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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年的最早到7月份才出,所以你参考08年的,变化不会很大,这个你放心!另外:你需要做的是:到人家的网站看招生简章、招生专业目录、参考书目录三个文件,都在招生信息里,或者在招生就业里!网站在百度输入学校名就有了. 或者直接某大学2008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参考08年的,09年的每年7月后出!对应相应编号找 ,总之你只要会电脑,就在他的网站找到招生专业目录及参考书!一定要去他的网站 http://www.immc.e.cn/ http://www.immc.e.cn/xysz/yanjiusheng/index.htm http://www.immc.e.cn/xysz/yanjiusheng/zs.htm 内蒙古医学院2008年硕士研究生报考须知 一、凡报考我院硕士研究生一般应具有大学医学、药学、生物学专业本科学历且获得学士学位者;应届本科生毕业时必须获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各培养单位、专业招生的具体要求见“招生专业目录”中‘备注栏’。 二、对业绩突出的同等学力人员(指大学专科学历和成人应届本科生)报考时必须具备以下全部条件: ①大专医学、药学、生物学专业毕业两年及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的9月1日)。 ②已取得国家大学外语四级考试合格证或成绩在425分以上者。 ③已在省级以上正式刊物(有CN号)上发表过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的一篇论文或具有省级以上通过鉴定的科研成果或科研课题(作者为前两名)。 ④只限报考委培、自筹经费研究生。 三、国家承认学历的高校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按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四、报名时间、报名手续、考试时间按国家教育部统一规定。报名网址:http://yz.chsi.com.cn/ 五、加试科目:凡参加复试的同等学力人员,须加试两门本科阶段基础课,科目为: 中医专业:方剂学、中医内科学; 蒙医专业:蒙医外科、蒙医妇科; 药学专业:药剂学、药物分析; 基础专业:病理生理学、人体解剖学; 临床专业和口腔专业:组织学、病理生理学。 六、资格审查: ①所有考生必须在复试时提供毕业证(应届生除外)、学位证、大学期间成绩单、单位介绍信(少数民族还须提供有效身份证、户口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材料。 ②同等学力人员在复试前一周(复试时间以我院网上公布的时间为准)必须向我院提交毕业证、四级合格证或成绩单、论文(或成果鉴定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如不提交上述材料我院将取消复试资格。 七、考生所有材料必须真实可靠,非考生人事档案所在单位盖章无效。凡是以假证件及其他不真实材料报名的考生,一经查出即取消复试和录取资格,一切责任自负并追究盖章单位责任。 八、考试科目:我院考试有以下几类,所含内容如下所示: ⑴西医综合(306):含生理学、生物化学、病理学、内科学(包括诊断学)、外科学;总计300分。 ⑵中医综合(307):含中医基础理论、中医诊断学、中药学、方剂学、中医内科学、针灸学;总计300分。 ⑶生物综合(601):含生理学、生物化学、医学生物学、医学遗传学;总分150分。 ⑷预防综合(602):含卫生统计学、流行病学、营养与食品卫生学、环境卫生学、职业卫生与职业医学;总计300分。 ⑸药学综合(603):含分析化学、有机化学、无机化学、药理学、生物化学;总计300分。 ⑹蒙医综合(604):含蒙医基础理论、蒙医内科学、蒙医方剂学、蒙医传统疗术学、蒙医温病学、蒙药学;总计300分。 ⑺口腔综合(605):含口腔颌面外科学、口腔内科学(牙体牙髓病学、牙周病学、粘膜病学、儿童口腔医学、口腔预防医学)、口腔修复学、口腔解剖生理、口腔组织病理学;总计300分。 ⑻生物化学(801):总分150分。 九、以上考试科目参考资料见附件 “内蒙古医学院2008年硕士研究生考试参考书目”。 十、招生目录中要求考生选择的考试科目,由考生任选其一,否则由我院指定考试科目。考生提供的本人及所属单位的通信地址、邮政编码及电话必须准确无误。 十一、本说明如有变动,以教育部公布的文件为准。 单位代码:10132 邮编:010059 电话:(0471)6636257 传真:(0471)6636257 E-mail:nyyjs@163.com 单位网址:http//www.immc.e.cn 单位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5号 附件: 内蒙古医学院2008年硕士研究生考试参考书目 一、政治:101 参考200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政治考试大纲;高等教育出版社 教育部考试中心 二、英语:201 参考200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英语考试大纲(非英语专业);高等教育出版社 教育部考试中心 三、西医综合:306 生理学、生物化学、病理学、内科学(包括诊断学)、外科学;高等教育出版社2008年西医综合考试大纲;教育部考试中心 四、中医综合:307 中医基础理论、中医诊断学、中药学、方剂学、中医内科学、针灸;高等教育出版社2008年中医综合考试大纲;教育部考试中心 五、生物综合:601 自命题部分 生理学,占40%,姚泰主编,人民卫生出版社,第六版; 生物化学,占20%,周爱儒主编,人民卫生出版社,第六版; 医学生物学,占25%,傅松滨主编,人民卫生出版社,第六版; 医学遗传学,占15%,李璞主编,北大医学出版社,第一版; 六、预防综合:602 自命题部分 卫生统计学,占25%,方积乾主编,人民卫生出版社,第五版; 流行病学,占25%,李立明主编,人民卫生出版社,第五版; 营养与食品卫生学,占20%,吴坤主编,人民卫生出版社,第五版; 环境卫生学,占20%,杨克敌主编,人民卫生出版社,第五版; 职业卫生与职业医学,占10%,金泰翼主编,人民卫生出版社,第五版;你可以参看《内蒙古医学院招生章程》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学院的招生工作,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地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学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国家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结合内蒙古医学院普通本科、高职高专招生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内蒙古医学院。第三条 学校国标代码:10132。第四条 办学地点:呼和浩特市 第五条 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第六条 办学层次:研究生(Q吧) 、普通本科、高职高专、继续教育。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内蒙古医学院设立由校领导、教务处、监察组及二级学院等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自治区有关招生工作政策;研究制定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实施细则;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八条 内蒙古医学院教务处是学校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协调处理学校普通本科、高职高专招生日常事务。第九条 内蒙古医学院招生工作监察组对招生工作过程实施全面监察。第三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 内蒙古医学院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一条 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为招生计划的120%。 第十二条 英语(Q吧)专业招收英语考生并且英语单科成绩(笔试及听力)在及格以上(例如:150分试卷达到90分以上),其他专业外语语种不限。 第十三条 从2008年起,民族预科生入学一年后经考核择优选择专业。本科入学二年或二年半后进行二次分流,临床医学与医学技术类部分留在临床医学专业,部分分流到临床医学骨科方向、临床医学诊断病理方向、临床医学运动医学方向;中医学类部分留在中医学专业,部分分流到中西医结合方向和中医养生康复方向,药学类部分留在药学专业,部分分流到中药学和药物制剂。 第十四条 各专业均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五条 统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第二志愿考生投档后不影响第一志愿考生的预录取结果。第十六条 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服从院校调整,而不服从专业调整者,能满足专业者可采取“专业清”方式录取,不能满足专业者学校做退档处理。凡考生在填报志愿时未明确表示服从专业调剂者,视为不服从专业调剂。 第十七条 体检标准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第十八条 考生统考成绩符合录取标准,但体检不符合报考专业要求,对符合其它专业录取要求且服从专业调整者,调剂录取。 第十九条 新生入学后按规定进行健康复查,对复查后不能进行正常学习的,或被查出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的,按学籍管理等有关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四章 其他 第二十条 学费标准:护理学(本科)每学年每人3300元,民族预科每学年每人2800元,其他本科专业每学年每人3500元,高职高专每学年每人5000元。 第二十一条 院部和专业介绍、招生来源计划等详细信息请见当年招生简章。 第二十二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内蒙古医学院 第二十三条 颁发学历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 第二十四条 招生咨询电话:0471-6657014 (兼传真)、6657031 第二十五条 学院网址: http://www.immc.e.cn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内蒙古医学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与本章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内蒙古医学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