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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棉布是否有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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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毒。世界上所用的石棉95%左右为温石棉,其纤维可以分裂成极细的元纤维,工业上每消耗1吨石棉约有10克石棉纤维释放到环境中。1纤克石棉约含100万根元纤维。元纤维的直径一般为0.5微米,长度在5微米以下,在大气和水中能悬浮数周、数月之久,持续地造成污染。长期吸入一定量的石棉纤维或元纤维能引起石棉肺、肺癌、胸膜间皮瘤、腹膜间皮瘤和胃肠癌等。 研究表明,与石棉相关的疾病在多种工业职业中是普遍存在的。如石棉开采、加工和使用石棉或含石棉材料的各行各业中(建筑、船只和汽车修理、冶金、纺织、机械和电力工程、化学、农业等)。 德国1980-2003年期间,石棉相关职业病造成了1.2万人死亡。法国每年因石棉致死达2000人。美国在1990-1999年期间报告了近20000个石棉沉着病例。 1998年,世界卫生组织重申纤蛇纹石石棉的致癌效应,特别是导致间皮瘤的风险,继续呼吁使用替代品。世界卫生组织还声明,没有认定任何门槛,在此水平之下石棉粉尘不致产生癌症风险。 许多国家选择了全面禁止使用这种危险性物质,包括大多数欧盟成员国(所有成员国到2005年必须禁止一切石棉的使用)和越来越多的其他国家(冰岛、挪威、瑞士、新西兰、捷克共和国、智利、秘鲁)。其他一些国家正在审视石棉的危险,如澳大利亚和巴西。参考资料:http://ke..com/view/1021.htm

如何避免厨房火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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厨房在家庭中是比较容易发生火灾的场所之一。预防从以下方面做起:1、经常维修和保养电器设备,防止发生事故。2、定期清洗排气罩的滤油器,控制油炸锅中的热油高度,防止热油溢出锅外。3、厨房内不要吸烟,注意燃气的工作情况并经常维修和保养。4、学习有关防火和火灾知识,特别是有小孩家庭。5、厨房不要乱拉电线,注意用电安全。

石棉瓦可以晒食物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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纯棉瓦是不能用来晒实物的,石棉碗是有毒的石棉瓦顶 ,想在石棉瓦下面衬上 泡沫板 用来阻挡夏天的热气。 看什么地方呀,一般在建材市场就有,建议还是掉个顶在吊顶面上简单铺设就可以这样既美观也省事,如果专门铺设造价还是有点高而且美观度也不高,个人认为如果房子高度不够的话效果不是很明显石膏吊顶板本来就具有保温隔热的作用,建议还是掉个顶在吊顶面上简单铺设就可以这样既美观也省事,一般在建材市场就有看什么地方呀。 石棉瓦建材市场都有的,你去看看就知道了 就是那些有卖板啊什么的店里面都有。想要隔热保温还有集束板,这种板其实也不便宜。几十块一平方(包工料) 下面有位朋友说装吊顶,这个办法也是可以的。但是石膏板现在不行了。因为他是破潮,怕虫,不好清洁。 现在用吊顶都用硅酸钙板的。这个保温防火,都不错。但是买的时候要说清楚不能有岩棉的 岩棉止癌。。国家禁止了。你这种情况我觉得你可以去考虑下集束板。吊顶的话也不便宜。...点击加载...我们辛店是机制瓦之乡,也就是石棉瓦之乡,回头帮你问问 可以试下外墙反射隔热保温涂料。【如何用石棉瓦做屋顶隔热层,效果如何】百度作业帮。首先,我可以很明确的告诉你,用石棉瓦隔热的效果很差.如果你真的想要用石棉瓦隔热的话我可以提个建议给你:石棉瓦与屋顶的距离要保持20—60厘米的距离,从高到底,这样以来在冬天下雪的时候就不用扫雪了,而且还能保持屋顶的使用寿命,但对于隔热来说最多只能起到一点点的作用.如何用石棉瓦做屋顶隔热层,效果如何。首先,我可以很明确的告诉你,用石棉瓦隔热的效果很差。如果你真的想要用石棉瓦隔热的话我可以提个建议给你:石棉瓦与屋顶的距离要保持20—60厘米的距离,从高到底,这样以来在冬天下雪的时候就不用扫雪了,而且还能保持屋顶的使用寿命,但对于隔热来说最多只能起到一点点的作用。 加个空气层也行.质量也轻.留出通风口,夏天打开还能降低室内温度. 首先,这位兄弟,我觉得石棉瓦做屋顶隔热层并不可取,因为要考虑到石棉瓦的厚度。一般要使石棉瓦达到隔热或保温目的,经过计算可知石棉瓦的厚度至少为100毫米左右,这样的厚度一般不宜做屋顶材料,如果非要达到这种目的,可以选择热阻大些的材料。。有知道楼顶隔热涂料的朋友,效果好吗?商家说十年有效是真的吗??l○se惢跳东莞长佑楼顶隔热涂料-----长佑”隔热防晒漆,由隔热专家潘教授三十年研究,采用中国和美国航天飞行器(如神州五号、神州六号)外部高科技绝热涂层转为民用的一种多功能涂料,主材为进口纳米级的太空材料—真空陶瓷微珠,形成强反射、低热导、多层真空腔体涂层,将太阳能反射隔绝,永久的解决隔热节能之烦恼。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报告备案表怎么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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灭 火 疏 散 预 案 一、组织指挥机构 火场总指挥: (单位负责人)。 灭火行动组: 负责现场扑救。 疏散引导组: (指定的组长和各区域主要负责人)协调人员疏散、现场秩序维持、警戒工作。 安全救护组: (有一定救护知识的人员组成)携带急救箱急救设施,在生命安全得到保证的前提下,负责火场现场人员与物资的抢救。 通讯联络组: (消控室或值班室人员)处理公司内部报警,通知主要领导和各小组成员,了解各区域火势和人员疏散情况,传达灭火和疏散指令。 各小组依照上述要求,合理安排轮班同事,确保24小时均有符合规定的相关人员当班,并切实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 二、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 火警电话:119 公司报警电话: (值班室电话) 1、严禁乱发警报或报警信号,避免不必要的恐慌。 2、所有报警信号无论真假,均以真火警处理。 3、确认是误报的信号时,应立即解除警报并报相关部门与人员。 报警: 1、任何同事发现火灾都必须立即报警。 2、火灾发现者应根据火势判断采取适当的报警方式,如未发现浓烟应立即拨打公司内部报警电话,如火势已经较大应立即打破报警器或拨打119火警电话同时通知公司值班室人员。 3、报警时应沉着冷静,向接警人详细提供火灾的准确位置、什么物质着火、有无人员受困、目前火情火势情况等相关信息。如果是向消防部门报警还应报告起火单位的准确地址并按照消防部门的指示通知人员到主要道路上去引导消防车进入。 接警: 1、接警的同事应保持清醒的头脑,详细记录报警人的姓名、联系方式、所属部门、接警时间、火灾准确位置、目前的火情、火势与现场情况等相关信息。 2、当报警器峰鸣或自动报警显示板上出现报警部位,应立即通知保安值班员并报告确切位置。 3、报警被确认证实后,应立即向值班领导报告详细情况并在其授权下向当地消防部门报警,与此同时联络灭火、疏散、救护等各小组。 三、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 1、火灾发生地附近工作人员在保证个人人身安全的前提下有义务对受火势威胁并有可能导致火势进一步扩大或爆炸的物品、重要的文件档案、受困人员进行紧急疏散。 2、着火区域疏散小组人员应根据火场情况,迅速作出立即进行应急疏散或等待值班领导的疏散命令的决定。 3、单位负责人在得知火场的情况以后,必须立即作出是否进行应急疏散和进行部分区域或全部区域疏散的命令,并尽快传达给疏散区域疏散小组人员。 4、消控室或值班室通过广播向疏散区域人员发出应急疏散命令,宣布疏散顺序:着火房间、着火层、着火上层、着火逐上层、着火层下层(如火灾有向下蔓延趋势再考虑疏散着火层下层,逐下层,并指导疏散区域人员疏散路线方向、安全出口位置、疏散方法和注意事项等,并让不需疏散或未到疏散顺序的区域人员保持镇定。 5、接到疏散命令后,各区域疏散小组成员应立即携带安全出口备用钥匙、手电筒或应急照明灯,打开每个房间的门,引导、帮组区域人员撤离到疏散集结地集中,而后对每个房间认真检查,确认无人后,锁上房门,并做好记号。 6、各区域疏散小组成员沉着冷静,按照广播指示的疏散次序引导区域人员有序的从安全出口疏散,对受伤和情绪不稳定的人提供帮助,到达安全地点时要注意清点人数。 7、疏散区域外部疏散小组成员应打开安全出口,清理疏散通道上的障碍物,携带应急照明设备指引疏散方向。 四、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1、火灾发生地附近工作人员在保证个人人身安全的前提下有义务就近使用消防设施、器材展开初起火灾的扑救工作,尽力控制火灾的蔓延,保持同消控中心或值班室的联系,等待相关人员的到来。 2、灭火行动组接到值班室的联络电话后应立即携带所配备的灭火设施赶赴火场,了解事故的详细情况,在事故发生区域同事的协助下有计划的展开灭火自救工作,同时迅速关闭该防火分区的防火隔离设施。 3、灭火行动组应有供应水及其它所需灭火剂的专门人员,火灾发生后按照平时训练迅速启动消防水泵、铺好消防水带、准备其它装备,并组织现场群众供水、灭火,确保灭火所需。 4、当接到撤离的命令后,灭火行动小组应协助疏散小组进行人员的疏散,并一起撤离出火灾现场。 5、消防部队赶到火场后,灭火行动组应配合消防队进行供水、灭火。 五、通讯联络、安全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1、通讯联络人员要做好接警的处理,同时与报警人保持联系。 2、通讯联络人员在证实发生火灾后应立即报告值班领导,并在他的授权下报火警,同时通知各行动小组进入火场。 3、通讯联络人员应通过广播传达疏散或撤离命令,与各区域保持联系,指引各个区域进行紧急疏散。 4、详细了解火场发展形势,传达作战力量部署命令。 5、安全救护人员应尽力对受伤人员进行一定的治疗。 6、协助领导维持现场秩序。 7、到主要路口去引导消防车进入火场。 注意事项 1、火灾发生时,所有同事必须保持镇定,听从指挥,依照公司紧急处理程序处理。 2、火灾发生时电话仅供应急使用,无关人员未经授权,不得擅自使用。 3、一切自救必须本着先救人后救物的原则切勿作个人冒险。 4、在生命安全未受到威胁时,应坚守各自的岗位,尽力控制火灾的蔓延直到相关部门人员地道,并详细汇报最新的进展情况。 5、进行紧急疏散时,存放现金的办公室应随手关门,收银台应随手关闭钱箱。 6、火灾伴随有浓烟时应采取低姿势行走或匍匐穿过浓烟区,或以湿布等捂住口鼻。 7、疏散时身上着火时,切记不可奔跑,应立即脱掉着火衣物或就地翻滚,或由身边的同事以湿衣物包住或扑打或泼水浇灭。 说明: 1、各单位应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确定本单位的灭火疏散预案。 2、灭火疏散预案应附有总平面图,并在图上标明疏散路线和灭火力量部署。 3、易燃易爆企业和具有储存易燃易爆仓库的企业应针对重点区域制定相应的应急处理方案。 关于确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机构的通知 单位各班组: 为了更好的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单位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保障正常的工作秩序现确定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如下: 消防安全责任人:本单位法人代表 消防安全管理人:主要的管理人员 各区域或班组组长:区域一: 区域二: 灭火行动组或义务消防队:组长: 成员: 紧急疏散组:组长: 成员: (成员必须包括各区域主要负责人及相关人员) 通讯联络组:组长: 成员: (主要为消防控制室或值班室人员) 紧急救护组:组长: 成员: (懂得基本救护知识的人员) 单位名称: 时间: 关于确定 (区域)为重点部位的通知 单位各班组: 鉴于 (区域)具有(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大量可燃物、用火频繁、人员密集、重要设备等)原因,为了确保单位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保证正常的工作秩序,将 (区域)定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实行更为严格的消防安全保卫制度。 单位名称: 日期: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单位全体员工每年六月各进行一次培训。 二、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须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 三、下列人员应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1、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2、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 3、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 4、其他依照规定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的人员。 四、培训内容: 1、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2、各部门、各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3、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5、组织、引导在场宾客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五、消防监控室值班操作员应进行专业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六、培训方式: 1、由保安部门组织召集对饭店全体员工的培训; 2、邀请消防部门专业人员授课; 3、结合本年度消防演练,组织培训; 4、通过制作墙报、宣传栏、贴图画等方式进行消防安全教育。 七、根据不同部门的实施情况和工作需要,对其员工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 八、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进行再教育培训。 防火检查制度 一、防火检查人员由饭店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和各部门负责任组成。 二、防火检查应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任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三、防火检查应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任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四、防火检查内容: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用水、用电有无违章情况;、重点工作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指示的掌握情况;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易燃易爆危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 五、发现火灾隐患,及时填写火灾隐患当场整改通知书和火灾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并督促整改。 防火巡查制度 一、防火巡查人员由专职管理人员和保安员担任。 二、防火巡查应每2小时进行一次。 三、各部门的防火巡查由在岗位的防火责任人、员工对辖区岗位上的消防安全状况、安全操作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四、营业结束时应当对营业现场进行检查,消除遗留火种。 五、防火巡查人员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隐患。无法处置时,应当立即报告。 六、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 七、防火巡查内容: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3、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4、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5、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在位情况;6、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八、防火巡查人员应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 九、发现火灾隐患应及时填写火灾隐患整改通知,并督促整改。 消控中心值班制度 一、认真执行消防法规、熟悉饭店的消防设施、设备,做好维护和保养。 二、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分三班8小时作业,监视消控主机运行情况。 三、一旦出现报警,立即与楼层值班员或保安员联系迅速查清报警原因。 四、爱护仪器设备,发现小故障应立即排除,如出现较大故障,;立即请工程部技术员进行修复。 五、熟悉本单位的火灾报警程序。 六、每班认真填写“消防监控系统运行情况记录”。 七、无关人员不准进入消控中心。 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一、饭店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二、对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防火检查人员应当责成各部门责任人当场整改并督促落实。 1、违章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的; 2、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等违反禁令的; 3、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畅通的; 4、消火栓、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 5、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的; 6、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 7、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 8、其他可以当场改正的行为。 三、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由保安部及时将存在的火灾隐患向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或管理人报告,提出整改方案。 四、消防安全责任人或管理人应当确定整改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部门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 五、在火灾隐患未消除之前,应当落实防范措施,保障安全。 六、不能确保消防安全、随时可能引发火灾或者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危机人身安全的,应当将危险部位停产停业。 七、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部门或者人员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管理人签字确认后存档。 八、对公安消防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期限内改正并写出火灾整改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电气设备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所有电气设备的安装及线路敷设应符合电气安装规程的规定。 二、在增设大容量的电气设备时,应重新涉及线路,方可进行安装和使用,严禁私自在电气线路上增加容量,以防过载引起火灾。 三、建筑内不允许采用铝芯导线,应采用铜芯导线,在夹层或闷顶内敷设线路时,应穿管敷设,并将接线盒封闭。 五、电气设备、移动电器、避雷装置和其他设备的接地装置应每年至少进行两次结缘及接地电阻的测试。 六、在配电室和装有电气设备的机房内应配置适当的灭火器材。 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 一、贯彻执行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做好 消防宣传工作。 二、定期进行防火安全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三、熟悉单位的消防重点部位和各种消防器材的摆放位置和操作规程。 四、积极参加扑救火灾和疏散人员工作并保护好现场。 五、积极参加单位组织的各项消防培训。 六、定期组织消防业务训练,熟练掌握灭火器材的使用。 七、熟悉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 八、在公安消防、保卫部门的领导下积极协助调查火灾发生的原因。 安全疏散设备管理制度 一、单位内的安全出口门、疏散楼梯、疏散走道的宽度必须按规范要求设置。 二、所有的疏散出口、楼梯、走道必须配置相应的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并按规范要求设置, 三、应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安全出口不得上锁。 四、防火门应保持常闭状态,并应向疏散方向开启。 五、各部门负责人应定期检查疏散标志和应急照明等疏散设施是否完好,发现损坏及时维修。 消防设备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一、消防设施、器材,由保安部统一建档管理。 二、应定期组织人员对消防设施、器材进行检测、维护保养,确保完整好用。 三、消防设施、器材的周围,不得堆放物品,要便于提取使用。 四、未经管理部门许可,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挪动或动用消防设施、器材。 五、消防设施、器材使用后,要立即进行维护保养、更新。 六、非正当使用损坏消防设施、器材的,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属维护不当导致损坏的,连带追究部门负责人责任。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一、每年的6月12日组织员工进行灭火、印记疏散预案的演习和训练。 二、消防安全管理人为演练总指挥,保安部经理和专职消防主管具体负责指挥演练工作,保安部全体人员和半数以上员工参加演练。 三、实施演练前,由保安部将本次演练具体行动方案上报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进行批准,方案确定后,将方案传给各部门,所有参加演练人员应熟悉演练方案,明确职责。 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一、重点防火部位要严格火源管理,实施动火作业审批手续和“四不动火”制度,即:预防措施不落实不动火,没有经过批准不动火,现场没有消防监护人员不动火,大风天不户外动火。 二、单位敷设电器线路、安装和维修电气设备,必须由正式电工承担,严禁擅自搭接临时电源线路。 三、仓库、宿舍内不准使用碘钨灯、日光灯、电熨斗、电炉子、电烙铁、电视机等电器设备。 四、严格用电管理、严格执行用电安全操作规程,不得超负荷用电。 五、对电器线路和设备由电共负责监管,定期检查。 六、临时需要装设电气线路和设备的应经工程部批准后,按临时假设规定安装并限期拆除。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一、防火、灭火设施不落实不能动火。 二、周围的易燃易爆杂物未清楚不能动火。 三、附近难以移动的易燃结构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不动火。 四、凡盛装过油类等易燃液体的容器、管道未经洗刷干净,排除残存的油质不动火。 五、凡盛装过气体受热膨胀有爆炸危险的容器和管道不动火。 六、在高空进行焊接或切割作业时。下面的可燃物品未清理,不动火。 七、现场未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不动火。 八、动火审批由部门申请,饭店领导同意,保安部配合现场监控。 消防安全工作奖惩规定 一、消防安全是全体员工的共同责任,每一个员工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都有做好消防工作的义务。 二、消防领导小组是饭店实施消防管理、监督的职能机构,各部门员工都要无条件地服从消防领导小组的管理。 三、凡在单位范围内违反消防管理规定尚不够追究刑事责任和《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处理的,由饭店消防领导小组依照本规定分别给予“赔偿损失”、“口头警告”、“书面警告‘或予以罚款等项处理亦可同时并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损失情况和认识态度责令当事人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 1、因乱扔烟头或用电、用火不慎,发生火警或火灾,损坏单位或员工财务,损失数额不大的。 2、明火作业未采用有效的安全措施造成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3、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不采取安全措施,或保管不善,造成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五、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和认识态度,给予警告或罚款处理。 (一)给予口头警告或罚款10元以下的; 1、在禁止吸烟的场所吸烟或在允许吸烟的地方吸烟而不设烟灰缸,或有烟灰缸不用,乱扔烟头、火柴梗的; 2、擅自在楼内使用汽油洗刷桌布,地毯污迹或机械零件的; 3、动用明火施工不办理动火申请的; 4、班后不按规定清理工作场所易燃杂物的; 5、用电不使用保险装置或乱搭乱拉电线的; 6、擅自玩弄消防器材、报警设施,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给予书面警告并罚款50以下的; 1、擅自在办公室、仓库或工作场所、集体宿舍设炉生或,或使用电炉的 2、使用电热设备擅自离岗或班后不按规定切断电源、熄灭火种的 3、擅自贮存、使用少量易燃品,不到保安部备案的。 4、损坏消防设施、标志或随意挪用、改动消防器材位置的。 5、在楼内或室内烧废纸杂物,乱扔烟头引起报警的。 6、班后不按规定关闭煤气炉管阀门的。 7、楼内乱堆放物品,堵塞消防设施、通道和防火间距。 (三)给予严重警告并罚款100元以下; 1、未经批准擅自携带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进入公众聚集场所,并私自贮存使用这些物品的。 2、谎报火情的。 3、在楼内随意堆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者将要害部位作临时仓库使用的。 4、将性质不同或灭火方法截然不同的化学危险物品,混放一起贮存的。 5、在禁火区域或要害部位不按要求动火作业的。 6、发现火警后,不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又不采取紧急措施临阵脱逃的 7、违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规程,或擅离制守导致火警或火灾,造成一定的损失和影响 六、有下列情形的追究部门防火责任,由单位领导视情节以行政并经济处罚 1、火灾隐患处于紧急状态,经保安部多次催促仍不整改,又不能说明原因的。 2、强迫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造成危害后果的 3、刁难不配合消防监督人员执行任务,或拒绝接受处罚的。 对火灾事故隐瞒事实、不追究、不处理、“不上报的”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轻或免于处罚; 1、对违反消防管理造成事故(损失不大)肇事者或责任人自动坦白,真诚认错。 2、火警、火灾发生后,肇事者或责任人能积极参加抢救,免除或减轻火灾损失的。 3、对火警、火灾事故、肇事者或责任人能主动提供情况,协助有关部门查清事故原因的。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予以表彰、奖励 1、部门领导和防火责任人重视消防安全措施得力,没有发生火警、火灾的部门。 2、一贯遵守消防法规、长期保持岗位消防安全,无火灾和火灾隐患的班组、岗位和个人。 3、发现火灾后及时报警,积极扑灭、处理得当,减少火灾危害的。 4、热爱消防工作,积极参加防火、灭火训练,成绩优秀,表现突出的。 5、对单位的消防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 1.以防为主,杜绝火灾隐患。了解各类有关易燃易爆物品知识及消防知识。遵守各种防火规则。 2.在实验室内、过道等处,须经常备有适宜的灭火材料,如消防砂、石棉布、毯子及各类灭火器等。消防砂要保持干燥。 3.电线及电器设备起火时,必须先切断总电源开关,再用四氯化碳灭火器灭熄,并及时通知供电部门。不许用水或泡沫灭火器来扑灭燃烧的电线电器。 4.人员衣服着火时,立即用毯子之类物品蒙盖在着火者身上灭火,必要时也可用水扑灭。但不宜慌张跑动,避免使气流流向燃烧的衣服,再使火焰增大。 5.加热试样或实验过程中小范围起火时,应立即用湿石棉布或湿抹布扑灭明火,并拔去电源插头,关闭总电闸煤气阀。易燃液体的固体(多为有机物)着火时,切不可用水去浇。范围较大的火情,应立即用消防砂、泡沫灭火器或干粉灭火器来扑灭。精密仪器起火,应用四氯化碳灭火器。实验室起火,不宜用水扑救。 6. 在实验室特别是化学实验室起火时,应事先作起火分析,并将实验过程的各个系统隔开。

哪里有酒吧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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黍苗
一、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事业的发展,根据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第二条 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总经理(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各级领导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第三条 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触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论处。二、机构与职责第四条 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由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调查处理事故等工作。安委会的日常事务由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安委办)负责处理。第五条 公司下属生产单位必须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单位的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制订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安委会的各项安全指令,确保生产安全。安全生产小组组长由各单位的领导提任,并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各机楼(房)、生产班组要选配一名不脱产的安全员。第六条 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的划分:单位行政第一把手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分管生产的领导和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第七条 各级工程师和技术人员在审核、批准技术计划、方案、图纸及其他各种技术文件时,必须保证安全技术和劳动卫生技术运用的准确性。第八条 各职能部门必须在本职业务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第九条 公司安全生产专职管理干部职责:1.协助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令、制度,综合管理日常安全生产工作。2.汇总和审查安全生产措施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3.制定、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对这些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4.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经常深入现场指导生产中的劳动保护工作。遇有特别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5.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6.参加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大修工程的设计文件和工程验收及试运转工作。7.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督促其按时实现。8.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食品发放标准,并监督执行。9.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防止职业危害的措施,并监督执行。10.对上级的指示和基层的情况上传下达,做好信息反馈工作。第十条 各生产单位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要协助本单位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本单位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第十一条 各机楼(房),生产班组安全员要经常检查、督促本机楼(房)、班组人员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好设备、工具等安全检查、保养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本机楼(房)、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做好原始资料的登记和保管工作。第十二条 职工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生产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劳动保护用品。发现不安全情况,及时报告领导,迅速予以排除。三、教育与培训第十三条 对新职工、临时工、民工、实习人员,必须先进行安全生产的三级教育(即生产单位、机楼(房)或班组、生产岗位)才能准其进入操作岗位。对改变工种的工人,必需重新进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岗。第十四条 对从事锅炉、压力容器、电梯、电气、起重、焊接、车辆驾驶、杆线作业、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严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证(执照)后,才能准其独立操作。对特殊工种的在岗人员,必须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四、设备、工程建设、劳动场所第十五条 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要做到正确使用,经常维护,定期检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第十六条 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电气设备应有可熔保险和漏电保护,绝缘必须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护措施;产生大量蒸气、腐蚀性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应使用密闭型电气设备;有易燃易爆危险的工作场所,应配备防爆型电气设备;潮湿场所和移动式的电气设备,应采用安全电压。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相应防护等级的安全技术要求。第十七条 引进国外设备时,对国内不能配套的安全附件,必需同时引进,引进的安全附件应符合我国的安全要求。第十八条 凡新建、改建、扩建、迁建生产场地以及技术改造工程,都必需安排劳动保护设施的建设,并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简称三同时)。第十九条 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在组织工程设计和竣工验收时,应提出劳动保护设施的设计方案,完成情况和质量评价报告,经同级劳资、卫生、保卫等部门和工会组织审查验收,并签名盖章后,方可施工、投产。未经以上部门同意而强行施工、投产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第二十条 劳动场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洁、整齐。有毒有害的作业,必须有防护设施。第二十一条 生产用房、建筑物必须坚固、安全;通道平坦、畅顺,要有足够的光线;为生产所设的坑、壕、池、走台、升降口等有危险的处所,必需有安全设施和明显的安全标志。第二十二条 有高温、低温、潮湿、雷电、静电等危险的劳动场所,必须采取相应的有效防护措施。第二十三条 雇请外单位人员在公司的场地进行施工作业时,主管单位应加强管理,必要时实行工作票制度。对违反作业规定并造成公司财产损失者,须索赔并严加处理。第二十四条、被雇请的施工人员需进入机楼、机房施工作业时,须到保卫部办理《出入许可证》;需明火作业者还须填写《公司临时动火作业申请表》,办理相关手续。五、电信线路第二十五条 电信线路的设计、施工和维护,应符合邮电部安全技术规定。凡从事电信线路施工和维护等工作人员,均要严格执行《电信线路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第二十六条 电信线路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安全施工程序组织施工。对架空线路、天线、地下及平底电缆、地下管道等电信施工工程及施工环境都必须相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施工工具和仪表要合格、灵敏、安全、可靠。高空作业工具和防护用品,必须由专业生产厂家和管理部门提供,并经常检查,定期鉴定。第二十七条 电信线路维护要严防触电、高空坠落和倒杆事故,线路维护前一定要先检查线杆根基牢固状况,对电路验电确认安全后,方准操作。操作中要严密注意电力线对通信线和操作安全的影响,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不准聘用或留用退休职工担任线路架设工作。六、易燃、易爆物品第二十八条 易燃、易爆物品的运输、贮存、使用、废品处理等,必须设有防火、防爆设施,严格执行安全操作守则和定员定量定品种的安全规定。第二十九条 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地和贮存点,要严禁烟火,要严格消除可能发生火种的一切隐患。检查设备需要动用明火时,必须采取妥善的防护措施,并经有关领导批准,在专人监护下进行。七、电 梯第三十条 签订电梯订货、安装、维修保养合同时,须遵市劳动部门规定的有关安全要求。第三十一条 新购的电梯必须是取得国家有关许可证并在劳动部门备案的单位设计、生产的产品。电梯销售商须设立有(经劳动局备案认可的)维修保养点或正式委托保养点。第三十二条 电梯的使用必须取得劳动部门颁发的《电梯使用合格证》。第三十三条 工程部门办理新安装电梯移交时,除应移交有关文件、说明书等资料以外,还须告诉接受单位有关电梯的维修、检测和年审等事宜。第三十四条 负责管理电梯的单位,要切实加强电梯的管理、使用和维修、保养、年审等工作。发现隐患要立即消除,严禁电梯带隐患运行。第三十五条 确需聘请外单位人员安装、维修、检测电梯时,被雇请的单位必须是劳动部门安全认可的单位。第三十六条 电梯管理单位须将电梯的维修、检测、年审和运行情况等资料影印副本报公司安委办备案。八、个人防护用品和职业危害的预防与治疗第三十七条 根据工作性质和劳动条例,为职工配备或发放个人防护用品,各单位必须教育职工正确使用防护用品,不懂得防护用品用途和性能的,不准上岗操作。第三十八条 努力做好防尘、防毒、防辐射、防暑降温工作和防噪音工程,进行经常性的卫生监测,对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有毒有害作业点,应进行技术改造或采取卫生防护措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按规定发放保健食品补贴,提高有毒有害作业人员的健康水平。第三十九条 对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要实行每年一次定期职业体检制度。对确诊为职业病的患者,应立即上报公司人事部,由人事部或公司安委会视情况调整工作岗位,并及时作出治疗或疗养的决定。第四十条 禁止中小学生和年龄不满18岁的青少年从事有毒有害生产劳动。禁止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哺乳期从事影响胎儿、婴儿健康的有毒有害作业。九、检查和整改第四十一条 坚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公司安委会组织全公司的检查,每年不少于二次;各生产单位每季检查不少于一次;各机楼(房)和生产班组应实行班前班后检查制度;特殊工种和设备的操作者应进行每天检查。第四十一条 发现不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如本单位不能进行整改的要立即报告安委办统一安排整改。第四十三条 凡安全生产整改所需费用,应经安委办审批后,在劳保技措经费项目列支。十、奖励与处罚第四十四条 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应每年总结一次,在总结的基础上,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组织评选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第四十五条 安全生产先进集体的基本条件: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落实总经理负责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2.安全生产机构健全,人员措施落实,能有效地开展工作;3.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不断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提高职工的自我保护能力;4.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整改事故隐患和尘毒危害,积极改善劳动条件;5.连续三年以上无责任性职工死亡和重伤事故,交通事故也逐年减少,安全生产工作成绩显著。第四十六条 安全生产先进个人条件:1.遵守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各项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保障生产安全;2.积极学习安全生产知识,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3.坚决反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纠正和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第四十七条 对安全生产有特殊贡献的,给予特别奖励。第四十八条 发生重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含交通事故),对事故单位(室)给予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并追究单位领导人的责任。第四十九条 凡发生事故,要按有关规定报告。如有瞒报、虚报、漏报或故意延迟不报的,除责成补报外,对事故单位(室)给予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并追究责任者的责任,对触及刑律的,追究其法律责任。第五十条 对事故责任者视情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行政处分,触及刑律者依法论处。第五十一条 对单位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最高不超过3%;对职工个人的处罚,最高不超过一年的生产性奖金总额(不含应赔偿款项),可并处行政处分。第五十二条 由于各种意外(含人为的)因素造成人员伤亡或厂房设备损毁或正常生产、生活受到破坏的情况均为本企业事故,可划分为工伤事故、设备(建筑)损毁事故、交通事故三种(车辆、驾驶员、交通事故等制度由行政部参照本规定另行制订,并组织实施)。第五十三条 工伤事故,是指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的事故。包括以下几种情况:1.从事本岗位工作或执行领导临时指定或同意的工作任务而造成的负伤或死亡。2.在紧急情况下(如抢险救灾救人等),从事对企业或社会有益工作造成的疾病、负伤或死亡。3.在工作岗位上或经领导批准在其他场所工作时而造成的负伤或死亡。4.职业性疾病,以及由此而造成死亡。5.乘坐本单位的机动车辆去开会、听报告、参加行政指派的各种劳动和乘坐本单位指定上下班接送的车辆上下班,所乘坐的车发生非本人所应负责的意外事故,造成职工负伤或死亡。6.职工虽不在生产或工作岗位上,但由于企业设备、设施或劳动的条件不良而引起的负伤或死亡。第五十四条 职工因发生事故所受的伤害分为:1.轻伤:指负伤后需要歇工1个工作日以上,低于国标105日,但未达到重伤程度的失能伤害。2.重伤:指符合劳动部门《关于重伤事故范围的意见》中所列情形之一的伤害;损失工作日总和超过国际105日的失能伤害。3.死亡。第五十五条 发生无人员伤亡的生产事故(不含交通事故),按经济损失程度分级:1.一般事故:经济损失不足1万元的事故;2.大事故:经济损失满1万元,不满10万元的事故;3.重大事故:经济损失满10万元,不满100万元的事故;4.特大事故:经济损失满100万元的事故。第五十六条 发生事故的单位必须按照事故处理程序进行事故处理:1.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和防止事故扩大,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详细记录或拍照和绘制事故现场图。2.立即向单位主管部门(领导)报告,事故单位即向公司安委办报告。3.开展事故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公司安委办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指示有关单位进行调查,轻伤或一般事故在15天内,重伤以上事故或大事故以上在30天内向有关部门报送《事故调查报告书》。事故调查处理应接受工会组织的监督。4.制定整改防范措施。5.以事故有责任的人作出适当的处理。6.以事故通报和事故分析会等形式教育职工。第五十七条 无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1.机动车辆驾驶员发生事故后,驾驶员和有关人员必须协助交管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分析,参加事故处理。事故单位应及时向安委办报告,一般在24小时内报告,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应即时报告。事后,需补写“事故经过”的书面报告。肇事者应在两天内写出书面报告交给单位领导。肇事单位应在七天内将肇事者报告随本单位报告一并送交安委办。2.加强员因公驾车肇事,应根据公安部门裁定的经济损失数额之10%对事故责任者进行处罚,处罚款项原则上由肇事个人到财务部缴纳。处罚的最高款额以不超过上年度公司人平生产性奖金总额(基数1.0计)为限。3.凡未经交管部门裁决而私下协商解决赔偿的事故。如公司的经济损失超过保险公司规定免赔额的,其超出部分由肇事者自负。4.擅自挪用车辆办私事而肇事的,按第2款规定加倍处罚;可视情给予扣发一年以内的奖金或并处行政处分。5.凡因私事经主管领导同意借用公车而肇事的,参照第2款处理。6.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超时限两天属瞒报),每次加扣当事人三个月以内的奖金。7.开“带病车”,或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或未经行政部批准驾驶公司车辆的人驾驶,每次扣两个月的奖金。第五十八条 事故原因查清后,如果各有关方面对于事故的分析和事故责任者的处理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时,劳资部门有权提出结论性意见,交由单位及主管部门处理。第五十九条 在调查处理事故中,对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者,应追究其行政责任,触及刑律的,追究刑事责任。第六十条 各级单位领导或有关干部、职工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应尽的职责,有如下行为之一造成事故的,按玩忽职守论处:1.不执行有关规章制度、条例、规程的或自行其事的。2.对可能造成重大伤亡的险情和隐患,不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力的。3.不接受主管部门的管理和监督,不听合理意见,主观武断,不顾他人安危,强令他人违章作业的。4.对安全生产工作漫不经心,马虎草率,麻痹大意的。5.对安全生产不检查、不督促、不指导,放任自流的。6.延误装、修安全防护设备或不装、修安全防护设备的。7.违反操作规程冒险作业或擅离岗位或对作业漫不经心的。8.擅动有“危险禁动”标志的设备、机器、开关、电闸、信号等。9.不服指挥和劝告,进行违章作业的。10.施工组织或单项作业组织有严重错误的。第六十一条 各单位可根据本规定制订具体实施措施。第六十二条 本规定由公司安委办负责解释。第六十三条 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公司以前制定的有关制度、规定等如与本规定有抵触的,按本规定执行。《灭 火 疏 散 预 案》一、组织指挥机构火场总指挥: (单位负责人)。灭火行动组: 负责现场扑救。疏散引导组: (指定的组长和各区域主要负责人)协调人员疏散、现场秩序维持、警戒工作。安全救护组: (有一定救护知识的人员组成)携带急救箱急救设施,在生命安全得到保证的前提下,负责火场现场人员与物资的抢救。通讯联络组: (消控室或值班室人员)处理公司内部报警,通知主要领导和各小组成员备注:了解各区域火势和人员疏散情况,传达灭火和疏散指令。各小组依照上述要求,合理安排轮班同事,确保24小时均有符合规定的相关人员当班,并切实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二、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 火警电话:119 公司报警电话: (值班室电话) 1、严禁乱发警报或报警信号,避免不必要的恐慌。 2、所有报警信号无论真假,均以真火警处理。 3、确认是误报的信号时,应立即解除警报并报相关部门与人员。 报警: 1、任何同事发现火灾都必须立即报警。 2、火灾发现者应根据火势判断采取适当的报警方式,如未发现浓烟应立即拨打公司内部报警电话,如火势已经较大应立即打破报警器或拨打119火警电话同时通知公司值班室人员。 3、报警时应沉着冷静,向接警人详细提供火灾的准确位置、什么物质着火、有无人员受困、目前火情火势情况等相关信息。如果是向消防部门报警还应报告起火单位的准确地址并按照消防部门的指示通知人员到主要道路上去引导消防车进入。 接警: 1、接警的同事应保持清醒的头脑,详细记录报警人的姓名、联系方式、所属部门、接警时间、火灾准确位置、目前的火情、火势与现场情况等相关信息。 2、当报警器峰鸣或自动报警显示板上出现报警部位,应立即通知保安值班员并报告确切位置。 3、报警被确认证实后,应立即向值班领导报告详细情况并在其授权下向当地消防部门报警,与此同时联络灭火、疏散、救护等各小组。 三、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 :1、火灾发生地附近工作人员在保证个人人身安全的前提下有义务对受火势威胁并有可能导致火势进一步扩大或爆炸的物品、重要的文件档案、受困人员进行紧急疏散。 2、着火区域疏散小组人员应根据火场情况,迅速作出立即进行应急疏散或等待值班领导的疏散命令的决定。 3、单位负责人在得知火场的情况以后,必须立即作出是否进行应急疏散和进行部分区域或全部区域疏散的命令,并尽快传达给疏散区域疏散小组人员。 4、消控室或值班室通过广播向疏散区域人员发出应急疏散命令,宣布疏散顺序:着火房间、着火层、着火上层、着火逐上层、着火层下层(如火灾有向下蔓延趋势再考虑疏散着火层下层,逐下层,并指导疏散区域人员疏散路线方向、安全出口位置、疏散方法和注意事项等,并让不需疏散或未到疏散顺序的区域人员保持镇定。 5、接到疏散命令后,各区域疏散小组成员应立即携带安全出口备用钥匙、手电筒或应急照明灯,打开每个房间的门,引导、帮组区域人员撤离到疏散集结地集中,而后对每个房间认真检查,确认无人后,锁上房门,并做好记号。 6、各区域疏散小组成员沉着冷静,按照广播指示的疏散次序引导区域人员有序的从安全出口疏散,对受伤和情绪不稳定的人提供帮助,到达安全地点时要注意清点人数。 7、疏散区域外部疏散小组成员应打开安全出口,清理疏散通道上的障碍物,携带应急照明设备指引疏散方向。 四、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1、火灾发生地附近工作人员在保证个人人身安全的前提下有义务就近使用消防设施、器材展开初起火灾的扑救工作,尽力控制火灾的蔓延,保持同消控中心或值班室的联系,等待相关人员的到来。 2、灭火行动组接到值班室的联络电话后应立即携带所配备的灭火设施赶赴火场,了解事故的详细情况,在事故发生区域同事的协助下有计划的展开灭火自救工作,同时迅速关闭该防火分区的防火隔离设施。 3、灭火行动组应有供应水及其它所需灭火剂的专门人员,火灾发生后按照平时训练迅速启动消防水泵、铺好消防水带、准备其它装备,并组织现场群众供水、灭火,确保灭火所需。 4、当接到撤离的命令后,灭火行动小组应协助疏散小组进行人员的疏散,并一起撤离出火灾现场。 5、消防部队赶到火场后,灭火行动组应配合消防队进行供水、灭火。 五、通讯联络、安全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1、通讯联络人员要做好接警的处理,同时与报警人保持联系。 2、通讯联络人员在证实发生火灾后应立即报告值班领导,并在他的授权下报火警,同时通知各行动小组进入火场。 3、通讯联络人员应通过广播传达疏散或撤离命令,与各区域保持联系,指引各个区域进行紧急疏散。 4、详细了解火场发展形势,传达作战力量部署命令。 5、安全救护人员应尽力对受伤人员进行一定的治疗。 6、协助领导维持现场秩序。 7、到主要路口去引导消防车进入火场。 注意事项 :1、火灾发生时,所有同事必须保持镇定,听从指挥,依照公司紧急处理程序处理。 2、火灾发生时电话仅供应急使用,无关人员未经授权,不得擅自使用。 3、一切自救必须本着先救人后救物的原则切勿作个人冒险。 4、在生命安全未受到威胁时,应坚守各自的岗位,尽力控制火灾的蔓延直到相关部门人员地道,并详细汇报最新的进展情况。 5、进行紧急疏散时,存放现金的办公室应随手关门,收银台应随手关闭钱箱。 6、火灾伴随有浓烟时应采取低姿势行走或匍匐穿过浓烟区,或以湿布等捂住口鼻。 7、疏散时身上着火时,切记不可奔跑,应立即脱掉着火衣物或就地翻滚,或由身边的同事以湿衣物包住或扑打或泼水浇灭。 说明: 1、各单位应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确定本单位的灭火疏散预案。 2、灭火疏散预案应附有总平面图,并在图上标明疏散路线和灭火力量部署。 3、易燃易爆企业和具有储存易燃易爆仓库的企业应针对重点区域制定相应的应急处理方案。 关于确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机构的通知 单位各班组: 为了更好的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单位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保障正常的工作秩序现确定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如下: 消防安全责任人:本单位法人代表 消防安全管理人:主要的管理人员 各区域或班组组长:区域一: 区域二: 灭火行动组或义务消防队:组长: 成员: 紧急疏散组:组长: 成员:(成员必须包括各区域主要负责人及相关人员) 通讯联络组:组长: 成员: (主要为消防控制室或值班室人员) 紧急救护组:组长: 成员: (懂得基本救护知识的人员) 单位名称: 时间: 关于确定 (区域)为重点部位的通知 单位各班组: 鉴于 (区域)具有(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大量可燃物、用火频繁、人员密集、重要设备等)原因,为了确保单位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保证正常的工作秩序,将 (区域)定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实行更为严格的消防安全保卫制度。 单位名称: 日期: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单位全体员工每年六月各进行一次培训。二、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须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三、下列人员应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1、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2、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 3、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 4、其他依照规定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的人员。 四、培训内容: 1、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2、各部门、各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3、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5、组织、引导在场宾客疏散的知识和技能。五、消防监控室值班操作员应进行专业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六、培训方式: 1、由保安部门组织召集对饭店全体员工的培训; 2、邀请消防部门专业人员授课; 3、结合本年度消防演练,组织培训; 4、通过制作墙报、宣传栏、贴图画等方式进行消防安全教育。七、根据不同部门的实施情况和工作需要,对其员工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八、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进行再教育培训。 防火检查制度一、防火检查人员由饭店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和各部门负责任组成。 二、防火检查应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任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三、防火检查应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任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四、防火检查内容: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用水、用电有无违章情况;、重点工作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指示的掌握情况;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易燃易爆危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 五、发现火灾隐患,及时填写火灾隐患当场整改通知书和火灾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并督促整改。 防火巡查制度一、防火巡查人员由专职管理人员和保安员担任。 二、防火巡查应每2小时进行一次。 三、各部门的防火巡查由在岗位的防火责任人、员工对辖区岗位上的消防安全状况、安全操作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四、营业结束时应当对营业现场进行检查,消除遗留火种。 五、防火巡查人员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隐患。无法处置时,应当立即报告。 六、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 七、防火巡查内容: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3、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4、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5、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在位情况;6、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八、防火巡查人员应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 九、发现火灾隐患应及时填写火灾隐患整改通知,并督促整改。消控中心值班制度一、认真执行消防法规、熟悉饭店的消防设施、设备,做好维护和保养。 二、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分三班8小时作业,监视消控主机运行情况。 三、一旦出现报警,立即与楼层值班员或保安员联系迅速查清报警原因。 四、爱护仪器设备,发现小故障应立即排除,如出现较大故障,;立即请工程部技术员进行修复。 五、熟悉本单位的火灾报警程序。 六、每班认真填写“消防监控系统运行情况记录”。 七、无关人员不准进入消控中心。 火灾隐患整改制度一、饭店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二、对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防火检查人员应当责成各部门责任人当场整改并督促落实。 1、违章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的; 2、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等违反禁令的; 3、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畅通的; 4、消火栓、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 5、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的; 6、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 7、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 8、其他可以当场改正的行为。 三、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由保安部及时将存在的火灾隐患向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或管理人报告,提出整改方案。 四、消防安全责任人或管理人应当确定整改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部门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 五、在火灾隐患未消除之前,应当落实防范措施,保障安全。 六、不能确保消防安全、随时可能引发火灾或者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危机人身安全的,应当将危险部位停产停业。 七、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部门或者人员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管理人签字确认后存档。 八、对公安消防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期限内改正并写出火灾整改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电气设备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一、所有电气设备的安装及线路敷设应符合电气安装规程的规定。 二、在增设大容量的电气设备时,应重新涉及线路,方可进行安装和使用,严禁私自在电气线路上增加容量,以防过载引起火灾。 三、建筑内不允许采用铝芯导线,应采用铜芯导线,在夹层或闷顶内敷设线路时,应穿管敷设,并将接线盒封闭。 五、电气设备、移动电器、避雷装置和其他设备的接地装置应每年至少进行两次结缘及接地电阻的测试。 六、在配电室和装有电气设备的机房内应配置适当的灭火器材。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一、贯彻执行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做好 消防宣传工作。 二、定期进行防火安全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三、熟悉单位的消防重点部位和各种消防器材的摆放位置和操作规程。 四、积极参加扑救火灾和疏散人员工作并保护好现场。 五、积极参加单位组织的各项消防培训。 六、定期组织消防业务训练,熟练掌握灭火器材的使用。 七、熟悉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 八、在公安消防、保卫部门的领导下积极协助调查火灾发生的原因。 安全疏散设备管理制度一、单位内的安全出口门、疏散楼梯、疏散走道的宽度必须按规范要求设置。 二、所有的疏散出口、楼梯、走道必须配置相应的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并按规范要求设置, 三、应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安全出口不得上锁。 四、防火门应保持常闭状态,并应向疏散方向开启。 五、各部门负责人应定期检查疏散标志和应急照明等疏散设施是否完好,发现损坏及时维修。消防设备器材维护管理制度一、消防设施、器材,由保安部统一建档管理。 二、应定期组织人员对消防设施、器材进行检测、维护保养,确保完整好用。 三、消防设施、器材的周围,不得堆放物品,要便于提取使用。 四、未经管理部门许可,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挪动或动用消防设施、器材。 五、消防设施、器材使用后,要立即进行维护保养、更新。 六、非正当使用损坏消防设施、器材的,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属维护不当导致损坏的,连带追究部门负责人责任。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一、每年的6月12日组织员工进行灭火、印记疏散预案的演习和训练。 二、消防安全管理人为演练总指挥,保安部经理和专职消防主管具体负责指挥演练工作,保安部全体人员和半数以上员工参加演练。 三、实施演练前,由保安部将本次演练具体行动方案上报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进行批准,方案确定后,将方案传给各部门,所有参加演练人员应熟悉演练方案,明确职责。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一、重点防火部位要严格火源管理,实施动火作业审批手续和“四不动火”制度,即:预防措施不落实不动火,没有经过批准不动火,现场没有消防监护人员不动火,大风天不户外动火。 二、单位敷设电器线路、安装和维修电气设备,必须由正式电工承担,严禁擅自搭接临时电源线路。 三、仓库、宿舍内不准使用碘钨灯、日光灯、电熨斗、电炉子、电烙铁、电视机等电器设备。 四、严格用电管理、严格执行用电安全操作规程,不得超负荷用电。 五、对电器线路和设备由电共负责监管,定期检查。 六、临时需要装设电气线路和设备的应经工程部批准后,按临时假设规定安装并限期拆除。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一、防火、灭火设施不落实不能动火。 二、周围的易燃易爆杂物未清楚不能动火。 三、附近难以移动的易燃结构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不动火。 四、凡盛装过油类等易燃液体的容器、管道未经洗刷干净,排除残存的油质不动火。 五、凡盛装过气体受热膨胀有爆炸危险的容器和管道不动火。 六、在高空进行焊接或切割作业时。下面的可燃物品未清理,不动火。 七、现场未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不动火。 八、动火审批由部门申请,饭店领导同意,保安部配合现场监控。消防安全工作奖惩规定一、消防安全是全体员工的共同责任,每一个员工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都有做好消防工作的义务。 二、消防领导小组是饭店实施消防管理、监督的职能机构,各部门员工都要无条件地服从消防领导小组的管理。 三、凡在单位范围内违反消防管理规定尚不够追究刑事责任和《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处理的,由饭店消防领导小组依照本规定分别给予“赔偿损失”、“口头警告”、“书面警告‘或予以罚款等项处理亦可同时并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损失情况和认识态度责令当事人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 1、因乱扔烟头或用电、用火不慎,发生火警或火灾,损坏单位或员工财务,损失数额不大的。 2、明火作业未采用有效的安全措施造成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3、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不采取安全措施,或保管不善,造成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五、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和认识态度,给予警告或罚款处理。 (一)给予口头警告或罚款10元以下的; 1、在禁止吸烟的场所吸烟或在允许吸烟的地方吸烟而不设烟灰缸,或有烟灰缸不用,乱扔烟头、火柴梗的; 2、擅自在楼内使用汽油洗刷桌布,地毯污迹或机械零件的; 3、动用明火施工不办理动火申请的; 4、班后不按规定清理工作场所易燃杂物的; 5、用电不使用保险装置或乱搭乱拉电线的; 6、擅自玩弄消防器材、报警设施,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给予书面警告并罚款50以下的; 1、擅自在办公室、仓库或工作场所、集体宿舍设炉生或,或使用电炉的 2、使用电热设备擅自离岗或班后不按规定切断电源、熄灭火种的 3、擅自贮存、使用少量易燃品,不到保安部备案的。 4、损坏消防设施、标志或随意挪用、改动消防器材位置的。 5、在楼内或室内烧废纸杂物,乱扔烟头引起报警的。 6、班后不按规定关闭煤气炉管阀门的。 7、楼内乱堆放物品,堵塞消防设施、通道和防火间距。 (三)给予严重警告并罚款100元以下; 1、未经批准擅自携带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进入公众聚集场所,并私自贮存使用这些物品的。 2、谎报火情的。 3、在楼内随意堆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者将要害部位作临时仓库使用的。 4、将性质不同或灭火方法截然不同的化学危险物品,混放一起贮存的。 5、在禁火区域或要害部位不按要求动火作业的。 6、发现火警后,不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又不采取紧急措施临阵脱逃的 7、违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规程,或擅离制守导致火警或火灾,造成一定的损失和影响 六、有下列情形的追究部门防火责任,由单位领导视情节以行政并经济处罚 1、火灾隐患处于紧急状态,经保安部多次催促仍不整改,又不能说明原因的。 2、强迫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造成危害后果的 3、刁难不配合消防监督人员执行任务,或拒绝接受处罚的。 对火灾事故隐瞒事实、不追究、不处理、“不上报的”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轻或免于处罚; 1、对违反消防管理造成事故(损失不大)肇事者或责任人自动坦白,真诚认错。 2、火警、火灾发生后,肇事者或责任人能积极参加抢救,免除或减轻火灾损失的。 3、对火警、火灾事故、肇事者或责任人能主动提供情况,协助有关部门查清事故原因的。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予以表彰、奖励 1、部门领导和防火责任人重视消防安全措施得力,没有发生火警、火灾的部门。 2、一贯遵守消防法规、长期保持岗位消防安全,无火灾和火灾隐患的班组、岗位和个人。 3、发现火灾后及时报警,积极扑灭、处理得当,减少火灾危害的。 4、热爱消防工作,积极参加防火、灭火训练,成绩优秀,表现突出的。 5、对单位的消防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 1.以防为主,杜绝火灾隐患。了解各类有关易燃易爆物品知识及消防知识。遵守各种防火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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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化学实验室是开展化学实验的场所,不得在实验室内进行其它活动。 2、 实验室的仪器、药品、用具均应有固定的存放位置,不得任意挪动或移出室外。 3、 实验室的上下水道、电源、消防器材等必须经常保持通畅和完好,以便随时启用。 4、 任何人在进行化学实验时不得抽烟、喝水和吃东西。 5、 进行化学实验时要爱护仪器、节约药品、保持实验室整洁。 6、 实验完毕离开实验室前必须做好清洁卫生工作,同时关闭电源和水源。 7、 实验中如发生中毒、失火、爆炸等意外事故,不要惊慌,应按照安全规则及时处理,并向领导和有关部门报告。事后要检查原因并记入事故登记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焊氩弧焊对人危害很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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氩弧焊与焊条电弧焊相比对人身体的伤害程度要高一些,氩弧焊的电流密度大,发出的光比较强烈,它的电弧产生的紫外线辐射,约为普通焊条电弧焊的5~30 倍,红外线约为焊条电弧焊的1~1.5倍,在焊接时产生的臭氧含量较高,因此,尽量选择空气流通较好的地方施工,不然对身体有很大的伤害。 钨极氩弧焊安全规程  1)焊接工作场地必须备有防火设备,如砂箱、灭火器、消防栓、水桶等。易燃物品距离焊接场所不得小于5m。若无法满足规定距离时,可用石棉板、石棉布等妥善覆盖,防止火星落入易燃物品。易爆物品距离焊接所不得小于10m。氩弧焊工作场地要有良好的自然通风和固定的机械通风装置,减少氩弧焊有害气体和金属粉尘的危害。  2)手工钨极氩弧焊机应放置在干燥通风处,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书操作。使用前应对焊机进行全面检查。确定没有隐患,再接通电源。空载运行正常后方可施焊。保证焊机接线正确,必须良好、牢固接地以保障安全。焊机电源的通、断由电源板上的开关控制,严禁负载扳动开关,以免形状触头烧损。  3)应经常检查氩弧焊枪冷却水系统的工作情况,发现堵塞或泄漏时应即刻解决,防止烧坏焊枪和影响焊接质量。  4)焊人员离开工作场所或焊机不使用时,必须切断电源。若焊机发生故障,应由专业人员进行维修,检修时应作好防电击等安全措施。焊机应至少每年除尘清洁一次。  5)钨极氩弧焊机高频振荡器产生的高频电磁场会使人产生一定的头晕、疲乏。因此焊接时应尽量减少高频电磁场作用的时间,引燃电弧后立即切断高频电源。焊枪和焊接电缆外应用软金属编织线屏蔽(软管一端接在焊枪上,另一端接地,外面不包绝缘)。如有条件,应尽量采用晶体脉冲引弧取代高频引弧。  6)氩弧焊时,紫外线强度很大,易引起电光性眼炎、电弧灼伤,同时产生臭氧和氮氧化合物刺激呼吸道。因此,焊工操作时应穿白帆布工作服,戴好口罩、面罩及防护手套、脚盖等。为了防止触电,应在工作台附近地面覆盖绝缘橡皮,工作人员应穿绝缘胶鞋。电焊作业对工人健康的损害 2.1焊工尘肺及肺功能的影响 电弧焊接时,焊条中的焊芯、药皮和金属母材在电弧高温下熔化、蒸发、氧化、凝集,产生大量金属氧化物及其他物质的烟尘,长期吸入可引起焊工尘肺。电焊工尘肺一般发生在密闭、通风不良的作业条件下,发病工龄平均为18年左右[3] 。肺通气功能测定表明接触电焊尘可引起电焊工一定程度的肺通气功能损伤,FVC、FEV1.0、FEV1.0%、MMF、V50、V25、PEFR等肺通气功能指标均明显降低[4];吸烟因素与接尘因素对电焊工的肺通气功能可能产生协同作用;电焊工的肺通气功能损伤有随接尘工龄的延长而加重的趋势[5]。 2.2锰中毒 各种焊件和焊条中均含有数量不等的锰,一般焊芯中的含锰量很低,只有0.3~0.6%左右。为了提高机械强度、耐磨、抗腐蚀等性能,使用含锰焊条时,含锰量可高达23%。在通风不良场所如船舱、锅炉或密闭容器内施焊,长期吸入含锰的烟尘可发生锰中毒,可检出血锰、尿锰升高,神经行为功能改变[6],发锰测定亦可作为锰中毒早期筛检指标[7] 2.3电焊烟热 电焊烟热也称焊工热,是金属烟热的一种,由吸入金属氧化物地所致的以骤起体温升高和外周血白细胞计数增多为主要表现的全身性疾病,常在接触金属氧化物烟后6一12小时[8]起发病,有头晕、乏力、胸闷、气急、肌肉关节酸痛,以后发热,白细胞增多,重者有畏寒、寒颤。 2.4对神经系统的影响 大量研究表明,电焊作业存在与职业接触有关的神经系统损害,主要涉及记忆、分析、定位等信息加工处理的功能,表现为神经生理、神经心理、神经行为异常[9],与电焊烟尘中的锰、铝、铅等有密不可分的联系。采用WHO.NCTB测试,结果行为功能总分与尿锰存在负相关[10],提示神经行为功能的变化可作为预防锰中毒的早期指标之一[11]。国外研究有电焊作业工人行为功能总分反而较对照组升高的报告,作者分析可能是工人健康效应和工作相关技能训练效应所致[12]。电焊作业对工人副交感神经调查功能的影响也有报道[13]。国外尚有报道帕金氏综合症在电焊工人群中的发病年龄明显提前[14](平均46岁,对照组平均63岁),提示电焊作业是帕金氏综合症的危险因素之一。 2.5对眼及皮肤的影响 紫外线(UVR)和红外线(IFR)对眼及皮肤的损伤是电焊作业职业损害的一个重要方面。电焊工眼部症状明显增多常有报道,表现为电光性眼炎、慢性睑缘炎、结膜炎、晶体混浊等,且慢性睑缘炎、结膜炎患病率有随工龄增加而增高的趋势[15]。过量UVR暴露的主要损害为光敏性角膜炎,电焊工白内障与红外线接触有关。国外最近的研究表明,工人接触过量UVR会有发生非黑色素细胞皮肤癌[16]和其它诸如眼恶性黑色素瘤[17]等慢性疾病的危险。 2.6对生殖系统的影响 生殖毒性的结局意义重大,故近10年来国内外开展了一些关于电焊作业生殖毒性的研究,主要涉及男工精液质量、女工生殖结局及损害机制。研究表明:电焊女工月经的经量增加、周期缩短、经期延长、白带增加,自然流产、早产、痛经、均较对照组高[18]。锰中毒男工精液外观呈均匀灰白色,PH值正常,平均液化时间比对照组延长。检验结果证明,锰中毒男工平均一次射精量、精子总数、精子存活率及活动精子率均比对照组下降,锰中毒男工精子畸形率明显高于对照组[19]。认为金属锰能够影响男工生精系统,对精子的发育有直接毒作用,并能杀伤精子,从而引起男性精液质量的改变。国外也有报道电焊作业工人性激素分泌改变,精子质量下降,但对子代的性别比例没有影响[20]。 2.7对体内酶和抗体水平的影响 近年来,有关电焊作业对工人体内酶及抗体产生影响的报道很多。研究表明:电焊工血清中的总超氧化物歧化酶(T-SOD)、谷胱甘肽过氧化物酶(GSH-Px)显著下降,丙二醛(MDA)水平显著升高,但不存在剂量-效应关系[21、22],电焊工于氧化应激状态,抗氧化能力减弱,提示生物膜受到损伤[23]。 为探讨电焊烟尘对人体免疫球蛋白含量的影响,对电焊工和健康对照者采用单向免疫琼脂扩散法分别测定IgG、IgA、IgM含量。结果发现,电焊组的IgG、IgA二项含量与对照组比较,差异有高度显著性(P<0.001);电焊组的IgM含量与对照组比较,差异无显著性(P>0.05);且尿锰与IgG、IgA有相关关系,分别为r=0.982,r=0.991[24],提示电焊烟尘对人体免疫球蛋白含量有影响。 热应激蛋白(HSPs)是机体在各种应激状态下诱导合成增加的一组进化上高度保守的蛋白质。在生理状态下,它们是细胞生存所必需,在应激状态下水平的增加,可提高细跑对损伤的耐受力和应激能力,以保护组织细胞抵抗有害因家的损害作用,对维持机体的自身稳定性起着重要作用。应用酶联免疫吸附法对电焊工血浆中HSP65抗体水平进行检测。结果表明,电焊工血浆抗体水平高于对照组(P<0.05);其中异常检出率均为26.1%,认为电焊混合尘作为应激原能够诱导机体HSP65抗体水平合成增加[25]。因此认为,电焊工血浆中HSDP65抗体水平能够反映电焊混合尘对工人的危害程度。 2.8对内脏的影响 通过B超检查探讨电焊对作业工人肝脾的影响。结果电焊作业组工人左肝长、厚,右肝斜厚及脾厚均高于对照组,并有显著性差异。电焊对作业工人肝脾存在一定的损害,且随工龄延长有加重趋势[26]。国外有报道,胰腺内分泌肿瘤在电焊工中发生的危险度也明显高于正常人群[27]。 2.9对体内微量元素的影响 有报道采用等离子发射光谱仪,检测锰电焊作业工人血清中的Mn,Cu,Zn,Fe和Pb5种微量元素。结果接触组锰和铁的血清含量明显高于对照组(P<0.01),铜略高于对照组,但与对照组比较无显著性差异(P>0.05);而锌和铅的血清含量明显低于对照组(P<0.01);接触组工龄及年龄分层显示,各组血清微量元素比较均无统计学意义。结论:锰的过量吸入可影响体内Mn,Cu,Zn,Fe和Pb5种微量元素变化,从而引起体内微量元素的失衡,促使锰中毒的发生[28]。尚有报道电焊作业者红细胞内锰含量女性高于男性,且红细胞内铜锌含量变化与锰呈正相关关系[29]。 氩弧焊的危害程度要比焊条电弧焊相对来说要大,但是没有大到让人望而生畏的地步,红外线辐射约为普通焊条电弧焊的1~1.5倍,氩弧焊电弧产生的紫外线辐射约为焊条电弧焊的5~30倍,在有限空间内焊接时,臭氧的浓度可增大到危险程度,在焊接过程中,还会产生二氧化碳·一氧化碳等有害气体和金属粉尘,这些都对焊工产生一定的危害。所以我们在焊接过程中要做好防护,选用电极的材料,要尽量选用放射性小的钍钨·铈钨。磨削电极时,要戴好口罩·手套,且工作后要洗手;如果长时间的焊接要定期的进行身体检查,在工作中做到有张有持,就像我们晒太阳,晒久了也会对人身体不好的。 电光性眼炎 有些人白天被电焊晃了眼睛,在夜间突然发生两眼睁不开,剧烈眼痛,流泪,这往往就是电光性眼炎。 电焊和气焊的弧光、紫外线灯、烈日的海滨和高原、雪山的日光反射都可产生大量紫外线而引起电光性眼炎,尤以电焊工为多见。电光性限炎的主要表现是:在眼睛接触紫外线照射的2~12小时后,由于角膜上皮受损,患者感觉眼痛,怕光,眼睛难以睁开,眼痛犹如许多沙粒进入眼睛一样,视物很模糊。眼科检查可见眼睑皮肤充血、眼红、球结膜充血水肿、角膜上皮脱落。电光性服炎虽然病情来势凶猛,但预后较好。发病当时可滴用表面麻醉药(如0.5%地卡因液)1~2次,可立即消除眼痛症状,并滴用消炎眼水以预防感染。随着结膜、角膜上皮的迅速修复,2~5天后即可痊愈。 为预防电光性眼炎,电焊工人操作时一定要戴上防护面罩或眼镜。此外,高原、雪地或沙漠日光反射后的紫外线也可使人发生电光性眼炎,因此也需戴上防护眼镜。 氩弧焊与焊条电弧焊相比对人身体的伤害程度要高一些,只要在工作中注意防护对人身体是没有多大伤害的;我们都知道氩弧焊的电流密度大,发出的光比较强烈,它的电弧产生的紫外线辐射,约为普通焊条电弧焊的5~30倍,红外线约为焊条电弧焊的1~1.5倍,在焊接时产生的臭氧含量较高,因此,尽量选择空气流通的地方施焊,操作氩弧焊的防护措施基本和手弧焊相同,在这就不多说了,焊接时尽量选择钍钨和铈钨放射性小的电极材料,如果有条件的话,应定期的进行身体检查。工作中要做到劳逸结合,平常注意锻炼身体,多参加一些体育活动,因为焊工是属于特种作业人员,在工作中的危害程度相对要比其它工种高一些! 其次是其它各种癌症的患病率都比常人高。 所以应该加强自我保护~~~ 影像学的医生经常受X射线的照射,他们就喜欢经常吃花生,听说是有抗癌的作用,所以建议你也多吃点花生~ 祝你身体健康!安全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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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请问一下,我是做电池产品的,做跌落测试的标准应该是多少啊

拉雷手
苜蓿
有标准啊!跌落应该是1.2m高度将电池不同面跌落,地面为大理石,电池不起火、不短路、不爆炸、不漏液等。还有Gb -18287-2000UL1642锂电池安全标准前   言 本标准含有覆盖UL规定的大类的产品的基本要求。 这些要求基于合理的工程原理,研究和试验结论以及现场经验,并且参考了制造商、用户、检查机构和其它一些有专业经验的机构或人士的意见。 A.遵守本标准的要求是制造商在制造产品时应具备的一个基本条件。 B.产品仅能书面满足本标准条文规定不足以断定满足本标准,比如:当检测和试验时,发现其它特征不满足本标准安全水平的要求。 C.产品采用的材料或结构与本标准技术要求不符的不能认为符合本标准。如果该产品采用的材料或由采用不同于本标准所列的结构形成;但性能可以符合标准要求的,有可能断定符合本标准。 D.UL在执行客户的安全测试要求时,并不承诺为客户的产品负责,UL只是依据当前水平考虑到的一些实际安全限制及要求为产品提供一个专业的判断。UL对产品造成的危害不承担义务。 E.许多本标准的测试由于其固有的危险性,必须有足够的人身及财产安全防护措施。 简   介 1. 领域 1.1 这些要求包括一次(不可重复充电)和二次(可重复充电)锂电池。 这些电池包括金属Li或Li合金,或Li离子,以及单芯、两个或两个以上多芯串/并联结构的电池组。 1.2 这些要求包括技师可更换的和用户可更换的应用。 1.3 这些要求目的是降低锂电池在用于产品时着火或爆炸的危险。这些电池能否接受并依赖于他们能否满足所应用的完整产品应符合的要求。 1.4 这些要求也倾向于降低用户更换的Li电池因着火或爆炸而对人身造成的危害。 1.5 这些要求覆盖含Li量≤5g的技师更换型锂电池,对于含Li大于5g的锂电池,即使能满足本规定,仍需进一步测试和检查以确定是否能够应用。 1.6 这些要求覆盖含金属锂≤4g而每个电芯含金属锂≤1g的用户更换型锂电池。电池含金属锂量>4g或每个电芯金属锂量>1g需要求做进一步测试和验证以确定能否实际应用。 1.7 本要求不包括食入锂电池及其组成物造成的有毒危害,也不包括当电池被切开时对人造成的伤害情况。 1.8 产品的某些特征、特性或零部件、材料或整个系统与本标准要求的有所不同时,只要包含着火、电击、对人可能造成伤害的应采用适当的附加零部件和终端产品要求进行评估,以保证可接受的安全水平。 2. 概述 2.1 测量总论 2.1.1如果一个测量值后面括号里有另一个值时,第二个值可能仅是大概值,第一个值是要求的数值。 2.2 术语 "Lithium battery(ies)"和"batter(ies)"均包含用户可更换的和技师可更换的锂电池。 3. 总论 3.1 本标准对一些术语的定义 3.2 Battery-(1)单芯或(2)一组电芯串/并联。 3.3 Battery,Primary-仅能放电一次而不能可重复充电的。 3.4 Battery,Secondary-能够放电和充电许多次的电池。 3.5 Battery,technician-replaceable-电池用到终端产品中,电池的服务和更换仅能由专业培训的技师来进行服务和维修的。 3.6 Battery,User-replaceable-电池所用到的产品中,用户可以自行更换的电池。 3.7 Cell-单个含有正、负极的电化学电芯。 3.8 Charged, fully-按制造商标称的电容量,电池已被完全充满储存于电池中。 3.9 Component, current-limity任何零件在不正常条件下所采用的限流措施,限制电流的零件包括电阻、保险丝或热切断部件。 3.10 Current, Abnormal charged对一次性电芯或电池按错误的条件充电。 3.11 Discharged, Forced将电池同外部电源串联强制性放电,目的使电池最终成反极性状态。 3.12 Discharged, Fully当连接一个100Ω电阻而且短路电流减小至小于1mA,电池闭环回路电压低于0.2V即认为电池完全放电。 3.13 Discharged, HALF-电池标放容量的一半已经从一个满电池中放出的情况。 3.14 Explosion-当电芯或电池零件被强制性打开并且电芯或电池壳体被撕开或劈成两半或片的情形。 3.15 Material, Toxic-在sax工业材料危险性能参考手册中标称的有毒工业产品。 3.16 Temperature-大约23℃(73°F) 3.17 Venting-电池或电芯的电解液以液态、滴状或蒸汽从所设计的阀或密封机构中泄漏。                      结构/组成 4. 总论 4.1 壳体 锂电池壳体应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足以抵抗所滥加的压力,而不致引起着火。用户可替换的锂电池应有足够的强度而不致于伤到人。 4.2 电解质 4.2.1用户可更换的电池不应含有压力蒸气或喷出伤害眼睛的有毒蒸气和液体,或电池壳体在正常实验室条件下23℃受冲击时漏出的有毒液体应小于5ml。 4.3 使用 4.3.1锂电池应当在使用时采取措施避免不正常的充电电流,测试的电池有一个可接受的充电电流Ic(见18.1),在不正常条件下,应当在终端产品中采用保护措施: a.两个阻塞型零件,比如二极管 b.一个阻塞型零件和一个限流型零件,比如电阻或保险丝, 限流器件应当限制充电电流至1/3值(非正常充电测试值)。 例外1:终端产品应用时电池电路中不要求充电保护的,该种场合电池不会经受充电电流。 例外2:电池已测试不会产生爆炸危险。 例外3:可充电电池仅要求一个限流部件,而不是一个阻塞型部件。 性   能 5. 总论 5.1 技师更换型电池 5.1.1技师更换型锂电池应当按10-19节要求测试, 其中11B节(强制放电试验)仅适用于电芯用于电池组的场合,对多电芯安装,见5.3.1,按10节短路试验要求,不应当发生起火或爆炸,以及14A节冲击试验,15节微振试验,18B节热循环试验或18C节高度摸拟试验不应当发生起火或爆炸。另外在进行短路试验时,电芯或电池壳体温度不应超过150℃(302°F)。 在11A节不正常充电测试,12节压缩测试,13节冲击测试,或18A加热测试时会发生起火或爆炸的电芯或电池应当严格受限制而不能用于可能会引起火造成爆炸的环境。电芯和电池经受14A的冲击试验,15节的振动试验,18B热循环试验以及18C的高度摸拟试验,对这些测试电池泄漏应符合表5.1损失标准: 表5.1 漏液或泄漏质量损失标准 电芯或电池的质量 最大质量损失 不超过1g 0.5% 1~5g 0.2% >5g 0.1% 5.2 用户更换的电池 5.2.1 用户可更换的电池按10-19节测试。11B强制放电试验仅适用于多电芯应用的场合。除了应满足技师可更换的电芯或电池的要求外,消费者(用户)可更换的电芯或电池当遭遇12节挤压(压缩)测试,13节冲击测试时还不应当爆炸或起火。 5.2.2 在按19.2节燃烧测试,19.3节喷射测试,表6.2每组的5个试样仅有一个不符合要求时,另外一组5个试样都应当测试,第二组的这5个试样应当符合要求。 5.3 多电芯安装 5.3.1 技师更换型或用户更换型电芯若用于多电芯安装场合或电池包的场合,还应当进行10.3节测试和11B测试,测试后不应当起火,不爆炸。另外10.3节测试还要求电池满足5.1.1节、5.2.1节以及10节短路测试要求。 6. 样品 6.1 一次电池(略) 6.2 新的二次电芯或电池以及经过充放电循环的二次电芯或电池,按10-19节要求测试,测试样品数量见表6.2。对用户可更换的二次电芯和电池测试用样品数量见表6.4。当一组具有不同尺寸的电芯或电池, 他们采用近似的电化学原理制造,可以选取一个代表尺寸进行测试。   表6.1 技师更换型一次电池测试用数量(略)   表6.2 技师更换型二次电池测试用数量 测试项目 新的 充/放电循环的 电性能测试 室温短路a,c 5 5 60℃(140°F)短路 5 5 非正常充电 5 5 放电b 5 5 机械试验 挤压c 5 5 冲击 5 5 加速度 5 5 振动 5 5 环境试验 加热 5 5 热循环 5 5 高空摸拟 5 5   a. 串/并联应用见10.3节   b. 串联应用见11B.2节   c. 测试样品处于充满电状态。 表6.3 用户可更换型一次电池测试用数量(略) 表6.4 用户更换型二次锂电池测试用样品数量 测试项目 新的 充/放电循环的 燃烧试验 5 5 喷射试验 5 5 用户可更换型二次电池测试项目其余同表6.2 7. 样品条件 7.1 热箱暴露    本条在1999年6月24日已删除 7.2 热循环试验    本条在1999年6月24日后调整后见本标准18B 7.3 放电(一次电池)(略) 7.4 充放电循环 7.4.1 二次电芯测试温度25℃,电芯按照制造商的要求连续循环,循环至容量为初始标称容量的25%时或连续循环90天终止,循环可单独做或整组做。在按表6.2和表6.4所示测试前应重新充电。 8. 重要的试验注意事项   8.1 某些锂电池在按10-19节测试时可能爆炸, 个人须防护好以免飞出碎片、爆破力突然释放的热量以及爆炸噪音产生危害。试验区域应通风良好。   8.2 在按10、13、17节部分测试时,电池壳体温度应当检测在电池外表面温度超过90℃时,所有参与测试人员均不能接触其外表面。 8.3 为安全起见,19.2节燃烧(烘烤)试验时,19.3节抛射试验应当在单独与观察者隔离的空间进行。 9. 温度测量 9.1 热电偶丝面积≤0.21mm2,≥0.05mm2,并配合热电势测量设备 9.2 测量时热电偶应紧贴电池壳体表面            技师更换型和用户更换型电池测试 电性能试验 10. 短路试验 10.1 每个测试电池样品正、负极采用阻值<0.1Ω的Cu线短接,电池放电直至起火或爆炸,或直至电池完全放电,壳体温度重新降至室温停止。 10.2 试验在室温和60±2℃进行,电池在室温或60±2℃达到与环境平衡稳定后再短接。 10.3 除非制造商指明是串联或并联,电池应单独测试。对于串联或并联应用, 另外五套电池需进行测试,采用电池的最大数目根据所用串/并联数目定。 10.4 当电池中有过流或热保护装置时且已经过UL认证的, 需将电池在保护装置未打开的最大负载情况下测试,没有认证过的保护性装置则须将之短接。 10.5 样品应不起火、不爆炸,外壳或电池壳体温度不超过150℃。 11. 加热测试见18A 11A 非正常充电测试   11A.1 将电池按制造商提供的容量放掉后进行测试 11A.2 每个电池样品遭受的充电电流为3倍的制造商普通指定的充电电流,将电池连接于一直流电源上。 特殊充电电流的获得是通过串联一特殊尺寸和规格的电阻后获得的。试验时间通过下式计算: tc=2.5C/3Ic    tc—充电时间(h);C—容量(Ah);Ic—制造商一般指定的充电电流(A)    最小测试时间应为48h,这并不要求初始充电电流维持48h。 11A.3 当电池经过认证的过流或热保护装置时,电池按最大负载而不引起保护装置起作用的条件测试。未经过认证的保护装置则应将起短接后试验。 11A.4 样品应不起火不爆炸 11B 强制放电试验 11B.1 本测试适用于多电芯组合应用的场合,比如电池组。 11B.2 一个完全放电的电芯被强制性串联同型号的新电芯,串联的新电芯数目=串联应用的最大数目-1。5个电芯在室温完全放电后测试。 11B.3 当完全放电的电芯与特定数目的新电芯串接好后,形成的电池组进行短路测试。 11B.4 正、负极端子连接到阻值小于0.1Ω的Cu线上,电池放电直至起火或爆炸, 或者直至电池壳体温度回落至接近室温时试验终止。 11B.5 若已经有经过安标认证的过流和热保护装置在测试中起反应,试验应在不引起保护装置起作用的最大负载下进行,没有经过认可的保护装置则应短路。 11B.6 样品应不起火、不爆炸 机械测试 12. 压缩测试(Crush Test) 12.1 电池两个平的表面之间进行压缩,压缩力通过一个直径为32mm的液压活塞施加,压缩持续进行直至压力达到17.2Mpa,施加的压力为13KN,当达到最大压力后泄压。 12.2 一个圆柱型或方型电池受压时其长轴线平行于液压装置的平面。 方形电池还应沿长轴方向转90℃,目的使宽侧及窄侧均承受压缩,每个样品电池仅承受1个方向的压缩力,每个测试采用独立的电池。 12.3 钮扣电池在平面方向施压。 12.4 样品不起火、不爆炸。 13. 冲击试验(Impact) 13.1 测试样品电池放在平面上,将一直径15.8mm的棒放在样品中心, 让重量9.1Kg的重物从610mm高度落到试样上。 13.2 圆柱形或方形电池受冲击时,其长轴应平行于平面并且与放在试样中心的15.8直径的棒的曲面垂直。 方形电池应沿长轴方向转90度,以使宽侧和窄侧均承受冲击。每个样品电池只承受一个方向的冲击,每个测试都采用独立试样。 13.3 钮扣电池平面平行于平面,15.8mm的棒的曲面位于其中心。 13.4 样品应不起火、不爆炸。 14. 潮湿试验。(删除) 14.A Shock Test(加速度测试)    本条2000年6月26日后加入生效 14.A.1 电芯放在固定夹具上,每个面均应固定。每个电芯均应承受3个同等大小的加速,每个电芯沿三个相互垂直的方向加速,除非电芯形状只有两个方向, 每次振动加速方向应垂直于电芯的表面。加速度要求:初始3ms内最小平均加速度应达到75g(g-重力加速度)。峰值加速度介于125-175g。试验温度20±5℃。 14.A.2 样品应不起火、不爆炸,另外样品不漏液。 15. 振动试验(Vibration Test) 15.1 电池经受简单的调谐振动,振幅为0.8mm。 15.2 振动频率在10-55Hz范围内以1Hz/min的速率变化,在90-100min内恢复回来,电池沿3个相互垂直的方向振动,对于只有两个轴向的电池,电池应沿垂直于每个轴的方向测试。 15.3 样品应不起火、不爆炸、不泄漏。 环境测试 16A 加热测试 16A.1 样品在一自然对流或强制对流烘箱中加热,烘箱温度以5±2℃/min速度升温至150℃,并保持10min后停止。 16A.2 样品应不起火、不爆炸 16B 热循环测试 16B.1 电池放于测试室内并承受以下循环: a) 30min内升温至70±3℃,保温4h。 b) 30min内降温至20±3℃,保温2h。 c) 30min内升温至40±3℃,保温4h。 d) 30min内降温至20±3℃。 e) 重复上述循环9次。 f) 10次循环后,电池放置7天待检。 16B.2 样品应不起火、不爆炸、不漏液。 16C 低压(高空模拟)实验 16C.1 样品电池在绝对压力为11.6Kpa(1.68psi)、20±3℃(68±5°F)条件下贮存6小时。 16C.2 做为高空模拟实验的结果,样品电池不应爆炸中或起火,特别是样品不能有5.11中所描述的穿孔或泄漏。 用户可替换锂电池检测 17. 火烤实验 18. 燃烧颗粒测试 18.1 每个检测电池被摆放在每英寸(25.4mm)20孔的钢丝网上,钢丝0.017英寸粗。丝网置于距燃烧器1-1/2(38.1mm)英寸的距离上。 燃油和空气以提供明亮蓝色火焰的速度喷射,这样钢丝网烧变成明亮红色。1个粗石棉布面板置于与钢网中央垂直距离3英尺(0.91m)的位置。粗石棉布片一码见方, 由四层每平方码0.4-0.6盎司重的粗石棉布材料构成。试验样品被置于火星或燃烧颗粒能喷射到粗石棉布片中央的位置。在某些情况下,它应被要求将实验样品圈在网内,然后点燃燃烧器,观察电池至其爆炸或被摧毁。 18.2 当电池进行19.1所描述的实验时,粗石棉布面扳不会点燃。 18.3 喷射实验 18.3.1 当进行18.3.2所述实验时,爆炸电池没有任何部分穿透网屏,没有部分或全部电池突出网屏。 18.3.2 实验电池置于中间直径4英寸的孔并盖有盖板的平面桌上。 盖板由每英尺20孔的钢丝网构成或钢丝0.017英寸(0.43mm)。在试样周围安置一个每面2英尺宽(610mm)、1英尺高(305mm) 共8面的丝网屏风。金属网由直径0.010英寸(0.25mm)金属丝按每英寸16-18丝构成。样品放在金属网上,盖住桌中央的孔,然后进行加热直至爆炸或至其被摧毁。其中安全阀朝向平行于石棉布。        标  识 19. 总论 19.1 电池应标识制造商名字、商标名或商标和款式设定。 19.2 电池应标识“Warning”并有以下或等效的表述: “电池有着火、爆炸和燃烧的危险,不要重新充电、拆卸、挤压、加热超过212°F或焚烧”    “Risk of fire, explosion and bums. Do not recharge, disassemble, Crush, heat above 212°F, or incinerate”    例外1:圆柱形电池容量小于300mAh或钮扣电池,如果测试表明没有这些危险则不要求标识。    例外2:在8-19节部分指定的条件没有出现危险的可不必标识。    例外3:电池容量为300-950mAh的可标识“WARNING”并且采用以下类似的指标描述“Risk of explosion. Do not Recharge, or incinerate.”如果电池空间不够标识“CAUTION”可标识在包装上。    例外4:用户可更换的电池标识“CAUTION”而不是“WARNING”。 19.3 用户可更换的电池应标识“CAUTION”和以下或等效的表述:    “着火、燃烧的危险,不要重新充电、拆卸、加热超过212°F或焚烧。电池不要让小孩接触,使用前放在原始包装中。用过的电池应妥善处置,不要放入口中。如果吞咽,则应立即联系你的医生或当地中毒检测中心。”    例外1:上述最后两句仅适用于直径<32mm,厚小于3.8mm的电池。    例外2:按8.19节测试没有发现危险的不需标识这此 19.4 用户可更换的电池应永久标识以下语句:    “仅能采用原厂电池更换,使用别的电池可能会出现着火和爆炸的危险,按用户操作手册更换。”    例外:如果终端产品不包含这些要求,电池操作或维修手册则应按如下标识“更换和维护电池应按手册要求进行”。 19.5 操作和维修手册应为用户提供完整的指示,比如如何更换和处理用过的电池。这些信息包括以下内容:    a)警告按下述或等效语言表述:    “CAUTION-若处理不当,本装置使用的电池有着火和化学燃烧的危险。 不要重新充电、拆除、加热至100℃以上或焚烧,采用原厂电池更换,使用别的电池会有着火或爆炸的危险。”    b)怎么更换电池说明末尾应有以下表述:    “正确处理用过的电池,远离小孩,不要拆除和放入火中。” 19.6 如果制造商在多个工厂制造电池,每个电池包装应当有一个明确的标识以确认该电池是哪个工厂生产的。 ---- (整理自网络,部分资料缺失)可我现在是做的便携式充电器,那要做单个的测试高度应是多少呢充电器有充电器的标准啊!电池都1.2m 充电器1.5m在认证行业内,对于电池产品,上飞机运输的时候,对于电池单独出货,才被要求需要提供1.2m报告,跌落测试。1.2m跌落测试报告的意义?模拟在飞机运输过程中,出现非正常状况的时候,电池跌落时候,不会出现爆炸,泄漏,变形等不正常事情出现。  测试结果需满足:每个包装件能承受1.2米跌落试验,其包装内的电池没有破损,没有产生导致内装电池的直接接触及内容物的泄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