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明
留学生入户申请流程 一、留学生网上申报 登录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留学人员引进业务申报系统进行申报,用户标识、用户密码均为办理《出国留学人员资格证明》的账号、密码 二、书面申报材料提交与信息校核 网上提交后,备齐以下材料,到所选分部的服务窗口签协议、缴费,开具《商调函》。(需网上预约后现场才可办理) 1、《出国留学人员资格证明》 2、学历、资历证明(收复印件并验原件) 3、户籍、身份证明材料(需一寸彩色照片一张。) 4、现实表现证明材料 5、婚姻状况证明材料 6、如申请同时办理配偶随迁的,需配偶一同来办理,并提供以下材料: (1)配偶学历材料(收复印件并验原件); (2)配偶户籍、身份证明材料(如配偶为农业户口,须先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农转非手续) (3)现实表现证明材料 7、如申请同时办理子女随迁的,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 ②随迁子女户籍、身份证明材料(收复印件并验原件)。 注:子女在国外出生未在国内入户的,须待申请人入户深圳后,再另行向公安部门申请子女随迁。 三、办理调档 凭商调函调档案,并准备审查表单到相关部门盖章 四、报送审批 材料齐全后上交机构,进行审核 五、领取审批文件 审核-批准后,非深户人员及时凭身份证及受理回执到分部领取《深圳市入户人员信息卡》及《留学人员入户行政介绍信》。 深圳户籍人员,在网上查到审批同意即属办理完毕,不需办理后续户口迁移手续。 六、办理户口迁移 1、申请人在《深圳市入户人员信息卡》备注入户时间内,持《留学人员入户行政介绍信》、《深圳市入户人员信息卡》及公安部门要求的其他材料(详见《深圳市入户人员信息卡》反面“入户告知书”),到深圳市拟入户地所属公安分局领取《准予迁入证明》。如申请人原籍户口已注销的,由深圳市拟入户地所属公安分局在《留学人员入户行政介绍信》背面加盖公章,不需办理《准予迁入证明》及迁户手续。 2、申请人持《准予迁入证明》及户籍地要求的其他材料,回户籍地办理《户口迁移证》(迁移原因请写明“留学人员归国”,有子女随迁的请写明“子女随迁”)。 3、申请人带齐公安部门要求的材料(详见《深圳市入户人员信息卡》反面“入户告知书”),到深圳市拟入户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