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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社农户发放贷款调查报告范文

原原本本
爱旬
**信用社关于客户**申请借款的调查报告申请人:**,于**月**日向我社申请借款**万元,期限**年,用作***,我社接到客户申请后,对客户相关情况进行了调查,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一、借款人基本情况:借款人:**,性别,身份证号码,住址,文化程度,配偶:**,该户现有劳动力*个,为我社辖区内常住农户,在我社辖区内从事农业活动。借款人主要经营项目为:1、种植业,项目名称,数量及单位,本年预计收入**(如种植水稻,50亩,本年预计收入10万元)2、养殖业,项目名称,数量及单位,本年预计收入**3、劳务,(该户家庭成员***农闲时间在**地方从事劳务,能实现年收入***,4、其他经营活动(如农产品你加工等)该户经营时间较长,有一定的专业技术,符合我社农户贷款条件,目前该户在我社无借款,经查询无不良信用记录,经我社信用等级评定,综合得分**分,评为*级农户。二、借款用途该户因***经营,需投入资金**万元,现自有资金**万元,资金缺口**万元,特我社申请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万元,经调查该户用途真实,符合我社农户客户贷款条件。三、资产情况及风险分析该户现有资产**万元,主要包括住房,建筑面积**平方米,价值**万元,农机**台,**成新,价值**万,在我社存款*万元,其他资产**万元。该户上年总收入**,总支出**,纯收入*,预计本年总收入、支出、纯收入、能按时归还我社贷款本息。该户第一还款来源充足,按照五级分类定义,建议该笔贷款初分为正常类贷款。四、调查结论及限制性条件经调查,该户符合我社贷款条件,同意发放农户贷款**万元,期限**年,同时加强贷款贷后监管。 调查人:贷款调查报告 一、贷款用途: ***公司(厂)在我支行开立基本(一般)存款账户,目前贷款余额***万元,贷款方式担保(抵押),今年第***季度贷款五级分类为正常。现因******(写贷款用途)原因,要求新(增)放****万元,由****担保(抵押)。 二、借款人概况: 1、基本情况:***公司(厂)地处**镇**村(**路边),企业成立于***年*月*日,营业执照有效期止**年*月*日,企业性质***,注册资本**万元,以***方式出资(调查营业执照、章程及验资报告),其中:***出资**万元,占注册资本的*%,***出资**万元,占注册资本的*%,***出资**万元,占注册资本的*%,资本金已全部到位。该企业现有职工**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人,管理人员**人,业务人员**人。企业占地**亩,企业厂区面积**平方米,其中已办权证土地面积**亩,房产面积**平方米。2004年度贷款信用等级A级, 2、企业生产情况:该企业为****(企业行业类型)企业,主要生产(加工)**、**、**,已拥有**系列**种产品,产品以出口(内销、出口及内销并重)为主,目前主导产品为****,年销量在***万元,占全部销售的***%,企业产品*******(简述企业产品发展前途)。该企业主要业务单位为:****、****、***等,这几家业务单位*********(从销售、实力方面分析一下)。

农村物价上涨对生活的影响的调查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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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对中国还是外国,中国农村物价很难涨起来。就是涨起来对中国大部分人的生活也影响很小。农村物价涨起来无非会影响农产品价格,中国在城市购买的农产品的价格构成中只有10%是农产品成本,其他基本全部是运输成本,都给中石油,中石化和收费站了。所以农村的农产品升价对大部分城市人来说影响不大,收费站多收费,这个影响就打了,汽油涨价也影响很大,唯独农村物价对城市物价影响不大。2010年,物价保持连续上涨趋势,物价上涨引起各级政府和社会的广泛关注,农民作为低收入群体,农村食品价格涨幅过高,对农民生活质量影响入何?带着着个问体对部分农民进行了调查。 一、物价上涨对农民生活的影响。 物价连续上涨,特别是食品类等居民生活必需品价格的大幅上涨,对农民生活产生了较大的影响。从调查结果看,物价上涨对居民生活主要产生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影响: 1、物价上涨使低收入农民生活负担加重 (1)低收入农户增收幅度较小,与其他农户收入差距拉大 物价上涨虽然对农民增收普遍有所帮助,但由于家庭经济结构和劳动力结构等因素各异,物价上涨对低收入农户增收的促进作用小于其他农户。由此导致农村居民收入差距进一步拉大。 (2)低收入农户入不敷出 由于低收入农户居住地生存条件较差,家庭劳动力素质不高,以从事农耕作为主,老弱病残居多,缺乏有效的增收途径。物价上涨,增加了他们衣食住行等基本生活消费的支出,导致他们的收入增长速度赶不上生活消费支出增长速度,从而给他们贫穷的家庭带来了沉重的负担。可见,物价上涨总体上给低收入农户的生产、生活带来的是负面影响。 (3)低收入农户的基本生活受到影响 当前,低收入家庭的消费结构为生存型,生活处于温饱阶段,消费中食品居首位。粮油、肉禽蛋、蔬菜、燃料是生活必需品,不管价格是否上涨,都必须消费。物价上涨,使低收入农户的生活开支增加,在有限的花费中,他们不得不减少消费数量,基本生活也显得捉襟见肘。刚性消费的满足是低收入农户生活的底线,是维持他们生存的基础, 物价上涨,会使他们减少这些生存性消费的数量,这反映出物价上涨已经影响到低收入农户的基本生。 2、 物价上涨抑制了农民的购买欲望,可买可不买的商品尽量不买。很多受访者说:“现在买东西是要左思右想,感觉手头拮据,花钱要精打细算,水果吃少了,肉吃少了,菜多吃些便宜菜,尽管如此,日常生活中食品类消费还是居高不下。” 3、物价上涨使不少中低收入家庭改变了消费方式,被迫降低了消费档次,以购买价廉质次的商品来节省开支。如少吃肉,或尽量购买超市促销活动时的特价肉、米、菜、奶等食品,或去蔬菜批发市场批菜。而低收入家庭在无法增加其它收入来源的情况下,只能减少消费量和消费品种,把消费限制在米、面、油、蔬菜、肉类等最基本的消费品上,同时还要减少肉、禽、菜等价格涨幅大的消费品数量。 4、物价上涨,使中低收入家庭日常看病难,生活质量下降。有一位低收入家庭被访者说:“家中有两位老人生病,每天都要吃药,面且现在医院的药贵,看病有困难,花钱也多,物价速涨,目前生活质量极差。”有一位中等收入被访者说,以前还能存些,现在紧张的不行,生活质量严重下降,看不起病,吃不起药。 二、对策及建议 物价上涨对农民的影响有利有弊,一方面促进了农民增收,特别是促进了种粮农户的增收。另一方面影响了农业生产投资和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尤其是低收入农户受到的冲击更大,使他们的生产生活陷入更加困难的境地。如何应对物价上涨,保证农民收入的稳定增长和生活水平的有效提高,保障生活有困难农户的基本生活水平,稳定农村农业经济的健康发展,是当前面临的重要问题。 1、当务之急是解生活有困难农户之困,保证其基本生活。要高度重视物价上涨对低收入农户的影响,确保低收入农户正常的生产生活,维护社会稳定。要全面了解我区生活有困难农户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救济工作,对生活确实存在困难的农户给予必要的生活补助。 2、应适当降低水、电、煤、气、暖和农业生产所需材料等方面的价格,让百姓感觉物价有涨有落,进一步调整价格结构,达到价格该升的就合理上升,该降的一定降下来。 3、加强居民生活必需品的价格监控。坚持对粮食、食用油、猪肉、禽、蛋等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商品价格的监测。建立健全价格异常波动的预警和应机处理机制。确保一旦出现价格异动,各项平抑价格波动的措施能落到实处、发挥作用,切实提高应对市场价格异动的能力。 4、继续完善各项农村经济发展政策。继续实施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提高粮食直补标准后,加大良种补贴力度,扩大补贴范围和品种;扩大农机具购置补贴规模、补贴机型和范围;调整国家和地方政府对农业的投入方式,适当降低各类间接投入、间接支持的比例,增加对农民直接支持、直接补助的比例;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和信贷投放结构,将更多的资金向农业重心倾斜,用于改善农村的生产生活条件,加大对农村教育、合作医疗、社会保险、基础设施等社会事业的支持力度,建立“三农”投入稳定的增长机制,提高支农惠农的有效性。低收入农户由于受物价上涨冲击最大,各级政府部门应该密切关注这一群体,利用相关优惠政策,帮助他们渡过资金紧缺的难关,协助他们恢复生产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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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口虽言
管仲
邢台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的完善问题的调查报告 内容摘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与邢台普通老百姓日常生活联系最密切的一部法律,该法自颁布实施以来,在唤醒消费者权益自我保护意识、加快我国市场经济立法进程、促进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进入新世纪,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改革的不断深入,尤其入世后经济的飞速发展,经济全球化的到来,势必带来服务的全球化,因为在改革开放的今天,很多服务都是与世界同步的。只有将的服务接受者纳入消费者的范畴,才能更有效地推动消费权益的保护工作,从而达到法律保护的同步,我国经历了从无法可依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出台,以及之后一系列相关法律体系的逐渐完善。当今世界,没有哪个国家在十几年的时间发生过如此巨大和深刻的变化,这些变化改变了我们的生活节奏、生活方式,也改变着我们的价值观和思维方式。消费者权益保护出现了许多前所未有的新情况,消费者合法权益仍旧屡屡受损,这表明必须加强消费者维权研究,以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本文试对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现状、投诉的热点和难点以及近年新出台的与消费者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作以剖析,并提出相应的观点与建议。 [ 关键词]消费者,投诉热点,消费者权益 今年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消法》)正式实施18周年。十八年来,《消法》在完善社会维权机制、解决消费权益纠纷、打击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提高消费者依法维权意识以及促进消费维权运动蓬勃发展等方面发挥了很大的作用,并且改变了我们的生活节奏、生活方式,也改变着我们的价值观和思维方式。随着经济的发展和“3.15”宣传活动的深入人心,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和保护能力日益增强。 一、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历史与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现状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收入水平的提高,消费需求日益增长,为保护交易中处于弱势地位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有效地促进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越来越受到我国的重视。这主要表现在: (一)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不断发展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运动起步较晚。1983年国际消费者组织联盟将每年的3月15日确定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1984年12月中国消费者协会由国务院批准成立。之后,各省市县等各级消费者协会相继成立。中国消费者协会于1987年9月被国际消费者组织联2 盟接纳为正式会员。中国加入WTO之后,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在我国有更长足的发展。随着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的发展和"3.15"宣传活动的深入,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和能力日益增强。 (二)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不断完善 现代消费者保护立法最早是在资本主义社会进入垄断阶段以后开始的,它的兴起是与世界性的消费者保护运动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消费者权益保护立法的状况如何,已经成为衡量一个国家社会文明发展的程度和法制建设完善程度的一个重要标志。当然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不仅包括专门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产品质量法、食品卫生法、药品管理法、标准化法、计量法等,而且还包括分散在民事、经济、行政、刑事等法律、法规中相关的规定或条款,它是一种广义上的概念。我们知道法律规定的目的之一是设制一定的权利,保护部分特定的利益。美国总统肯尼迪是最早提出消费者权益的人。他于1962年3月15日提出了消费者四项权利,即:安全权利、了解情况的权利、选择权利和意见被听取的权利。权利是保护消费者的基本依据。在我国《消法》以法律的形式赋予消费者九项权利即安全权、知情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求偿权、结社权、获知权、受尊重和监督权,使消费者在其权益受到损害时能够凭借法律的力量,维护自身的权益。以上权利充分体现了我国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高度重视,对消费者来说,依法保护自己,更是责无旁贷。我国通过对国外相关经验的消化吸收并结合我国的国情,已经形成了一系列由《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其《产品质量法》、《食品卫生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组成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体系,使消费者权益在法律上有了切实的保障。但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营销方式的变化,特别是网络经济的出现,仅仅九项权利已经不足以保护消费者,或者说,消费者受到损害的权利已经超出了九项权利的范围,这里面非常突出的是消费者的隐私权。隐私权虽然受民法保护,但是在消费关系中越来越多地涉及到个人隐私的内容,经营者未经允许,为了谋利擅自泄露消费者个人隐私的现象屡见不鲜。因此,有必要扩大《消法》保护消费者权利的范围。 二、近年来邢台消费者投诉热点与结构变化 据中消协统计分析,近年来邢台消费者投诉热点与结构呈如下特点: (一)投诉总量增幅平缓,部分传统投诉热点总量有所下降 自1985年以来,邢台历年投诉几乎都呈上升态势,尤以1990、1997年上升幅度最大;而近五年以来呈下降趋势最明显的是2006年,其投诉总量共计690062件,比2005年度减少了31099件,下降幅度达4.3%.2007年投诉总件数基本处于小幅波动的态势,只比20063 年上升了0.7%. (二)投诉范围与结构由生存型向消费型变化 服务类的消费投诉比重继续上升;生存型消费投诉比例下降。曾经在消费生活中占有举足轻重地位的服装鞋帽等已经基本退出占据投诉“关注点”的历史舞台,取而代之的手机、汽车、计算机、商品房等产品和服务中介、教育培训等的投诉增幅较大且呈上升趋势。 (三)投诉难点近两年来变化不大,主要部分仍集中在商品房、汽车以及高新技术的产品质量和服务方面 投诉难点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这几个方面分别是:商品房投诉明显增多,群体投诉案件上升;在一些运用高新技术的产品和服务方面,如手机行业,消费者知情权难以保障的问题比较突出;部分垄断、公用行业的规则欠公平;汽车售后服务合同履行差,消费者因质量发生的退换难以实现;农资产品质量问题仍很突出,农民消费者的权益不能得到有效保障;随着消费领域的日益拓展,新的商品和服务不断涌现,但有关规定、标准的出台却明显滞后,在一定程度上给消费者维权带来很大不便。 三、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的新举措 近年来,随着我国新的法律法规的出台,保护消费者权益方面的法律法规不断完善,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必将迈上一个新的台阶。 (一)举证责任 我国在民事诉讼中的举证原则是-“谁主张,谁举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法释[2001]33号)在涉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方面,特别使消费者关注的就是“医疗纠纷”和“共同危险”的举证责任倒置。该解释明确规定,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将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对于“医疗纠纷”举证责任倒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有关人士解释,是指当患者将医院推上被告席时,首先要由医院证明自己“清白”。如果医院拿不出证据,法院将判医院败诉。这无疑是对弱势群体一种关注,体现出我国对普通消费者的重视。另外“共同危险”突破以往的界定,适用于消费者保护领域。即在诉讼中,受害人只需要证明数人实施具有危险的行为,以及这种行为给原告造成损害,数人中的每人都必须对损害并非自己的行为负举证责任。也就是要求由实施危险行为的人就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再有在该解释的第四条中还规定了诸如“产品责任”的举证责任倒置,即“因缺陷产品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产品的生产者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承担举证责任”。4 (二)商品房欺诈在历年来的消费者投诉中占有较大的比重 在该类纠纷中,能否适用消费者保护法来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消费者能不能依照《消法》第49条向欺诈他们的经营者要求获得双倍赔偿,这个问题在近两年来已经成为了热点、难点问题。最近几年,购买价值不太高的商品受到欺诈,获得价位赔偿的案例很多,在商品房领域,对欺诈者能不能适用该条款,根据什么样的情况落实这个条款,意见都不统一。物权法的出台,使商品房纠纷适用“双倍返还”有了更明确的法律条文依据。该法规定:“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三)物业管理 《物业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9号)的出台目标是解决城市中越来越激烈的户主与物业方的冲突,维护业主权利,实质推动了业主委员会的发展。 (四)精神损害赔偿 在消费投诉领域的精神损害赔偿一直以来没有特别明确的法律规定。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1〕7号)明确对人格利益的保护加以细化,使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受到损害的,有提出精神损害赔偿的明确依据。如该解释第一条规定: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 (五)人身损害赔偿 关于人身损害赔偿的范围、计算标准和方法,司法实践中较多参照国务院1991年9月22日制订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3]20号)在较大程度上统一人身损害赔偿的裁判规则,明确其赔偿范围和标准,不仅有利于法院及时、公正审理案件,更有利于充分保护受害人的人身权利和平衡受害人和加害人之间的利益,从而使消费者在人身受到损害的时候有了更加明确的赔偿范围。如该解释第六条第一款规定:“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5 持。”这就使消费者的安全权有了明确的法律获赔依据。 四、完善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的几点建议 (一)法律保护制度的再完善 1、完善相关立法,尤其是服务领域的相关立法力度。 在实体法方面,我国虽然已先后颁布了一系列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但是涉及服务领域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却很少。而且有些法规和条例在实践中缺乏一定的协调力,法律效力也不高,对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案件处理和打击的力度不够,威慑力不足。如网络购物中网络提供了方便快捷的购物渠道,但是目前还需要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依法加强管理和引导。同时就举证责任方面应进一步扩大涉及具体消费领域的举证责任倒置的范围,切实保护消费者的权益,我国应当借鉴国外的一些有益做法,在法院专门设立小额消费纠纷法庭,专门受理并解决消费者因缺陷产品造成损害、争议标的额较小的纠纷案件,提高办案效率⑥。另外,我们也可以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修改时增加消费者争议仲裁制度。不能期望把消费者争议仲裁完全纳入仲裁法的仲裁制度中。因此,最可行的方法是参照劳动争议仲裁制度建立起类似的消费者权益争议仲裁机制。 2、司法诉讼途径是消费者依法维权的保障 目前,消费诉讼主要是由消费者个人提起,而且没有适用于消费者群体诉讼的程序,这种诉讼制度已经不适应消费者维权的实践需要。在消费纠纷中,无论是涉及商品质量、格式合同、商品房,还是涉及物业管理、公共服务价格、旅游等服务,侵权的对象往往都是群体消费者,而且这些侵害群体消费者利益的行为同时具有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双重性质。为消费者讨回公道的过程,也是惩罚违法行为,建立信用社会的过程。从这点意义上说,应当完善现行消费纠纷的诉讼程序,借鉴其他国家的做法,建立适合于解决群体消费纠纷的诉讼程序,同时,赋予消费者协会和有关行政执法机关代表消费者利益和国家利益提起诉讼的职权,以更好地追究经营者的法律责任。 3、推广普及法律知识 法律知识的普及、推广应当形成一种有延续性的,相对固化的模式。怎样使消费者了解最新的与其权益相关的法律法规,并能够使这些法规产生相应的作用,需要政府部门、消费者协会以及一些职能部门做出更大的努力。 (二)提高消费者自身的素质 1、提高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 据统计,当消费者权益受损失时,只有22.3%的消费者能主动投诉、维护自身权益,多数的消费者自认倒霉。消费者维权效果在相当程度上取决于消费者维权意识的觉醒,取6 决于消费者自身捍卫合法权益的积极性与主动性。如因损失小,怕麻烦或在诉讼风险等原因而放弃对自身合法权益的维护,实则是对侵权行为的放纵。因此,在全社会要逐步普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的宣传,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提高消费者权益自我保护能力 消费者应加强相关商品知识的学习,了解有关商品信息,如生产日期、保质期、保修期、质量等,购物、消费过程中消费者一定要索要并保存好有关证据,如发票或服务合同、维修证明等,以作为消费权益受损时的投诉依据。目前很多消费者特别是农村消费者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而投诉时,满腹委屈,但就是拿不出相关证据,从而增加投诉难度和诉讼风险。因此,应通过宣传教育,使广大消费者掌握维权、投诉、诉讼等相关程序、内容和要求,增强自身权益保护能力。 (三)加强监督工作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 1、加强政府的监管工作 加强专业执照管理。政府对某些服务质量关系重大、而一般消费者又缺乏足够专业知识的服务业(如医疗、家电维修、美容、农机、农资等)即易产生信息不对称的行业实行专业执照管理,甄选合格人员,严格把关;强化产品安全标准。单个消费者对诸如食品、药品、交通工具等产品的消费安全程度难以凭个人知识、经验加以鉴定,而一旦鉴定错误,其后果往往是以生命或健康为代价。因此,政府必须制订并强化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实行安全标准检验;严厉制止、打击具有外部负效应的消费行为,如市场欺诈、制售黄赌毒等。 2、加强新闻监督 借助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介,定期对产品质量抽检结果进行曝光,充分发挥新闻媒介的监督作用,形成强大的舆论威慑力量。实行举报有奖制度;发动社会组织和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市场监督检查。 3、加强社会监督作用 利用社会传播媒介和消费者运动,广泛宣传消费者主权意识,形成“讲诚信、反欺诈”、自我抵制假冒伪劣商品、自我保护合法权益的良好社会风气,通过社会舆论,使假冒伪劣商品退出历史舞台。 结束语:消费者权益是关系到社会每一个人的权益,并随着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政以及经济的发展、市场的繁荣会更加完善,对不法经营者侵害消费权益的惩罚将更加法制化、制度化,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将不断提高,维权途径将会,更高效。这些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所在。建立和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需要的是认真实干,诚实守信;而完善具体的细节,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努力发展经济则是我们7 更远大的目标。

三十年改革与我的家庭、家乡的变化 调研报告/活动总结

忠烈图
操术
相关范文:关于农村改革三十年的调研报告2008年10月9日-12日,中国**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了《ZG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的召开,对于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局面,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农业基础仍然薄弱,最需要加强;农村发展仍然滞后,最需要扶持;农民增收仍然困难,最需要加快。推进农村改革发展,必须牢牢把握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和当前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大力推进农村体制机制创新,为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现就我们包点的村为列谈谈改革三十年来农村发生的巨大变化. 后墩村位于长城镇驻地东部,距离镇驻地2公里,南临郯薛公路,从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以后,农村每时每刻都在发生着翻天覆地变化:三十年前,此村现有农户不足百户,种植结构单一,除了小麦和大蒜,基本不种什么了,养殖业根本没人去发展.农民忙完秋季都在家闲逛.住的大都是用土坯垒成的房子.村里的道路晴天漫天飞尘,雨天单人行走都不容易走,更不用说骑车等等了.耕地和浇水都是用人力,全村几乎没有拖拉机之类的农用器械. 经过三十年的发展,现在后墩村真是今非昔比了:全村现有185户,680人,劳动力420个,党员21人,耕地1030亩,2007年人均收入4569元。种植业以辣椒、茄子、黄瓜、花生、大都、为主。养殖业以猪和鸡为主。有养殖户20个,占地面积12000平方米;养殖大户5户,2007年猪、鸡饲养量分别为130头和45000只,养殖收入实现50万元,人均6000元。外出务工60人,劳务经济总收入120万元,人均20000元。有村办公室1处,建筑面积120平方米。硬化一条村内道路0.7公里,修路1200米。有大小型农机具36台套,机井12眼,农田灌溉率90%。农民住房砖瓦率98%,自来水入户率100%,电话入户率71.5%。远程教育实现村村通。从后墩村的发展历程然后推广到其他各地的农村来看, 我国农业和农村各项事业确实都有了突飞猛进的发展,当然这要靠党和国家支农惠农工作的思路转变说起。从农业支持工业,农村支撑城市,到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理念转变说起:近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民收入问题,出台了一系列促进农民增收的政策措施。2003―2007年,中央财政“三农”投入达1.6万亿元,2008年“四补贴”达到1028亿元,比上年翻一番;全面放开粮食购销和价格,对主要粮食品种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并逐步提高最低收购价水平;对粮食、生猪和油料生产大县进行奖励,对农业保险保费进行补贴,并对鲜活农产品运输予以费用减免。上述政策措施的实施,有力地促进了农民增收.特别是2006年的第一天,9亿中国农民依法彻底告别延续了2600年的“皇粮国税”——农业税。农业税、屠宰税、牧业税、农林特产税等4税在当年被完全取消,共减轻农民负担1335亿元。民心所向,农业税的取消让广大农民切实体会到党的强农惠农政策的温暖。与此同时,国家财政支农工作的理念有了新变化,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明确提出让公共财政的阳光逐步照耀农村。同时,财政支农方式有了变化,着力用活粮食风险基金,制定实施了“三减免三补贴”政策,使农民直接受益的程度大幅度提高。 农村改革虽然取得巨大成就,但农村改革仍然是我国改革的关键环节,仍然存在诸多问题: 第一:农民收入的增长点少,农民增加收入难. 第二: 乡村债务链是困扰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最大难题。

2016年低保最新政策,我残疾人,从事农机作业,家有70多岁老母,女儿还未毕业。14年收割机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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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难就可以。经济困难就可以申请低保。  1-6月低保发放完毕,注意查收,其他的等等中,有异常的去当地的民政局咨询。  需要知道名单名册以及某人低保情况的,去当地的民政局咨询,因为涉及隐私,网上不宜公布。  需要举报或者投诉或者认为有不合理不合法不公平的去当地的民政局,因为民政局是管理低保的法定单位。  许多网友问低保每个月是多少钱?或者某人的低保是多少钱?低保发放时间?低保类别,等级的回复:  钱多少是依据地方财政收入水平,申请人家庭具体的困难程度确定的,没有唯一的数字答案,有的会多点有的会少点。例如同为低保北京的低保与云南的低保,其低保金额不一样,北京的多,云南的少;同在北京同地方吃低保,其低保金额也不一样,一般困难户的少特困难户的多。  由于低保主要由地方财政开支,各地区发展水平不同,地方财政收入状况不同(有的地方钱多,有的地方钱少),因此各地方的低保政策会有所不同,具体政策咨询当地民政局为准,如类别的划分、补助等级的确定,补助金额的多少,最低生活标准线的确定、低保补助金是按照月发,季度发还是年度发等都需咨询当地民政局为准。  许多网友问中国残疾人的福利是多少?回复于下:  各个地区的残疾人福利都不一样,没有统一的标准,详细的福利询问当地残联。有的富裕的地方福利会好些,比如深圳一个残疾人一年有1000快左右,有些地方可能一年都没有一分钱。要说残疾人福利就是香港了,香港一个残疾人一个月有1万-1万2千左右,比一般打工的还要高,大陆现在根本没法比。  低保是钱,附录网友们对钱的评说:  甲:钱是个好东西,可以买来全世界的物质需求,也可以用来帮助很多人,满足自己的精神需求。  乙:钱也不是个好东西,毁了多少家庭,多少友谊、亲情。  丙:低保钱,会毁了我的尊严,穷我也不要。  丁:低保是不花代价获得的免费午餐,不要白不要,能捞就捞,捞不到想办法也要捞。  •••••••••••••••••  低保只是保的买米钱,不保吃香喝辣。更不可能保发财致富。  有问题你可以向当地民政局咨询或者反应。  只要自己认为生活困难的都可以申请低保。注意要把困难说够说透,有利于获得审批。  申请是一回事,  能否批准低保是另外一回事。  不申请鬼知道你困难。  官方认可的困难,就困难,不困难也困难,将会获得低保补助。  官方不认可的困难,困难也不困难,低保补助同你没缘。  凡是中国公民,只要其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均有从当地人民政府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的权利。  低保是在城市已经建立了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失业保险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三条保障线"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实行最低生活保障的制度。目前全国城乡低保对象达7487.4万人,其中城市低保2307.8万人,月标准240元,同比增长7.1%,人均补助水平168元,同比增长15.9%;农村低保5179.6万人,年标准1136元,同比增长8.8%,月人均补助水平62元,同比增长22%。  向低保审批部门递交申请低保所需材料:  一、城市低保  1、申请人向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要说明以下事项:  ①申请人及共同生活家庭成员收入情况。  ②已婚子女家庭收入情况。  ③收入情况包括:申请人本人、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及已婚子女家庭收入的:工资、奖金、补贴;离退休费、社会养老金、下岗职工生活费、失业金;赡养费、抚(扶)养费收入;各种劳务收入;出租或者变卖家产收入;储蓄存款;其它收入等。  ④家庭财产情况。包括:房产(套数、建筑面积)、车辆、注册企业(含个体工商户)、钢琴、电脑、空调、冰箱、名贵宠物、其他高档电器。另外注明:是否缴纳住房公积金、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  2、申请人应提供的证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本人及共同生活家庭成员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失业证原件、复印件;残疾证原件、复印件;住院病历首页复印件。  3、申请人应提供的证明:本人及家庭成员(包括已婚子女家庭成员)的收入证明。有工作单位的人员,由所在单位出具收入证明;无工作单位的人员,由社区居委会调查了解后出具收入证明。  二、农村低保  按属地管理原则,由申请人向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要详细说明家庭收入情况,致贫原因。并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是残疾人的提供残疾证复印件,因病致贫人员提供近期住院病历首页复印件,申请人提供本人及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和已婚子女家庭成员收入证明等材料。  一、农村低保条件  (一)申请农村低保待遇条件  申请农村低保待遇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持有本县农业居民户口。  2、居住在农村村组,家庭承包土地的农村居民。  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年纯收入和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具体询问当地民政部门)。  (二)申请农村低保所需的材料  1、书面申请书。2、家庭成员的户口簿。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合影。4、土地、山林、水面承包合同或证明。5、外出务工人员收入证明。6、离异家庭涉及有赡、扶、抚养关系的应提供离婚证明。7、非农户人员的家庭,应提供非农户口人员的收入证明。8、对劳动能力有争议的,需提供有效健康证明。9、残疾人提供残疾证。10、审批管理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  (三)农村居民家庭纯收入的计算  农村居民家庭纯收入以年为单位进行核算,包括所有家庭成员全年农副业生产的纯收入及其他合法劳动,经营所得收入的总和,主要包括:  1、种植业、养殖业、手工业及其他生产性收入。  2、批发零售贸易及餐饮业收入。  3、社会服务业外出务工劳务收入。  4、村组集体经济分配收入。  5、因征地、拆迁或其他原因所获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中扣除房屋重建及简要装修费支出,家庭当年非生活性必需费用支出之后的收入。  6、遗产或财产继承所得收入。  7、自供自给的实物(以市场价格折算)收入。  8、在购买奖券、彩票等有奖销售中所获得的收入。  9、其他应该计算的收入。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享受农村低保待遇  1、三年内因购买、修建或装修住房(必要的维修除外)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因拆迁安置购买、修建房并进行简单装修的除外)。  2、好逸恶劳,有承包田(地)且有劳动能力但不耕种的。  3、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行为或者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的。  4、家庭拥用非生活所必需的高档消费品,如汽车、奢饰品及贵重饰品的。  5、家庭生活水平明显高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6、弄虚作假骗取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7、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能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五)农村低保待遇申请审批程序  1、申请。由户主通过村民委员会向居住生活所在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2、初审。村民委员会收到申请书后,组织村民代表开展民主评议,并对申报对象的家庭情况进行初审,将初审结果在村公示3—5天,并指导其填写《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申请审批表》,连同申请人提交的全部材料报乡镇人民政府。  3、审核。乡镇人民政府在校验申请人上报材料齐全后,正式受理申请人的申请,立即组织入户核查,对于符合条件的对象,提出补助意见,由村民委员会进行第二榜公示3—5天,对不符合条件的由乡镇人民政府通知申请人,对符合条件的上报县级审批管理机关。  4、审批。县级民政部门收到上报申请材料后,立即组织入户核查、复审,进行依法审批,对符合享受农村低保待遇的,通知所在村民委员会再次公示第三榜3天,对无异议的对象发给《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及保障金领取存折,对不符合享受农村低保待遇的书面通知申请人。  附官方说词:  目前我国正在积极推行社会救助体系,以便帮助需要帮助的人。目前我国社会保障体系主要内容包括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住房救助、教育救助等等。  低保是什么?  低保即最低生活保障,是指国家对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政府公告的最低生活标准的人口给予一定现金资助,以保证该家庭成员基本生活所需的社会保障制度。其是我国社会救助重要内容之一,主要目的就是保证国民基本生活。现行我国低保主要分为城市低保与农村低保两大类型。  哪些人可以享受低保?  根据我国《社会救助体系暂行办法》规定,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可以申请享受低保。  如何申请低保?  在我国申请低保手续比较简单,由家庭成员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即可。经过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状况、财产状况进行调查核实后,作出审批意见。符合条件的给予审批,不符合条件的则向申请人说明理由。如家庭成员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代为提出申请。  低保标准是多少?  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按照当地居民生活必需的费用确定、公布,并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物价变动情况适时调整。不同城市低保发放标准是不一样的(回答问题者注:你所在地区的标准咨询当地民政局)。例如广东省按各地生活水平和财政承受能力,将2015年城乡低保最低标准的设立划分为四类地区,第一类地区城市低保与农村低保都是650元,第二类地区城市低保与农村低保都是550元,第三类地区城市低保为520元,农村低保为386元,第四类地区城市低保为410元,农村低保为260元。  残疾补贴: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此前对低保家庭内的重度残疾人按照当地低保标准120%发放低保金,城乡分别发放每月80元和60元的重残补贴金。非重度残疾人在根据收入补差发放低保金的基础上,再按照低保标准增发20%。根据此次出台的文件精神,低保家庭内的重度残疾人按照当地低保标准30%-40%发放生活补贴,低保家庭内的非重度残疾人按照当地低保标准25%发放生活补贴,同时取消原低保内重度残疾人重残补贴金政策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中对残疾人的增发部分补贴。低保家庭外的无固定收入智力、肢体、精神、盲视力重度残疾人按照当地低保标准100%发放生活补贴,家庭人均收入在当地低保标准2倍以内一户多残、依老养残特殊困难残疾人按照不低于当地低保标准60%发放生活补贴,同时取消原低保外特殊困难残疾人生活救助金。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城镇、农村分别按不低于120、80元/月•人的标准发放。逐年提高,逐步实现统一城乡补贴标准。  《意见》明确,残疾人两项补贴实行自愿申请、逐级审核、定期复核,按月或按季度于首月10日前由金融机构打卡发放。有条件的地区可根据实际情况详细划分补贴类别和标准,采取凭据报销或政府购买服务形式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低保的取消  1、保障对象虚报、隐瞒收入或提供虚假证明,经查明后取消。  2、保障对象及家庭成员戴金挂玉、饲养宠物等,家庭生活水平明显高于邻居生活标准的可以取消。  3、保障对象及家人在保障期间,家庭添有高档消费品如彩电、冰箱、洗衣机、移动电话、摩托车、贵重饰品、空调等,或装修房屋、购买贵重家用电器、新装固定电话的可以取消。  4、有劳动能力且已享受低保待遇的人员,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村级公益性劳动的可以取消。  5、保障对象连续三个月不按时领取低保金或无特殊理由请他人替领低保金的可以取消。  6、保障对象及家庭成员与享受低保有不相符的娱乐和休闲消费的取消保障资格。  7、已享受低保家庭成员中有赌博、吸毒、嫖娼行为的立即取消享受资格。  8、低保对象在享受低保期间大办红白喜事,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  9、家庭年内一次性购买非基本生活必需品金额达300元以上的  人民日报刊载低保中的常见舞弊与漏洞  2014年12月,已有青海、海南、内蒙古3个省份通报2014年清退不合标低保对象超过26万人。  不该“吃”的乱“吃”,一年多查纠150万余人。  青海全省2014年清退不符低保条件的人数占原有低保户总数比例达10%。预计到今年底,全省城乡低保对象数量将由2012年的63.5万人减少到56.7万人,年可节省财政资金2.2亿元。  违规低保并非个别地区现象。2013年6月至2014年9月,全国查纠城乡低保错保漏保151.4万多人。  根据相关规定,低保的对象主要是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群众,主要是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年老病残等生活常年困难的群众。然而,就是这些困难群众的一点微薄的生活来源,也被一些“官保保”盯上。  尽管近年来清理力度不断加大,违规低保仍一茬茬地再现。2013年,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共清退不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10万余人,其中有大量的“人情保”“关系保”。9个月后,又有13.9万违规低保被清退。  一些“官保保”更是财迷心窍:河南洛阳市新安县五头镇民政所前所长张景华近日被曝出持有267个存折,全都是从困难群众那里收集而来,用以侵吞包括低保增补资金在内的各类困难群众补贴50余万元。不少群众不会使用存折,把存折放在民政部门托管,给了张景华可乘之机。  从1997年国务院下发通知要求在全国建立城市低保制度开始,到如今低保在城市、农村的全面覆盖,低保制度经历了10多年的发展,为城市和农村的许多困难群众织就了一张“温饱之网”。然而,这本该由困难群众享受的福利,却有不少落入了“官保保”手里,令人痛心。  基层部门“欺上骗下”,“末梢腐败”频现监管漏洞。  2012年,民政部制定了《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试行)》,根据该办法,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对申请人或者其代理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并负责将申请材料等报送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然而,本该起到“承上启下”作用的基层管理部门却在许多“私吞”低保的事件中“欺上骗下”,既当审核的“裁判员”、又当申请的“运动员”。  根据规定,困难群众申请低保的流程大致可概括为群众申请-审查受理-家庭调查-民主评议-审核审批-资金发放-动态管理。然而,在这个流程中,常常会出现不严格按照制度执行的情况,有的只是走走过场,甚至出现篡改、歪曲的现象,滋生腐败。  ——不予受理,申请无门。一些官员为了保证与自己“关系好”的人拿到低保名额,在第一关就“关”住了一些困难群众。“低保户人选往往在村委会开会讨论前就已确定。”海南临高县一位村民说,其他贫困户即使申请也不会有回音。  ——缺乏调查,公示不明。部分官员用各种手段不公开信息,把“背景”藏着掖着。湖南耒阳长坪乡谭南村原村支书黄国华等人竟篡改民主评议会议记录来决定低保指标的归属;还有一些地区的民主评议会长久以来没有村民代表参加。  ——你来我批,蒙混过关。一些上级审批部门光履行“从纸到纸”的使命,不深究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使得“审批”成了机械运动。2012年12月至2013年12月期间,浙江温岭一社会救助员利用职务之便,采用冒签他人名字的方式,26次冒领19名补助对象的补助款11万余元,并作为个人使用。而这场骗局,上级部门本只要根据规定履行好审核义务即可戳穿。  ——一保“终”生,较少复查。根据规定,当家庭人口、收入和财产状况变化时,低保家庭应报告,上级部门应复核。然而,一些地方并不重视或是刻意无视这种动态管理,频现“死人吃低保”事件。2011年,江西省湖口县被曝出某村民过世后仍旧“领”了2年的低保金,而其子是当地民政部门干部。  畅通监督机制以清理“官保保”  “低保这个事情上,基层干部的权力太大。” 中国农业大学[微博]农民问题研究所所长朱启臻如此感叹。在整个低保政策中,基层干部担负着重要的职责,从而也就拥有着集中的权力。一些“官保保”玩弄职权,无视规章制度,把国家安排自己管理的低保当做发给自己的“红包”。一些基层群众把问题反映上去之后得不到反馈,反倒会“惹恼”基层干部,得不偿失,因此往往只能敢怒不敢言。  针对低保不公现象,各地多次开展清理违规低保行动,并集中整改。记者发现,不少整改工作实际上在原有的低保政策中已有要求,如组织集体会议、近亲低保单独备案等,只是过去没能做到。然而,集中清理行动并非长久之计,“官保保”仍然不断再现。朱启臻认为,当前的低保流程严重缺乏监督,既没有监督主体也没有监督机制,使得国家补助没有给到应给的补助对象,困难群众的利益难以得到保护。  调研多地农村问题的华中科技大学教授贺雪峰认为,要使得“官保保”问题得到长效解决,需要建立畅通的监督渠道,建立完善的信息公开机制。“监督机制要落到实处,群众的举报要即时受理,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发现一例,查处一例。”  “可以把权力地交给群众。”朱启臻表示,对基层干部权力的约束要从基层群众做起,让他们发得了言、见得了文、说得了话。“需要建立起一套健康的基层群众议事规则,完善监督机制,使低保信息公开透明。”  低保的法律法规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第六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对符合申请条件的救助申请不予受理的;  (二)对符合救助条件的救助申请不予批准的;  (三)对不符合救助条件的救助申请予以批准的;  (四)泄露在工作中知悉的公民个人信息,造成后果的;  (五)丢失、篡改接受社会救助款物、服务记录等数据的;  (六)不按照规定发放社会救助资金、物资或者提供相关服务的;  (七)在履行社会救助职责过程中有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行为的。  第六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截留、挤占、挪用、私分社会救助资金、物资的,由有关部门责令追回;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六十八条 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社会救助资金、物资或者服务的,由有关部门决定停止社会救助,责令退回非法获取的救助资金、物资,可以处非法获取的救助款额或者物资价值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第六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低保户死亡政策:  从《关于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规范殡葬管理工作的通知》查询到,基本殡仪服务内容包括遗体接运(含抬尸、消毒)、存放(含冷藏)、火化和骨灰寄存等服务,其服务执行民政部《殡仪接待服务》、《遗体保存服务》、《遗体火化服务》、《骨灰寄存服务》等服务标准。“比如免除普通殡葬车遗体接送费用、三天内普通冷藏柜遗体存放费用等。”对低保户可以减免。  减免的办理程序:符合减免政策的亲属,向死者户籍所在地民政办申请,按要求提供死亡证明、低保证等相关材料。报经区县民政局审批后,到殡仪馆办理基本殡葬服务费减免手续。  关于廉租房(低保房)政策资料:  低保房是百姓社会的口头语,指代廉租房(或公共租赁房)和经济适用房两种社会福利性住房。  廉租房是指政府以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廉租房的分配形式以租金补贴为主,实物配租和租金减免为辅。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印发的《关于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的通知》(建保〔2013〕178号)的规定,从2014年起,各地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并轨后统称为公共租赁住房。  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根据国家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安排建设的住宅。由国家统一下达计划,用地一般实行行政划拨的方式,免收土地出让金,对各种经批准的收费实行减半征收,出售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按保本微利的原则确定。  由于是社会福利性住房,因此两种住房的申请均需达到一定资格,由政府部门审批、摇号后获得。

我要写份关于关于政府惠民政策的调查报告,请大虾们帮忙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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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你找了点!关于华塘街道惠农政策落实情况调查报告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三农”工作,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关注民生的惠农补贴政策。受到了广大群众的称赞与拥护。在基层,惠民政策是否落实到位?近日,就这一问题,我街道成立了专门调查小组对惠农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一次抽样调查研究。现将调研情况分析如下: 一、基本情况调查华塘街道办事处位于县城西3公里,东邻新城街道办事处,南与白羊乡隔河相望,西与湖北来凤县以酉水为界,北与石羔镇接壤,辖区总面积18.28平方公里,其中耕地面积14000亩,其中稻田11000亩,辖华塘、皇仓、螺丝滩、唯一、官渡、华新等6个社区和象鼻、红岩、繁荣、留芳等4个村,计4476户,18000多人。其中农业人口达4人。此次,调研组在全街道内随机抽取了象鼻、繁荣、官渡3个村,27户157人进行了入户调查。发放惠农政策落实情况调查表162份。其中被调查的农户有耕地面积106.58亩,补贴面积106.58亩达100%,仅2007年,粮食直补4873.88元,亩平45.73元,补贴总额21307.99元,人平补贴135.72元。今年农民人均纯收入可望实现净增250元以上,超出年初制定的人平增收100—120元的目标,增幅可达15%以上。二、关于落实各项补贴政策情况近年来,我街道始终高度重视中央惠农政策的贯彻落实工作,坚持把落实惠农政策纳入农民负担监管的重要内容,摆上突出位置,严格程序,加强监督,做到了政策宣传到位、张榜公示到位、督导检查到位、信访工作到位、现金发放到位“五到位”,严格执行了不准降低补贴标准、不准由村组干部代领代发现金、不准借发现金之际向农民收取任何费用、不准用补贴款抵扣各种收费和债务、不准截留、挤占和挪用补贴资金、不准拖延补贴兑现时间“六不准”原则,确保了粮食直补、油菜良种补贴、农机具补贴、农资综合直补及能繁母猪补贴、农村两女结扎户、独生子女入学生活补助、退耕还林补贴等全面兑现。补贴资金采取“一卡通”直接发放到农户手中,确保落实中央惠农政策不走样,农民真正得到实惠。 三、群众对惠农政策实施情况的反映从这次专题调研情况来看,我街道能够认真按照中央和省、州、县的意见和要求,较好地坚持了“六个一”管理制度,即指标统一下、资金统一管、服务一站办、结算一线通、补贴一卡放、收支一本账,定期通过村务公开形式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各项惠农政策应免尽免、应补尽补、足额到位、公正透明,没有出现截留、挪用、抵扣和暗箱操作惠农资金等违规违纪行为,未出现一例投诉和上访事件,广大农民群众对党中央、国务院惠农政策衷心拥护,对全县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工作十分满意。四、惠农政策实施中存在的问题一是政策激励作用减弱。前两年集中出台的“三减免、三补贴”等惠农政策,基本上都直接惠及农民,特别是面向生产粮食的农户,含金量高、力度大。今年中央继续稳定、完善和强化这些政策,支持总量在增加,但直接用于增加农民收入、调动农户种粮积极性的投入增量在减少,政策激励效应相应减弱。二是投入资金总量不足。新农村建设涉及诸多方面,农民收入水平不高,农村基础设施落后,要办的事很多,资金缺口大。尽管各级一直在不断加大惠农资金投入力度,但资金总量仍然严重不足,且存在投入结构不合理,投资渠道过多,资金使用效率低等问题。三是农资涨价弱化实惠。农资价格上涨,增加了农业生产成本,降低了收益,部分惠农资金被生产资料的价格上涨所抵消,这些使得惠农政策给农民带来的实惠大打折扣,再加上农产品市场不稳定,农户经营风险高。五、建议及对策(一)进一步开展扶农助农政策的宣传教育活动。扶农助农政策涉及到财政支农、农村义务教育、农村合作医疗、农民文化生活等多个方面,激发广大农民建设新农村的积极性和创造力,努力把各项扶农助农政策落到实处,让广大农民群众切实得到实惠。(二)简化工作程序,改变补贴方式。对于农业科技推广方面的各种补贴,在核定面积时稳步推进,一般应该在保持上年的基础上,当年按一定的比例去扩大补贴面积;在资金兑付上应采用“一卡通”与直补相结合的兑现形式。(三)提高补贴标准。在国家不能大幅度提高粮价的客观条件下,针对种粮比较效益太低,农民种粮积极性仍然不高的现状,国家应对粮食直补、农资综合直补、良种补贴的标准再提高,以解决农资价格涨幅大大超过国家对种粮农民补贴的问题。(四)改进补贴方式。种粮补贴最好以种子、农膜、肥料等实物兑现到户,这样可避免得补贴不种粮,可降低种粮成本,可促进农业科技水平提高,可利于规模经营和农业产业化发展。(五)确定发放时间,保证补贴作用的发挥。春播之后是农民各项生产、生活费用(学生上学、生产资料的购买等)开支最多、最集中的时期,也是农民最缺钱、最需要钱的时候,国家发放补贴的真正目的,在于缓解粮农春耕备耕购买生产资料资金急需。由于每年补贴面积的核实要等到粮食出苗以后才能核准核实,建议上级下拨补贴的时间应尽量提前,能否确定在每年五月,使基层工作人员有一定的时间核准核实面积。给农户发放的时间确定在每年六月,以保证补贴作用的较好发挥。

行政管理本科调查报告

势辱
礼乎
   县农民收入现状调研报告  摘要:本文在实地走访和问卷调查的基础上对陕西省神木县的农民收入现状进行调查,分析了神木县农民收入增长的方式,制约农民增收的因素等,为当地农民的收入增长提供可行性的建议  关键词:收入状况,增收的方式,制约因素  一、调查内容及分析  我深入到县栏杆堡、尔林兔等乡镇,对农民的收入状况进行了详细调查,对收集上来的资料分析过后, 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农民增收的现状  我县地处黄土高原向草原荒漠过渡地带,是传统的农牧交错区。目前,农业在全县经济中的比重约为5%左右,但农业人口占全县总人口的80%,仍是农业大县。近年来,县委、县政府为解决城乡差距扩大,农民收入增长缓慢的问题,不断加大以工促农力度,以城带乡,工农商联合发展,加强农业产业结构调整,  彻底改变单纯依靠农业和农村的发展,不断加强生态环境和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农民外出务工和稳定地向城矿区转移,促进了农民收入的较快增长,XX年,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2645元。从调查的两个乡镇4个村的情况看,我县农民增收的方式发生了很大变化,收入和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具体体现在六个方面:  一是农业结构调整步伐加快,农民家庭经营收入继续增加。种植业中,一些低产、价格低廉的糜、谷等传统农作物面积减少,稳定、高产、价格不断上涨的大豆、玉米等种植面积增加,促进了收入增长。今年,我县给种粮农民良种、地膜玉米、农机具等补贴200余万元。广大农民对粮食生产的积极性有了明显提高。从栏杆堡镇大豆种植情况看,XX年市场价格为每斤1.45元左右,XX年为每斤1.78元左右,每斤上涨0.3元左右,正常年景下,一般人均产豆在600斤以上,因价格上涨,人均增收200多元。大农业中,畜牧业家庭养殖规模扩大,养殖小区开始推广,来自畜牧业的收入明显增加。到去年底,已建成奶牛、肉牛养殖小区13个,全县牛饲养量达到4万头,羊子存栏 50万只。尔林兔镇依肯托拉村人均养羊6只,XX年人均养羊收入600元以上。而栏杆堡镇杏洼村人均养羊1只,人均养羊收入仅几十元,由此看出,农民家庭经营收入的差距,主要表现为种养结构上的差异。  二是农民非农就业增加,劳动报酬收入的比重日益扩大。近几年,随着县内外工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镇建设规模的扩大,农民外出务工的机会也增加,为农民工季节性转移和稳定转移创造了条件。调查结果显示,外出务工者中,一般的年现金收入在5000元以上,掌握一定技术的,大多数收入在6000元以上,人均纯收入明显高于单纯从事家庭经营的农民。尔林兔镇依肯托拉村10户农民,外出务工者达17人,这些农民XX年外出务工人均收入6034元。  三是1999年以来退耕还林(草)政策的实施,在补偿期内给农民带来比较稳定的收入。栏杆堡镇杏洼村有51户村民,人均耕地1亩多,近几年即使遇到灾年也有稳定的收入。正如当地农民朋友所讲的“退耕还林(草)既改善了生态环境,又使农民得到了比种地的收入。”当前,享受上政策的农民除在退耕地上领到固定的粮食和现金以外,还有卖草籽、卖饲草等一笔可观的收入,改变了过去那种越垦越穷的落后状况。  四是农业产业化经营有了新进展,农畜产品转化率和附加值不断提高,增加了农民的收入。近几年,我县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种植业、养殖业、加工业逐步发展壮大。比如在扶持规模养殖方面,凡养殖奶牛200头以上的,每头无偿补助3000元,安排贴息贷款3000元;养殖肉牛200头以上的,每头无偿补助700元,贷款1000元;分户养殖5头以上的,每头贷款1000元。由于政策的鼓励,一批养殖、红枣等农畜产品加工企业不断兴起,农业内部增收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挖掘。  五是政府在加强宏观调控的同时加大对农业农村发展的投入。充分把中央和地方出台的惠农政策不折不扣地施惠于农民,要从财政上保证各项政策的落实,继续增加财政对“三农”资金投入,特别是从今年起县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5000万元,向上争取5000万元,通过国有资产运营公司为农民贷款5000万元,加上农民自筹,每年可保证投入农业资金2亿元,支持农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投入的逐步增大,不仅改善了农村生产生活条件,而且增加了农民非农就业机会,显示了增收效应。  六是农业特产税的全面取消,今年起农业税的全部免收,实现了农民零负担。加之,正在推行的农村低保等政策性收入,成为农民增收的必要补充。比如救灾工作方面,对部分特困群众实行救助,对“五保”户实行供养制,安排200万元专款用于实施特困群众大病救助,安排200万元助学基金对贫困中小学生和大学生进行救助,安排50万元救灾事业专款用于救助突发性灾害。电大行政管理专业的,我有的啊

小康村的调查报告2500字论文

副墨之子
符书
关于全面建设小康村的调查报告市委、市政府:  根据市委工作会议提出跨越式发展,全面建小康的要求,为全面推进小康村建设,今年7-9月份老促会系统组织力量对全市41个有代表性的行政村进行了走村串户的调查,总结了部分小康村建设的典型经验,也查找出了一些制约小康村建设的共性问题。总体看,小康村建设深受民众欢迎,优势大于困难,如期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规划是大有希望的。  一、 全面建设小康村的优势和主要制约因素  1、全面建设小康村有一定的基础。我市现有459个行政村,全部实现了村村通电、通邮、通电话、村村有广播有电视。已通公路的村391个,占84.1%,计算机已经进村,据41个村调查,平均每村有6台。2002年,老区GDP实现1513996万元,人均GDP7607元。人均收入在1000—3000元的农民597644人,占农村人口的91.6%,人均收入3000元以上,实现低水平小康的29685人,占农村人口的4.55%,没有人均收入在1000元以下的贫困村。老区农民都过上了温饱有余型生活。农业结构调整有了新进展,三产比例已调整到25:41:34;粮、经、饲种植面积比例调整到48:42:10;畜牧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比重为29.3%,这些为全面建设小康村奠定了坚实基础。  2、一批好典型是全面建设小康村的“星星之火”。一打绿色牌,走特色路。虎林市一调结构,二建龙头,三拓市场,大大提高了绿色食品基地建设水平,推进了绿色农业产业化进程,药、米、豆、蜂、酒等绿色加工主导产业已占地方工业总量的80%。二政府主导,强化剩余劳动力转移。鸡东县鸡林朝鲜族乡在剩余劳动力转移方面做到五到位,即教育到位、信息到位、培训到位、政策到位、保障到位,五到位使外出打工人员能安心工作,消除了后顾之忧,现在全乡人均收入达1万元。三因地制宜,规模化经营、公司化管理、规划式发展。密山市共裕村依托山地资源,山上造林、栽果树、养木耳,山下养鱼、放牧,山里副业创收,实行企业化管理,年人均纯收入超万元,户均存款10万元。四发展立村企业,增加农民收入。鸡冠区新发村、梁家村,发挥临近铁路、靠近公路、煤矿的地理优势,与铁路部门联合以股份制的形式,建立站台、货场,成立运输专业队,建洗煤厂、面包厂,壮大了村集体经济。五支部领路强服务,村民走上富裕路。滴道区南甸子村党支部强化为村民服务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带领农民养鸡,主动帮助找市场,统一协调销路。现全村13%的农户成了养鸡专业户,年人均收入5000元。村支部累计协调备耕贷款600多万元,畜牧业贷款1300万元。多方筹资建起了5200平方米蔬菜禽蛋综合批发市场,日成交额5万多元。十多年累计投资打抗旱井80眼,维修村路3000多延米,使一个贫穷落后的村走上了富裕之路。这些典型必将带动老区农村实现跨越式的发展,他们是全面建设小康村的“星星之火”,在党的富民政策东风的吹拂下,必将燃遍老区农村的大地。  3、当前全面建设小康村存在的主要问题  ①村干部对全面建小康思想上、精神上准备不足。一是党的十六大精神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战略部署的基本精神、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标准和目标等,在我们调查的41个村的村干部中知者甚少。这是因为政策宣传深度广度不够,中央精神逐级传达一般只到乡级,村干部和农民只能通过电视和广播理解精神;二是村级班子素质不高,年龄偏大,调查的41个村的村级班子平均年龄在45、7岁,还有60岁当支书的,平均文化程度9年,有专业技术的寥寥无几。从思想上看,多数村干部思想保守,观念陈旧,市场意识、风险意识、竞争意识淡薄的占41%,思想解放,有开拓创新精神的支书和主任更少;三是村干部对率领全村奔小康信心不足,缺乏招数,认为一没项目、二没资金、三没人才,只有推着干。调查中有40%的村干部认为2020年实现人均收入8000元不实际、达不到,信心不足。另外,村级班子每三年一换届,村干部满足现状不求进取,“小富即安”“温饱即安”思想较重,存在着只顾眼前不想长远。其根源是缺乏激励机制,村干部积极性没有充分调动起来,在调查中反映上述思想的占38%,存在等、靠、要思想的占35%。  ②农业结构调整滞后。农业大、工业小、三产弱,制约了农村经济发展。据人均收入在2000-3000元中的60个村收入调查,一产占76、2%,二产占21%,三产占2、8%。农业产业化经营层次低,农产品质量和品种与市场需求不相适应。  ③基础设施建设亟待加强。一是农田水利基础设施落后,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差,农民基本上是“靠天吃饭”。去年遭受70年不遇的低温、冷害,成灾面积占播种面积的47%,农民人均收入由3195元一下降为2305元,68个村返贫,贫困户达16218户。今年春旱,又使259、8万亩农田受灾,占播种面积的63、6%;二是村基础设施不全质量不高。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兴建的人畜供水设施年久失修,设备老化,不能保证正常供水,出现了新一轮饮水困难。目前尚有848个村屯、34万人饮水问题没有彻底解决,占农村总人口的52%。农村小学设施普遍不完善,标准低,特别是还有82所小学是危房。全市46个乡镇都有卫生院,但都是低标准维持没达标。  ④农民科技文化素质较低。农村文盲、半文盲、小学文化程度的劳动力16、4万人,占农村劳动力的45%;具有初、高中文化程度的劳动力不足20%。专业技术人员奇缺,农村园艺科技人员基本上是土生土长的,正规院校培养出来的“科班”人才“养”不住。  ⑤农村债务缠身,难以轻装前进。村级债务已成为制约小康村建设的重要因素。全市46个贫困村债务3708、8万元,平均每个村81万元,全市459个行政村平均外债30多万元,有的村高达260万元,有效公共积累极少,影响公用设施的改善。债台高筑,无力偿还,直接影响资金的引进和新项目的开发。上述这些在调查中反映出来的问题,应该在今后全面建设小康村的工作实践中予以高度重视并认真研究解决。  二、全面建设小康村的几点建议  1、加强对全面建设小康村的领导。应成立推进小康村建设领导小组,制定规划,出台政策,真正把全面建设小康村工作纳入日程。要依据村的实际情况,划分不同类型,制定出分类指导方案,定出达标时间。单位包村、党员、干部包户责任制,形成实实在在的联系点,认真兑现责任,防止走过场。  2、营造宽松的经济发展环境,争布局、抢项目,发展县、市经济,反哺农村。以增加乡村公共积累为重点,争布局、上项目。一要抓住国家支持东北老工业基地加快调整改造,支持以资源开采为主的城市和地区发展接替产业,加大对粮食主产区的扶持政策的机遇,在国家、省的规划中争布局、上项目,从而增强县市级财政实力,为农村劳动力转移创造机会,为乡镇企业创造更多的服务性和加工配套产业的门路。增强县市为乡村的投入,也为小城镇建设提供物质基础。二要以全社会参与和制度建设为手段,通过建设规范透明的政策环境,廉洁高效的行政环境,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公正有序的法制环境,吸引客商,为上项目创造有利条件。  3、深化农业结构调整,加快优化农业产业化进程。①要向“绿色”上调整,由二元结构向三元结构调整,做到“四个优化”,即优化农产品品种和品质结构,全面提高农产品质量;优化农业生产结构,大力发展高效的经济作物、畜牧业、水产业;优化农业布局,促进主要农产品向主产区集中,支持土地合理化向有实力的家庭农场集中,实现农业生产的科学化、机械化;优化产业结构,进一步拓宽农民的增收渠道。②要向发展三产上调整,劳务输出是创收的一条重要途径,当前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处在散兵游勇、盲目、无组织不规范状态,存在着怕安全无保证不敢去,挣钱少不愿去,没有门路出不去,素质低不能去的现象,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工作到位,为剩余劳动力转移提供全方位的服务。③要向发展养殖业上调整,在资金来源、良种繁育、市场保障等方面,为发展养牛业创造便利的条件,积极引导和帮助农民大力发展以牛经济为主的主导产业,不断提高畜牧业集约化水平,构建以畜牧业养殖为主导的新农业经济体系。通过调整,进一步解放农村生产力,使二、三产业得到充分发展,拓展农民增收的领域。  4、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各村可通过村上陈欠“清”一点,农口部门开发项目“切”一点,包村部门“帮”一点,向上级部门争取“要”一点,村民自筹“拿”一点,盘活集体资产“筹”一点,金融部门“贷”一点等多种渠道,筹集资金,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国家应加大对农村中小学建设资金的投入,千方百计提高农民素质;加大对医疗、卫生等设施的投入,让农民切身感受小康的优越;要加快农村融资体制改革,保证资本要素的投入。建立健全受法律约束、规范化、可操作的农村金融组织,包括从提供全面服务的金融机构到为农村工业、农业服务的专业金融机构,再到为农户服务的小额信贷机构。鼓励企业向农村投资、开发农业项目。  5、发展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党的十六大确定“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在农村和农业上,生产关系不适应生产力发展的矛盾较为突出。深化农村改革最紧迫的是要加快农村民主化进程。要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民主制度,保证农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要加快农村管理体制改革。调查中,村里普遍反映乡里管的太多,制约、干扰了村级经济发展,要求精简乡(镇)机构,减少人员,现在一个乡少则30人,多则80人,重管理轻服务现象较为突出。要加快农业运行体制改革。当前,千家万户的小生产与千变万化的大市场是不相适应的。为此,要发展壮大农村的中介组织,形成公司+中介组织+农户的链条。加快农业科技体制改革,要根据农业区域化布局和专业化生产的需要,兴办区域性的技术服务机构,建立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和示范场,进一步“放活”科技人员,鼓励其获取合法收入先富起来,带动农民致富。要搞好农科教结合,把农村的“人力资源”变成“人为资本”。  6、强化乡(镇)村级班子。①针对乡村干部素质不高的问题,加强教育和培训十分重要,各级政府都要加大对农村干部培训教育的投入,把现有的教育培训资源充分利用起来;②各级党委和政府可选派一些有创新精神,经济发展有思路的年轻干部和懂技术会管理的专业人才,充实到乡村级班子中,增强全面建设小康的战斗实力。  7、制定全面建设小康村标准。国家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有10项标准,我们认为,农村全面建小康村的标准应从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三个方面加以规范,建议市要区别不同阶段,定出全市统一的看得见摸得着的可操作性强的标准,使小康村建设工作有目标的推进,应以国内生产总值、公共积累、人均纯收入、农机化、村路等级、住户砖瓦化、住房面积、自来水、有线电视、汽车、信息网络、养老医疗保险、生态、卫生环境、农民文化程度等内容为主加以考虑。以上报告有不妥之处,请提出批评指正。

关于"舜文化"调查报告范文

方明为御
琴乃
  我有一些关于新农村建设的,不知可否  相关范文:  关于我县新农村建设工作的调查报告  2006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十一五”时期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打下坚实基础的关键时期,是推进现代农业建设迈出重大步伐的关键时期,是构建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取得突破进展的关键时期,也是农村全面建设小康加速推进的关键时期。根据中央和省市部署,我县自2006年2月起,坚持以“二十字”方针为目标,突出“建设新村镇、培育新产业、塑造新农民”这一主题,全面启动示范工程建设。  一、成效及做法  我县先后启动了两批新农村示范村建设,第一批确定了34个示范点,到今年6月,圆满完成了建设任务,并荣获全市新农村建设年度考评第二名,取得了新农村建设阶段性胜利;第二批选择61个示范点(其中市点10个,县点51个),截止目前,各示范村建设工程均已启动,村庄道路、改厕、下水道等硬件建设正在推进。主要做法有:  ——抓村庄规划,绘就新农村建设宏伟蓝图。我县先后投入资金110多万元,聘请省级规划设计单位,完成全县村庄布点规划和示范自然村村庄建设规划。同时,安排建设设计部门按高中低档设计多种户型,免费提供给镇村和农户选择。另外,对有建设规划的村镇,要求县土地部门必须严格按照建设规划要求审批农民宅基地,没有规划的,在规划编制尚未完成前,一律暂缓宅基地和建房审批。  ——抓凝心聚力,推进新农村示范工程建设。2006年,县财政安排100万元专项资金,对第一批示范村进行以奖代补,并出台新农村建设帮扶工作方案,确定县直单位对示范村结对帮扶。对于第二批示范村,目前已有45个单位出资53万元用于示范村建设。各示范自然村均组建了“五老”理事会,制定了理事会章程和村规民约,充分发挥了理事会在新农村建设中的“理事、理财、监督”权力,突出农民主体地位,调动群众积极性。截止目前,全县第一批示范村全部建成水泥主干道和通户路,共修建水泥路71公里,改水2015户,建成三格式厕所1475口,清理垃圾、杂草1500多吨,拆除破旧圈舍及废弃房460多间,示范村村容村貌大为改观。全县第二批示范村已累计投入资金437.7万元,修建水泥路37公里,改水1518户,改厕147户,清理垃圾、杂草669吨,拆除破旧圈舍及废弃房487处。  ——抓产业发展,夯实新农村建设物质基础。一是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全县已建成优质农产品基地9个、面积29万亩;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企业162家;创建国家、省、市名牌农产品11个、绿色食品2个。二是推进“一镇一品”、“一村一品”建设。推广陶厂生姜、仙踪草莓、清溪螃蟹等特色种养面积8万亩,涉及品种10多个。三是加强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建设。出台了《关于加强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截止目前,全县共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56家,年经营收入2.3亿元,带动农户3.2万户。  ——抓和谐构建,解决新农村建设民生问题。一是实施村村通工程。去年共投入2400万元,建成村级水泥路86公里。二是加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投入1400万元,重点实施万亩以上圩堤达标、中小水库除险加固和农业综合开发等工程,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三是改善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投入648万元,改造农村中小学D级危房9920平方米,新建校舍11824平方米。四是加大农村卫生投入。投入456万元改造和修缮8个镇卫生院,完善农村卫生网络建设;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全县86%的农户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缓解了农民因病致贫的状况。五是加强社会低保体系建设。将低保标准提高到180元/月,发放农村特困救助资金50万元。六是实施饮用水解困工程,解决了2万多名群众饮用水问题。七是实施清洁能源工程,全县累计建成沼气池3230口。八是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全县累计培训4300多人次,转移劳力3800人,转移就业率达90%以上。九是实施农机富民工程。全县共有高性能联合收割机106台,农机总动力达25.3万千瓦,去年共发放购机补贴44.7万元。十是实施村村通广播工程。投入100万元,用于村村通广播工程建设。  ——抓乡风文明,丰富新农村建设内涵。在各村成立“禁赌协会”,加强村“红白理事会”建设,深化殡葬改革,推进移风易俗;开展“十佳文明家庭”、“十佳创业带头人”等评比,用身边的先进典型引导人、教育人、感化人。与此同时,本着“政府倡导、社会支持、农民自办”的原则,将民间艺人组织起来,精心培育一支支生在乡土、长在乡土、服务乡亲的文艺演出队伍,先后发展业余剧团24个。大力兴建村级图书室和文体活动室,共建设农村文体活动室92个,建成农民科技书屋5个,每个书屋配备2000本科技书籍和一台电脑。  二、问题和不足  我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取得了可喜成绩,试点村的面貌与过去相比有了很大变化。但是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求相比,还有不小差距,制约农村经济繁荣、社会稳定发展的因素依然存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任重道远。主要体现在:  一是思想认识存在误区。一方面,领导重视程度不够。少数地方领导干部没有拿出足够精力来研究新农村建设、推进新农村建设,无论从理论学习上、政策研究上,还是实践探索上,都缺少实际行动,表面的东西多,实际推进的措施少。有的是思路不清,到底怎么抓、抓什么心中没谱。同时,少数镇、村干部因对建设新农村认识模糊,遇到资金等困难时就产生畏难情绪,缺少工作主动性、积极性、创新性。另一方面,农民主体作用没有真正发挥。有的示范村群众认为建设新农村是政府的事,认识不到自己是新农村建设的主人,对一些惠及自身的项目存在依靠政府投入的问题,不能够积极主动配合、投工投劳,等靠要思想严重,建设新农村的主体意识没有树立起来,出现上头热、下头凉的现象。  二是建设资金严重短缺。尽管我县已建立了“政府补助、部门帮助、社会赞助、群众自助”相结合的投入机制,千方百计筹措建设资金用于新农村建设,但面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庞大工程,这些资金还远不能满足教育、文化、卫生、道路等方面的建设需求。与此同时,一些帮扶单位或因客观自身财力有限,或因主观积极性不高,工作被动应付,截止目前,全县第二批示范工程县直帮扶单位中,只有10个单位帮扶资金到位。  三是农民素质普遍不高。当前,我县大多数新农村建设示范村都把重点放在了“村容整洁”上,而对“村风文明”投入甚少,绝大多数农民的素质不容乐观。一方面,传统的小农意识根深蒂固,生产、生活和行为方式都与现代社会生活的要求差距甚远。另一方面,普遍存在“小富即安”心理,缺乏干大事创大业的开拓进取精神。同时,由于农民科技知识不足,对新事物、新技术缺乏认识,从而阻碍了接受新事物、学习使用新科技的能力,具有一技之长的人还比较少,导致种地只能粗放经营不能集约经营,打工则只能卖苦力,严重制约了农民的增收。  四是长效机制难建立。村庄整治建设层面的工作告一段落后,公共设施如何管理维护、村容村貌如何保持等问题,也必须建立一整套长效机制来管理。虽然我县在实践中摸索建立了一些机制,但还是初步的,不够完善,还必须建立起一套有利于新农村建设持续、健康、深入推进的长效机制。  五是发展生产办法不多。我县农业总体上看还是粗放生产,加工能力低,产业化经营尚处在初级发展阶段。在农作物种植和畜产品养殖中,只是追求数量的增长,不注重质量的提高,更忽视了品牌效应,且多以零散种养为主,尚未形成规模效应和集约效应。农产品加工大多停留在初级生产、加工上,农产品科技含量低,附加值不高,竞争力较弱;农户与加工或营销企业没有结成真正的利益共同体。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功能作用不强,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规模小,功能单一、结构分散,辐射力不强,政府协调成立的多,农民自发组建的少。协会活动开展不正常,带动力不强。  三、对策与措施  新农村建设作为一项内涵丰富、任务艰巨的系统工程,既要充分认识其长期性和复杂性,稳步推进,又要有只争朝夕、迎难而上的开拓精神。如何抓好新农村建设,我认为需要把握关键、突出重点,从以下六个方面入手:  一要更加注重思想观念的更新。新农村建设主导是政府,主体是农民。针对当前部分干部、群众在认识上的误区,要加强教育引导,进一步提高广大农村干部、群众对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性、艰巨性、长期性和复杂性的认识,防止出现片面性、盲目性和急躁情绪。要放手发动群众,突出农民的主体地位,充分尊重群众的意愿,鼓励群众勇于创新,大胆实践,调动他们建设美好家园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二要更加注重工作方法的创新。在示范工程中,要继续坚持“三清三改三整顿”,但在方法上,要采取“捆绑式”的“组合拳”,把群众意愿与政府引导有机统一起来。比如把改路与“三清三整顿”捆绑,把改水与改厕捆绑,等等。同时,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要坚持实事求是,因势而为,不搞大拆大建。要坚持因地制宜,注重实效,不过分堆砌和打造“形象工程”和“面子”工程。  三要更加注重科学发展观的落实。新农村建设不是要把农民固定在农村,固定在土地上,新农村建设必须与发展城镇化有机结合起来,统筹城乡发展,积极探索让村民变居民、农村变社区的有效之路。要加大城镇发展和经营的力度,积极创新摸索土地置换等手段和方式,结合推进村民与居民的无差异待遇,出台促进政策,积极推进失地农民保险,解决农民进城后顾之忧等政策来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进程。  四要更加注重民生工程建设。要从群众最关心、最盼望实事入手,认真抓好省、市确定的各项民生工程的落实,使民生工程与新农村建设示范工程相得益彰。要继续加大村村通工程实施力度,大力改造农村中小学D级危房,改善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促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开展城乡学校“结对发展”活动,合理配置资源、提高农村中小学教育水平,全面推进城乡教育一体化。要巩固和扩大养老、失业、医疗和工伤保险覆盖面,完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要继续推行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扎实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  五要更加注重生产发展。要积极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壮大主导产业,突出“一村一品”产业发展之路,培育知名品牌,提高质量和效益。进一步做大做强高效种养殖业,积极发展特色农业、绿色农业和生态农业,强化产业支撑,增强农业的整体竞争力。提高农业生产的组织化程度,引导和支持农户大力发展新型合作经济组织,鼓励企业与农民采取多种形式建立起利益联结机制,将分散的农户组织起来,扩大规模、优化质量,增强市场竞争力。  六要更加注重新型农民的培育。要通过“新型农民培训”和“阳光工程”,培训示范村群众;通过农业科技下乡活动开展农业技术培训;现代新型农民,不仅是有文化、懂经营、会管理的生产经营型能手,更要是具体现代科学生活观念和卫生习惯的人,否则,新农村建设的成果有可能是昙花一现。因此,要继续组织开展“文明进村、新风入户”为主题的乡风文明创建活动,在各村成立“禁赌协会”,加强村“红白理事会”建设,深化殡葬改革,推进移风易俗;开展“十佳文明家庭”、“十佳创业带头人”等评比。力争通过形式多样的培训和文明创建活动,切实提高群众素质,推进农村全面进步。  新农村建设任重道远,我们在思想认识上要有长期打算,在发展规划上要有长远眼光,在产业发展上要有长期考虑,在制定目标上要把握关键,在工作开展上要有重点,同时通过全民动员、城乡互动、各职能部门上下联动的方式,共同促进我县新农村建设又好又快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