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人
关于复试及录取的工作要求 (一)关于第一阶段复试时间安排如下: 我校201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工作主要安排在仙林校区进行。 1.3月26日9:00-15:00:复试考生报到,审验考生证件,领取复试安排表,缴纳复试费。报到地点在我校仙林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一楼大厅。 复试资格审核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进行。复试资格审核需查验考生身份证原件和学历证书原件(往届生需持毕业证书原件,应届生需持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及其他相关材料等,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参加复试。成人教育系列除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外,复试时必须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如无法提供则取消复试资格。凡2015年8月30日前不能达到医学本科全日制教育(五年制)或其他普通本科全日制教育(四年制)的国家规定学制年限的在校本科生,我校不给予参加复试资格。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的考生,其加分政策参照国家有关规定。符合条件的考生请在报到时携带相关证明以备查。 3月27-29日:复试和体检。详见报到时候的复试安排表。 3月31日:第一批拟录取名单公示 (二)关于复试内容 复试采用专业笔试、英文学术文献翻译、专业面试、临床技能考核(部分专业)、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相结合的方法。各专业复试成绩计分办法公布如下(见附件二)。 (三)关于复试形式及成绩计算办法 1.专业笔试:考试形式为闭卷,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 3月27日上午:专业笔试和英文学术文献翻译,考试时间为三个半小时,其中英文学术文献翻译考核半小时,英文学术文献翻译由考生自行在医学、药学、管理学等三篇英文学术文献考题中任选一篇翻译成中文。 3月27日下午:参加第一临床医学院和第二临床医学院复试的考生进行住院病历书写考核,时间为二小时。 2.专业面试:各学科组织面试专家组,每个专家组人数不少于5人,专家组成员一般应具备硕导资格。面试成绩为专家组所有成员打分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为保证打分的一致性,报考同一专业同一方向的考生必须在同一个面试专家组参加面试。 3.临床技能考核:住院病历书写和临床技能操作考核相结合。护理学院各专业只考核护理综合技能。 报考第一临床医学院各专业的考生临床技能操作考核由第一临床医学院负责,报考第二临床医学院各专业的考生临床技能操作考核由第二临床医学院负责,报考护理学院的考生护理综合技能考核由护理学院负责。每个专家组人数一般为3人,专家组成员一般应具备副高以上(含副高)职称。临床技能考核成绩为专家组所有成员打分结果的算术平均值。 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听力测试和口语交流相结合,两项合并打分,不分项计分,外语成绩为所有成员打分结果的算术平均值。由外国语学院统一组织,分若干小组,每个面试小组一般由3人组成,同一个学科复试考生必须在同一面试小组面试。 (四)关于体检相关工作 在复试阶段,我校对考生进行体格检查,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同时结合我校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执行。 (五)关于录取工作的总体要求 1.根据教育部研究生招生“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如考生有以下几种情况之一者将不予以录取。 ①复试项目为四项的专业,考生如在复试中有二项以上(含二项)成绩未达到该项目满分60%水平的; ②复试项目为五项的专业,考生如在复试中有三项以上(含三项)成绩未达到该项目满分60%水平的; ③报考临床专业学位(105开头)研究生的考生如临床技能操作成绩未能达到该项目满分60%水平(即60分)的; ④体检不合格者。 2.各专业在第1条规定的基础上按照“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分排名确定录取名单,同一专业内有不同复试科目的,以复试科目为单位分别进行排名。 3.单考考生由研究生院统一协调录取工作,不占用各学院的统考招生计划。 4.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西部地区定向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