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将形之
晕,又是长篇大论,一句话,只要你在浙工大是正常毕业,而且宁大中有环境治理工程这个研究生的专业那就能报(二)报考条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⑴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⑵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⑶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及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9月1日),并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⑷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的硕士生或自筹经费的硕士生;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5.我校接收推荐免试生,接收港、澳、台人士及留学生攻读硕士学位。(三)复试、录取办法1.复试由我校组织安排,实行差额复试,全面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择优录取。复试内容包括:面试、外语口试、体检、专业课笔试等(同等学力考生还需加试2-3门笔试科目)。具体复试时间及办法以我校当年公布的复试方案为准。2.报考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硕士生的考生,在被录取之前均需与我校及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单位签订三方共同遵守的协议书。3.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四)培养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1.委托培养硕士生、自筹经费硕士生的培养费收费标准为7000元/人·年;委托培养硕士生的培养费原则上应根据学制在入学时一次性缴清,自筹经费硕士生的培养费每学年缴纳一次。2.被我校录取的硕士生,需按我校有关宿舍(含公寓)收费标准缴纳住宿费。(五)我校硕士生的有关待遇1.符合条件的硕士生,可享受我校设立的普通奖学金和优秀奖学金待遇。2.为培养硕士生的科研工作能力,改善生活待遇,我校为非在职研究生设置了助教、助研岗位,可享受相应的岗位补贴。此外,我校还为硕士生提供勤工俭学机会。(六)其他注意事项1.考生须提交我校的报名材料有:《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硕士研究生考生报名情况登记表》,另汇10元联系邮资至我校研究生部,因考生所留地址不详或不汇邮资而造成考生无法收到准考证的后果,我校不承担责任。2.考生向我校提交的所有材料应清晰、详细、真实;对于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即取消其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3.我校研究生部受理招生政策的咨询,不办理购书业务;有关报考专业的问题及购买参考书目等事宜,可直接与相关学院联系(详细通信方式见“学位点简介”)。有关招生简章的详细情况可查询宁波大学研究生部网站,也可来函索要招生简章(自附写清地址的9号回邮信封1个,另汇5元邮资至我校研究生部。)联系地址:浙江省宁波市 宁波大学研究生部(邮政编码:315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