煎饼哥
今天看到日本共同社一则消息,说在日本德岛县上板町某缝制公司以技能实习生身份工作的14名中国女性30日向德岛地方法院起诉,要求公司支付拖欠的工资和加班费,总额约1.4亿日元(约合人民币1113万元),其实类似这样新闻已经不止一次了,但每一次都给我一次刺痛,我无法帮助她们,唯一是内心为她们而同情,这14人根据日本外国人研修与技能实习制度先后于2008到09年来到日本,到10年8月一直在上板町的工厂从事服装的缝制工作。她们每天工作约14小时,而每月仅休息一天,这就表明她们每月平均有大约200个小时的工作时间外加班和节假日加班,但却没有得到相应的加班费,而我所在的中资企业在日本的日本籍员工,5点铃声一响就得到相应的加班费,从情感上,对每一个在日中国人内心都无法平静的. 其实日本是严重缺乏低层次工作的劳动力,但限于法律又不能允许引进外籍劳动力,日本政府采取了一种变通的办法,以"为发展中国家培养人才"为名,于1990年创立了"研修制度"1993年又出台了"技能实习制度",这就是说第一年来到日本的外国人是研修生,以学习为主要目的,第二年变为实习生,其实就是进入了打工阶段。中国最近几年来日本所谓研修生已经达到5万人之多.日本政府在接收研修生方面,始终不承认外国研修生是正规的劳动者,这为日本企业肆意侵害外国研修生的权利留下了空间,造成多少在日缝制工厂的中国女实习生每天超负荷工作,工资却少得可怜,这使我想起小时候看的一部电影“星星之火”中的小珍子。随便都有十几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