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火不热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围绕提高教师队伍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的根本任务,遵循教育教学规律、人才成长规律和满足教育发展需求,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师资队伍,为信宜教育现代化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二、目标任务根据《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市督导验收方案(修改)》(粤府教督〔2014〕31号)要求,建设教育现代化先进市,全市幼儿园、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学历必须达到国家规定学历标准,学历达标率及提高学历层次教师比例达全省平均水平以上。在“创强”工作的基础上,为做好“争先”工作,须及早完成教师学历提升工程,具体要求为:至2018年,幼儿园专任教师大专以上学历、小学专任教师本科以上学历的比例均达70%;初中专任教师本科率达90%以上;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以上比例达到15%以上,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专任专业课教师比例在60%以上。三、提升对象(一)截止2018年12月31日,男未满50周岁、女未满45周岁且未达到大专学历的教师,必须参加学历提升。(二)截止2018年12月31日,男未满50周岁、女未满45周岁且未达到本科学历的中小学专任教师和中等职业学校专任教师,必须参加学历提升。(三)高中阶段教育的本科学历专任教师应积极参加研究生学历提升,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还应参加各种专业培训,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成为“双师型”教师。四、实施途径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对教师学历提升工作的组织领导,坚持专业对口、学以致用的原则,根据实际,制定教师学历提升规划,创造条件,提供方便,积极提升教师专业学历水平。五、政策保障(一)对2016年至2019年4年内,完成学历提升的公办学校在编在职教师给予奖补,具体奖补标准如下:1、完成专科学历提升的教师,从上级“强师工程”经费中奖补学费2500元,所在学校从公用经费中奖补学费2500元,其余所需费用由教师个人负担。2、完成本科学历提升的教师,从上级“强师工程”经费中奖补学费3000元,所在学校从公用经费中奖补学费3000元(面上小学可由所在镇(街道)中心学校统筹),其余所需费用由教师个人负担。3、高中阶段学校完成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以上的教师,从上级“强师工程”经费中奖补学费 10000 元,所在学校从公用经费中奖补学费 10000元,其余所需费用由教师个人负担。(二)从2016年至2019年,完成学历提升的教师凭毕业证、学历认证报告以及学费发票原件和复印件办理奖补结算手续。2016-2017年期间报读入学,但2019年未毕业仍在读的,可延至2020年凭上述材料办理奖补结算手续。(三)2016年起,凡涉及教师职称晋升、评优评先、推荐省特级教师和名师骨干人选的,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教师优先推荐。六、相关要求(一)各镇(街道)中心学校、市直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把教师学历提升纳入教师专业发展规划,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对照目标任务,认真摸清底子,做好年度规划。从2016年起,市教育局将教师学历提升工作纳入对各镇(街道)中心学校、市直各学校的年度教育工作目标考核。(二)学校要为参加学历提升的教师提供必要的条件保障,帮助教师解决好工学矛盾,完成学历提升。(三)应参加学历提升的教师,须在2016、2017年完成报名工作,参加学历提升。(四)学历提升教师领取奖补,必须承诺从学历提升取得毕业证当年开始计算在信宜任教五年以上;不足五年调离本市的,按年度比例退返奖补金额。学历提升所学专业应以相应师范教育类专业为基本要求,不属于相应师范教育类专业的不给予学费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