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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适合你的在职研究生专业及院校

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生怎么样

寒号鸟
常德
社科院这种机构,除非是中国社科院。社会认可度总是要小一些的。但你要考的话,以后对你考公务员、老师等等是有很大的帮助的。我是湖北社科院的,至少我这边是这样

中国社科院法律系怎么样

愛回來
不倒翁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法学系(Department of law of Graate School of Chinese Academy of Social Sciences),是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根据“集中办院、按所设系、分片教学、统一管理”的办学模式,依托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和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而设立的教学系,创建于1978年8月,肇始于20世纪50年代的中国科学院哲学社会科学部法学研究所时期。法学系是中国唯一一所国家级法学研究机构所属的高等法学教育机构,是全国首批法学博士和硕士学位授予单位之一、全国首批3所设立法学博士后流动站的单位之一、全国首批6所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单位之一,自1982年以来一直是中国法学会会长或副会长单位。法学系具有完备的教育体系和丰富的学术资源,其博士点和硕士点覆盖了全部法学二级学科以及传媒信息法学、知识产权法学等2个自主设置学科,2003年又获得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社科法硕”品牌已成为我国法硕教育的亮点;设有法学博士后流动站,出版3种全国性法学期刊,拥有一座藏书35万余册的法学专业图书馆。法学系名师大家云集,师资力量全国首屈一指,截至2013年,有包括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相当于中国科学院院士)在内的、以高级研究人员为主体的专职博士生导师30位、硕士生导师42位,此外还聘请了一批离退休著名学者、实务部门资深专家担任兼职导师。截至2013年,法学系有在校全日制研究生492人,其中法学博士生54人、法学硕士生30人、法律硕士生408人。社科院法律系?你确定没有问错院校吗?

四川省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的法学专业如何?

差不多
四眼仔
呵呵,我 是四川社会院法学研二的,其实我觉得看你怎么想,学校里有很多爱学习,且专业不错的,我感觉还可以吧一般

社科院法律硕士研究生学位证得到国家和社会认可吗?

鼬佐
必且有感
  社科院的法律硕士毕业证和学位证得到国家和社会认可的,因为研究生分为在职研究生和全职研究生,到时候毕业后和其他研究生同等待遇的。  社科院相当于科学院的地位,是官方的最高的社会人文学术研究机构,因此其证书的国内外效用无须质疑。获得的证书是可以在网上查到的,也就是证明这是真的证书,不是假的。现在我国在专业硕士和学术硕士的证书上是同等对待的。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在职硕士学费贵吗

艾米丽
孰得其久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法学在职研究生有四个专业方向,分别是刑法学、民法学两年学制,总费用3万2千元;知识产权法和法律金融2万8千元。社科院研究生院法学方向的学费并不贵,而且授课时间均设置在周末,在职人员可均衡学习和工作,学习也不会成为在职人员的生活负担。学费这一项是需要学生在办理报名入学时一次性就缴清的。除了基本学费这一项,在职人员在入学之时,还另外缴纳200元的报名费用。当在职人员在学校研修学习,学士学位满三年,也取得了学校的申硕许可,就需要报名参加申硕考试,而后准备论文答辩了,在职人员在申论部分是需要按照国家要求缴纳论文答辩以及申硕指导费用的,大约在6千-8千元左右。总之,在职人员报读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法学在职研究生,算上基本的学费加上申硕费用,最高需要缴纳4千元左右的费用,最低则仅需花销3万2千元。较之于,北京地区的其他高校,社科院研究生院的法学方向性价比则要高许多。

中科院民商法研究生 VS 社科院民商法研究生

巧言偏辞
09年没招。我在你的另一个帖子已经回答了。04和07年招的民商法的,按理说今年也会招。也建议你别考中科院的,虽然中科院补贴很高,但毕竟是理工科为主的,你去那里干嘛。。。感觉中科院研究生院主要是自然理工学科的专业,应该没有民商法此类的文科专业。社科院的法学方面的专业招生每年都有变化,要关注招生简章,此外,社科院的主要职能不是教育而是科研,所以录取的学生较少,只有有老师愿意招学生时才有可能招生。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的学术期刊

故乐通物
故强哭者
《法学研究》为中国社会科学院主管、法学研究所主办的法律学术刊物。《法学研究》前身为中国政治法律学会于1954年创办的《政法研究》(1957年法学研究所成立后转入法学所,于1966年停刊)。改革开放后,为了繁荣和发展我国的科学文化事业,加强法制建设,推动法学研究的开展,1978年3月,法学研究所召开了法学研究规划会议,后组织两个调查组分赴各地调查,撰写了“法学研究规划和调查综合情况”的报告,提出“力争在今年年底以前恢复《政法研究》的出版”的建议。1978年法学研究所正式挂牌后,经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国社会科学院领导批准,决定创办《法学研究》。同年,法学研究所设立《法学研究》编辑部,编辑出版了《法学研究》试刊第1期及第2期。1979年4月,《法学研究》正式创刊。《法学研究》坚持学术性、理论性的办刊宗旨,坚持精品意识,实行“双百方针”,重视基本理论的研究,致力于反映我国法学研究的最新成果和最高学术水平,建立、 完善和更新我国法学各学科的理论体系。提倡研究方法的创新,鼓励实证研究,扶持弱势学科、新兴学科和交叉学科,培养和扶持年轻作者,开展学术批评,倡导学 术规范。《法学研究》紧密结合我国法制建设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实践,组织刊发了一系列具有重大理论和实践意义的文章,并围绕各个时期法学研究的热点, 组织了各种形式的研讨。《法学研究》刊发的许多文章,在法学界和社会上引起重大反响。有的主张(例如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尊重和保障社会主义 人权,宪法和法律至上,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等)被中央采纳,有的还成为国家的治国方略。《法学研究》1999年获中国社会科学院首届优秀期刊奖、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署首届中国期刊奖提名奖、第二届全国百种重点社科期刊奖,2002年和2006年,再获中国社会科学院优秀期刊奖。2013年,《法学研究》入选新闻出版署全国百强社科期刊, 并荣获第三届中国政府出版奖提名。 《环球法律评论》是中国社会科学院主管、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主办的法学专业中文学术季刊。自1979年创刊以来,刊物名称虽几经变迁,然融合土洋,会通中西的宗旨一以贯之。在关注法治建设实际问题的同时,本刊尊重法学知识传统,突出人文关怀。《环球法律评论》除译介域外法学研究最新成果外,兼及评论与比较。译文多为国外经典论著,翻译可信;论文则视角独特,能推进学术研究。本刊有主题研讨、人物专访、理论前沿、介绍与评论、游学札记及书评等栏目。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的研究生教育与博士后培养

侍铳
打鸡蛋
法学所的高级法学教育,肇事于20世纪50年代的中国科学院哲学社会科学部时期,“文革”前培育了一些研究生。1978年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成立后,依照“集中办院、按所设系”的办学体制,法学所在研究生院相应设立了法学系,该年开始招收法学硕士研究生。1984年起招收法学博士研究生,1998年起招收外籍研究生,2000年起招收港澳台研究生。作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审核批准的全国首批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单位,法学系现有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9个,分别是:法学理论、法律史、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诉讼法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以及国际法学;有全部法学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0个,以及传媒信息法学和知识产权法学两个自主设置的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004年起,法学系开始招收法律硕士(JM)专业学位研究生。“社科法硕”品牌已成为我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亮点,先后荣获“全国优秀法律硕士教学奖”和“优秀法律硕士教学管理奖”双项大奖,以及“全国诊所法律教育优秀教师”和“全国诊所法律教育优秀教学管理单位”双项大奖,并连续3届在“全国法律硕士教育论坛”上作经验介绍。建系以来,师生员工辛勤耕耘,桃李满园,为国家和社会输送了大批优秀人才,其中有些毕业生担任了中央和国家机关重要领导职务,如罗锋、王景荣、信春鹰等;有些成为著名学者,如梁慧星、李林、陈甦、杨一凡、陈云生、孙宪忠、刘作翔、周汉华、莫纪宏、邹海林、卓泽渊、张新宝、刘俊海、朱慈蕴、孙笑侠、葛洪义、陈端洪、徐国栋、骆伟建等;还有些成为优秀法官、律师,如高宗泽、董开军、柯良栋等。   历任系主任芮沐、王叔文、吴建璠、韩延龙、夏勇、王敏远,现任系主任李林。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于1992年经人事部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是我国人文社会科学领域中第一批获准设立的博士后流动站。2003年10月,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法学所获得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受理博士后申请的专业包括:法学理论、法律史、宪法、行政法、传媒法、刑法、诉讼法、民法、商法、知识产权法、经济法、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国际人权法等。流动站独立招收的博士后类型包括:国家资助博士后、留学博士后、项目博士后。其中,项目博士后是依托合作导师的研究课题招收和培养的博士后。 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博士后流动站承办的“中国法学博士后论坛”,是为了充分展示我国法学博士后科研工作取得的巨大成绩,搭建博士后之间以及博士后和导师之间交流的平台而创设的,每两年举行一届,业已成为全国法学博士后学术交流的盛会和展现风采的舞台,为推动我国的法学博士后事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的知名学者

分手季
荣叔
王家福、李步云注: 为表彰为我国社会主义法学理论体系建设和法治建设做出杰出贡献的老法学家,营造法学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良好氛围,造就党和人民满意的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法学理论队伍,经中国法学会各研究会、省级法学会、全国重点法学院校及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推荐,中国法学会会长会议讨论研究,2012年9月,中国法学会决定授予王作富等25位同志“全国杰出资深法学家”称号。 第一届(1995年):夏勇第二届(1999年):信春鹰、孙宪忠第四届(2005年):莫纪宏第六届(2011年):熊秋红第七届(2014年):张生 王家福:中国法学会学术委员会荣誉委员,中国民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学术委员会主任,中国法学会原副会长,原中国法学会民法经济法研究会会长李步云:中国法学会学术委员会荣誉委员,中国法理学研究会顾问,中国法学会比较法学研究会顾问梁慧星:中国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中日民商法研究会会长刘海年:中国法学会互联网与信息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法律史学会学术顾问,中国人权研究会顾问张庆福:中国宪法学研究会顾问,原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会长刘楠来:中国国际法学会原副会长陈明侠: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顾问刘兆兴:中国法学会比较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李顺德:中国知识产研究会副理事长,中国法学会世界贸易组织法研究会副会长王晓晔:中国经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竞争法专业委员会主任李林: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学术委员会副主任,中国法理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中国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审判理论研究会副会长,海峡两岸关系法学研究会副会长陈泽宪:国际刑法协会中国分会副主席,中国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中国廉政法制研究会副会长陈甦: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莫纪宏:国际宪法学协会副主席,中国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中国宪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中国法学会律师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冯军: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孙宪忠:中国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中国民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李明德:中国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吴玉章:中国法律史学会会长刘作翔:中国法理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期刊研究会副会长王敏远: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周汉华:中国法学会互联网与信息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行政法学会政府规制专业委员会会长沈涓: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副会长冀祥德: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副会长张广兴:中国法学期刊研究会常务副会长陈欣新:香港基本法澳门基本法研究会副会长薛宁兰: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副会长邹海林:中国法学会保险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熊秋红: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谢增毅:中国社会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柳华文:中国行为法学会软法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海洋法学会常务理事常纪文: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环境法分会副会长渠涛:中国民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日民商法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刘仁文:中国犯罪学学会常务理事,中国行为法学会常务理事张生:中国法律史学会常务理事谢鸿飞:中国民法学研究会常务副秘书长邓子滨:中国警察法学会常务理事席月民:中国银行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高旭晨:中国法律史学会秘书长高汉成:中国法律史学会副秘书长徐立志:中国法律史学会常务理事叶自强:中国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余少祥:中国青少年法制教育研究会常务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