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法无更
一、培养目标 符合“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要求,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公安高层次专门人才,在本门学科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或公安实践工作的能力。 二、报考条件 (一)政治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能与党中央路线、方针、政策保持一致。 2.品德优良,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未受党纪、政纪处分。 3.无不宜做公安民警的其它原因。 (二)年龄条件 报考国家计划内非定向或计划外自筹经费的年龄不超过27周岁,即1986年7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计划内定向或计划外委托培养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即1968年7月1日后出生。 (三)学历条件 1.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 2.符合报考条件的同等学力人员。 3.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的人员,在高校学习的专业应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 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的人员,在高校学习的专业应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 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 4.报考警务硕士专业学位的人员,须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且毕业满2年。 5.报考公共管理硕士的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具有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或已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 (四)身体条件考生既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及细则的要求,还应达到以下标准: 1.男生身高应不低于1.70米,体重不轻于50公斤、不超过标准体重25%;女生身高不低于1.60米,体重不轻于45公斤、不超过标准体重 25%。理科类专业考生左右眼裸视力不低于4.8(0.6),文科类专业考生左右眼裸视力不低于4.6(0.4)。无色盲、色弱。 2.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麻等),嗅觉不迟钝,无鸡胸、驼背、腋臭,无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八字步、罗圈腿,无重度平跖足(平脚板),无纹身、少白头,无各种残疾,两耳无重听,无口吃,本人和直系亲属无精神病史。 3.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慢性肾炎,无高血压。 在复试时我校将按以上要求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