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女
留学服务中心网站内容:一、留学回国人员申请办理就业落户基本要求: 1、 在国外留学取得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留学回国人员; 2、 出国前已办理解除公职手续的留学回国人员; 3、 出国留学一年以上(满360天); 4、 申请在北京落户的需在国外取得硕士以上学位(含硕士),且学业结束回国两年内,按要求把所有申请材料递交至我处受理; 5、 申请到其他省市省会城市(不包括 上海 、深圳) 落户的需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二、特别提醒 1、 回国赴上海、深圳工作的留学人员不需要在我中心办理就业报到和落户手续,办理要求和相关手续请咨询当地人事局(引智办);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容:1、申请人条件公派或自费出国(境)学习,并获得国(境)外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含)以上的人员;在国内获得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到国(境)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进修一年(含)以上的访问学者或进修人员。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回国后直接来上海工作,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1)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回国时间在1年内且未在国内其它省市工作安置。2)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回国时间在2年内且未在国内其它省市工作安置。3)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回国时间在3年内且未在国内其它省市工作安置。(2)用人单位与留学回国人员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期限一年(含)以上,剩余合同期限(申请之日到合同截止日期)须六个月(含)以上。上述合同期限不含试用期。(3)申办落户人员年龄距法定退休年龄须五年以上。属于国家认定的高层次人才或者具有特殊专长并为本市紧缺急需的海外高层次留学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但须由用人单位先向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报,经审核同意后受理。 网站内容上看,没有对360天做硬性要求,但还是建议你直接向人事局咨询一下比较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