苟免于咎
《语言与文化》是罗常培先生从语言学跨入文化人类学的成果,被誉为中国文化语言学的“先驱”和“开山之作”。语言学并不是独立单调的文字音韵之学,该书将语言学与各种人文学科相结合,从各个方面挖掘语言文字中所蕴含的丰富资源。我主要从语词的词源与变迁、借字现象、姓氏与宗教的关系这三个方面谈一些自己在阅读过程中的浅显体会 语言是社会组织的产物,是跟着社会发展的进程而演变而来的,所以应该看做社会意识形态的一种。 在这里罗先生把语言定义为社会意识形态的一种,我们知道社会意识形态是各种社会观念的总和,也是一定社会存在的反应。社会意识形态是与时俱进的,随着社会存在的变化或迟或早的发生变化。所以语言也不是从古至今一成不变的,我们现在使用的语言词汇并不是凭空出现的,而是由古代的语言词汇发展演变而来的。在追溯现代词汇的词源时,我们能从中了解到古代社会生活得方方面面。“社会的现象,由经济生活到全部的社会意识,都沉淀在语言里面。” 罗先生在本书中从外文和中文两个方面介绍了语词的语源和变迁与文化的关系。 英文单词“pen”现在指的是钢笔,这个词是从拉丁文中的“penna”转变而来的,它的原意是羽毛,引申意为中世纪欧洲普遍使用的鹅毛笔。虽然现在人们不再使用羽毛笔了,但是“pen”这个词沿用了下来。另外英语中“wall”这个词现在指的是墙,本意其实是“枝条”(wattle)或着“柳条编织的东西”(wicker-work)。柳条和墙壁现在来看是完全没有关系的,但是根据考古发现古代欧洲的墙上含有柳条编织物,说明古代的墙与柳条有直接的关系,用本意为柳条的词来代表墙也就是理所应当了。在很多语言里“窗”这个词都是带“眼”的复合词。比如英语中的“window”(wind-eye)、盎格鲁撒克逊语中的“eglyrel”本义就是眼孔、俄语中的“okno”是源自拉丁语里的oclus(小眼的意思)。 以上的例子都是能比较容易的看出它们与词源的联系,还有一些语词的语源和变迁则要通过深入的研究我们才能发现。比如英文中的“money”,它源自于古罗马的“moneta”,但是“moneta”的原意是“警戒者”的意思。那为什么用“moneta”来代表钱币呢,原因其实很简单,juno moneta 神庙曾经是罗马的造币厂,所以人们用“moneta”来代指钱币,然后再演变为英语中的“money”。与之相同的是同样表示钱财的“dollar”,它由德语中的“joachimstaler”(地名joachim's dale)变来,十六世纪时人们在joachim's dale铸造银币。关于单词“style”我们现在看到的第一反应是风格的意思,这个词的变迁就比较复杂。它的词源是拉丁语中的“stylus”,是罗马时代的一种书写工具,后来渐渐引申为所写出的文章风格,谈话的风格,转到法文的时候就是“style”但是读音为[sti:l],最后再进入英文成为我们熟知的“style”。“style”在英文中还可以表达很多别的意思,这些语意都是在后来引申开来的,但是它的“stylus”的原意大部分人已经不了解了。 我觉得汉字比字母文字更能看出古代的社会生活的痕迹。在汉字中与钱财有关的大多是贝字部,我们都将我国古代使用贝类用交换物视为常识。“安”从古到今使用了千年没有变化在说文的解释是“静也,从女在宀下”,体现了我国古代人对女性的看法。同样“美”字体现了“羊大为美”观念和审美心理。 语言文字是和人类生活密切相关的,平时我们在使用语言文字的时候觉得它们很平常,但是我们现在使用的语言文字是经过数千年发展变迁才有现在的面貌。语言文字随着人类从太初走来,它们历经每个朝代,见证了人类历史上任何时刻。把他们比作人类史中的活化石一点也不为过。所以我们研究语言不能只把目光简单的放在音韵上,独立的发展,而应该把语言学和历史文化结合起来,多挖去发现语言中蕴含的丰富的文化因素。 语言不是孤立的而是多方面联系的。语言的最重要的作用是交流,当两种不同的文明开始接触时,语言是最先受到影响的。罗先生在本书的第四章,详尽的介绍了借字现象。“所谓‘借字’就是一国语言里所羼杂外来语成分” 我国自古以来一是个幅员辽阔的大帝国,与各民族接触交流频繁。在交流过程中,其他民族给汉语留下了不少借字。比如说“狮子”“师比”“壁流离”等,这些都是中国本土之前没有的东西。以葡萄为例,史记记载随着张骞的“凿空之旅”带来了葡萄和苜蓿,《史记》《汉书》作“蒲陶”,《后汉书》作“蒲萄”,《三国志》《北史》作“蒲桃”。根据杨志玖的考证,葡萄的来源是《汉书61西域传》里的扑挑国,因为该地盛产葡萄,所以以国名当这种水果的名称。 罗先生把近代汉语中的外国借字归为四类。第一类声音的替代(phonetic substitution)把外国词的发音转换为汉字。这一类下面分了四个小类。纯音译 如广州话中的士担(stamp)、花城(fashion)音兼意 如可口可乐(coca-cola)广东话中的德律风(telephone)音加义 如冰激凌(icecream)卡片(card)译音误作译义 如爱美的(amateur)。第二类新谐音字(new phonetic-compound)中国文人按自己的审美标准汉化从外传来的词语。如茉莉出自梵文malli,还有大部分的化学名铝、铅、钙等。第三类借译词(loan-translation)把外来词逐字的直译下来。佛教经典里很多这类词,如“我执”“法性”“因缘”。第四类描写词(descriptive from)在一些外来词前加“洋”“胡”一类字。如胡萝卜、胡椒、安息香等。 在民族间交往中,汉语也影响了其他语言。最突出的就是茶、丝、瓷器了。以茶为例,十六世纪末葡萄牙人开始来中国贩卖茶叶。对茶的称呼他们使用的是普通话的CHA。后来荷兰人掌握的茶叶贸易,他们是从厦门人手中贩茶,他们按照厦门方言来称呼茶(téh)。因为这两种渠道不同,所以欧洲国家对茶的称呼分为两派。一派是从葡萄牙买茶的发官音的意大语(cia)葡萄牙语(o ch00),另一派是采用厦门音的法语(thé)德语(thee)。英国最先采用官音(cha),后来转为厦门音(tea)。除了茶还有很多植物比如蓝菊(China-aster)、月季(China-rose)、白菜(chinese-cabbage)。与商业航海有关的细丝(sycee)、台风(typhoon)、舢板(sanpan)。近代还有许多转换到英语里的词汇,如太平天国(taiping)、义和团(boxer)、衙门(yamen)、督军(tuchun)。还有看起来就很中式英语的to save one's face,to lose face。 汉语里的借字远远多于外语里的中国贷词,这是为什么呢,关于这点罗先生总结了三个原因。首先中国自古以来以天朝自居,以轻视的眼光看待周边民族,认为四方蛮夷接受不了天朝的文化,所以语词的交流大多在商品名称,官员头衔上;其次依照同样的心理中国队外语的研究很不重视,就算汉语借用也无从得知,国外的翻译很少采用“声音代替”的借字法;最后汉语中存在大量的方言,以上面茶的传播为例,光听tea是不会想到那时借于汉语。 我对本书的第六章《从姓氏和别号看民族来源和宗教信仰》特别感兴趣,读完后更理解了“语言不是孤立的而是多方面联系的”这句话。 中国有大量的回教徒,回民的姓分为三种,与汉人相同的普通姓;准回姓,如马、麻、白、蓝、洪、丁等;纯回姓,如哈、虎、赛 、脱等。“纯回姓都以回教徒的谱系作基础,准回姓就有依据汉姓来的”⑸。书中关于纯回姓和准回姓各举了一个历史上的实例。萨姓是元代著名诗人萨都剌的后代,萨都剌是sa'llah的译音,是阿拉伯文sa'd和allah的组合,分别是吉祥和上帝的意思。萨都剌正好字天赐与阿拉伯文意思相应。回民中丁姓是元末丁鹤年的后代,丁鹤年这个名字看起来很汉化,但是根据罗先生的研究后会发现相当有意思。元戴良为丁鹤年所作传记载:“鹤年西域人也。曾祖阿老丁,祖占思丁,父职马禄丁,又有从兄吉雅谟丁。”清俞樾《茶香室续钞》记载:“鹤年不言何姓,而自曾祖以下,其名末一字皆丁字,不知何义,世遂以鹤年为丁姓,非也。国朝钱大昕补《元史61艺文志》有丁鹤年《海巢集》一卷,《哀思集》一卷,《续集》一卷,亦误以鹤年为丁姓也。”罗先生在书中解释到,“丁”是阿拉伯文din的对音,本义是“报应”引申义为“宗教”。阿老丁是Al00-ud-Din的对音,意为“宗教的尊荣”;占思丁是Shams-ud-Din的对音,意为“宗教的太阳”;职马录丁是mal-ud-din的对音,意为“宗教的完美”;吉雅谟定时Diyam-ud-Din的对音,意为“宗教的典型”。丁鹤年已经被汉化的很深了,所以他为自己取丁为姓名。回民中的大姓马姓的来历书中也有提及。马姓是“马沙亦黑”缩减而成。马沙亦黑是阿拉伯文Shaikh marhmmad的对音。Shaikh译为“老人”,是阿拉伯人对长者的尊称,在人名之前,我国人把人名置前,简写为“马沙亦黑”,马就成了姓了。 说来惭愧在没读《语言与文化》这本书之前,我并不知道罗先生是何许人也。读完此书我去查了罗先生的生平和一些轶事。罗先生是位学识渊博、治学严谨的大学问家,在那个兵荒马乱的年代他能潜心研学,为中国语言学学科做出了巨大贡献,不愧为“继往开来”的一代宗师,同时他又是一位极富人格魅力的良师益友。这本小书也让我收获了许多,向罗先生致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