咲月
你是想读LLM还是JD呢??LLM是一个一年制的法学进阶课程,相当于硕士学位。全称是Master of Law。美国本国非法学背景学生学生基本上以读JD为主。 凡具有法学学士或以上学位者可以申请美国的LLM。但通常读LLM的主要有两类人。一是有工作经验的律师。由于在外资所,没有外国律师执照,基本上不可能从法律助理升到associate。而英国执照相对于美国执照要困难很多,需要2年的intern+PCLL考试,所以很多律师都选择去美国镀金,用最快速、经济的方法获得外国律师执照。二是一些本科刚毕业的学生。 对于国际学生来说,LLM基本没有奖学金,所以每一个申请人必须抱定自费的打算。LLM的学费一年在3万5-3万9美金不等,加上各地的生活费不等(以NY和LA最贵)。总共的花费估计在50万人民币左右。LLM费用每年都在增长,基本上每年的增长率为10%。 LLM分General program和specialized program两种。大多数学校只提供general program,选择general program的本科生可以任意选课;少数学校,比如NYU提供corporate llm,GTU提供Taxes program,international law等program,这类sepcialized program对选课有一定要求,比如一定要选满相关课程多少分。我建议应届本科生选择general program,因为本科生对将来学术方向还没有明确定位,general program可以自由地选课。其次,general program的申请比较容易,许多specialized program都需要相关的工作背景,本科生申请这些program时没有优势。 同样是法学专业,LLM与JD相比较有不小的差别。最大的区别是申请JD需要LSAT成绩,而LLM只要TOEFL。从就读角度来说,JD签证难,学校费,因为一般是3年制且奖学金不多,而LLM相对好些。但就从就业和学术角度来说,JD的含金量远远高于LLM。JD学位在美国很值钱(无论从学术角度还是职业角度),LLM现在越来越不值钱。对于中国申请人来说,如果你打算一辈子留在美国,那么读JD是迟早的事;单纯的LLM不可能长期留在美国。如果你打算回国,那么千万不要读JD,LLM更实惠,更经济,而且LLM学的知识在中国绝对够用了。 一般来说,只有JD才可以考美国的bar,但有一些州,也允许ABA认证的LLM考该州的Bar,主要有CA和NY。相对而言,NY Bar比CA Bar更吸引人一些,因为NY Bar只要考2天,而CA Bar要考3天,而且据说CA考Bar需要有外国律师执照。 LLM的出路主要有三条。 第一,回中国作律师。这个是大多数LLM的选择。有工作经验的律师通常还是会回国,因为在国内有了一定的经济基础或家庭。而没有工作经验的LLM在美国更加找不到工作,所以还是要回来。 第二,在美国找到工作或一年的internship。但根据以往LLM的说法是‘it is extremely difficult to find a job offer, especially those who will support your J-1 visa’. LLM在美国找到工作是很难的,难到什么程度?根据U Penn career office的统计,在过去6年(05年之前)LLM的班级中,成功找到工作的人仅15%,最差的一届,只有3个人找到工作。虽然各校情况存在差异性,但基本上“找工作”很难,尤其是对没有经验、直接去读LLM的人来说。即使在那些找到工作的人群里面,很大一部分是在国内外所有工作经验,和该外所的美国分所事先有协议,在那里工作或实习一段时间。所以,如果你是一个本科生,基本上要做最坏的打算:找不到工作,可能考完Bar就要回来。同样,intern也是很难很难的。 第三,LLM转JD。因此,很多本科生出去,在迫于无奈之下决定做更大的风险投资,就是转JD。一些学校,比如Columbia,Cornell,和U Penn都允许成绩优秀的LLM转成JD。但一些学校,比如NYU,是不允许的。JD在美国的原名,起先和欧洲一样,叫做L.L. B.,其拉丁原文是Legum Baccalaureus,意即Bachelor of Law。后来因为希望反映出和美国 其他专业人士相同的地位,才改称JD。美国的法学院由于必须要有四年制本科大学的学位才能申请,攻读又要再花三年,因此JD学位相当于七 年制的本科学位,应当译作"法学士"。 法学领域的硕士学位称为L.L. M.,一般最多一年就可以毕业,多半是为外国持有法律学位的学生所设,台湾的吕副领导秀莲就是在哈佛花 了几个月拿的这个学位。所以她经常自称"哈佛法律硕士"。 法学领域的博士学位称为J.S.D.(Doctor of Justice Science),一般译为"法学博士"。 llm与jd相对,都是美国学位的一种,前者只学一年,专攻某一方面的法律,但不能考美国的律师资格考试,除了在少数几个州以外,而后者学三年,详细学习美国的法律,可以考美国的律师资格考试,但是学费是前者的N倍,而且很少有奖学金。 前者必须是已经有法律学士学位的人才能够报考,只须提供托福成绩,后者不受学位之限,但是要提供LSAT成绩。美国的法学教育模式跟中国是完全不同的,另外不知道你是哪个学校的,因为法学本科生应该是不分专业的,本科阶段大家学的都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