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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部去年招了一批非现役文职,这是我一年多来的所见所闻: 个人观点,仅供“度友”们(自创称呼)参考! 1、文职人员所尽的义务与所得到的权利不统一。 权利与义务相统一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也是我国宪法的一项重要内容。但目前现行的《文职人员条例》却是与此相悖的。如:履行现役军官(文职干部)同类岗位职责,参加作战、军演、处置突发事件等行动,但文职人员的工资福利与待遇却与同级别、同岗位的现役军官(文职干部)相差悬殊。以军队院校为例,一名现役军官(文职干部)的教员与一名学历、学位层次相同、工作年限相同的文职人员相比平均月薪要高出近一千余元。如:湖北片驻军的副连职、技术13级的现役军官(文职干部)实发月工资约为:2500余元,湖北省初级文职人员实发月工资不足:1500元(武汉地区:1800余元)。 2、国家与军队相关配套政策很不健全 如工资年度增长、年终奖励与职称评定缺乏文件规定,操作困难. 3、没有经验,军队与地方人事、医保等部门互相涉及的工作难办。 文职人员的社会保险牵扯到军队与地方多个职能部门,协调开展工作难度大、办事效率低。如:我部参加工作满一年多的文职人员,每月已按规定缴纳的各类社会保险至今还未办下来,给他们的工作、生活带来极大的不便。 4、文职人员工作、生活待遇不平等,存在歧视现象。 我部地处远郊区,交通不便,条件艰苦,按规定要集中住宿,一周回市区三次。单位分新宿舍时规定,营职以下现役军官(文职干部)每2人一间,文职人员每3人一间。选房分配时现役军官(文职干部)优先,文职人员在最后,导致一名30多岁的文职人员(硕士研究生)排名在应届军校毕业学员(戴红牌肩章的见习军官)之后选房,最终选到背阳方向一楼居住。在就餐方面,我部实行分开就餐制。即:现役军官(文职干部)在饭菜品种相对较多质量较好的老饭堂就餐,战士、文职人员、工勤人员、职工在离工作区域、宿舍楼较远的新建饭堂就餐。两个饭堂在饭菜品种、质量、价格上有较大的差别,在就餐的问题上反响强烈,极为不满。 少数现役干部说话随意,不注意影响。导致部分非现役和部分现役军官之间发生了不愉快的现象,很影响同事之间的团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