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物
1、由于美国的教学体制所决定了他们的学校自治程度是很高的——每一所学校的招生事3365653138宜都是按照自己的规定办的,既没有什么“高考”也没有什么“研究生统考”等等。所以只能够遵照学校发给你的Offer的具体要求办理;2、一般的学校都会要求被他们录取的学生在规定的期间给予回复并确认:我是不是会到该校去就读;3、这里有必要展开一下,介绍一下“415协议”:申请研究生的学生一般都会向多所大学提出申请。然而,对于比较优秀的学生来说,往往都会被多所美国大学所录取并有可能获得奖学金。在得知被录取以后,作为申请的学生,就必须作出接受或拒绝学校的录取及奖学金的决定。这是申请过程中不可缺少的环节之一。 然而,如若申请学生在开学前很短的时间内才回复校方,那就不但有可能导致由于时间仓促而无法按时就读的情况,而且还会给学校的招生和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带来诸多的不便。与此同时,也会发生由于该学生的迟迟不回复而剥夺了其他申请者有可能获得的入学机会,从而带来了事实上的不公正。基于以上情况的存在,由美国研究生院理事会牵头,组织了300多所学校,一起制定了针对学校所录取新生的回复期限而作出一个决议——也就是Resolution Regarding Graate Scholars, Fellows, Trainees and Assistants,翻译成中文是《关于研究生院学者、研究人员、新生和助理的决议》。决议中严格规定:对于4月15日之前收到的入学邀请,如果选择“接受”,那就必须在4月15日之前做出承诺;否则,视为自动放弃!——由于最后期限是4月15日,所以又被称为“4-15协议”供参考如果还有其他的疑问,欢迎继续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