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磨坊
报考条件 (一) 接收推免生的条件 接收推免生的办法详见我校招生办网页《厦门大学 2015年招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网址: http://zs.xmu.e.cn )。 ( 二 ) 参加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 2 )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 3 )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的相关体检要求。 ( 4 ) 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最迟须在 2015 年 9 月1日 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②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③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从毕业后到 2015 年 9 月 1 日 ,下同)或 2 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须同时符合我校规定的以下两项附加条件: A、 已修过 6 门及其以上的本科专业课程,且成绩合格(须提供授课单位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证明); B、提供 CET 、 GMAT 、 TOEFL 、 GRE 、 PETS 等相关的英语水平的证明; ④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 须同时符合我校规定的以下两项 附加条件: A、已修过 6 门及其以上的本科专业课程,且成绩合格(须提供授课单位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证明); B、提供 CET 、 GMAT 、 TOEFL 、 GRE 、 PETS 等相关的英语水平的证明 ; ⑤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注: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2. 报名参加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 1 )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 符合 1 中的各项要求。 ②之前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 [ 代码为 0301] 毕业生不得报考、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 2 )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 符合 1 中的各项要求。 ②之前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 [ 代码为 0301] 毕业生方可报考、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 3 )我校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教育管理,以及税务、金融、国际商务、社会工作(在职方向)、英语笔译(在职方向)、英语口译(在职方向)、日语笔译(在职方向)和日语口译(在职方向)专业学位均只招收在职考生。如果被录取,考生的档案、户口和人事关系不转入我校,学校不安排住宿。报考以上在职专业学位的考生 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符合 1 中第 ( 1 )、( 2 )、( 3 )各项的要求。 ②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或 3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 5 年或 5 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 2 年或 2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 4 )报名参加除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税务硕士、金融硕士、国际商务硕士和社会工作(在职方向)、英语笔译(在职方向)、英语口译(在职方向)、日语笔译(在职方向)和日语口译(在职方向)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 1 中的各项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