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搭帮
兰州大学2006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法律硕士(J.M)招生简章 一、报考条件 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一般应有学士学位)、工龄3年以上的法院、检察院、司法、政法委、公安等政法部门人员、人大系统干部以及有关部门从事法律实际工作者。业符合报考条件的政法系统考生,持经本单位同意和省级主管部门审查盖章后的资格审查表进行资格审查;其它部门人员的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65976 455 非政法系统考生录取比例一般不超过本校当年录取限额的20%。二、考试科目 政治理论、英语、专业综合考试(含刑法学、民法学、法理学、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共计3门。其中,政治理论考试及专业面试在复试中考核,时间另行安排;其余2门全国联考。 三、联考考试大纲西门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司组织编写的《2006年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联考专业综合考试大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年5月出版)。考 专 四、专业学位代码 410100。共济 同济西苑 五、学费: 9000元/人年 学制:三年课 六、学位授予659 76674 学员在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考核合格且通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后,依照法律硕士培养的基本要求及兰州大学学位授予的有关规定授予法律硕士学位。共 七、联系方式 兰州大学法学院 65976 455 联系人:康建胜 共济 咨询电话:8913767 电子邮箱:flxyb@lzu.e.cn 2006年兰州大学法律硕士(J.M)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法律硕士(J.M)专业学位是以特定法律职业为背景的专业性学位,主要培养立法、司法、行政执法与法律监督、法律服务以及行政管理、经济管理和社会管理等方面需要的高层次、宽基础的应用型和复合型法律人才和管理人才。 一、招生规模120人二、报考条件院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辅导 2.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往届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入学当年的9月1日),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国家承认研究生学历的在职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可以再次报考为原单位委托培养的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1号 3.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下列13个专业不得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法学、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劳动改造法、商法、公证、法律事务、行政法、律师、涉外经济与法律、知识产权法、刑事法)021- 4.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8#信箱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三、报名时间与地点课 2005年10月考生首先在网上报名,11月,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身份证;非应届生持身份证和毕业证原件(并备交一份复印件)到指定的报名点现场报名(交费、照相),逾期不再补报。 四、初试与复试659 76674 初试时间:2006年1月中旬。单位名称及代码:兰州大学 10730 专业名称及代码:法律硕士 030180 法学院代码:066 考试科目代码、名称及满分值 101政治(100分) 201英语(100分)398专业基础课(150分) 498综合课(150分) 其中政治、英语采用全国统考试题,专业基础课含刑法学、民法学,综合课含法理学、宪法学和中国法制史。联考科目的考试大纲由“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编写。各科考试时间为三小时,考试方式为笔试。123站台 复试时间:2006年4月左右6554 8814 复试地点:兰州大学法学院200092 复试笔试科目:法理学65976 455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经济法、民事诉讼法。 初试成绩符合我校规定的复试基本要求的考生方可参加复试。符合复试基本要求但因招生规模限制无法复试的考生,可以转到第二志愿“法律硕士联考”招生单位。 五、录取与培养 659 76674 “法律硕士联考”考生按计划外委托培养、自筹经费培养录取。被录取的在职人员学习期间不转人事档案、工资和户口关系,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kaoyangj 法律硕士采取全日制教学方式,学员全脱产学习。按照培养计划规定,完成课程学习和必修环节,成绩合格,通过毕业(学位)论文答辩,德育、体育合格者,授予法律硕士学位(J.M),颁发法律硕士专业学位证书和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学习年限三年。培养费9000--11000元/年。以上是06年的在职和非在职报考的一些情况,07年的还没出来,不过今年应该也不回变化,你可以参考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