城市老旧厂区改造,改造一批大型老旧街区,因地制宜改造一批城中村。实际上,2020年已经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4.03万个,惠及居民736万户。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将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5.3万个。房地产行业经历了数十年高速发展,市场趋于饱和,逐步由规模化向高质量发展转型,城市更新和老旧小区改造成为房企布局的新赛道。据克而瑞研究中心数据显示,百强上市房企中,约有六成房企涉足了城市更新,其中TOP50上市房企的比例达到了78%。约有40%的企业已经达到超百万平方米的规模,规模最大的企业总建筑面积可达1亿平方米。在政策层面,城市政府的支持力度不断加大。以北京为例,2021年北京市市级预算中,住房保障支出安排33.6亿元,同比增长达到51.1%,主要用于推进老旧小区综合整治等城市有机更新工作。二、完善住房市场体系和住房保障体系关于完善住房市场体系和住房保障体系,在“十四五”规划纲要中作为独立的一节内容,用500多字加以阐述。(一)坚持“房住不炒”的总原则“房住不炒”的概念自2016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首次提出,已经深入人心,并成为房地产调控的总原则。今年将这一表述列入“十四五”规划纲要,充分表明房地产回归民生保障属性是大势所趋,房地产拉动经济的作用将逐步淡化,投机炒房行为将被严厉禁止。未来五年乃至更长时间,这都将是房地产调控的基本原则和底线。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将房地产发展列入“切实增进民生福祉”这一环节,并再次强调“房住不炒”的总基调,同样印证了房地产已经回归民生属性。(二)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在“十三五”规划纲要中,类似的表述是“优化住房供给结构,促进市场供需平衡,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经过5年的实践,在解决房地产供需矛盾过程中逐渐意识到房地产供应主体单一、保障房供应不足的短板,探索出了多主体供应、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新思路。“十四五”规划纲要首次将这一思路制度化,成为全体人民住有所居的制度保障。另外,在规划纲要中首次提出了“职住平衡”概念,这不仅是提升居住生活品质的重要内容,也是解决“大城市病”的关键一环。在保障房供给方面,“十四五”规划纲要提到“因地制宜发展共有产权住房。在管理方面,提出“处理好基本保障和非基本保障的关系,完善住房保障方式,健全保障对象、准入门槛、退出管理等政策”。(三)落实主体责任,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稳房价是房地产调控的重要目标,而稳地价是稳房价的基础,稳预期则是稳房价的重要保障。土地作为房地产开发最重要的资源要素,占房价构成的最大比重,也是房价上涨的重要“元凶”。房价上涨预期则是过度透支需求、助力房价上涨的重要推手。“十四五”规划纲要草案提出,“坚持因地制宜、多策并举,夯实城市政府主体责任,稳定地价、房价和预期。建立住房和土地联动机制,加强房地产金融调控,发挥住房税收调节作用,支持合理自住需求,遏制投资投机性需求”。笔者认为其中至少蕴含四层含义:一是房地产调控的的主体责任在城市政府,在近年来的房地产调控政策中也在反复强调这一点,调控不力被约谈的或被点名的案例时有发生。二是部门联动加强。房地产涉及土地、金融、规划、建设等多个环节,只有各部门联动才能真正实现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目标。三是因地制宜、多策并举。全国各城市房地产市场差异性极强,在调控方向也需因城施策。综合利用土地、金融、财政税收、行政等政策手段,实现“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调控目标。去年以来,针对房企融资的“三道红线”,针对银行房地产贷款的“五档监管”,以及近期针对土地出让的“两集中”新规,均是房地产调控的长效机制的重要举措。四是支持合理自住需求,遏制投资投机性需求。意味着调控将更加精准,鼓励正常住房消费,打击投资投机成为常态。(四)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关于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十三五”规划纲要仅用了60个字,而“十四五”规划纲要则用了229个字来阐述,即:“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有效盘活存量住房资源,有力有序扩大城市租赁住房供给,完善长租房政策,逐步使租购住房在享受公共服务上具有同等权利。加快住房租赁法规建设,保障承租人和出租人合法权益。有效增加保障性住房供给,完善住房保障基础性制度和支持政策。以人口流入多、房价高的城市为重点,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着力解决困难群体和新市民住房问题。单列租赁住房用地计划,探索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和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建设租赁住房,支持将非住宅房屋改建为保障性租赁住房。”内容包含法规建设、市场培育、土地供应、市场供给、制度保障等一系列制度安排和实现路径。在租赁住房供应方面,“十四五”规划纲要提出了“单列租赁住房用地计划,探索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和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建设租赁住房,支持将非住宅房屋改建为保障性租赁住房”这三大路径。其中在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租房方面,目前已经有18个城市开展试点,试点经验将逐步推广。在利用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建设租赁住房方面,财政部、住建部也制定了相应的奖励措施。住建部部长王蒙徽近日曾表示,支持产业园区配套建设和“商改租”““工改租”等非住宅改建,简化审批程序,充分发挥国有和民营企业功能作用。在制度和法规建设方面,2020年9月,住建部起草的《租房租赁条例》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今年有望完成立法程序;各城市政府也陆续出台了有关租赁住房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发展租赁住房市场不仅是解决大城市住房突出问题的重要抓手,也是房企转型发展的方向。此前, 国务院参事室特约研究员姚景源曾表示,“十四五”期间,中国的住房租赁市场会有相当大的发展空间,特别是长租房市场,而大力发展长租市场是落实租购并举、完善中国住房制度改革的重要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