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花指
山东政法学院坐落在历史文化名城济南,肇始于1955年7月山东省人民委员会批准建立的山东省政法干部学校;1959年2月中共山东省委决定建立山东政法学院,时任省委第一书记舒同题写校名;1979年12月山东省委省政府决定恢复建立山东省政法干部学校;1983年7月更名为山东省司法管理干部学院;1987年10月更名为山东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2005年2月开始筹建山东政法学院;2007年3月16日和4月26日教育部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发文同意正式设立山东政法学院。办学指导思想。中共山东政法学院第一次代表大会和《山东政法学院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确定学校实施“错位竞争,特色发展”战略,坚持科学发展、内涵发展、特色发展,突出服务国家法治建设、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应用型人才培养办学定位,以本科教育为主体,以法学学科为龙头,多学科协调发展,建设特色鲜明的应用型大学。办学基础条件。学校占地面积56.9万余平方米,建筑面积27万余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4.9亿余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4900余万元。校内建有法学、新闻传播、经济管理、计算机、外语、狱政管理和行政管理等教学实训中心,法学教学实训中心是山东省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设有山东省社会稳定研究中心、山东省思想政治工作研究基地、证据鉴识实验室、司法研究院、司法会计研究所、司法鉴定中心等20多个研究机构。坚持开放办学,在山东省法院系统、检察院系统、律师事务所、监狱系统、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合作建立校外实践基地近200个。图书馆是山东省高校自动化建设先进图书馆,馆藏印刷版图书105万余册,电子图书142万余种,存储总量达到5127GB。建设完成数字化校园暨特色网络教学育人平台,实现了人才培养全过程的信息化支撑。学科与专业体系。坚持突出特色,做大做强法学学科,扶持统筹法学外学科,逐步形成法学学科优势明显、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体系。坚持分类建设,以法学专业群为核心,经管类专业群和新闻传播类专业群为两翼,信息管理类专业群和外语类专业群为基础,形成交叉融合相互支撑的“122”学科专业体系。学校拥有省级特色重点学科刑法学,省级重点学科经济法学,省级重点实验室证据鉴识实验室,省级重点人文社科研究基地民商事法律与民生研究中心。在省属高校中首家全部拥有法学学科“三重点”建设项目。现有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资格和20多个普通本专科专业,法学专业是国家“本科教学工程”地方高校第一批综合改革试点专业和山东省 “三三三”法学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实验区项目。法学、监狱学、国际经济与贸易、行政管理等专业是山东省省级特色专业。教师队伍。现有校内专任教师500余人、其他师资和外聘教师180余人。专任教师中教授和副教授200余人,占教师总数的39.5%;博士和硕士学位教师占教师总数的81.3%,其中博士学位教师117人,占教师总数的23%;具备专业(行业)职业资格和任职经历的教师184人,占教师总数的36.1%;有硕士研究生导师50人;省级教学团队3个;全国优秀教师1人;省级优秀教师4人;省级教学名师3人;省级重点学科首席专家2人;山东省十大优秀中青年法学家3人;山东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人。人才培养。学校始终把教学作为中心工作,实施本科教学质量工程。2008年成为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并获得接受和培养外国留学生资格。2011年10月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获得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资格。现有在校生12000余人。有近40门省部级精品课程;11项省级教学改革立项课题; 3项省部级教学成果奖。学校构建了以“爱生学工”为品牌的完善系统的学生管理服务体系,特别是学生奖助体系,奖助覆盖面超过30%。大学生素质教育特色项目“靛青工程”入选全国学校共青团重点工作“打造高校学生第二成绩单”创新试点项目。采取分类培养、复合培养、订单培养、联合培养等培养模式,注重职业能力培养,满足学生个性发展和全面发展的需要,法学专业学生国家司法资格考试成绩优异,通过率2009年以来均保持在50%左右;各级各类公务员、选调生、事业单位考取率和考研通过率均稳定在20%以上。总体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0%左右。自1955年建校以来共为社会培养14万各级各类优秀人才。科学研究。“十一五”以来承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课题、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课题和省部级科研项目100余项,获山东省科技进步奖和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等省部级奖30余项。学校主办的《政法论丛》入选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来源期刊(CSSCI)。文化育人。学校坚持文化育人,建设和谐校园,弘扬“博学笃行刚健中正”的校训精神、“实事求是”的校风、 “学在前沿,大爱施教”的教风、“乐学勤学真学活学”的学风和“爱岗敬业,务实高效”的工作作风,先后荣获“全国模范职工之家”、 省级 “文明校园”、“平安校园”、“德育工作优秀高校”、“依法治校示范学校”、 “群众信得过基层单位”、“高校校园管理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