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复
这批马克思主义理论骨干人才计划培养出来的人才的就业渠道和工作稳定性应该比普通哲学博士好得多,因为它与政治更为密切。从2014年起,中宣部委托中国社会科学院实施“马克思主义理论骨干人才计划”,每年计划招收100名具有马克思主义理论基本素养的人才,通过攻读博士学位的定向培养方式,培养马克思主义理论骨干人才。2014年3月28日,中宣部委托中国社会科学院实施“马克思主义理论骨干人才计划”首批学员(“广阳一期”)开学典礼在中国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隆重召开。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宣部部长刘奇葆出席并讲话。刘奇葆在讲话中指出:“从今年起,中国社科院每年招收100名左右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博士生,进行专门系统的培养,这是中央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具有示范意义的开拓之举。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书记处书记刘云山同志对这项工作非常关心,提出了明确要求。我们要深刻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以这批博士生培养为新的起点,推动马克思主义理论人才培养工作不断取得更大进展。”他希望首批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博士生珍惜难得机会,加强学习研究和实践锻炼,努力提升理论水平和学术能力,以执着追求和深厚学养谱写壮美理论人生。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马克思主义学院2015年“马克思主义理论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试行)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宣部部长刘奇葆在2014年3月28日中国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博士生开学典礼中的讲话精神,为实现培养出马克思主义信仰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态度坚决、马克思主义理论素养深厚、解决中国实践问题本领高强的复合型高级专门理论人才与教育教学人才的目标,我院积极探索和构建符合“马克思主义理论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培养规律的招生机制,不断推进“马克思主义理论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体制改革,以优化生源结构,探索拔尖创新人才的科学选拔机制,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基础上,充分体现导师招生自主权,构建科学的招生选拔和质量保证的长效机制,吸引政治素质高,真正有学术研究潜力和远大志向的同志攻读博士学位。2015年“马克思主义理论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部分招生计划将用申请考核制的方式完成招生。为完善和规范选拔制度,细化和规范招生程序,特制定本实施办法。一、组织机构(一)马克思主义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马克思主义学院招生工作的总体领导、招生指标的分配、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审定和招生过程的监督等工作。(二)按照学科专业或研究方向成立考核专家组(成员包括招生博士生导师、其他博士生导师,原则上总数不少于5人),考核专家组名单由马克思主义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主要负责对通过初审考生进行综合评议,确定进入复试考核的考生名单,以及负责专业考核工作。二、报考条件(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二)已获博士学位(在境外获得的学位应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三)高校在编在职人员或科研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四)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我院的规定;(五)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六)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七)报考类别为定向。三、申请考核流程(一)网上报名我院“马克思主义理论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会于近期在我院网站公布,请考生及时查看。届时请访问我院网站www.gscass.cn中“招生信息—网上报名”栏查看报名信息。具体报名流程见“2015年马学院博士申请考核网上报名须知”(“招生信息—网上报名”栏下载或注册时查看)。请考生报名前务必仔细阅读网上报名须知,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报名操作。网上报名期间全天24小时开通报名系统,报名费200元,缴费方式为网上支付,网上支付方法详见报名须知。考生参照当年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2015年“马克思主义理论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专业目录选择报考的专业、研究方向和导师。(二)提交材料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均须按我院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办理报名手续。考生应将所有报考材料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向马学院送交或寄送(以寄出邮戳为准,逾期不再受理)申请材料,切勿单篇邮寄,以免遗失。邮寄地址:北京房山区良乡高教园区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马克思主义学院。(邮编:102488)提交材料内容如下:1.《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马克思主义理论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报名登记表》(网上填报信息并交费成功后自行下载,请正反面打印);2.思想政治情况审查表(网上填报信息并交费成功后自行下载、填写并打印);3.由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填写的《专家推荐书》两份(网上填报信息并交费成功后自行下载,请考生使用正反面打印,需专家本人签字及专家单位能够证明专家职称的相关部门盖章);4.学位、学历证书的复印件(境外获得的学位在提交学位证书复印件的同时,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5.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件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6.博士课程学习成绩单的原件(或是加盖档案部门公章的博士成绩单复印件);7.提供获得最后学位的学位论文(须提交博士学位论文);8.《中国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统计表》、《中国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发表学术著作统计表》、《中国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承担课题情况统计表》、《中国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学术或科研获奖成果情况统计表》及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网上填报信息并交费成功后自行下载、填写并打印);9.《中国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学科综述与研究设想》(网上填报信息并交费成功后自行下载打印并填写相关内容)。特别提示:1.考生在提交给马学院的报名材料信封上应注明“2015年马学院博士报考—申请考核”字样,并注明本人的姓名及报考专业。考生向马学院提交的书面材料复印件必须真实。2.考生在领取准考证,进行信息确认时必须携带原件,如不能提供原件,或复印件与原件不符,将直接取消申请资格。在“马克思主义理论骨干人才计划”申请审核招生专业中,每个申请人仅限申请一个专业(方向),每个招生年度只能申请一次。3.申请者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一经发现申请者不符合申请条件将不予录取;已录取者将取消录取资格。如发现申请人提交虚假材料、作弊及其它违规行为,将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包括取消录取资格及开除学籍等)。(三)资格审核考生递交申请材料后,首先由马克思主义学院综合办公室结合申请人的网报信息和纸质材料,对照上述报考条件要求,对申请人的申报资格进行初步审查。通过初审后,马克思主义学院将组织所报考专业(方向)考核专家组对申请人进行综合评议,最终提出资格审核意见,确定进入复试考核的考生名单,并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未上复试考核名单的考生终止申请考核程序。(四)准考证的领取马克思主义学院对申请者的申请资格进行审核后,考生可登陆博士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自己的准考状况。准考考生在考试前一天到马克思主义学院领取准考证,具体时间会于近期在我院网站公布。(五)复试考核时间、安排及地点1.复试考核时间具体时间会于近期在我院网站公布。2.复试考核安排(以北京时间为准)具体时间会于近期在我院网站公布。复试安排分为外国语笔试、外国语分组面试、专业课笔试和专业课分组面试。3.考试地点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高教园区,详细出行路线见我院网站www.gscass.cn中右下角“联系我们”网页)。请考生考前一天到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查看考场。(六)考试方式及评分标准复试考核分外国语水平考核和专业考核,分别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复试考核科目:外国语(英语或日语、俄语、德语、法语)笔试、面试;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的笔试、面试。1.外国语水平考核: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重点考核考生外国语的综合水平和专业应用能力。外国语水平考核成绩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其中,笔试占60分,面试占40分。2.专业考核:考核专家组对考生进行专业考核。专业考核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笔试以考察专业综合能力为主,总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则重点考核考生的政治素质、思想品德及心理素质,学习和科研经历与成果、综合学术能力、科研创新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时间不少于20分钟。(七)拟录取程序马克思主义学院对考生的考核成绩及考核记录进行审查,并结合招生计划,确定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经导师签字确认后,马克思主义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批准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由研究生院招生与就业处录取。录取时考生、工作单位、培养单位三方签订协议书后,方可办理录取手续(协议书从网上下载)。(八)体检体检于复试考核后一天在马学院指定的医院进行,考生须在体检前到马学院领取体检表。体检结束后考生须检查体检表中体检项目设置,避免遗漏,如有需复查的项目,应及时完成。(九)网上公示:拟录取名单在研究生院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十个工作日。(十)毕业及就业1.录取考生按照我院和马克思主义学院的培养方案开展课程学习和社会实践,在我院通过课程考试和学位论文答辩,成绩合格后,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制三年。2.录取考生毕业后按协议规定回原单位工作。(十一)研究生院奖励鼓励措施1.录取考生免收学费;2.录取考生免收住宿费;3.录取考生享受我院博士生生活补助;4.录取考生参加由研究生院组织的国情调研,按相关规定提供相应资助;(十二)其他1.考生采取在校集中学习和社会实践的培养方式,考生所在单位要保证其脱产学习时间。2.考生人事档案、户籍不迁入我院。3.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所造成的无法录取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四、监督检查马克思主义学院招生领导工作领导小组对“马克思主义理论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生申请考核制工作全程进行监督。工作期间,马克思主义学院严格按照研究生院的程序和要求进行公示。本实施办法自2015级“马克思主义理论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开始试行。在2015年“马克思主义理论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中,如果教育部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院将做相应调整。特别提示:关于报名、提交报名材料、考核等具体时间,将于近期在我院网站上公布,请考生及时上网查看。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招生与就业处招生办公室2014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