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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开大学法学硕士都考什么科目?

有条有理
名利场
2015年南开大学考研专业目录及考试科目法学院(电话:23507816) 专业代码、名称及研究方向 人数 考试科目 备注   Y53M17     030101法学理论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735法学综合(含法理学、宪法、刑法、民法)④872法学理论   _ 01比较法研究       _ 02法治理论研究       _ 03法社会学       030102法律史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735法学综合(含法理学、宪法、刑法、民法)④873法制史(中国法制史、外国法制史)   _ 01中国法制史       _ 02中国法律思想史       _ 03中西法律文化比较       _ 04法律文献学       030103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735法学综合(含法理学、宪法、刑法、民法)④874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_ 01公法理论(宪法、行政法理论)       _ 02行政诉讼的理论与实践       _ 03比较宪法与行政法       030104刑法学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735法学综合(含法理学、宪法、刑法、民法)④875刑法(刑法总论、刑法分论)   _ 01中国刑法理论与实践       _ 02外国刑法理论       030105民商法学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735法学综合(含法理学、宪法、刑法、民法)④876民商法(知识产权法、民法、商法)   _ 01知识产权法       _ 02民法       _ 03商法       030106诉讼法学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735法学综合(含法理学、宪法、刑法、民法)④877诉讼法 诉讼法科目包括行政诉讼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 _ 01诉讼原理与新型诉讼       _ 02刑事诉讼       _ 03民事诉讼       _ 04行政诉讼    

南开大学诉讼法硕士招生简章

地狱火
时有所用
南开大学2007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说明 一、南开大学2007年将招3233666231收硕士研究生2600多名,录取时将根据报考情况适当调整招生计划数。目录内所公布的招生人数不含接收推荐免试生数。 二、推荐免试生是指在原学校获推荐免试资格并且经我校面试合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生包括我校和其他重点大学取得推荐学校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生均须参加网上报名并缴费、照相。 三、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毕业生(含应届生和往届生); 3、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2007年9月1日),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含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的人员要求符合以下两个条件:a.获得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通过证书或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达到425分以上。b.在核心期刊发表相当于报考专业本科毕业论文水平的文章。 同等学力考生不允许跨学科报考,并且复试时须加试两门本科专业基础课。 4、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四、学制:人文社会科学硕士研究生学制为两年(少数专业学制为两年半或三年),理工科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学制为三年。 五、教育学、历史学、医学三个学科门类初试由四门改为三门,具体做法如下: 教育学、历史学、医学三个学科门类(包括三个学科门类下自主设置的二级学科),初试科目一律调整为三门,即:政治理论、外国语及专业基础综合,专业基础综合共300分,考试时间仍为三个小时。其中,除药物化学、口腔临床医学、考古学及博物馆学专业外,专业基础综合部分均为国家统一命题,我校不提供参考书目。 六、法律硕士只限非法学专业并符合上述报考条件的考生报考。政治理论课和外国语与全国统考试题相同,两门专业课实行全国联考。 七、工商管理硕士实行全国联考,统一命题阅卷。考试科目为英语和综合能力。该专业只招收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研究生。报考工商管理专业必须是大学本科毕业后工作3年或3年以上;大专毕业后工作5年或5年以上;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工作2年或2年以上的在职人员。 八、报名时间及方式:先在网上报名,然后携带身份证原件(应届毕业生加学生证)、现役军人(文职干部)证件和网上报名编号在规定时间到报考点确认,缴费、照相。例如:网上报名时报考点选择的是南开大学,请到南开大学确认,在哪里确认则在哪里考试。经过确认后,报名才生效。网上报名时间和网址以教育部最新公布为准。 九、报考手续: 报名时不再查验毕业证或学生证,此项工作将在复试时进行。 十、考生报名时只填学科、专业和研究方向,并按备注内容准确填写,录取进校后再确定指导教师。 十一、外语专业的二外不参加统考,其他专业的英语、日语、俄语参加全国统考。外语语种在两个以上者任选一种。 十二、考试时间:以教育部公布时间为准。 十三、实行差额复试,复试加试专业课的笔试(笔试科目将于3月份在网上公布)和面试以及外语听力、口语测试,进行综合能力考核。 十四、有关事宜请登陆南开大学研究生院主页,并随时留意网上公布的最新招生信息。招生说明、招生专业目录及其参考书目均以南开大学研究生院网页上公布的最新版本为准。参考资料:http://www.hjenglish.com/page/10913/

考法学硕士的话南京大学法学院和南开大学法学院哪个容易一些?

黄英姑
越迹
因人而异,两个都不容易。天津本身就没有很好的法学院校,因此南开在天津比较热。而南京大学的法学排名相对靠前,但如果要在天津发展,南开肯定更适合你。

哪个学校法学硕士好考一些

鸣我
九经
下面介绍各个学校法硕的情况,都是我的朋友对各自学校的评价,不同与以往学校招生广告上宣传的内容: 第一批(八所院校) 北京大学的法学院实力雄厚,对任何读书的人来说可能都是一个梦想。北大跟人大一样,每学期开设的讲座很多,经常请一些国内外知名的学者和律师去讲课,很吸引人。不过北大法硕,对广大的贫下中农来说,他收的学费确实太贵了。除了4万多的学费,毕业论文答辩还要另外交钱,没有生活补贴,性价比不是很好。住的比较分散,有的住本部,有的在万柳公寓,由于不住在一起,不同学科背景的同学无法有效的沟通,丧失了法硕应该具有的优势。此外报考北京大学不能保证一定在北京上学,每年分数排名在后的要去深圳研究生院。关于北大深院1、同样是法律硕士,其他学校收费每年或5000或8000或10000不等,本部也只有14000元。但每年北大深院是22000元。悬殊甚大。2、尽管有个别优秀的老师来深圳上课,但在整体上,其师资、图书、体育设施等严重欠缺,和本部相比差距较大。 中国人民大学培养法硕历史悠久,实力雄厚,是第一批开始招收法硕的学校之一。人大每年报的人在2500以上,录取率相对来说是比较低的。从04年开始招生规模缩减将大大提高报考难度。学费不便宜,往年有20左右的公费名额,公费分数线在370左右。另外人大由于宿舍比较紧张,所以不解决住宿。不过说实话,每年很多学生都能在人大校内找到住的地方,此外人大每年在大运村给安排部分住宿,那边环境很好,学习生活都很方便,离人大也不远。人大对就业工作非常重视,每年人大法硕都能找到不错的工作。03年结业的形势不太好,又遇上了非典,但是单单就人大法硕的就业来说,还是不错,比法学总体会好一点。去机关的最多,占一半以上。留北京的也很多,一班因为应届生比较多,三分之二上都留在了北京。去部委的不少,中纪委、工商总局、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公安部、质检总局、审计署、国务院对台办等;回省的很多都在省厅机关,或者在一些大单位的省级机构,如保检会分会。有部分去了公检法,如北京市高检,一中院,区级法院。去银行也比较特别多,除了北京也许去广州的最多,有广州日报2个,市委办公厅,人事厅,中行深分,广东中行等等。还有部分去了企业,象什么中兴,大唐之类的。 中国政法大学大量的公费和地处北京,吸引了千万学子,是该校难考的最重要的原因。再次,他是中国最大的专业法律大学,校友多,就业不错,最后学费也不高,性价比比较高。所以中国政法大学报名人数比较稳定,一直维持在2000人左右。不利的地方是政法的法硕上课地点在昌平,离市区较远,坐公共汽车需要2个小时左右时间,也有可能丧失一些交流、聆听知名教授授课、找兼职实践的机会。 对外经贸大学硬件很好,就像上海的复旦,吃的好,住的好,还在繁华的朝阳区,离CBD中心近,宿舍还有凤凰卫视看。国际法实力雄厚。贸大01年一法硕毕业生月薪2000,哦是美金,还有几个去了部委。名气没北大人大响,但学费不贵,就业不错,是值得报考的学校之一。 吉林大学03年宣传的比较多,在BBS上吉林大学法学院的老师还专门开设一个专栏介绍吉大的情况。04年有2200人报考,这跟吉林大学对法硕的重视程度和雄厚的法学实力是分不开的。但吉大的缺点也很明显:地域较差,东北三省的重工业比较发达,但服务业太弱;就业信息的获得有限,从其今年毕业生的就业去向来看,大部分人留在了吉林省工作;外部声誉方面与原来的法学四大天王中的其他几位相比已经有所下滑。 武汉大学原先可能对法硕不太重视,不过现在有所改观,新设立了以院长曾令良为首,主抓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莫洪宪等为副的法律硕士培养中心,其中有一位曾被评为全国十大杰出律师的教授指导实习,有一个律师事务所和弱势群体救助中心可供实习,任课老师都是至少在武大小有名气的中青年教授博导,师资力量还可以,不过由于法律硕士还属于新兴事物,甚至在一些任课老师中仍存在误解,教理论法学的老师大都对法硕薄有微词,而教行政法,刑法等课的老师则较重视法硕。武大整个校风很自由,有最漂亮的校园,到樱花开放的时候,确实很美。 华东政法学院我国历史最悠久也是实力最强的法学教育--“五院四系”。 “五院”是:中国政法学院(现中国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学院(现西南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学院(现西北政法大学)、中南政法学院(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和华东政法学院。 “四系”是:北京大学法律系、人民大学法律系、吉林大学法律系、武汉大学法律系。 这些才是现在我国法律教育的顶峰所在。甚至可以有点夸张的说,只有这五院四系的法学毕业生才能算严格意义上的法学“科班出身”。 在上海开设法律的大学不少于10家,但只有华政在这五院四系之中,复旦法学院的上升势头很强,不过至少现在他的法学教育实力还不能和华政相比。华政有法学教授40多位,博导数十位,法学博士点四个。考华政容易一些,因为招生名额多。如果不想去北京,选择华政也是不错的。 西南政法学院传统的法学院,深厚的历史底蕴,学术特点体现务实。03总人数259人,按生源地分5个班,住宿为新装修宿舍,约30平米,带卫生间,水房,201电话,宽带接口,空调,家具与床一体,费用1200/年。04招生规模很大,而其地域的局限又掩盖了其在就业方面和传统人脉方面的优势,一部分考生会选择其他院校,另外由于不提供生活补助、奖学金和公费医疗,吸引力在下降。但说实话在法律系统中,他的影响力还是很大的。 第二批(五所院校) 厦门大学环境一流,在那里上三年真的一点都不亏。厦门经济不错,法学院实力雄厚,是第二批招生的,厦大的就业也不错。 南京大学学费很低,就业很好,南大的牌子也不错。虽然南大法学院实力是确实比不上人大北大,但因为江苏是一个经济大省,南大的法硕在本省就可以找到不错的工作。南大法硕学习气氛特别刻苦,很另人钦佩。基本情况1、招生名额一直控制在80左右。2、有十个公费名额,不用交培养费和住宿费,均为应届生,每月享受研究生补助。3、对自费生和委培生提供国家助学贷款。4、复试公平。5、外地生提供住宿,五人一间,每人600/年。6、授课老师都是最受欢迎的老师,与法学硕士的配置完全相同。7, 第一学年末分配导师,每个导师大约带5名左右。 中山大学新生进中山大学,首先学校给我们介绍中大历史,校训和中山先生的精神。法学院在中大历史不是很久,在中国不算前几名,但肯定不算差的法学院。对法硕也非常重视。另外中大招生广东省考生占多数。 中南政法学院 西北政法学院业内人士都知道西政的实力不错。 大家都在研究生楼上住,收费一模一样。宿舍按级分不按专业分,一个宿舍四个人有阳台有空调。各方面都不错。03年有近30个公费名额。 第三批(九所院校) 复旦大学借助上海的优势,前景不错。复旦的学生在上海就业有得天独厚的优势。所以对全国各地想去上海发展的学生来说,吸引力特别大。不过应届生人事档案调入学校,外地生员户籍调入学校;非应届毕业生一律不转户口和档案。 浙江大学给的我感觉就是“三美”:美食、美女、美景。浙大就在西湖边上,风景很美,伙食也不错,上有天堂,下有苏杭,美女就不用说了吧。法学院在合并以前属于杭大,但经过这几年的发展,已有了长足的进步。浙大有雄厚的资金,在引进人才和教学质量方面可谓不遗余力。浙大的强项是法理学、宪法和行政法,其中李龙,孙笑侠,林来梵都是国内外著名学者。在民商法方面,原来确实比较弱,但是马上将变得“强大的不能再强大”,原因是法学院即将引进几位超重量级的人物。在刑法方面,今年增加了硕士点。2.对法硕的教学非常重视,每天上午都是课满,有的老师说相比法学硕士,更喜欢法硕。每两个人跟一个导师,学习上有什么问题可以随时去问。压力挺大,因为法硕和法学硕士一样,要在核心刊物发表文章才能发学位证书。不过这体现了浙大培养方案的严谨务实。3.待遇方面,与别的研究生没有什么不同。只是往界生没有补助与医疗保险。住的是硕博楼,居住氛围感觉不错。 黑龙江大学 湘潭大学实力一般,历史悠久,适合附近考生报考,经济实惠。 四川大学法律系传统上有一定的实力,就业方面亦可。同时因在西部,分数线不可能太高,且自主划线,有望降分录取。每年都接受调剂。 安徽大学 苏州大学 山东大学在山东是绝对的老大,其他学校和它水平差距很大,合并后实力和吉大有一拼,师资力量强大。就业轻松,北可以上天津北京,南可下江苏上海,地理位置优越。 郑州大学 第四批(六所院校) 清华大学法学楼非常气派,我估计大门口的那几跟柱子一根就值几百万。法学院资金雄厚,发展很快,对法硕非常重视,学院从03年开始加大力度注重法硕的培养。住宿条件不错,女生三人一间,男生两人一间,一般是一个法硕和一个法学研究生住一起。不过招生人数比较少,每年报考的人数比较多,所以难度大。考上的都非常珍惜这个学习的机会,学风是有目共睹的。往年的毕业生就业不错,四大会计师事务所,一些大的企业事业单位都有人去了。但由于不是传统法律名校,整体实力还逊一些,毕业生以后发展不象人大北大吉大那样有人脉支撑。另外清华大学在深圳设了一个研究生分院,那边招100的法硕。不过有人反映那边的情况不是特别理想,理想和现实的差距很大。 南开大学法硕可以选修任何法学的课程,无论是研一还是研二的,只要教室可以坐的下。老师是南开法学院最好的老师,因此师资问题是不用考虑的。上课的地方是南开教学设施最好的地方——模拟法庭,是法硕专用的教室。法硕的统一教材是司法部法学教材编辑部组织编写的,每本书的撰稿人都是本领域的权威人士。法硕研究生都住在校外,因为学校住宿条件有限,法硕也安排在校外住宿。四人一间,单独卫生间,有电扇,每人一个书桌和大衣柜还有一个贮物箱。条件还是不错的。实力一般,但牌子好就业好啊,是天津考生第一选择. 山西大学 兰州大学 云南大学地方太过偏远,虽然云大实力很强,但现状不好,又因为出了马事件,未来发展前景堪忧,就业方面也受地域限制多多。 辽宁大学 第五批(十一所院校) 贵州大学 海南大学实话实力一般,但海南做为一个经济特区,东南沿海地区的发展是他的一个卖点,今年报考人数不多,接受调剂。 河南大学 湖南大学实力一般,历史悠久,适合附近考生报考,经济实惠。 南京师范大学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新增招生单位中最受期待的,当然他的吸引力一是传统法学实力强悍,二是地处北京的优势,三是未来的就业期望较高 江西财经大学 烟台大学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上海交通大学2002年6月才成立法学院。交大04年是第一年招法硕,在宣传上有其可圈可点之处!他的吸引力在于二年半二万元学费上,这在第一档高校中,无疑是很低的,而上海的地缘优势也是很强的!这无疑会成为很多考生报考的目标。他的缺点在于他不是法学传统强校,在业内人脉不足。 西南财经大学

南开大学法学考研难吗

孔子不听
荒唐之言
法学来院早已有了自己源独立的办公地点(主楼二楼),并将随着新校区的建设而拥有自己独立的法学楼。即使是现在,法学院的条件也是不错的。法学院最近几年发展很快,来了不少新人,现在的院长是左海聪教授(博导),国际法方向,原来是武大的博导,水平就挺好的。南开法学现在暂时还没有博士点,不过今年就将拥有博士点。说实话,南开的法学在南开确实显得相对较弱了(南开是求精不求大的学校,拥有的学科水平很高;换句话说,南开弱的学科没有,有的学科不弱,来到南开就能保证接受高水平的教育),不过正在迅速发展之中。而且南开的学风是极好的,本科能把基础打得很扎实,将来考取别校研究生时,不管在知识储备还是学校形象上都有优势。当然,法学名校还得数人大、武大、北大、吉大那几家,能上这几家的法学,更好。

南开大学法学考研指定用书

文明
王大悦之
我不是南开大学的,至于考研科目学校网站上的招生简章肯定是有的,还有到考研网上也能找到相关信息,强力推荐考研网,我考南航,考研网几乎给了我所有想要的信息,祝成功!

南开大学法学考研的历年试题

乔乔
爱魔方
2006年南开法学综合课全真试题及参考答案一、 名词解释1、 权力制3236366336约原则。权力制约原则是指国家权力的各部分之间相互监督、彼此牵制,以保障公民权利的原则。体现为资本主义的分权原则和社会主义的监督原则。分权原则又称为分权制衡原则,是指把国家权力分为几个不同的部分,分别由不同的国家机关独立行使,这些国家机关在行使权力的过程中,保持一种互相牵制和互相平衡的关系。2、 法律移植。法律移植指的是“特定国家(或地区)的某种法律规则或制度移植到其他国家(或地区)”。它所表达的基本意思是:在鉴别、认同、调适、整合的基础上,引进、吸收、采纳、摄取、同化外国的法律(包括法律概念、技术、规范、原则、制度和法律观念等),使之成为本国法律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为本国所用。3、 结果加重犯。是指实施基本犯罪构成的要件的行为,由于发生了刑法规定的基本犯罪构成要件以外的重结果,刑法对其规定加重法定刑的犯罪形态。4、 同时履行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概念是指双务合同的当事人在无先后顺序时,一方在对方未为对待给付以前,可拒绝履行自己的债务之权。同时履行抗辩权的存在基础在于双务合同的牵连性。2、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构成要件。A须由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B双方债务已届清偿期。C对方为履行债务或未提出履行债务。D须对方的对待给付是可能履行的。5、 犯罪客体。犯罪客体是指刑法所保护的为犯罪人的犯罪行为所侵害的社会关系。犯罪客体决定犯罪性质,是任何犯罪的必要要件。任何犯罪,犯罪客体都会受到侵害,犯罪客体是犯罪分类的基础。二、 判断题1、正当程序不是强调“看得见的正义”,而是追求判决的正确。正当程序的价值就在于实现看得见的正义,也即“正义不仅要实现,而且要以人们都看得见的方式实现”,实体法的价值才应该是确保判决的正确。因此该陈述时错误的,混淆了实体与程序的价值和作用及其相互关系。2、关于罪数的判断,是根据犯罪人的行为个数决定的。根据犯罪构成标准说的主张,确定或区分罪数之单复的标准,应是犯罪构成的个数事实具备数个犯罪构成的为数罪。行为人的犯罪事实的最终形态,无论与前述何种类型的犯罪构成相符,均视为具备犯罪构成;至于具备犯罪构成的数量,则应以行为人的犯罪事实具备犯罪构成的个数为准。本题中认为罪数的判断根据是犯罪事实的个数的表述是不正确的。3、政体和政权组织形式是同一问题的两个方面,因此政体等同于政权组织形式。在我国理论界,人们一般都将政体与政权组织形式作为同一事物的两种不同表述形式,因而大多数称“政权组织形式即是政体”在这个角度上讲,题目中的论述有一定的合理性;但是说政体等同于政权组织形式是不对的,因为:尽管政体与政权组织形式之间存在着密切的联系,但是它们之间也存在着显著的区别。也就是看说它们各自的侧重点不同,政体重于体制,政权组织形式着重于机关;体制粗略地说明国家权力的组织过程和基本形态,政权组织形式着重于说明实现国家权力的机关以及各机关之间的相互关系。因此本题的论述不准确。4、商业广告、招股说明书、招标公告均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所以他们均属于要约邀请。要约邀请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本身并不是要约。要约是行为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区分要约邀请和要约主要有以下几个方法:1、理解以法律的规定作出区分法律规定的几种典型的要约邀请的行为:A寄送价目表,B拍卖公告,C招标公告,D招股说明书,F商业广告。2、根据当事人的意愿来作出区分;3、依据订约提议的内容是否包含了合同的主要条款来确定应提议是要约邀请还是要约;4、根据交易的习惯即当事人历来的交易做法来区分。因此本题笼统地说商业广告、招股说明书、招标公告时要约邀请是不准确的。三、 简答题1、简述法的规范作用法的规范作用包括:告示——法律代表国家关于人们应当如何行为的意见和态度。这种态度以赞成和许可或反对和禁止的形式昭示于天下,向整个社会传达人们可以或者必须如何行为的信息,起到告示的作用。指引——法通过规定人们在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以及违反法律规定应承担的责任来调整人们的行为的。可以分为确定性指引和不确定性指引。评价——法律作为一种行为标准和尺度,具有判断、衡量人们的行为的作用。预测——预测作用是指根据法律规定,人们可以预先知晓或估计到人们相互间将如何行为,特别是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将如何对待人们的行为,进而根据这种预知来作出行为和计划。教育——发的教育作用表现为,首先通过国家或社会的价值观念和价值标准凝结为固定的行为模式和法律符号而向人们灌输占支配地位的意识形态,使之渗透于或内化于人们的心中并借助人们的行为进一步广泛传播。其次、通过法律规范的实施而对本人和一般人今后的行为发生影响。强制——法的强制作用在于制裁违法行为。通过制裁可以加强法的权威性,保护人们的正当权利,增强人们的安全感。2、法律责任的构成及其免责事由一、法律责任的构成是指认定法律责任时必须考虑的条件和因素。法律责任的构成包括:A责任主体,B违法行为或违约行为,C损害结果,D因果关系,E主观过错。二、免责事由包括:A.时效免责,即违法者在其违法行为发生一定期限后不再承担强制性法律责任。B.不诉免责,即所谓“告诉才处理”、“不告不理”。C自首、立功免责。D.补救免责。E.协议免责或意定免责。(仅适用于私法领域)F.自助免责。G人道主义免责。3、公民权利和国家权力的关系。从宪法和宪政的角度来说,公民权利和国家权力之间的关系可以表现为:公民权利产生国家权力,国家权力为公民权利服务,公民权利制约国家权力。一、公民权利与国家权力之间的基本关系:A公民享有各种权利,其中的一项重要权利是选举权。B权利和权力之间的基本关系首先表现为公民权利和国家权力的关系,即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而公民权利和国家权力的关系还具体又表现为公民权利和国家机关的基本关系,它包括公民权利和立法权的关系、公民权利和行政权的关系、公民权利和审判权的关系、公民权利和检察权的关系。C权利和权力的基本关系还包括权利和权利的基本关系和权力和权力的基本关系。二、公民权利与国家权力内部间的关系对权利与权力关系的影响。A公民权利内部间的关系对权力基本关系的影响。B权力内部关系对权利和权力的基本关系的影响。4、宪法解释的原则和方法一、宪法解释的原则包括:A.依法解释原则;B.符合制宪目的原则;C.以宪法的根本精神和基本原则为指导;D.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原则;E.字面解释原则;(文义解释)F.整体解释原则;(与其他内容联系起来)二、宪法解释的方法包括:A.统一解释;(作出明确而统一的说明)B.条理解释;(根据文字含义、法理、先例、类推和上下文之间的关系对之予以说明)C.补充解释;(存在遗漏,适当补充)D.扩大解释;(宪法内容比社会的变化、发展的要求为窄,需扩大其含义)5、可撤销民事行为的概念、种类和法律后果。一、概念 可撤销的民事行为是指民事行为虽已成立,但是因欠缺民事行为的生效要件,可以因行为人撤销权的行使,使民事行为自始归于无效的民事行为,可撤销的民事行为只是相对无效,是否有效取决于当事人的意志。二、种类:1、重大误解。2、显失公平。3、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当事人在违背真事意思表示的情况下为的民事行为,并因此而给对方当事人造成损害。三、法律后果:可撤销的民事行为只是相对无效,是否有效取决于当事人的意志。如果权利人在一定期间内行使撤销权则该民事行为自始无效,双方权利义务回归开始状态;如果在法定期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则该民事行为是有效的。6、抵押权的特征、实现条件和方式抵押权是指债务人对于债权人或者第三人不移转占有而提供担保的财产,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依法享有的就担保的财产变价并优先受偿的权利。一、特征:1、抵押权是一种物权。2、抵押权是一种担保权。抵押权是以担保债权为目的,确保债务的履行。3、抵押权是不移转标的物占有的担保权。抵押权人不占有标的,就标的物价值享有受偿的权利。4、抵押权人是以抵押财产的变价而优先受偿的权利。即抵押权是一种抵押物的变价权或变价的受偿权。二、实现条件:1、必须是债务人的债务已到清偿期。2债务人未履行债务。3、必须存在合法有效的抵押。三、实现方式:抵押权实现的方式,包括三种:1、以抵押物折价。所谓抵押物折价是指抵押权人与抵押人达成协议,将抵押物折价用于清偿债务,并使抵押权人取得抵押物的所有权,但是折价合同必须是在实现抵押权时才能订立,且抵押物的所有权必须在折价合同订立后才能转移。流质条款无效。2、抵押物的拍卖。3、抵押物的变卖。四、 论述题犯罪中止的成立条件及其与犯罪既遂、犯罪未遂和犯罪预备的区别我国刑法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即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行为人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结果的发生,而未完成犯罪的一种犯罪停止形态。一、特征有二:自动放弃犯罪的犯罪中止的特征;自动有效的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犯罪中止的特征。(一)、自动放弃犯罪的犯罪中止的特征。1、时空性。按照法律的规定,必须是在犯罪过程中放弃犯罪,即必须是在犯罪处于运动过程中而尚未形成任何停止状态的情况下放弃犯罪。2、自动性。行为人必须是自动停止犯罪,这是犯罪中止形态的本质特征。3、彻底性。即指行为人彻底放弃了原来的犯罪。(二)、自动有效的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犯罪中止所谓自动有效的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犯罪中止,是指在某些犯罪的某些特殊情况下,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的犯罪行为可能造成但尚未造成犯罪既遂所要求的犯罪结果,而在这种情况下所成立的犯罪中止,这种犯罪中止除了必须具备时空性、自动性、彻底性外还应该具备有效性,即行为人还必须有效地防止了他已实施的犯罪行为的法定结果的发生,使犯罪为达到既遂状态而停止下来。二、与犯罪既遂、犯罪未遂和犯罪预备的区别1、与犯罪既遂的区别。犯罪既遂是故意犯罪的完成形态、行为人所故意实行的行为已经具备了某种犯罪构成的全部要件。而犯罪中止形态是犯罪未完成形态,未具备某种犯罪构成的全部要件。同时犯罪既遂的处罚原则也与犯罪中止的处罚原则不同。2、与犯罪预备的区别。犯罪预备概念特征:是犯罪过程中未完成的一种停止形态,是指行为人为实施犯罪而开始创造条件的行为,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着手犯罪实行行为的犯罪形态的特征。A、客观方面不同,行为人已经开始实施犯罪的预备行为,行为人尚未着手犯罪的实行行为;而犯罪中止可以发生在行为的任何阶段。B、主观特征不同,行为人进行犯罪预备活动的意图和目的,是为了顺利地着手实施和完成犯罪,犯罪在实行行为尚未着手时停止下来,从主观上看是违背了行为人的意志,即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所致。而犯罪中止行为人停止行为是自动放弃,因此从主观上看,并没有违背行为人的意志。3、与犯罪未遂的区别。犯罪未遂是指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具体犯罪构成的实行行为,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完成犯罪的一种犯罪停止形态。区别A客观方面不同犯罪未遂行为人已经着手实施犯罪,犯罪未完成而停止下来;而犯罪中止可以发生在任何阶段。B主观方面不同。犯罪未遂是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完成犯罪的一种犯罪停止形态,因此犯罪行为的停止是违背行为人的主观意志的;犯罪中止,行为人行为停止犯罪行为是出于其内心,即该放弃行为是不违背其主观意志。4、犯罪中止还包括有效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一种犯罪中止状态,其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有效性是其区别于其他停止形态的又一个特征。5、犯罪中止,犯罪预备、犯罪未遂、犯罪既遂的处罚原则不同。(可以大概提及)2005南开法学综合试卷一、名词解析1、民族自治机关2、司法职权3、法律行为构成的客观要件4、善意取得5、情势变更原则二、辨析题1、单位犯罪的概念和处罚原则(单罚制和双罚制)2、宪法作用于公民和国家分别为保护性和限制性规范3、产品责任中的侵权问题和被告问题 4、是时效中止的问题三、简答题1、法律原则的功能及与法律规则的区别2、法的继承的主要根据和理由3、如何建立中国特色的违宪审查制度4、宪法适用的原则5、缓刑和监外执行的区别6、刑事责任能力的内容、程度四、论述题 物权的效力2004年南开法学综合 一、 名词解释(每题4分,共计20分):1 、缔约过失责任2 、行政制裁3 、宪法实施4 、假释5 、累犯二、判断下列表述,并说明理由(每题5分,共计20分):1 、代理证书是证明代理人的代理权并表明其权限范围的证书。因此,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在实施代理行为时,应出具代理证书。2 、两人以上共同实施犯罪行为的,应指定为共同犯罪。3 、犯罪结果发生是犯罪既遂的判断标准。因此,只是完成犯罪行为的,不构成犯罪既遂。4 、我国法律不仅可以适用在我国领域内的外国人,以可适用在我们领域内的外国人。(原试卷是这么写的,我觉得可能是错误,第一个应该是中国人)三、简述题(每题15分,共计90分):1 、简述民事行为的生效要件。2 、简述物权法的基本原则。3 、简述法律规则(规范)的分类。4 、简述宪法规范及其特点。5 、简述违宪责任及其形式。6 、简述数罪并罚的原则。四、论述题(20分):1 、论法律程序及其作用方式。南开大学2003年法学综合试题一、名词解释(每题4分,共计20分):1 、要约的撤销2 、刑事责任能力3 、犯罪中止4 、法律推理5 、宪法规范二、判断下列表述,并说明理由(每题5分,共计20分):1 、甲某2000年6月2日得知乙某实施了侵害其专利权的行为。该行为一直持续进行。甲某于2002年7月6日向法院起诉,请求乙某停止侵权、赔偿损失。对此,法院应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驳回甲某的诉讼请求。2 、法院按照法的效力等级高低,可依次依据宪法、法律、行政法规、自治条例、规章、地方性法规、判例判决案件。3 、为了使他人的利益免受不法侵害而采取措施,为正当防卫。4 、宪法关系的客体是宪法行为,即国家依法行使宪法规范所赋予的权力的行为。三、简述题(每题15分,共计90分)1 、简述按份共有人的权利和义务。2 、简述刑罚的概念、特征。3 、简述认定和归结法律责任的原则。4 、简述法律移植。5 、简述违宪审查制度。6 、简述宪法和宪政的关系。四、论述题(20分)论述民事法律事实。参考资料:www.fxk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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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非法本的一本学生,我想考南开大学的法学研究生。我想问一下,我考研的时候与法律专业的学生是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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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考,题有点不一样,你只能考法律研究生,法硕学术型考不了,嗯。我想问这个难不难?我不知道几率有多少~我现在都没有自信……多看法理学书,做做题,对法律理解就不难,我是学销售管理的,非法学专业学生 只能考法硕 也就是专业学位 和本科学法律的报考专业不一样 试卷也不是一样(当然他们也可以选择专硕)当然还是有可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