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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大学接受调剂的研究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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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大学接受调剂。但是也会调剂到其他分数相对较低的专业,或者有招满的冷门专业,对考生肯定存在一定影响,就是不能满足自己想要报考的专业。扩展资料教育部规定,考生如果符合复试条件而不能在第一志愿院校参加复试的,考生档案应送至第二志愿院校或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内调剂。 在研究生招生工作中,由于招生计划的限制,有些考生虽然达到分数线,但并不能被安排复试或复试后并不能被录取,对这些考生,招生单位将负责把其全部材料及时转至第二志愿单位,这个过程即称为考研调剂。考研调剂基本要求1.须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4.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初试科目中未设置数学的考生,调入初试科目设有数学的专业,需在复试中加试数学。5.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出照顾专业到其他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调出专业学科门类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体育学与体育硕士、艺术学与艺术硕士、中医学与医学临床硕士中的中医类专业、工学照顾专业与工程硕士照顾专业之间互调以照顾专业内部调剂的政策执行。6.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可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7个专业。7.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为该计划录取。8.参加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9.开展自划线改革试点高校,校内调剂政策按上述要求自行确定。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考研调剂

异地考生可不可以在,上海大学研究生考试报名点报名和考试

步行者
人吓人
要看你具体是什么情况,是应届生还是往届生,应届生原则上是要求选择就读学校为报考点的,如果是往届生又本来就是要考上海大学的研究生的话,就可以

研究生报名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见大木焉
  第四章 报名  第十六条 报名参3337623537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第十七条 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十六条中的各项要求。  2.之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二)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十六条中的各项要求。  2.之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三)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十六条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四)报名参加除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第十六条中的各项要求。  第十八条 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符合第十六条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二)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学术学位各学科和专业学位中的建筑学硕士、工程硕士、城市规划硕士、农业硕士、兽医硕士、风景园林硕士、林业硕士、临床医学硕士、口腔医学硕士、公共卫生硕士、护理硕士、药学硕士、中药学硕士等13个专业学位类别可设置单独考试。  第十九条 经本科毕业学校(具有开展推免工作资格的高校)选拔并确认资格的推免生(包括“研究生支教团”和“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规定截止日期前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统考和联考。  推免生推荐和接收办法由推荐学校和接收单位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并公布。所有推免生均享有依据招生政策自主选择报考招生单位和专业的权利,所有推免名额(除有特殊政策要求的专项计划外),均可向其他招生单位推荐。凡按规定可接受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  第二十条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单独考试考生应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和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工作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现场确认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负责组织相关报考点进行。  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有考生伪造证件时,应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一)网上报名要求:  1.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3.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4.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6.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7.“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在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填报本人入伍批准书编号和退出现役证编号。  8.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  9.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退出现役证》。  3.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4.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5.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6.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7.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第二十一条 招生单位应根据教育部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网上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招生单位应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否则不得准予考试。  第二十二条 报考点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确定并公布。报考点接受考生咨询,办理报名手续,安排考场,组织考试。  第二十三条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第二十四条 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研究生报考咨询

敢问畸人
立乎北极
自考毕业也可以考公费的。我毕了业的朋友说,读这个浪费钱,没什么用。自费的,北大听说是一年30W。北京其他稍微好点的学校也是10W朝上。公费的好像也不便宜哦~1 清华大学 a+ 18 重庆大学 a 35 天津大学 a 2 中山大学 a+ 19 北京理工大学 a 36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a 3 中国人民大学 a+ 20 吉林大学 a 37 东华大学 a 4 南开大学 a+ 21 辽宁大学 a 38 上海财经大学 a 5 西安交通大学 a+ 22 浙江大学 a 39 中南大学 a 6 南京大学 a+ 23 同济大学 a 40 长安大学 a 7 华中科技大学 a+ 24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a 41 西南财经大学 a 8 北京大学 a+ 25 北京科技大学 a 42 武汉理工大学 a 9 上海交通大学 a+ 26 北京交通大学 a 43 华侨大学 a 10 厦门大学 a+ 27 西南交通大学 a 44 南京农业大学 a 11 东北大学 a+ 28 武汉大学 a 45 南京工业大学 a 12 暨南大学 a+ 29 四川大学 a 46 西安理工大学 a 13 华南理工大学 a+ 30 东北财经大学 a 47 湖南大学 a 14 复旦大学 a 31 合肥工业大学 a 48 天津财经大学 a 15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a 32 大连理工大学 a 49 苏州大学 a 16 山东大学 a 33 浙江工商大学 a 50 山东财政学院 a 17 哈尔滨工业大学 a 34 电子科技大学 a b+等(76个):桂林工学院、中央财经大学、西北大学、北京工商大学、河北工业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兰州大学、沈阳工业大学、天津科技大学、江西农业大学、内蒙古工业大学、北京师范大学、新疆财经学院、北京化工大学、长春理工大学、中国地质大学、中国石油大学、沈阳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中国海洋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湖北工业大学、上海对外贸易学院、江南大学、长沙理工大学、上海海事大学、武汉工业学院、广西大学、辽宁工程技术大学、湖南工业大学、东南大学、昆明理工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南京邮电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华东交通大学、广东商学院、河海大学、西华大学、武汉科技大学、北京物资学院、江苏大学、南京理工大学、郑州大学、山西财经大学、贵州大学、扬州大学、青岛科技大学、江西财经大学、江苏科技大学、天津商业大学、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中国药科大学、安徽大学、上海理工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东北林业大学、燕山大学、湘潭大学、华北电力大学、深圳大学、兰州理工大学、中国民航大学、南京财经大学、华中农业大学、南华大学、大连大学、北京工业大学、河南大学、中国传媒大学、长春税务学院、华东理工大学、兰州商学院、哈尔滨商业大学 b等(77个):哈尔滨工程大学、重庆工商大学、南昌大学、安徽财经大学、云南大学、延边大学、华南农业大学、大连交通大学、武汉工程大学、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山东经济学院、贵州财经学院、青岛大学、云南财经大学、浙江工业大学、广西工学院、河南财经学院、上海大学、广东工业大学、重庆工学院、石家庄经济学院、河南理工大学、北方工业大学、南京林业大学、西南政法大学、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北京邮电大学、大庆石油学院、西安建筑科技大学、陕西师范大学、浙江师范大学、西南林学院、哈尔滨理工大学、河北大学、五邑大学、西安科技大学、中南民族大学、中国农业大学、黑龙江大学、云南民族大学、武汉科技学院、华南师范大学、东华理工大学、西北工业大学、河北经贸大学、辽宁工业大学、黑龙江科技学院、鞍山科技大学、四川师范大学、齐齐哈尔大学、湖南农业大学、内蒙古科技大学、景德镇陶瓷学院、吉首大学、中央民族大学、西南科技大学、大连轻工业学院、江西师范大学、江西理工大学、西安财经学院、浙江财经大学、中国矿业大学、汕头大学、福建农林大学、中原工学院、新疆大学、青海民族学院、长江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西安工程大学、广西师范大学、山东科技大学、宁波大学、沈阳航空工业学院、石家庄铁道学院、山东理工大学

上海大学研究生考试社会学参考书目!

恐惧岛
阿仙奴
08年的以作参考,以后查这些东西,到他的网站找就行,一般在招生信息里!看清楚,初试的科目前面有代码,参考书中和其是对应的!030301 社会学 本专业主要研究方向为组织社会学、都市社会学、家庭社会学及社会工作、社区研究、社会网络研究、社会分层、农村社会学、消费社会学、社会学理论、政治社会学等领域。培养热爱祖国,具有较高马克思主义理论素养、能够系统熟练掌握社会学研究方法和应用社会学理论知识,具有较好的外语水平,较强的社会调研、决策咨询能力的高级复合型人才。本专业师资力量雄厚,学术梯队完整。历年来承担全国和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科研项目多项,科研成果显著,并参与各级政府部门决策咨询,与国(境)内外多所大学建立了密切的合作研究关系。培养硕士生具有较强的理论研究、田野调查和决策咨询能力。 指导教师:邓伟志教授、沈关宝教授、李友梅教授、仇立平教授、张文宏教授、张敦福教授、张钟汝教授、顾骏教授、陆小聪教授、韩贺南教授、陈方教授、张李玺教授等及11名副教授。 研究方向:01.组织社会学 02.社区研究 03.家庭社会学 04.社会分层研究 05.网络社会学 06.社会工作 07.都市社会学 08.体育社会学 09.社会学理论 10.政治社会学 11.农村社会学 招生人数:22 考试科目:1.101政治 2.201英语或203日语 3.618社会学理论 4.817社会调查与统计方法5.复试科目及参考书: 综合考试(社会心理学、文化人类学)综合考试(社会心理学、文化人类学) 《现代社会心理学》周晓虹 上海人民出版社 2000年 《人类学通论》庄孔韶主编 山西教育出版社 2003年 初试参考书:618社会学理论 《社会学》(第4版)吉登斯 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3年 《社会学理论的结构》(上下)J.特纳 华夏出版社 2000年 《普通社会学理论新编》庞树奇 范明林主编 上海大学出版社 2001年 817社会调查与统计方法 《社会学研究方法》风笑天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1年 《社会研究方法》巴比•E著 华夏出版社 2000年 《社会定量研究的数据处理——原理与方法》(考前六章)翁定军编著 上海大学出版社 2002年

我想考上海大学的研究生,可是我在珠海上学,请问需要到上海大学的考点参加考试吗?

而有所矜
彼圣人者
如果你们学校设了研究生考试考点的话就不用了,试卷会从你要考的大学运到你内的学校~~容~~~你在意一下你们学校有没有考点就行了,没有就要去有考点的地方去考 可以选择去上海考,也可以留在当地,一般考外地的很少到目的学校去考不用的,在当地参加初试,如果进了复试,才要来上海的!

我今年报考的上海大学研究生,进复试了,可是我没学位证,影响复试么?

花之谷
法与理
应该联系导师的 ,如果你是专科就不用说学位证,如果本科就不要说学位证的事,等到你录取了到学校报到时就说你学位证在银行那里或者说没拿 ,毕业证就可以! 其实录取只要毕业证的。祝你好运!

上海大学研究生推免生占招生总人数比例

屋下架屋
中康
上海大学研究生推免生和研究生招生总人数比较的话,可能要占40%左右,因为一般学校的研究生人数大约是本科生的1/3左右,当然这里要考虑到不同的专业情况。如果专业招收10人,那么很可能4个是本校保研的(推免),1个是外校保研过来的,真正通过统一考试招收的可能只有5个。推免生推免生,全称“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是指可以不用参加研究生考试而直接读研的一种情形。推研按时间排序是:交叉、本系直博、本系直硕、外推、工硕。每年推研的时间为大四上学期9月初到9月末。推免时间一般是每年的9月初开始。报考规定经审定可以开展推免生工作的高等学校,可以推荐该校规定数量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初试,并在规定的日期前直接到报考单位参加复试和办理接收手续。推荐和接收办法由学校(招生单位)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制定。被接收的推免生(包括研究生支教团和农村教育硕士项目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到报考点办理报名确认手续,亦不得再参加统考。在规定的日期内仍未落实接收招生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除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外,其它学术型专业和各专业学位均可接收推免生。

硕士研究生报名条件

功美不有
翡翠谷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全国统一招生考3433636230试:第十五条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四)考生学业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招生单位规定)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第十六条 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一)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第十五条中的各项要求。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二)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第十五条中的各项要求。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三)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和项目管理[代码为125602]、旅游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第十五条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七条 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一)符合第十五条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二)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 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 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招生单位不得按单位、行业、地域等限定单独考试生源范围,也不得设置其他歧视性报考条件。第十八条 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推免生推荐和接收办法由推荐学校和接收单位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并公布。所有推免生均享有依据招生政策自主选择报考招生单位和专业的权利,推荐学校所有推免名额(除有特殊政策要求的专项计划外),均可向其他招生单位推荐。凡按规定可接受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但不得只接收推免生。第十六条 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一)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第十五条中的各项要求。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二)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第十五条中的各项要求。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三)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和项目管理[代码为125602]、旅游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第十五条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七条 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一)符合第十五条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二)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 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 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招生单位不得按单位、行业、地域等限定单独考试生源范围,也不得设置其他歧视性报考条件。二、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经教育部批准的招生单位自行组织的单独考试: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3,4各项要求;2.大学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本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 家推荐,为本单位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本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 家推荐,为本单位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二、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经教育部批准的招生单位自行组织的单独考试: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3,4各项要求;2.大学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本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 家推荐,为本单位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本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 家推荐,为本单位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三、符合上述(一)或(二)中各项报考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相应的统考或单考。招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41所学校是:北京师范大学、首都师范大学、天津师范大学、河北师范大学、山西师范大学、内蒙古师范大学、辽宁师范大学、沈阳师范大学、渤海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哈尔滨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上海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苏州大学、扬州大学、徐州师范大学、浙江大学、浙江师范大学、杭州师范学院、安徽师范大学、福建师范大学、江西师范大学、山东师范大学、曲阜师范大学、河南师范大学、河南大学、华中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广西师范大学、西南师范大学、四川师范大学、西华师范大学、贵州师范大学、云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北师范大学、青海师范大学、宁夏大学、新疆师范大学。四、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的全国联考,简称“法律硕士联考”。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的(下列13个专业不得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法学、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劳动改造法、商法、公证、法律事务、行政法、律师、涉外经济与法律、知识产权法、刑事法)。招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38所学校是: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南开大学、山西大学、辽宁大学、吉林大学、黑龙江大学、复旦大学、华东政法学院、上海交通大学、南京大学、苏州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浙江大学、安徽大学、厦门大学、江西财经大学、山东大学、烟台大学、郑州大学、河南大学、武汉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湘潭大学、湖南大学、中山大学、海南大__学、西南政法大学、四川大学、西南财经大学、贵州大学、云南大学、西北政法学院、兰州大学。上述各高校录取该专业考生时,只从参加“法律硕士联考”的考生中选拔。各校不再为该专业组织统考或单考。五、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的全国联考,简称“MBA联考”。1.符合(一)中第1,3,4各项的要求;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大专毕业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招收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88所学校是: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北京交通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北京邮电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国农业大学、中央财经大学、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天津财经大学、河北工业大学、燕山大学、华北电力大学、山西财经大学、山西大学、内蒙古大学、内蒙古工业大学、辽宁大学、大连理工大学、东北大学、东北财经大学、吉林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哈尔滨商业大学、复旦大学、同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华东理工大学、上海海事大学、东华大学、上海财经大学、上海理工大学、上海大学、南京大学、东南大学、南京理工大学、中国矿业大学、河海大学、江苏大学、苏州大学、浙江大学、浙江工商大学、浙江工业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合肥工业大学、厦门大学、福州大学、江西财经大学、南昌大学、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山东经济学院、郑州大学、河南财经学院、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武汉理工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湖南大学、中南大学、中山大学、暨南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广东工业大学、广西大学、海南大学、重庆大学、西南交通大学、电子科技大学、西南财经大学、四川大学、贵州大学、云南大学、昆明理工大学、西北大学、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西安理工大学、兰州大学、宁夏大学、新疆财经学院。上述各高校录取该专业考生时,只从参加“MBA联考”的考生中选拔。各校不再为该专业组织统考或单考。六、硕士生招生单位中的部分高等学校,经教育部批准,可以推荐本校少数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初试并在10月25日前直接到报考单位参加复试和办理接收手续。推荐办法由学校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制定。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须在国家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到报考点办理报名确认手续,亦不得再参加统考。到10月25日仍未落实接收招生单位的推荐免试生不再保留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