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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适合你的在职研究生专业及院校

人大在职研究生法学专业学费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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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在职研究生法学专业有很多招生方向,不同的专业方向,学费也不相同。人大在职研究生法学专业招生方向有:民事经济研究,经济法,知识产权法,民事经济研究,中国税法与国际税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国际经济法,反垄断法,民商刑事与诉讼,民商法,民事责任商法理论与实践,商标与专利法,国际知识产权。其中学费从2-5万之间不等。

人大法学专业硕士和学术硕士学费有什么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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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硕费用更贵些,具体你可以去人大官网浏览。学硕为8000/年,法硕为20000/年。法硕考研具体信息您可以关注我的名字,前往官网浏览,里面有丰富的经验和信息。祝您考研顺利!

请教人大法律硕士的 学费生活补助费奖学金之类的~

道德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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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0吧,基本奖学金3000,统考和推免前20的有一等奖学金6500。但是一切都要看录取通知怎么说啊09级和10级的男生住的是红二楼和红一楼,三人间,有独立卫生间。09级和10级女生住的是知行三和知行一,四人间,无独立卫生间,楼层内可以洗澡。生活费这个估计人大在读的学生没几个知道到底有还是没有,而且每一级的学费方面是有差别的,不好说11级又会怎么样。

人大的法学硕士,为什么有的学费6万,有的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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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相同,学校不同,学费也不一样,学校相同,专业不同,学费也不一样,你具体是想问什么呢?

中国人民大学的法律硕士学费是多少,谁知道呢?

何故若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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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人民大学的法律硕士学费是20000元/年。  《中国人民大学2015年招收法律硕士研究生简章》公布,2015年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硕士招生人数为150人,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硕士(非法学)研究生的学费学费为20000元/年,学制是两年制。  报考法律硕士(法学)的考生,之前在高校学习的专业须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侦查学专业不属法学门类,该专业毕业生不得报考)。  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的考生,之前在高校学习的专业须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

中国人大法学在职研究生学费是多少

迷幻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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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人大法学院开设的法学在职研究生课程学费一般2年的学费在3万左右,学费需要在入学前一次性缴纳。如果在正式开课后,如果因故不能坚持研修学习,视作自动放弃学习,学校不退学习费用。中国人民大学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中国人民大学的法学研究生学制是二年还是三年呀,多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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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个学校的法律硕士比较好?中国政法,北大,中国人民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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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2009年度法律硕士院校排名综合排名(由学校对法律硕士教育的重视情况、投入资源、法律教育实力、学校品牌程度、学术情况进行考虑)第一名:北京大学(法学/法律教育中的佼佼者、“五院四系”之一、中国名校、全国法学输送者北京居多,第二年开始分导师培养、双导师制度、拥有接近10个方向、毕业者基本到国家机关、名牌律所和知名企业工作。可以说是法律硕士教育和培养的典范,虽然学费较贵,但各项因素考虑是非常值得)。第二名:中国政法大学(法学/法律教育中的佼佼者、“五院四系”之一、全国法学输送者,有接近30%的全公费、学术发展近年来越来越强、对法研教育也相对重视)第三名:中国人民大学(法学/ 法律教育中的佼佼者、“五院四系”之一、中国文科首府、全国法学输送者北京居多,拥有两个不同的方向教育、毕业者基本到国家机关、名牌律所和知名企业工 作、学费紧接北京大学、近年来大量法学知名学者,所以学术情况有所下降,但不损法学强校牌子,复试相对北大和中国政法大学容易一些,另外学术奖金相对北大要容易。人大非常着重毕业生就业,而且基本上能进入国家机关)。第四名:华东政法大学(名牌法律院校“ 五院四系”之一,华东地区主要的法学输送者,实力在西南政法大学之下,但对于法律硕士的教育和资源的投放却在众学校之上,而且第二年开始分方向,在华东一 带就业情况非常好,而且学校一般会要求学生学习第二外语,而且地点处于上海,发展非常好。虽然有公费名额,但并非全公费,有“三助”金供学生,非常不 错。)第五名:清华大学(非传统法律院校,近年吸纳很多人才,学术和教育水平有了飞跃性的提高,中国名校,复试非常难,对法律硕士相对重视,有学术奖金,近几年就业非常乐观)第六名:西南政法大学(名牌法律院校“五院四系”之一,华南和西南地区主要的法学输送者,实力在中国政法之下,每年吸纳约200-300名法律硕士,地处 B区,录取率相当高,而且前50%的学生可以拿全额奖学金,中间的51%-75%可以领取一般学费奖学金,虽然近年西政有下滑的现象,但学术水平依然非常 强。);第七 名:吉林大学(名牌法律院校“五院四系”之一,全国法学输送华北居多,前几年因人才流失导致学术下降,但近年重新调整后有所提升,对法律硕士非常重视,校 园氛围非常好,学校一般会要求学生学习第二外语,有“三助”金供学生,地处B区资助录取,在众多名牌法律院校中性价比相对较好的学校)。第八名:中山大学(中国名校,华南地区输送者,中大法学水平比不上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但法律硕士培养模式非常好,是目前全中国独创的JM/MBA/MPA联合培养,JM会学习很多管理层面上的知识,对于在华南地区,中山大学名气非常高,地处华南地区广州,就业非常乐观)。第九名:复旦大学(非传统法律院校,中国名校,输送情况不明但据闻在上海仅此华东政法大学,近年有超越华东政法大学的优势,但法学实力比不上同在上海的华东政法,但牌子非常好,国内外都非常有名,对法律硕士非常重视,第二年之后开始有方向,非常有潜质的文科高校)。第十名:并列,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非传统法律院校,对法律硕士相对重视,结合学校自身能力和校友资源,对法律硕士有复合型的培养计划,特比适合毕业后从事经济贸易方向的法律工作学生)。第十名:并列,厦门大学(非传统法律院校,对法律硕士相对重视,在南方名气非常好,法学教育水平相当不错,仅此几名传统法律院校,学习氛围相当好,对学生毕业情况非常重视,大部分厦大毕业生到公检法机关、银行、知名企业等)第十名:并列,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名牌法律院校“五院四系”之一,全国法学输送中南和华南地区居多,自从合并后法学教育一度下滑,但近年来有了上升的趋势,法学实力要比中大之类要好,但对法律硕士教育方向资料非常少,所以很难把握具体实际情况,但近期获得民商法全国重点学科,以及知识产权成为研究基地,法学有所恢复,但综合就业、学校知名度、培养情况比不上中大和复旦,但合并后得到的校友,就业也相对乐观,特比是金融和经济方向的法律工作者)。;山东大学、西北政法大学、南京大学、四川大学性价比最好的法律院校(综合):第一名:中国政法大学-有公费第二名:西南政法大学-有公费第三名:中国人民大学. 第四名:复旦大学第五名:华东政法大学培养方式排名:第一名:北京大学-分方向后除了毕业证,还有另外一个资格证发放。接近10个方向选择。/ 第二名:中山大学-JM/MBA/MPA的联合教育培养第三名:中国人民大学-有不分方向和知识产权方向选择; 第四名:华东政法大学/复旦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第二年开始方向 法律教育院校排名:第一名:中国人民大学第二名:中国政法大学第三名:北京大学)PS1:武汉大学法学教育相对较好,但近年法学学者不断流失,比例过大,导致法学教育有重创现象,并且出现了不少于1次的学术抄袭(学校并没有公布处理结果),重点是对法律硕士歧视过大,没有投放充足的教学资源,虽然说近来有改善情况,但有一部分同学因为武大报考人少而考入该校,但证实歧视情况还存在,而且比较严重,另外该校的法律硕士已经在很多地方用钱就能买到,大家可以参考武大深圳研究院,所以没有将武汉大学列入以上名单,法律硕士教育陷入3~4流的情况,(同学们的忠告)如果实力较好,不妨考虑北大、人大、法大、中大等学校,实力一般的可以考虑吉大、华政等等。山东大学没有列入前十名因为山大法学学者流失很严重,近期实力大幅下滑,但目前法学院在重新调整,相信近年会重新改善。:西政与华政的情况综合实力相当,但法学教育西政相对较好,但住宿条件和投放资源比华政差;华政非常重视法硕的教育;西政一般就业向华南地区和西南地区,而且广东政法系统80%以上都是西政的天下;华政就业一般勉强华东地区,特别在政法系统上有大批的华政资源。西政名额多一些,处于B区,相对容易录取。PS4:如果选一些不好,或者在没落的院校法学院,建议大家用三年的时间自己看书,过司法考试,努力参加工作之后再读一个在职法学研究生,远远比读受歧视的学校和没落学校、理工出身的学校要好。当然,凡是不是绝对,自己最重要。http://master.law.pku.e.cn/article_one.asp?menuid=20052253996533&menuname=法律硕士概况http://hi..com/kamsang23/blog/item/f617b700881daa8fe850cd41.html

我想考中国人民大学的法学硕士(学术性),有的人说法学硕士的奖学金覆盖率是80%,有的人说只要考上就有

樱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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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基本奖学金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方案》(2009-2010学年校政字11号),特设立“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基本奖学金”(以下简称“研究生基本奖学金”)。 第二条 研究生基本奖学金给予在学习、科研中表现较优秀的研究生,基于不同的获奖等级资助研究生在学期间的学费及部分生活费。 第三条 研究生基本奖学金评定工作自2008级研究生开始,发放对象为基本学制内在校脱产学习的研究生,不包括各类在职攻读学位的研究生和攻读专业学位的研究生。 第二章 评审机构 第四条 各学院(系)应设立研究生基本奖学金评审工作小组,由学院(系)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学院(系)主管研究生工作的负责人和导师代表参加,小组一般由5-7人组成。在充分听取导师意见的基础上,负责本学院(系)有关研究生基本奖学金的初评、汇总、报审等日常工作。学院(系)应有专门工作人员负责本院(系)研究生基本奖学金的具体管理工作。 第五条 研究生院研究生奖助金管理办公室负责全校研究生基本奖学金的审核、最终评定等具体工作。 第三章 等级设定与金额标准 第六条 研究生基本奖学金的等级设定与金额标准如下表所示: 研究生基本奖学金等级设定与金额标准 奖学金等级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两年制三年制元/年元/年元/年特等奖学金300001800016000一等奖学金160001200010000二等奖学金12000100008000 注: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的特等奖学金用于资助拔尖人才,名额由学校统一掌握,不分配到学院(系),比例不超过5%。 第四章 基本原则 第七条 研究生新生的基本奖学金获得资格及具体等级在入学前复试录取阶段确定。 第八条 硕博连读研究生在注册为博士研究生之前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参与研究生基本奖学金评定,注册为博士研究生之后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参与研究生基本奖学金评定。 第九条 在校研究生基本奖学金获得资格实行动态管理,每学年评定一次。每学年第二学期末开始评定,国际小学期内完成全部评定工作(具体安排参见第五章第十九条)。评定时需综合考虑研究生上学年的学习成绩与科研成果。因实行动态管理,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和自筹经费研究生(不含专业学位研究生)均享受公费医疗。 第十条 在校生的各等级研究生基本奖学金分布比例,参照各年级研究生入学时由学校下达的相应分布比例。 第十一条 研究生获得研究生基本奖学金的年限,不得超过基本学制内的在校学习时间。 第十二条 在校研究生各等级奖学金评定的基本标准: (一)获特等奖学金的研究生,其学习成绩应全部达到A级(90分及以上),一学年内用外文在SCI、SSCI检索期刊或中国人民大学核心期刊(科研处2004年确定)A类期刊上至少发表1篇论文;或完成高水平的调研报告;或获得重大科研、创新奖等。 (二)获一等奖学金的研究生,原则上其学习成绩应全部达到B级(80分及以上)以上,其中A级的比例不低于70%;博士研究生一学年内需在专业期刊上至少发表1篇论文或至少取得一项水平相当的科研成果(包括尚未发表的论文、研究报告等),论文和成果水平由学院(系)负责认定。 (三)获二等奖学金的研究生,其学习成绩均为D级(60分及以上)以上,其中,学习成绩获得B级以上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90%。 (四)各学院(系)可参照上述基本标准,根据研究生各学期的学习成绩、科研成果、学院(系)和导师对其综合评价等,自行制定具体的评定标准和程序(评定程序中应包含对获奖名单及等级进行院内公示等内容),报送研究生院备案。评定标准应进行量化,所产生的评定结果应以百分制综合评分的形式进行反映,便于对研究生情况进行对比。 第十三条 在校研究生如取得了突出的科研成果或获得了重大奖励,其所属学院可随时向研究生奖助金管理办公室提出特等奖学金申请,由学校审核批准。 第十四条 研究生在学年内如有违规违纪、考试成绩不及格、学术研究中弄虚作假等行为,应终止其基本奖学金的发放,并取消该生下一学年基本奖学金参评资格。 第十五条 由于出国等原因办理保留学籍或休学等学籍异动手续的研究生,待其恢复学籍后再行发放基本奖学金。 第十六条 研究生基本奖学金获奖金额高于应缴学费的部分,是学校为研究生提供的部分生活费。根据《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方案》的要求,获得研究生基本奖学金的博士研究生在校期间应至少完成一项“三助”岗位(助教、助管或助研)工作。承担“三助”岗位工作的研究生须分别接受任课教师、相关管理部门和导师的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学校将终止其津贴发放,该研究生亦不得参评下一学年的研究生基本奖学金,不得再申请“三助”岗位工作。 第十七条 研究生导师在研究生基本奖学金的评审中拥有充分推荐权,学院(系)应予尊重。 第五章 工作程序 第十八条 研究生新生的基本奖学金评定和发放工作: (一)每年研究生新生入学前复试录取阶段,各学院(系)按照既定名额初步确定获得不同级别基本奖学金的研究生名单,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最后审核批准。获奖名单通过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进行公布,同时送财务处备案。 (二)获得基本奖学金的研究生新生的基本奖学金的发放:财务处根据研究生新生获奖等级,对新生应缴纳学费进行冲抵。获奖金额高于应缴学费的部分,由财务处在研究生新生入学报到后按月发放给研究生(一年按10个月计算,7月、8月不发放)。 第十九条 在校研究生的基本奖学金评定和发放工作: (一)研究生学习成绩与科研成果信息可依据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进行采集。其中,学习成绩依据研究生课程任课教师在每学期考试周结束2周内完成的考试成绩录入结果进行采集;科研成果信息依据在校生随时登录的研究生科研信息系统数据进行采集。 (二)基本奖学金评定工作在每学年第二学期末进行。各学院(系)应按照既定的评定标准与程序开展研究生基本奖学金评定工作,并将所评结果在学院(系)内公示一周,评定结果须在每学年第二学期考试周结束3周内报送研究生奖助金管理办公室。 (三)研究生可在学院(系)公示期结束前,针对获奖名单向所在院(系)提出异议。学院(系)接到研究生异议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做出处理决定。研究生对学院(系)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可以书面形式向研究生奖助金管理办公室反映,由研究生奖助金管理办公室负责协调处理,处理结果以适当形式送达学院(系)和研究生本人。 (四)学院(系)公示期结束后,研究生奖助金管理办公室及各学院(系)不再接受研究生提出的异议。 (五)研究生院在每学年第二学期考试周结束4周内对各学院(系)在校研究生基本奖学金初评结果进行汇总、审核,并将经审核批准的名单送财务处备案。 (六)基本奖学金发放 财务处依照基本奖学金评定结果,根据在校生获奖等级金额,对其应缴纳的学费进行冲抵。未获基本奖学金的研究生应按照学校要求在指定时间内到财务处缴纳学费;获奖金额高于应缴学费的部分,由财务处按月发放给研究生。参考资料:法学家挖掘成功人大法学考研规律网打人大法学院或者研究生院的电话问问,他们的回答最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