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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组织“乡村小学校长‘新陶行知’高级研修班”的通知 索引号: 002645451-02-2013-0202 生成时间: 2013-6-6 发布机构: 丽水市教育局办公室 丽教办师〔2013〕98号各县(市、区)教育局、开发区分局、直属单位:为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发〔2012〕41号)和《义务教育学校校长专业标准》,建设高素质农村小学校长队伍,不断提高农村小学的管理水平和教育质量,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经研究,决定组织由教育部批准立项试行的丽水市“乡村小学校长‘新陶行知’高级研修班”。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项目背景根据教育部《关于实施教师队伍建设示范项目通知》(教师司〔2013〕13号)精神,杭州师范大学《“新陶行知”农村骨干教师培训模式研究与实践》入选教育部“教师培训模式创新”示范项目。为进一步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三轮教育对口支援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杭州师范大学决定与丽水学院共同合作开展这一国家级示范项目的研究和实践,并将首个试点项目“乡村小学校长‘新陶行知’高级研修班”落实在丽水市实施。二、培养目标通过持续5年的集中培训和跟踪指导,为丽水市培养一批像陶行知那样热爱乡村、热爱乡村教育、热爱乡村孩子,具有“捧着一颗心来,不带半根草去”的奉献精神、“敢探未发明的新理,敢开辟未开化的边疆”的创造精神,做快乐、幸福的“新陶行知”,为提升丽水市农村小学校长的整体素质、促进农村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三、培养形式本项目培养周期为5年,前2年为培训研修阶段,后3年为跟踪服务和成效评估阶段。其中培训研修阶段为2013年6月至2015年7月,采取分段集中学习、自学、实践考察、团队研究、同伴互助、自我反思、网上互动、结对指导等多种手段和形式,集中研修时间为60天,分6~8次进行,其中40天集中在丽水进行,20天集中在杭州进行。跟踪服务和成效评估阶段为2015年8月至2018年8月,主要通过专家、学者和结对校长为参训校长提供跟踪服务,提升参训校长的综合素质和管理能力,提高所在学校的管理水平和办学效益,同时对参训校长的专业发展、学校改变和学生发展进行综合评估。四、培养对象由丽水市教育局和丽水学院共同在全市农村小学校长队伍中遴选50名农村小学校长。遴选要求为:1.本人自愿参加。2.有3年以上农村小学管理经历且目前担任正职校长。3.身心健康,热爱农村教育,有长期服务丽水农村基础教育的理想。4.有明确的个人专业发展规划,并在2年培训研究阶段结束后继续为农村教育服务5年以上。五、培养经费本项目的培训费、资料费由杭州师范大学承担,参训校长研修期间的差旅费由学员所在地教育局或学校承担。六、其他事项1.各县(市、区)教育局要深入理解本项目的意义,按照本通知要求动员所辖农村小学校长积极报名,并根据名额分配表(附件1)择优推荐。学员汇总表(附件2)和学员报名表(附件3)电子稿请于6月14日前报市教育局教师工作处。6月20日前分县(市、区)组织面试遴选。2.各县(市、区)教育局要积极配合丽水市教育局和丽水学院对报名学员的考核选拔,并确保入选学员全程参加第1阶段的培训研修,帮助学员有效克服工学矛盾。3.学员参加本项目的学时将纳入浙江省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学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