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加倍考研网! 北京 上海 广州 深圳 天津
微信二维码
在线客服 40004-98986
推荐适合你的在职研究生专业及院校

考取研究生,还需要报到证吗?

适千里者
香魂女
不需要。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凡纳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并取得毕业资格的毕业生(除考研和专升本被录取者),才需要办理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派遣证)。《报到证》是用人单位、人事代理机构为毕业生办理户籍、档案接转、转正、定级和定职等手续的重要依据。扩展资料: 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分为《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以下称《报到证》),由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各省、直辖市、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报到证》分上、下两联(内容相同),上联就业报到证(本专科为淡蓝色,研究生为淡粉色)由毕业学校发给毕业生,毕业生持就业报到证办理相关报到手续;下联就业通知书(白色)由毕业学校存入毕业生本人档案中。参考资料:关于《就业报到证》-沈阳大学研究生学院

研究生 就业报到证

痕之探
田鸠
研究生就业报道证只有顺利毕业的时候才给办理。一般学校为了就业率就让你先在人才中心人事代理,签了三方协议或是直接打回原籍,发送到原籍的教育局或人事局,这样才有报到证。你才刚考上研究生,只能要你本科时候的报到证。蓝白两联,白色迁户口用,蓝色调档案用。蓝色可从教育局(师范类)借出,或是从人事局(非师范类)借出。

关于硕士毕业的报到证

哥儿们
老同学
只要毕业就有报到证,报到证与签不签协议无关。如果毕业前没签协议,报到证的报到地址是生源地的人才中心,档案、户口同时返回生源地的人才中心;毕业前签了协议,报到证的报到地址是协议工作地的人才中心,档案、户口同时迁往协议工作地的人才中心。

大学毕业要考研究生报到证怎么办?

坏男孩
皇天
既然学校发给报到证,就不属于连读生了,拿到报到证,就说明你是毕业就业生,毕业就业生,按常规,就是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按报到证的报到地址,办理好档案转移签证手续。 干部身份不会丢失,因为你去报到了吗。关键要清楚报到的意义,1.报到了,说明你已经正式毕业,可以就业了。2.报到了,说明你的档案已经得到国家公务员局的确认,并成为干部档案。3.报到了,档案有了新的管理单位。报到证就是档案的“身份证”,它可以证明你档案的报到单位(管理单位),报到时间,报到属性。所以,报到后,报到证要自己保管好,一旦考研录取了,可以通过报到证办理档案转移到录取校,或、调动、变更代理方式等。

研究生,本科生报到证的问题

量智
复通为一
全日制非定向的应届硕士研究生会有三方协议和报到证,和本科的无关,一次应届生只有开一次报到证倒是真的,报到证的有效期也只有两个月,本科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应届毕业和博士研究生应届毕业都是会开报到证的互不相干,不会因为你本科毕业时开过报到证,硕士研究生就不算你是应届毕业生了更多追答非定向是什么意思啊追答研究生的一种分类,研究生阶段有的人是保留工作读的,这种叫做单位委培,这种委培的研究生其他的都和非定向一样,区别就是毕业时必须回原单位工作,工作方向已定,不会再给你三方协议和报到证,而非定向就是和本科生一样毕业时工作方向未定的那种本科一般没有这种说法,因为本科阶段有正规工作的不多,研究生就很多是委培定向的了我们学校的专硕是档案自愿转,可以不转到学校,也可以转到学校,所以有不少人就是档案就在单位,学校也是全日制读研,两不耽误,这种是不是在毕业的时候参加校招就没报到证了?因为档案不在学校…追答是委培还是非定向取决于你录取的事后签的是什么,签委培协议书不转档案的话肯定是没有报到证的,你看到的就是不转档案,关键还是签了一份委培协议书,里面规定就是没报到证了,转档案的话签的就是 录取协议书,应该是有报到证的也就是说事先可以跟学校问清楚是吧?追答复试通过后拟录取的事后就知道了,区别还是很大的,委培的没有奖学金,不过专硕奖学金覆盖度也不高;委培的不转档案,非定向要转;委培一定没有报到证,非定向一定有嗯,好的

研究生,报到证

老族谱
蓬头突鬓
既然学校发给报到证,就不属于连读生了,拿到报到证,就说明你是毕业就业生,毕业就业生,按常规,就是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按报到证的报到地址,办理好档案转移签证手续。 干部身份不会丢失,因为你去报到了吗。关键要清楚报到的意义,1.报到了,说明你已经正式毕业,可以就业了。2.报到了,说明你的档案已经得到国家公务员局的确认,并成为干部档案。3.报到了,档案有了新的管理单位。报到证就是档案的“身份证”,它可以证明你档案的报到单位(管理单位),报到时间,报到属性。所以,报到后,报到证要自己保管好,一旦考研录取了,可以通过报到证办理档案转移到录取校,或、调动、变更代理方式等。

研究生报到证内容

忧郁症
高凤山
1.颜色不一样;2.打印方式,非填写,内容如下:学历:工学硕士(或理学硕士,或法学硕士等)修业年限:2.5年(或2年)培养方式:全日制档案材料:另转我的报到证未描述,否则就给你整张图片了,呵呵。

大学生报到证要怎么使用?

惠子闻之
何谓仁义
《报到证》的作用  《报到证》由原来《派遣证》转化而来,是毕业生到就业单位报到的凭证,也是毕业生参加工作时间的初始记载和凭证。毕业生到就业单位报到时,须持《报到证》。学校相关部门依据《报到证》为毕业生办理档案投递、组织关系转移和户籍迁移等手续,就业单位所在地公安部门凭《报到证》为毕业生办理落户手续,就业单位凭《报到证》为毕业生办理相关工作手续。  《报到证》有《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全国毕业生研究生报到证》二种。有中专招生的省份,也是属于计划内招生。一般省、市、自治区签发本地区的《***普通中等专业学习毕业生就业报到证》,这类《报到证》又各省市自治区印制和签发,一般不能跨地区就业。  派遣证一式两份,一份是派遣证,另一部分是报到证。派遣证在你毕业后将放入你的档案,由国家直接打到你的单位(档案属国家机密,不允许个人持有。如果你的用人单位拥有档案保存资格那么你的档案就放在单位,如果没有,那单位会掏钱将你的档案放在人才市场类的档案保存处。如果你没工作,那你的档案就直接打回原籍)。而报到证则交由你手自行保管。

考研报到证和档案问题

可谓疾矣
环保梦
必须先把档案要过来,否则,没有档案很麻烦的,报到证倒是没什么,关键在于你已经签了那个国企,你现在相当与违约了,只能给予一定的赔偿,和他们协商吧,实在不行,就只有交8000元的违约金,你签的合同上有没有违约的相关规定啊?好好研究一下。交完违约金,再把档案要过来,就可以去考研了。不去报到对以后影响不大,这也是现今毕业生违约现象频发的原因,只不过如果以后你再找工作,用人单位了解到你的违约经历,会给你应聘成功增加一点难度,不过只要不视频范围越,问题就不大。另附我刚找到的一点资料:每年从大专院校毕业的学生都想努力寻找到最为优越、最能发挥自身才能的工作单位。不过值得注意的是,在找到合适的工作单位后,需要与工作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协议书,这时毕业生就需要了解一些毕业生就业分配中的特有劳动法律事项,尽量避免在以后的工作中发生不必要的纠纷。 “协议书”不等于合同目前,很多企业包括北京市的一些国有大型企业,在接收毕业生时,与毕业生签订《毕业生服务期协议书》来代替《劳动合同》,在《协议书》中只规定毕业生定期服务的义务和违反约定时的赔偿,而不提用人单位应该提供的工资标准、工作岗位和工作条件等《劳动合同》必备的约束用人单位的条款,其用意非常明显,就是要达到既不与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又要通过高额的违约赔偿限制毕业生辞职的目的。 用人单位要求签订《毕业生服务期协议书》的依据是1989年3月2日教育部颁布的《高等学校毕业生分配制度改革方案》第14条“高等学校毕业生实行定期服务制度。服务期一般为五年,随着人事、劳动制度的改革,具体服务年限和办法也可以由用人单位与学生根据实际情况商定”,该《方案》中关于“定期服务制度”仅有的这一条款,并没有规定毕业生违反定期服务的赔偿责任;1995年我国颁布实施《劳动法》以后,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用人单位与员工的劳动关系应当由《劳动法》与劳动合同来调整,教育部颁布的《方案》本身法律效力低于《劳动法》,毕业生到企业工作时,与企业签订的应当是《劳动合同》,而不应是《毕业生服务期协议书》。 违约金不应高于年薪 毕业生到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时,可以应用人单位要求,与用人单位签订《毕业生服务期协议书》,但毕业生无论到企业、国家机关还是到事业单位工作,无论是签订《毕业生服务期协议书》还是《劳动合同》,毕业生提前辞职的赔偿责任不应当过高,一般不应当超过毕业生年工资;毕业生在就业时处于弱者的地位,在约定赔偿责任限制上,学校有责任综合协调,保护毕业生的辞职权利的行使,不使毕业生的权利与义务根本失衡,切实保证毕业生以后的自由择业权利。 安置费和户籍不再是道槛 北京市的部分用人单位,包括一些国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为了保证毕业生在本单位长期工作,还在《毕业生服务期协议书》或者《劳动合同》中约定,毕业生提前解除劳动合同需要赔偿外地生源进京安置费,有的甚至约定用人单位有权将毕业生的户籍转回毕业生原籍或者是学校所在地。 首先,北京市人民政府1999年停止征收城市容纳费,目前,用人单位在接收毕业生时也不需要交纳其他任何费用,即不存在所谓“外地生源进京安置费”;其次,户籍管理是公安部门的职权范围,公安部门依据国家和北京市政府的法律、法规管理户籍,户籍的转入转出不是也不应当是用人单位和毕业生能通过《毕业生服务期协议书》或者《劳动合同》来约定的,事实上,北京市公安部门对于用人单位要求将员工户籍转回原籍的,一概不受理,也还没有因员工辞职就将其户籍转回原籍贯的先例,所以,毕业生在签订《毕业生服务期协议书》或者《劳动合同》时,注意不应当有“外地生源进京安置费”和“户籍”条款。 维权要据“法”力争 按照国家规定,毕业生在报到后应享受正常的福利待遇如养老金、公积金等;对某些工作岗位的特殊体质要求,用人单位应在与毕业生双向选择时就明确,否则不得以单位体检不合格为由,比如仅仅是肝功能表面抗原阳性等将学生退回学校;另外正常的人才流动也应根据国家和当地的有关人才流动规定,不应受到限制;报到后毕业生发生疾病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则按单位在职人员有关规定处理,即使处于试用期,单位也不能将其辞退,毕业生应对自己的权利有正确认识。 如果自己的权益一旦受到侵犯,毕业生应学会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毕业生有权向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进行申诉并听取他们的处理意见,同时也可提交给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进行调解和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必须先把档案要过来,否则,没有档案很麻烦的,报到证倒是没什么,关键在于你已经签了那个国企,你现在相当与违约了,只能给予一定的赔偿,和他们协商吧,实在不行,就只有交8000元的违约金,你签的合同上有没有违约的相关规定啊?好好研究一下。交完违约金,再把档案要过来,就可以去考研了。不去报到对以后影响不大,这也是现今毕业生违约现象频发的原因,只不过如果以后你再找工作,用人单位了解到你的违约经历,会给你应聘成功增加一点难度,不过只要不视频范围越,问题就不大。另附我刚找到的一点资料:每年从大专院校毕业的学生都想努力寻找到最为优越、最能发挥自身才能的工作单位。不过值得注意的是,在找到合适的工作单位后,需要与工作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协议书,这时毕业生就需要了解一些毕业生就业分配中的特有劳动法律事项,尽量避免在以后的工作中发生不必要的纠纷。 “协议书”不等于合同目前,很多企业包括北京市的一些国有大型企业,在接收毕业生时,与毕业生签订《毕业生服务期协议书》来代替《劳动合同》,在《协议书》中只规定毕业生定期服务的义务和违反约定时的赔偿,而不提用人单位应该提供的工资标准、工作岗位和工作条件等《劳动合同》必备的约束用人单位的条款,其用意非常明显,就是要达到既不与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又要通过高额的违约赔偿限制毕业生辞职的目的。 用人单位要求签订《毕业生服务期协议书》的依据是1989年3月2日教育部颁布的《高等学校毕业生分配制度改革方案》第14条“高等学校毕业生实行定期服务制度。服务期一般为五年,随着人事、劳动制度的改革,具体服务年限和办法也可以由用人单位与学生根据实际情况商定”,该《方案》中关于“定期服务制度”仅有的这一条款,并没有规定毕业生违反定期服务的赔偿责任;1995年我国颁布实施《劳动法》以后,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用人单位与员工的劳动关系应当由《劳动法》与劳动合同来调整,教育部颁布的《方案》本身法律效力低于《劳动法》,毕业生到企业工作时,与企业签订的应当是《劳动合同》,而不应是《毕业生服务期协议书》。 违约金不应高于年薪 毕业生到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时,可以应用人单位要求,与用人单位签订《毕业生服务期协议书》,但毕业生无论到企业、国家机关还是到事业单位工作,无论是签订《毕业生服务期协议书》还是《劳动合同》,毕业生提前辞职的赔偿责任不应当过高,一般不应当超过毕业生年工资;毕业生在就业时处于弱者的地位,在约定赔偿责任限制上,学校有责任综合协调,保护毕业生的辞职权利的行使,不使毕业生的权利与义务根本失衡,切实保证毕业生以后的自由择业权利。 安置费和户籍不再是道槛 北京市的部分用人单位,包括一些国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为了保证毕业生在本单位长期工作,还在《毕业生服务期协议书》或者《劳动合同》中约定,毕业生提前解除劳动合同需要赔偿外地生源进京安置费,有的甚至约定用人单位有权将毕业生的户籍转回毕业生原籍或者是学校所在地。 首先,北京市人民政府1999年停止征收城市容纳费,目前,用人单位在接收毕业生时也不需要交纳其他任何费用,即不存在所谓“外地生源进京安置费”;其次,户籍管理是公安部门的职权范围,公安部门依据国家和北京市政府的法律、法规管理户籍,户籍的转入转出不是也不应当是用人单位和毕业生能通过《毕业生服务期协议书》或者《劳动合同》来约定的,事实上,北京市公安部门对于用人单位要求将员工户籍转回原籍的,一概不受理,也还没有因员工辞职就将其户籍转回原籍贯的先例,所以,毕业生在签订《毕业生服务期协议书》或者《劳动合同》时,注意不应当有“外地生源进京安置费”和“户籍”条款。 维权要据“法”力争 按照国家规定,毕业生在报到后应享受正常的福利待遇如养老金、公积金等;对某些工作岗位的特殊体质要求,用人单位应在与毕业生双向选择时就明确,否则不得以单位体检不合格为由,比如仅仅是肝功能表面抗原阳性等将学生退回学校;另外正常的人才流动也应根据国家和当地的有关人才流动规定,不应受到限制;报到后毕业生发生疾病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则按单位在职人员有关规定处理,即使处于试用期,单位也不能将其辞退,毕业生应对自己的权利有正确认识。 如果自己的权益一旦受到侵犯,毕业生应学会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毕业生有权向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进行申诉并听取他们的处理意见,同时也可提交给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进行调解和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