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之合也
不可以,我国硕士阶段不能同时学习二个学位。因为我国《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的条文中明确规定:申请人不得同时向两个及以上学位授予单位提出申请。因此,考生如果想获得两所高校的硕士学位证书,需要错开时间段进行。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第六条申请资格审查规定:(一)申请人必须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在申请学位的专业或相近专业做出成绩。(二)申请人应在学位授予单位规定的期限内,向学位授予单位提交以下材料:(1)学士学位证书;(2)最后学历证明;(3)已发表或出版的与申请学位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专著或其他成果;(4)申请人所在单位向学位授予单位提供的申请人的简历、思想政治表现、工作成绩、科研成果、业务能力、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外语程度等方面情况的材料(加印密封)。扩展资料按学籍管理的不同,分为学历教育研究生和非学历教育研究生。前者指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入学考试(含应届本科毕业生的推荐免试和部分高等学校经教育部批准自行组织的单独入学考试),被录取后,获得研究生学籍。毕业时,若课程学习和论文答辩均符合学位条例的规定,可获硕士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后者指不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入学考试,没有学籍。学生参加研究生课程研修班学习,按教学计划修完课程,并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同等学历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获得申请学位的资格,再通过硕士论文答辩,可以获得学位证书,但没有研究生毕业证书。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