攻之
齐齐哈尔医学院有研究生点。考研需要的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5.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可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研究生。 6.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经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经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经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全日制专科毕业生,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3年9月1日)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且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高校往届本科毕业生,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① 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 ② 主持厅、局级及以上科研项目一项; ③ 以第一作者在国家级权威专业期刊发表论文一篇; (6)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7.报考攻读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代码为:1051)研究生,同等学力考生必须具有临床医学执业医师资格证。报考专业应与所从事专业相同或相近;初试科目根据教育部规定,齐齐哈尔医学院教育学、医学门类初试科目为三门,其他学科门类初试科目为四门: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业务课二。业务课一(满分150分)和业务课二(满分150分)为自命题科目,自命题初试科目原则上按一级学科设置,由各院(系、部)自主确定,但应进一步精简、调整和优化自命题考试科目。(医学、教育学门类无需设置初试科目)复试科目复试科目由各院(系、部)自主确定,供考生报考时参考。由于复试科目的成绩在录取量化考核中占相应的权重,为保证公平性、可比性,以及便于组织复试,复试科目原则上应按一级学科设置,只设置1门,并明确指定2门相关学科专业本科教学阶段专业核心课程作为同等学力加试科目。初考科目与复试笔试科目、同等学力加试科目不得相同或相近参考书目各科目指定参考书目,要少而精,务必注明教材和参考书的出版单位、出版时间和编(著)者,以供考生复习参考。尽量选择全国统一发行且近五年内出版的、便于考生购买的参考书。凡未指定具体参考书目的科目不得编入招生简章。【格式:参考书名(第X版),编(著)者姓名,出版社名称,出版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