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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南开大学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复试说明一、南开大学确定“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分数要求为:总分不低于260分并且政治、外语分别不低于30分、两们业务课分别不低于50分。二、我校原则上不接收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调剂生。三、根据复试分数要求、南开大学名额以及考生报考类别为“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确定复试名单如下:姓名 考号 系所 总分 户口所在省市 刘霞飞 100556333311158 文学院 308 北京市 丁建平 100556333318725 经济学院 310 甘肃省 兰世保 100556333317447 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 278 广西区 竺晶晶 100556333317501 经济学院 284 广西区 赵瑞昕 100556333308807 文学院 358 河北省 洪波 100556333308855 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 346 河北省 马琳艺 100556333317839 经济学院 286 四川省 杨洋 100556333308828 法学院 338 天津市 成林 100556333318051 马克思主义教育学院 270 云南省 李美云 100556333318050 法学院 347 云南省 彭辉 100556333317532 哲学系 299 重庆市 粟国康 100556333317650 马克思主义教育学院 331 重庆市请以上考生按照特别说明中的要求到我校相关院、系(所)参加复试,复试时间请向报考院系研究生办询问,逾期不到者取消复试资格。四、特别说明:1、以下这些材料在参加面试时必须携带,缺少其中任何一项即取消复试资格。材料如下:(1)加盖民族教育处或高教处公章的《报考2006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考生登记表》(特别重要)。(2)身份证原件。(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生持学生证)及复印件。(4)大学期间的成绩单(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或单位档案管理部门公章)。(5)在职人员需携带本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要求有人事部门公章)。2、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必须是在报考时报考类别为“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考生,不允许后期更改报考类别或补开证明。3、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录取类别都必须是计划内定向,必须在录取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在职考生与所在单位签订协议书,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毕业生)与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协议书。毕业后全部回定向地区或单位就业。4、复试成绩不满60分不予录取。k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