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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卫生室可行性研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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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百度文库,查看完整内容>内容来自用户:刘明辉工程咨询证书编号:xxxx乡村卫生室可行性研究报告2017年2月项目名称:xxxx乡村卫生室项目编制单位:一、项目名称与建设单位1、项目名称:xxxx乡村卫生室建设项目2、建设单位:县卫生局3、承办单位概况2016年,全县现有县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站、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所各1所;石油医院1所;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个;乡镇卫生院10所;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8所;村卫生室63个;城区个体诊所39个;厂矿医务室9个;私立医院1个;县医院、妇幼保健站、镇卫生院下设诊所共15个。现有卫技人员904人,其中付高级职称28人;中级职称204人;初级职称672人,其中执业医师414人、执业助理医师226人。乡村医生620人,其中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人员130人。多年来卫生局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农村卫生防疫站、妇幼保健院的建设和管理,先后分别通过了等级站(院)的评审,使县直防保单位的管理水平、业务能力和服务等级有了明显的提高。近年来县乡各级政府逐年加大对卫生事业的经费投入,重点保证卫生监督、疾病控制、妇幼保健和健康教育等公共卫生事业的建设,合理安排人员经费、业务经费、离退休人员费用和发展建设资金。同时,积极争取省、市“三项建设”专项资金及中央财政通过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和对贫困地区农村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和设备3二、项目概况二、医疗服务现状四、1五、公用工程配套设施⑵废气做为一个非盈利性的农村基层社会服务行业项目,故该项

申请设置村卫生所申请书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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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提交的设置可行性研究报告包括以下内容: (一)申请单位名称、基本情况以及申请人姓名、年龄、专业履历、身份证号码: (二)所在地区的人口、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概况: (三)所在地区人群健康状况和疾病流行以及有关疾病患病率: (四)所在地区医疗资源分布情况以及医疗服务需求分析: (五)拟设医疗机构的名称、选址、功能、任务、服务半径: (六)拟设医疗机构的服务方式、时间、诊疗科目和床位编制: (七)拟设医疗机构的组织结构、人员配备: (八)拟设医疗机构的仪器、设备配备: (九)拟设医疗机构与服务半径区域内其他医疗机构的关系和影响: (十)拟设医疗机构的污水、污物、粪便处理方案: (十一)拟设医疗机构的通讯、供电、下水道、消防设施情况; (十二)资金来源、投资方式、投资总额、注册资金(资本): (十三)拟设医疗机构的投资预算: (十四)拟设医疗机构五年内的成本效益预测分析。 并附申请设置单位或者设置人的资信证明。 申请设置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医务室、卫生保健所、卫生站、村卫生室(所)、护理站等医疗机构的,可以根据情况适当简化设置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 规定提交的选址报告包括以下内容: (一)选址的依据: (二)选址所在地区的环境和公用设施情况: (三)选址与周围托幼机构、中小学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布局的关系: (四)占地和建筑面积: 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共同申请设置医疗机构以及由两人以上合伙申请设责医疗机构的,除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和选址报告外,还必须提交由各方共同签署的协议书。

长春市医疗机构设置审批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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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长春市办理“医疗机构设置审批”需携带如下材料进行申请:1.一般情况需提供:被委托人身份证明(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1 份;审原件交复印件,经委托提交。)2.一般情况需提供:被委托人身份证明(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1 份;审原件交复印件,经委托提交。)3.一般情况需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或使用证明(纸质:原件0 份;复印件2 份;房屋产权复印件及租赁合同。)4.一般情况需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或使用证明(纸质:原件0 份;复印件2 份;房屋产权复印件及租赁合同。)5.一般情况需提供:设置医疗机构可行性研究报告(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参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十五条实施细则。申请设置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医务室、卫生保健所、卫生站、村卫生室(所)、护理站等医疗机构的,可以根据情况适当简化设置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6.一般情况需提供:设置医疗机构可行性研究报告(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参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十五条实施细则。申请设置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医务室、卫生保健所、卫生站、村卫生室(所)、护理站等医疗机构的,可以根据情况适当简化设置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7.一般情况需提供:委托证明附委托人身份证明(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经委托提交。)8.一般情况需提供:委托证明附委托人身份证明(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经委托提交。)9.一般情况需提供:选址报告和建筑设计平面图(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选址报告包括以下内容:(一)选址的依据;(二)选址所在地区的环境和公用设施情况;(三)选址与周围托幼机构、中小学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布局的关系;(四)占地和建筑面积。)10.一般情况需提供:选址报告和建筑设计平面图(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选址报告包括以下内容:(一)选址的依据;(二)选址所在地区的环境和公用设施情况;(三)选址与周围托幼机构、中小学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布局的关系;(四)占地和建筑面积。)11.一般情况需提供:医疗机构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工商)或者工商营业执照或民政部门核名(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1 份;有效期内。)12.一般情况需提供:医疗机构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工商)或者工商营业执照或民政部门核名(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1 份;有效期内。)13.一般情况需提供:医疗机构设置申请书(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文字清晰填写。)14.一般情况需提供:医疗机构设置申请书(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文字清晰填写。)15.一般情况需提供:由两人以上共同申请的,应提交有效的协议书(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协议由共同申请人签字盖章。)16.一般情况需提供:由两人以上共同申请的,应提交有效的协议书(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协议由共同申请人签字盖章。)17.一般情况需提供:资信证明(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1 份;银行开具。)18.一般情况需提供:资信证明(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1 份;银行开具。)二、本事项收费情况:不收费三、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四、办理地址注:若你户籍地所在行政区域的政务服务中心或公共服务中心不在所列网点内,请先电话咨询户籍地政务服务中心或公共服务中心。网点名称:净月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6666号 网点电话:0431-85213531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网点名称:汽开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汽开区东风大街7766号汽开区管委会 网点电话:0431-81501237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网点名称:莲花山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莲花山度假区泉眼镇雾九路一号 网点电话:0431-81336520 办公时间:冬季:9:00-16:30 夏季:9:00-17: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网点名称: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普阳街3177号 网点电话:0431-88779017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网点名称:朝阳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延安大街1149号 网点电话:0431-85090718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网点名称:南关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家苑路399号南关交警队东侧 网点电话:0431-89682700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网点名称:宽城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宽城区富城路228号 网点电话:0431-89991639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网点名称:绿园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吉林省长春市西安大路6665号 网点电话:0431-89625000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网点名称:二道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二道区惠工路与广德街交汇处惠工路799号 网点电话:0431-89177966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网点名称:双阳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双阳区鼎鹿广场南侧 网点电话:0431-84285756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网点名称:九台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九台区长通路与福林大街交汇民生大厦 网点电话:0431-81367322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网点名称:榆树市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榆树市政务服务中心(榆树市政府东南) 网点电话:0431-83835541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网点名称:农安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网点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农安县龙府广场东侧德彪街1616号 网点电话:0431-83279001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网点名称:德惠市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德惠市德兴路与惠新路交汇处西行100米 网点电话:0431-87000815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网点名称:经开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吉林大路6188号 网点电话:0431-89960186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官方服务官方网站

关于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时间,我医疗机构批准书批准时间是截止到一月二十八日,前几天有事儿都不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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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参照《医疗机构设置批准办事指南 》 发布时间: 2015年09月02日    事项类别:行政许可  办理时限:法定期限:30个工作日;承诺期限:6个工作日  办公地点:禹城市市中路616号禹城市卫计局医管科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534—7283212、0534—7221763    申办主体:企业、社会组织及公民  办理条件:1、符合当地《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2、设置申请人同时符合规定的条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非正在服刑的个人;非在职、因病退职、停薪留职的医务人员;不是发生二级以上医疗事故未满5年的医务人员;没有被吊销执业证书的医务人员;不是被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3、能提供满足投资总额的资信证明;  4、投资总额能满足各项预算开支;  5、医疗机构选址合理;  6、污水、污物、粪便处理方案符合有关规定;  7、申请设置诊所的个人,必须经医师执业技术考核合格,经注册取得《医师执业证书》后,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从事同一专业的临床工作5年以上。  所需申办材料:1、《设置医疗机构申请书》;  2、可行性研究报告,包括以下内容:  (1)申请单位名称、基本情况以及申请人姓名、年龄、专业履历、身份证号码;  (2)所在地区的人口、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概况;  (3)所在地区人群健康状况和疾病流行以及有关疾病患病率;  (4)所在地区医疗资源分布情况以及医疗服务需求分析;  (5)拟设医疗机构的名称、选址、功能、任务、服务半径;  (6)拟设医疗机构的服务方式、时间、诊疗科目和床位编制;  (7)拟设医疗机构的组织结构、人员配备;  (8)拟设医疗机构的仪器、设备配备;  (9)拟设医疗机构与服务半径区域内其他医疗机构的关系和影响;  (10)拟设医疗机构的污水、污物、粪便处理方案;  (11)拟设医疗机构的通讯、供电、上下水道、消防设施情况;  (12)资金来源、投资方式、投资总额、注册资金(资本);  (13)拟设医疗机构的投资预算;  (14)拟设医疗机构五年内的成本效益预测分析。并提交申请设置单位或者设置人的资信证明。  申请设置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医务室、卫生保健所、卫生站、村卫生室(所)、护理站等医疗机构的,可以根据情况适当简化设置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  (同时须提交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资料,如:专业覆历、身份证或户口本、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复印件及申请人的资信证明材料原件。)  3、选址报告和建筑设计平面图,包括以下内容:  (1)选址的依据;  (2)选址所在地区的环境和公用设施情况;  (3)选址与周围托幼机构、中小学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布局的关系;  (4)占地和建筑面积。  公民或法人合伙设置的医疗机构,还应提交各方共同签署的协议书或合同书,股份制医疗机构还应提交组织章程。  设立依据:1.《医疗机构管理条例》(1994年9月国务院令第149号发布) 第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第九条 单位或者个人设置医疗机构,必须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并取得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方可向有关部门办理其他手续。  2.《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卫医发[2006]432号) 第二十条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依据当地《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及本细则审查和批准医疗机构的设置。  3.《山东省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第三条 医疗机构管理实行设置审批、执业登记和评审制度,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不得从事诊疗活动;第十三条 单位或个人设置医疗机构,必须经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   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办理程序:1、申请人到卫生局递交申请材料,资料符合条件给予正式受理;材料不全的应当场出具《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  2、对申请材料进行核实,同意办理,下发《医疗机构设置批准书》;不同意办理,复函当事人说明理由;  3、设置当事人在收到《医疗机构设置批准书》后,按照设置标准在有效期内筹建,筹建结束后,写出验收申请交卫生局,由卫计局组织人员验收,符合《医疗机构设置标准》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  流程图:我现在是超过日期了啊,几天不用重新提交资料吧追答可以重新申请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怎么申请办理门诊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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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  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办法》第十一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乡镇和村除外)设置诊所的人,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取得医师以上职称;  (二)在医疗机构连续从事五年以上同一专业的临床工作;  (三)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四)具有本市户籍。  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十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五条及北京市卫生局有关规定,申请人需提交的材料:(一式两份,申请内容需打印,复印件用A4纸)  (一)设置医疗机构申请书  (二)设置可行性研究报告。包括以下内容:  1、申请单位名称、基本情况以及申请人姓名、年龄、专业履历、身份证号码;  2、所在地区人群健康状况和疾病流行以及有关疾病患病率;  3、所在地区医疗资源分布情况以及医疗服务需求分析;  4、拟设医疗机构的名称、选址、功能、任务、服务半径;  5、拟设医疗机构的服务方式、时间、诊疗科目和床位编制;  6、拟设医疗机构的组织结构、人员配备;  7、拟设医疗机构的仪器、设备配备;  8、拟设医疗机构与服务半径区域内其他医疗机构的关系和影响;  9、拟设医疗机构的污水、污物、粪便处理方案;  10、拟设医疗机构的通讯、供电、上下水道、消防设施情况;  11、资金来源、投资方式、投资总额、注册资金(资本);  12、拟设医疗机构的投资预算;  13、拟设医疗机构五年内的成本效益预测分析。  申请设置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医务室、卫生保健所、卫生站、村卫生室(所)、护理站等医疗机构的,可以根据情况适当简化设置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  (三)拟选址报告和建筑设计平面图。包括以下内容:  1、选址的依据;  2、选址所在地区的环境和公用设施情况;  3、选址与周围托幼机构、中小学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布局的关系;  4、占地和建筑面积。  (四)依据《北京市实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办法》第十六条,由两个以上的法人、组织或个人共同合伙申请设置医疗机构的,还必须提交有效的协议书。  (五)营利性医疗机构需提交工商管理部门的名称核准单。  (六)场所使用证明。  (七)依据《行政许可法》,还需提供所在地居委会、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部门的同意书及建筑设计平面图。  (八)卫生行政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材料。  办理程序:受理——审查——决定  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  费用情况:此项目不收费

单位建立一个医务室需要办理什么手续?医务室进药的渠道有哪些?请详细说明,万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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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咨询单位向所在地的卫生行政部门,了解如何办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肯定有可行性报告,还有有资格的人员等)备案内部医务室时,应提交下列材料:1.设置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批准设置该内部医疗机构的文件;2.设置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置医疗机构备案书》;3.建筑设计平面图渠道和一般的医院也差不多,各个经销商进货

校内医务室需要办理哪些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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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办需提交的材料  1 设置医疗机构申请书;  2 可行性分析报告;  3 选址报告;  4 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的简历和有关证件,包括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在编证明(内部医疗机构)或非在职证明及计划生育证明等(验证后交复印件);  5 法人和法定代表人的资格证明。[门槛一]具有资格证书,一级医院5年临床经验  根据 最新出台的《 医疗机构设置规范》,其中对门诊部、诊所、医务室等各类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要求是:必须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并经执业注册,在一级以上医院从事本专业临床工作5年以上,身体健康并能亲自主持医疗工作。[门槛二]注册资金20万,业务用房80平方米   政府规定, 开办诊所注册资金不得少于20万元。普通诊所(非专科诊所)至少设有诊室、处置室、治疗室、药房、消毒供应室,至少有1名护士,持有《护士执业证书》并经执业注册,至少有相应的检验和药剂技术人员各1名。诊所的医疗用房要与生活用房分开,与同类医疗机构的直线距离不少于0.5公里。业务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80平方米。诊所须有经验收合格的消防和污水处理设施,有良好的采光和通风,消毒供应室应有合理的工作流程。  [门槛三]诊所须设定经营范围  政府明文规定,诊所、医务室不得开展性病诊疗服务。同时,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医疗美容、戒毒、精神病等服务也不准诊所、医务室包揽、涉足,也不得开展任何手术治疗。门诊部要开设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计生服务、医疗美容、性病、精神病诊疗服务的,应依据有关规定申请批准。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在哪印刷。需要什么手续

桂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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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需要官方亲自指定单位的,一般都是国企的印刷厂印的,你要做就必须要有授权书,还要签很多协议、、、你好,摘录网友“ada_831sj ”的回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办理各医疗(个体)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审批依据:依据1994年2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49号发布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九条:单位或个人设置医疗机构,必须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并取得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方可向有关部门办理其他手续。 申办对象:申请开办医疗机构的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机构、个人。 办理各医疗(个体)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条件: (1)符合自治州《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2)符合卫生部《医疗机构基本标准》。 (3)具有当地户口。 (4)房屋建筑面积达到40平方米以上。 (5)取得具有国家承认中专以上学历。 (6)取得本省区医师职称,并在注册的医疗机构从事五年以上同一专业临床工作人员。 (7)区外职称卫生技术人员,必须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方可申请《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8)现从事的诊疗活动必须与医师职称专业相同(单科)。 (9)注册资金达到1万元以上。 审批各医疗(个体)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条件 申请开办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人,必须向所在地卫生局提出申请并提供可行性研究报告,包括以下内容: (1)申请单位名称、基本情况以及申请人姓名、年龄、专业、履历、执业资格证书、身份证; (2)所在地人口分布、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概况; (3)所在地300米左右医疗机构分布情况; (4)所在地区人群健康状况和疾病流行以及有疾病患病率; (5)拟设医疗机构的名称、选址、建筑面积及实用面积、功能、任务、服务半径; (6)拟设医疗机构的服务方式、时间、诊疗科目和床位编制; (7)拟设医疗机构的组织结构、人员配备; (8)拟设医疗机构的仪器、设备配备; (9)拟设医疗机构的污水、污物、粪便处理方案; (10)拟设医疗机构的通讯、供电、上下水道、消防设施情况; (11)资金来源,投资方式、投资总额、注册资金; (12)并附申请设置单位或者设置人的资信证明;申请设置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医务室、卫生保健所、卫生站、村、卫生室(所)、护理站等医疗机构的,可以根据情况适当简化设置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 申请开办医院的法人,可以不具有医疗卫生专业,但主要责任人必须是卫生技术人员;申请开办门诊部、诊所、卫生所等到的法人必须具有执业医师资格。 办理各医疗(个体)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初审为25个工作日,审批为45个工作日。 办理各医疗(个体)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1)申请与初审批: 申请开办医疗机构的单位或个人应向所在县卫生局提出书面申请,县卫生局在收齐全部申报材料后,如同意由县卫生局向申请开办医疗机构的单位或个人发出《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不同意应给予书面答复。《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有效期为:诊所及与相关规模的医疗机构为6个月;门诊部或其它不设床位的医疗机构为1年;100张床位以下的医疗机构为2年; (2)执业登记:申请单位和个人应在《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有效期内向县卫生局提供如下材料: 1)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毕业证书、职称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各1份及影印件各两份,(毕业证书、职称证书、医师执业证书,由登记机关存档) 2)《任职履历表》一式两份 3)卫生技术人员应填报《基层医疗单位工作人员花名册》一式两份,并提供毕业证书、职称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影印件各一式两份; 4)药房(柜)的药品种类应填报《基层医疗机构药品使用品种申请表》一式两份 5)《资信证明》一式两份; 6)离退休卫生技术人员应有《离退休卫生技术人员申请执业回执》一式两份; 7) 合伙或者联营应有双方共同签署的合同书影印件一式两份; 8) 医疗规章制度、技术操作规程、科室设置情况一式两份 9) 《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签字表》一式两份 10) 《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任职证明》一式两份 11) 卫生技术人员健康体检证明每人影印件一式两份; 12) 《申请应聘社会医疗人员审批表》四份 13) 《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注册书》一式两份 14) 《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一式两份 15) 医疗机构建筑设计平面图一式两份 16) 医疗机构用房权证明或者使用证明一式两份 17) 医疗机构规章制度,科室设置一式两份参考资料:http://..com/question/407339105.html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个体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如何办迁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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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各医疗(个体)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审批依据:依据1994年2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49号发布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九条:单位或个人设置医疗机构,必须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并取得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方可向有关部门办理其他手续。 申办对象:申请开办医疗机构的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机构、个人。 办理各医疗(个体)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条件: (1)符合自治州《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2)符合卫生部《医疗机构基本标准》。 (3)具有当地户口。 (4)房屋建筑面积达到40平方米以上。 (5)取得具有国家承认中专以上学历。 (6)取得本省区医师职称,并在注册的医疗机构从事五年以上同一专业临床工作人员。 (7)区外职称卫生技术人员,必须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方可申请《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8)现从事的诊疗活动必须与医师职称专业相同(单科)。 (9)注册资金达到1万元以上。 审批各医疗(个体)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条件 申请开办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人,必须向所在地卫生局提出申请并提供可行性研究报告,包括以下内容: (1)申请单位名称、基本情况以及申请人姓名、年龄、专业、履历、执业资格证书、身份证; (2)所在地人口分布、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概况; (3)所在地300米左右医疗机构分布情况; (4)所在地区人群健康状况和疾病流行以及有疾病患病率; (5)拟设医疗机构的名称、选址、建筑面积及实用面积、功能、任务、服务半径; (6)拟设医疗机构的服务方式、时间、诊疗科目和床位编制; (7)拟设医疗机构的组织结构、人员配备; (8)拟设医疗机构的仪器、设备配备; (9)拟设医疗机构的污水、污物、粪便处理方案; (10)拟设医疗机构的通讯、供电、上下水道、消防设施情况; (11)资金来源,投资方式、投资总额、注册资金; (12)并附申请设置单位或者设置人的资信证明;申请设置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医务室、卫生保健所、卫生站、村、卫生室(所)、护理站等医疗机构的,可以根据情况适当简化设置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 申请开办医院的法人,可以不具有医疗卫生专业,但主要责任人必须是卫生技术人员;申请开办门诊部、诊所、卫生所等到的法人必须具有执业医师资格。 办理各医疗(个体)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初审为25个工作日,审批为45个工作日。 办理各医疗(个体)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1)申请与初审批: 申请开办医疗机构的单位或个人应向所在县卫生局提出书面申请,县卫生局在收齐全部申报材料后,如同意由县卫生局向申请开办医疗机构的单位或个人发出《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不同意应给予书面答复。《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有效期为:诊所及与相关规模的医疗机构为6个月;门诊部或其它不设床位的医疗机构为1年;100张床位以下的医疗机构为2年; (2)执业登记:申请单位和个人应在《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有效期内向县卫生局提供如下材料: 1)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毕业证书、职称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各1份及影印件各两份,(毕业证书、职称证书、医师执业证书,由登记机关存档) 2)《任职履历表》一式两份 3)卫生技术人员应填报《基层医疗单位工作人员花名册》一式两份,并提供毕业证书、职称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影印件各一式两份; 4)药房(柜)的药品种类应填报《基层医疗机构药品使用品种申请表》一式两份 5)《资信证明》一式两份; 6)离退休卫生技术人员应有《离退休卫生技术人员申请执业回执》一式两份; 7) 合伙或者联营应有双方共同签署的合同书影印件一式两份; 8) 医疗规章制度、技术操作规程、科室设置情况一式两份 9) 《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签字表》一式两份 10) 《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任职证明》一式两份 11) 卫生技术人员健康体检证明每人影印件一式两份; 12) 《申请应聘社会医疗人员审批表》四份 13) 《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注册书》一式两份 14) 《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一式两份 15) 医疗机构建筑设计平面图一式两份 16) 医疗机构用房权证明或者使用证明一式两份 17) 医疗机构规章制度,科室设置一式两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