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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年上海某大专毕业,现在想报考上海的研究生,有哪些院校可以选择?需要什么条件?

死也
李香君
不知道大专算copy本科学历吗?考研报名需要满足的学历条件哈;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满足报名条件可以尝试考研了。

上海哪几所大学考研比较好考的啊?

对云将曰
道也
看了楼上几个的发言,首选如果按楼上说的上名校,没啥介绍的,看楼主实力呗,如果好学校首选肯定华东师大呗,和北师大是全国仅有的两所985师范类大学,汉语言专业也是师范类高校的传统强势专业。再就是复旦呗,也是巨牛的学校啊。可以看做是能改变一个人命运的学校。我一个同事的老婆是人大硕士毕业,学的社会学,这么冷门的专业,如果读的学校烂估计就死了,结果人家毕业直接分进俺们这省委党校了,天天和省领导到处转悠,爽的不行。这种学校楼楼估计也不需要我介绍了。但看楼楼的说的几个学校应该对自己定位没这么高,那么我说说我的一点拙见哈,首选我不知道楼主为什么对上海情有独钟,反正如果我是不会报考上海的学校,1、每年考生挤破头的往北上广跑,能上个中部、西部地区985 211院校的分数去上海也就是上个一般的学校。尤其楼楼如果想走学术路,名校出身还是很有好处的,在以后的职称、科研上助力非常大。哪怕是落后地区的名校,这就是所谓的宁为鸡头了。2、上了上海的学校也不一定就能留在上海,毕竟上海生活成本太高,楼主是学汉语言的,不知道有没有看过《看不见的城市》这本书。上海是繁华,但当房价压垮了我的生活后,那里的花花世界还与我有关么?与我有关的只有拼命工作挣钱了,生活的乐趣又何在呢?如果不留在上海,那么参考第一条,岂不是亏大了。这点主要还是看楼楼自己的经济实力。3、如果楼楼打定注意去上海,也不想走学术路线,想要毕业后进入社会,那就要好好了解下要报考的学校了,要选择有背景的学校。咱们社会就是靠山吃山的社会,尤其汉语言专业,专业性不强,进入社会竞争力也不强,毕业找工作,学校有能源行业背景就能分进电力,有金融背景就有可能进银行的行政岗位(不过现在以考为主了,这是国家重点控制行业,很多一般一点的学校都不被允许办金融专业的),有工程背景就有可能进工程局、路局,有外企合作经验的学校那大部分也肯定有长期合作。也有人说我们学校学生培养的好,进入社会,进企业,问题是这种工作哪个学校的人都能找,还要你学校干嘛,咱自己还不会投简历了。有背景的学校毕竟多一层保障。进学校论坛问,别看官方数据。本科办学水平评估有一项是毕业生就业率的,哪个学校也没说过自己哪个专业就业率不好的。说起专业,首先中文专业出来很难靠自己的专业挣钱(外快一类啦),至于就业面,中文专业就业面说是啥都能干,其实真的不宽,因为你能干的别人也能干。什么叫竞争力?竞争力不就是会干别人不会干的事么。文秘、行政说是专业对口,实际人人能干。教师工作,那么多人竞争,也很难做。再就是记者、编辑、文案等,竞争也较激烈。今年过年回家的时候和我大学的老师喝茶,他给我说了一句,我们学中文的在社会中实际是没有专业的。玩笑话,但也可以看出学中文的一点无奈。以前有机会在武汉大学听过国学院张老师(不方便透露老师的名字,私聊哈)一学期的课,西方文学的。她的建议是要拓开知识面,要么就要学好外语,她本人带的硕士在硕研阶段都要学二外,要么可以涉猎别的学科,有条件的也可以跨跨考。她本人自学了作曲学,博士论文写的鲁迅作品的音乐性。其实我也没上研,本科在一所原铁道部直属高校读的汉语言专业,毕业就到一所海南三本学校工作了。女朋友选择读研,学校一般,普通重点,还一年毕业,感觉就业形势还不如我们本科的情况(那会我们毕竟是铁道部直属学校,铁路系统现在仍然还没有完全放开,从自己下属学校招为主,毕业了中铁、中铁运、地铁、各地路局都会来招聘,即使招中文专业,进办公室当文员,也有一多半人能在校内招聘解决)。在武汉大学半年多的学习给我很多启发,加上这几年工作积累的想法,准备今年考一下,跨个专业,为了降低难度,目标定在考个中西部的好点的大学,过不去线就调,专业第一,学校有没有名气第二,地方第三。毕竟中文专业即使找到一份工作,可替代性太强,总觉得有危机感。心灵不自由啦~具体怎么做,楼楼还是要和自己的职业规划,和自己追求的生活目标结合起来考虑啦。写了这么多,我自己其实还达不到楼楼说的上海研友要求啦~只是交流下经验和想法啦~欢迎交流,共勉!

研究生入学考试都考什么,什么时间报名,如何报名?

叟何人邪
九月刊
一、培养目标 高等学校3236613462和科学研究机构(以下简称招生单位)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是为了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09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 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在校研究生报考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4.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69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经教育部批准的招生单位自行组织的单独考试: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4、5各项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本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 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本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 (三)符合上述(一)或(二)中各项报考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相应的统考或单考(按教育学门类设置考试科目)。 可招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校57所(名单见附1)。 (四)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的全国联考,简称"法律硕士联考":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 可招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高校78所(名单见附2)。 这些高校在录取该专业考生时,只从参加"法律硕士联考"的考生中选拔,不再为该专业组织统考或单考。 (五)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的全国联考,简称"MBA联考": 1.符合(一)中第1、2、4、5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5年或5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可招收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高校127所(名单见附3)。 这些高校在录取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考生时,只从参加"MBA联考"的考生中选拔。各校不再为该专业组织统考或单考。 (六)经审定可以开展推免生工作的高等学校,可以推荐本校规定数量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初试,并在2008年10月25日前直接到报考单位参加复试和办理接收手续。推荐和接收办法由学校(招生单位)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制定。被接收的推免生(包括研究生支教团和农村教育硕士项目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到报考点办理报名确认手续,亦不得再参加统考。到2008年 10月25日仍未落实接收招生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资格。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报考2009年硕士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日期:2008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请尽早上网登录,避免高峰时段网络堵塞,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应届本科毕业生可提前报名,时间为2008年9月18日至24日(每天9:00-22:00)。 2.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考生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考生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2)应试的外国语语种按招生单位的规定任选一种。 (3)同等学力的报考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4.国家按照一区、二区、三区确定考生参加复试基本分数要求,一区包括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等11省(市);二区包括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重庆、四川、陕西等10省(市);三区包括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0省(区)。 报考地处二、三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以下简称民族区域自治地方,见附4)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在民族区域自治地方范围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为少数民族地区的定向或委托培养方式),方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目前在三区就业报考地处一、二区招生单位和目前在二区就业报考一区招生单位,且定向或委托培养回原单位的在职考生,均不享受照顾政策,按招生单位所在区分数线执行。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以报名时身份为准,不得更改。 5.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统考。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6.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有关报考规定,遵守保密规定,按照有关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 (二)所有考生(含推免生、农村教育硕士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照相。 1.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 2008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地点 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和参加"法律硕士联考"的考生到本人所在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公告指定的报考点确认; 参加单独考试和参加"MBA联考"的考生到报考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公告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确认报名。确认截止日期与统考生确认截止日期一致。 3. 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持本人身份证(现役军人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等部队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核对,考生确认本人网报信息。 (2)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考生办理报考手续缴纳报考费后,不再退还)。 (3)报考点按规定采集考生本人图像信息。 四、考生资格审查 招生单位审查考生网上报考信息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发放准考证。招生单位将在复试时对考生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五、考试 (一)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日期和时间 2009年1月10日至1月11日(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月12日进行)。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1月12日8:30至14:30)。 不在该规定日期举行的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三)初试科目 1月10日上午 政治理论(满分为100分); 报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MBA)者考综合能力(满分为200分)。 1月10日下午 外国语(满分为100分)。 1月11日上午 统考数学或一门业务课(满分各为150分); 报考教育学、历史学、医学门类者,考专业基础综合(满分为300分);报考农学门类者,考农学门类公共基础(满分150分)。 1月11日下午 业务课(满分为150分); 报考农学门类者,考农学学科基础综合(满分为150分)。 报考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科者,考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满分为150分)。 以上各科的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考试方式均为笔试(含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 1月12日 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满分150分)。 (四)考试大纲及命题 1.全国统考初试的政治理论及数学,非外国语言文学专业的英语(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除外)、俄语、日语,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历史学基础、西医综合、中医综合等科目的考试大纲由教育部制订并由教育部统一命题,其他科目由招生单位自行组织命题。农学门类公共基础、农学学科基础综合实行联合命题,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和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农林工作委员会制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科专业基础综合实行联合命题,命题工作由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工科委员会在教育部考试中心指导下组织实施。 2.单独考试的初试科目由招生单位自行命题,也可选用全国统考试题。 3."MBA联考"的初试科目为两门:外国语和综合能力。英语和综合能力命题工作均由教育部委托有关机构承办。选考日语或俄语的考生,用全国统考的试卷,其他语种的试题由招生单位自行命题(政治理论由各招生单位自行命题在复试中进行)。联考科目的考试大纲由全国工商管理(MBA)专业教育指导委员会编写,并已下发至招收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院校。 4."法律硕士联考"的初试科目共四门: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课(含刑法、民法)、综合课(含法理、宪法和中国法制史)。其中政治、外语使用全国统考试卷,两门业务课由教育部考试中心命制。联考科目的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会同有关单位编写,并已下发至招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高校。 (五)参加全国统考、"法律硕士联考"的考生到本人所在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考场应试;参加单独考试和参加"MBA联考"的考生到报考单位所在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考场应试。 (六)初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具体出场时间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规定,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七)考生初试成绩由考生报考的招生单位负责通知。 (八)复试 1.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由招生单位自定。复试办法和程序由招生单位公布。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应在2009年5月上旬前完成。招生单位认为必要时,可再次复试。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2.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不含"MBA"和法律硕士联考的考生),一律加试。复试时,要进行本科主干课程和实验技能的考查,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两门。 3.少数民族地区仅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中所列的民族自治区域。考生的少数民族身份网报时应如实填写,不得更改。 (九)教育部依据硕士生培养目标,结合年度招生计划、生源情况及总体初试成绩情况,确定报考统考、MBA及法律硕士专业学位联考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其中包括应试科目总分要求和单科分数要求。 对单考生参加复试的基本分数要求由招生单位参考教育部公布的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自定。 经教育部批准的北京大学等高校(名单见附5)自行确定本校复试分数线。 各招生单位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按照120%左右掌握,生源充足的招生单位,可以适度扩大差额复试比例。进行初试科目改革的学科专业复试差额比例可适当扩大,具体比例由招生单位自定。 六、调剂 调剂复试的具体要求和程序均以初试结束后教育部发出的2009年录取工作通知的规定为准。届时,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对教育学、历史学、医学和农学学科门类和工学门类的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科(仅限于参加统考或联考的考生)的调入和调出,在考试科目要求方面可适当放宽。 七、体检 考生复试时应按招生单位规定到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格检查。具体要求见各招生单位招生简章或复试通知。 八、录取 招生单位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参加统考、"MBA联考"及"法律硕士联考"考生可被录取为定向或非定向硕士生,也可被录取为委托培养或招生单位自筹经费硕士生。 参加单考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的定向培养硕士生或委托培养硕士生。 招收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硕士生均实行合同制。招生单位、用人单位、拟录取为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的考生之间,必须在考生录取前,分别签订合同。 被拟录取的新生如保留入学资格,需在录取前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招生单位同意,可以参加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 对在报考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有关部门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招生单位不予录取。 对作弊考生的档案记录将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当年作弊的考生下一年度不允许报考;对严重作弊的在校生,将予以直至开除学籍的处罚;作弊的在职考生由考试机构通报其所在单位,由有关部门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于违法者,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毕业生就业 定向或委托培养硕士生回定向或委托单位。 非定向和自筹经费硕士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或按照培养合同就业。招生单位及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十、其他 (一)考生报名时不再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招生单位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二)已获得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被录取为硕士生后,培养经费及在学期间的待遇按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培养合同办理。 (三)各省级教育招生管理机构可根据本简章,结合各地实际情况作必要的补充规定。 (四)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生及军队系统的招生单位招收硕士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规定办理。 附: 1.可招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高校名单 2.可招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高校名单 3.可招收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高校名单 4.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 5.进行自主确定复试分数线改革试点的高校名单官方网站:http://yz.chsi.com.cn/

研究生报名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姑奶奶
死气沉沉
  第四章 报名  第十六条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3337623537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第十七条 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十六条中的各项要求。  2.之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二)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十六条中的各项要求。  2.之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三)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十六条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四)报名参加除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第十六条中的各项要求。  第十八条 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符合第十六条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二)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学术学位各学科和专业学位中的建筑学硕士、工程硕士、城市规划硕士、农业硕士、兽医硕士、风景园林硕士、林业硕士、临床医学硕士、口腔医学硕士、公共卫生硕士、护理硕士、药学硕士、中药学硕士等13个专业学位类别可设置单独考试。  第十九条 经本科毕业学校(具有开展推免工作资格的高校)选拔并确认资格的推免生(包括“研究生支教团”和“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规定截止日期前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统考和联考。  推免生推荐和接收办法由推荐学校和接收单位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并公布。所有推免生均享有依据招生政策自主选择报考招生单位和专业的权利,所有推免名额(除有特殊政策要求的专项计划外),均可向其他招生单位推荐。凡按规定可接受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  第二十条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单独考试考生应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和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工作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现场确认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负责组织相关报考点进行。  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有考生伪造证件时,应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一)网上报名要求:  1.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3.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4.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6.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7.“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在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填报本人入伍批准书编号和退出现役证编号。  8.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  9.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退出现役证》。  3.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4.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5.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6.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7.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第二十一条 招生单位应根据教育部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网上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招生单位应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否则不得准予考试。  第二十二条 报考点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确定并公布。报考点接受考生咨询,办理报名手续,安排考场,组织考试。  第二十三条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第二十四条 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考上海大学研究生对本科学校又要求没?本科不是985、211的也可以报么?

体认
百日红
可以报的,只要你考过录取线,复试的话可能要比本科是985、211要更努力点。报名时不会因学校而限制你,只有考完试后分数线会限制你。没要求

在上海参加研究生考试,需要什么条件?

古镇情
无穷
需要先考试。在职的报考研究生,需要工作满3年然后还是要考试。不知道你是啥专业,其它的不好回答。

研究生考试需要什么条件?

莫然吾魂
工头儿
报考条件(一)报名参加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入学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要求报名时通过学信网学历检验,没通过的可向有关教育部门申请学历认证。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历,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历身份报考。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扩展资料:考研科目共四门:两门公共课、一门基础课(数学或专业基础)、一门专业课。两门公共课:政治、英语。一门基础课:数学或专业基础。一门专业课(分为13大类):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军事学、管理学、艺术学等。其中:法硕、西医综合、教育学、历史学、心理学、计算机、农学等属统考专业课;其他非统考专业课都是各高校自主命题。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

外地户口,硕士研究生,能报考上海公务员吗?

李香蘭
执圭
可以报考上海公抄务员的。报考条件如下:外省市社会人员报考本市公务员,须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且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仍在有效期内),积分达到标准分值120分以上。报考乡镇公务员职位的,须具有本市户籍,或者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且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仍在有效期内),积分达到标准分值120分以上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报考人员与所报考单位中工作人员有亲属关系的,需向招录单位进行报备,构成回避关系的招录职位不得报考。

请问上海交通大学MPA的报考条件条件是什么?

万物殊理
癫螳螂
上海交通大学MPA的报考条件是:大专毕业满5年,或本科毕业满3年,或研究生毕业满2年以上就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