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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谈具体怎么样恪守学术道德和科研诚信

以杖
在从事科学研究的过程中,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专利法》、中国科协颁布的《科技工作者科学道德规范(试行)》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及学术道德规范,要坚持科学真理、尊重科学规律、崇尚严谨求实的学风,勇于探索创新,恪守职业道德,维护科学诚信。应当遵守下述基本学术道德规范:(一)在学术活动中,必须尊重知识产权,充分尊重他人已经获得的研究成果;引用他人成果时如实注明出处;所引用的部分不能构成引用人作品的主要部分或者实质部分;从他人作品转引第三人成果时,如实注明转引出处。(二)合作研究成果在发表前要经过所有署名人审阅,并签署确认书。所有署名人对研究成果负责,合作研究的主持人对研究成果整体负责。(三)在对自己或他人的作品进行介绍、评价时,应遵循客观、公正、准确的原则,在充分掌握国内外材料、数据基础上,做出全面分析、评价和论证。(四)尊重研究对象(包括人类和非人类研究对象)。在涉及人体的研究中,必须保护受试人合法权益和个人隐私并保障知情同意权。(五)在课题申报、项目设计、数据资料的采集与分析、公布科研成果、确认科研工作参与人员的贡献等方面,遵守诚实客观原则。搜集、发表数据要确保有效性和准确性,保证实验记录和数据的完整、真实和安全,以备考查。公开研究成果、统计数据等,必须实事求是、完整准确。对已发表研究成果中出现的错误和失误,应以适当的方式予以公开和承认。(六) 诚实严谨地与他人合作。耐心诚恳地对待学术批评和质疑。(七) 对研究成果做出实质性贡献的有关人员拥有著作权。仅对研究项目进行过一般性管理或辅助工作者,不享有著作权。合作完成成果,应按照对研究成果的贡献大小的顺序署名(有署名惯例或约定的除外)。署名人应对本人做出贡献的部分负责,发表前应由本人审阅并署名。(八) 不得利用科研活动谋取不正当利益。正确对待科研活动中存在的直接、间接或潜在的利益关系。

怎样恪守与践行学术道德与科研诚信

缙笏绅修
施及三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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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推进科研诚信与科学道德学风建设

大杂烩
皇极
入学难度不同学术型硕士的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统考)完全是严进宽出的代表。据了解,一些名校热门专业的录取比例甚至为70:1。乌托邦到底在哪里?为什么我看不到它?难道它真的只能在天堂里出现?每个人都会问这个问题。这个在神秘面纱掩盖下的美好世界,以其神秘莫测的美好与绝伦诱惑着、也拒绝着每个发问者的好奇探寻。有一些人千方百计、费尽心思想要揭开它的面纱。他们坚信一层面纱遮盖不了乌托邦的存在,只要满怀信心,克服千难万险一定可以实现。于是,他们访遍千山万水,在长城下、在黄河边苦苦修炼揭开面纱的本领;他们穷尽奇招异术,想从炼丹、制的羽化升仙中找到方法。他们深入万丈深渊寻觅揭开神秘面纱的途径,他们穷尽一生之力想要揭开这个神秘面纱。但最后,依然只有死不瞑目的万般无奈和“乌托邦呀,你在哪里?”的终身遗憾。他们没有找到乌托邦,找到的是地狱。

关于科学道德与科研诚信

德合一君
李克
去百度文库,查看完整内容>内容来自用户:流行性洗涎厚德载物、诚信致远——浅谈科学道德与科研诚信摘要:科学道德是指在科研活动中科技工作者体现出来的道德规范、行为准则和道德素质,既表现为科技工作者在从事科学技术活动时的价值追求和理想人格,也反映在指导科技工作者正确处理个人与个人、个人与集体、个人与社会之间相互关系的行为准则或规范之中,是社会道德在科技活动中的表现。科研诚信是科技工作者在科技活动中弘扬以追求真理、实事求是、崇尚创新、开放协作为核心的科学精神,是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恪守科学道德准则,遵循科学共同体公认的行为规范。随着科技日新月异的发展及其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加深,科学道德与科研诚信的内涵不断丰富,科研不规范现象的问题日益突出,即影响了科技创新的环境,也损害了科技公信力的良好形象。因此,加强科学道德和科研诚信建设是刻不容缓的任务,并且面临着许多新的挑战。关键字:科学道德、科研诚信、道德、诚信、学术不端1、什么是科学道德与科研诚信“道德”一词可追溯到中国古代思想家老子《道德经》一书。老子说:“道生之,德畜之,物形之,势成之。是以万物莫不尊道而贵德。道之尊,德之贵,夫莫之命而常自然。”其中“道”指自然运行与人世共通的真理;而“德”是指人世的德性、品行、王道。“道德”往往代表着社会的正面价值取向,判断行为正当与否的作用。科学道德是社会道德在科学技术活动中的表现,主要是指科研活动中科技工作者的道德规范、行为准则和

如何理解优良学风与科研诚信之间的关系

赫尔曼
能参
近两年,科研机构的作风、学风和诚信问题颇受公众关注,时常被人提及。在实际工作中,因对三者关系不甚了了而贻笑大方的情况也不在少数。笔者因为整理一份书稿,翻阅了有关作风、学风和诚信的资料,深感三者在科研机构中并非一种完全等同的关系,现予简要论述。2017年“107篇论文撤稿”事件发生以来,科研诚信(Research Integrity,又译学术诚信、研究诚信)已渐成显学,做学术研究要求诚信、推广科技成果要求诚信、撰写论文要求诚信、申报荣誉奖励要求诚信、评优评先职称晋升要求诚信。一时间,诚信审核成了热门工作内容,诚信治理变成诸项治理工作的重点。科研诚信工作正在迅速演变成一个无所不装的箩筐,其他一些长相接近的如作风、学风也纷纷涌入这个箩筐。尤其是自2019年以来更是将三者混为一谈了。这一混,就不免使一些部门在工作中打起了太极。依笔者愚见,这三者的工作各有侧重、互相配合,也有各自的主管部门,切不可混淆。其中,科研诚信建设的重点是“筑基”,其核心是负责任的研究。诚信是科技活动的基础,没有诚信科学的结果就会偏离客观事实,变成镜花水月、最终贻害社会。诚信也就是国际同行讲的负责任研究,做不到负责任、客观、真实、可重复再现的研究,就会变成瞎猜、冥想、不可验证的玄学。这两年学术调查的制度牢笼逐渐扎紧,遏止学术不端行为蔓延的手段逐渐丰富,对付被曝光的科研诚信舆论或案件,各机构拿出“零容忍、无禁区、全覆盖”的劲头和思路做实调查工作,一些诚信案件得到了认真处理、一批学术不端者受到了联合惩戒、部分典型案件得到披露、反面典型警示效应开始显现,善意诚信提醒受到欢迎。凡此种种,均彰显了诚信之基正在筑牢的趋势。学风建设的重点是“涵养”,其核心是专业主义。科研机构的良好学风并非天然就存在,而是需要长期引导、悉心浇灌、涵养而成。所谓浇的是水、开的是花;或吃的是草、挤的是奶。根据《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学风涵养的内容包括“正向引领、科学精神、公平评价、配置资源、荣誉激励”等几个方面。正向引领指的是对外树立正面典型如科学大家,对内树立身边的榜样以形成带动。科学精神指的是在全体研究人员中塑造尊重科学的专业主义精神。公平评价指的是在机构评估、项目和人才评价中保持公平公正和开展科学评价,摒弃人情评审、避开利益冲突、打破门户之见。配置资源指的是按照科学研究规律和实际需要合理配置科技资源,保证最大化科技资源效用。荣誉激励指的是给研究人员恰当的荣誉和合适的物质激励,使之实至名归、避免帽子满天飞。这些工作分散在各个不同的管理部门和各级机构,所以需要共同努力、长期协作。作风建设的重点是“培育”,其核心是扎实、低调。作风培育的内容包括“爱国奉献、攻坚克难、甘守寂寞、奖掖后学”等。作风是一种立场和态度,需要大力培育。如科学无国界、科学家有祖国,说的是培育科学家的爱国情怀。攻坚克难、解决“卡脖子”问题,是要培育科研团队在解决科学难题时敢为人先、舍我其谁的勇敢气魄。几十年如一日专注科学问题、甘坐冷板凳,不盲目追逐研究热点,是要培育科研人员甘守寂寞、勇攀高峰的工作作风。奖掖后学是要培育导师们传道授业解惑和带好研究梯队的人师风范。那三者的关系到底为何呢?依笔者所见,诚信必然是学风的一部分,而学风除了诚信,还体现在资源、荣誉、激励和评价等诸多工作中,作风则是另一套工作体系。在科研单位,作风和学风有重合的部分,特别在甘守寂寞、奖掖后学部分是这样。在高校,学风所指则更为广泛,学风包含了作风的大部分内容。在机关单位,作风常常是体现其政策性、严谨性和办事效率的指标,因而作风有时也同诚信——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和政策的科学性等——发生关联。弄清楚诚信、学风和作风的关系,对于我们守住初心、提升各项工作的治理能力是大有裨益的。

学术诚信意义

同心同德
牧村
近日,据有关媒体报道,天津某高校、厦门某高校两名学生硕士毕业论文雷同,系由他人代写、买卖,被学校撤回论文并注销学位;杭州某高校教师被曝其博士论文与期刊论文大段剽窃网帖内容,期刊编辑部和学校介入调查。这几起学术不端行为引发广泛热议。事实上,近年来教育管理部门和高校对学术不端行为始终保持高压和零容忍态势。无论是剽窃、抄袭、侵占他人学术成果,还是篡改他人研究成果,伪造数据或捏造事实,不当署名,提供虚假学术信息,买卖或代写论文等,均构成学术不端。学术诚信是大学精神的底色。高校必须坚持以学术诚信立校、立教、立研、立身,竭力塑造风清气正、求是崇真的大学精神。大学作为汇集知识、探求真理、发展文明的场所,担负着引领人类思想、推动科学进步的任务。“修学不以诚,则学杂;为事不以诚,则事败。”以诚立校,就是以学术诚信为要旨,践行“立德树人”这一高校建设中最根本、最崇高的使命。完成这一使命的首要任务,是在道德层面上培养师生形成言行一致、诚实守信的学术规范,在政策法规上制定严格的诚信制度体系,在组织结构上健全各类学术管理机构,在技术手段上整合多种学术不端检测体系。在具体实施中,应建立高校学术诚信档案制度、信息公开制度、常态化监督检查以及学术不端行为追踪调查机制。如此,高校可以形成一套包含“教育—防范—监管—惩治”的严密学术诚信体系,并逐步实现诚信自律的长效机制。大学之教的意义,在于培养有政治素质和道德素质的一代新人。以诚立教,就是要打造一支高素质教师队伍,坚持“教书必育人、育人先育德”的理念,号召教师将“无信不立”的诚信思想贯穿教学始终,倡导教师把教书育人和自我修养相结合,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塑造“师者,人之楷模”的职业尊严。科研创新是一个民族和社会前进的不竭动力,是时代强音和主旋律。科研诚信有力地保护科研创新成果产出、维持科研创新生态循环、激发科研创新动能输出,是我国科技创新“大厦”牢固的基石。高校是科研创新的重要阵地,为了杜绝学术不端行为,各高校的态度是全覆盖、无禁区、零容忍,严格执行“科研领域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备忘录”,要求在学籍管理、科研项目立项、评选表彰、院士甄选等各个方面加强审核。尤其是高校科研领军人物、特殊人才,更应该加强学术自律、践行科学精神,以科研诚信引领社会诚信。中国传统文化把诚信作为个人立身之本,“民无信不立”,没有信用,就没有立足之地、立世之根。诚信,不仅是一个人的基本道德修养,更是一个学者必备的严谨治学态度。然而在大学生中,学业舞弊、学术弄虚作假的现象仍然一定程度上存在。究其原因,与缺少正确价值观的引导、浸染了社会不良风气、欠缺诚信教育以及惩戒震慑力度不足等有关。大学生是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具有崇高德行是最基本的要求。学术诚信是大学生治学态度与为人操守的综合表现。为此,大学生应积极加强学术自律,不断提高自身诚信素养;学校应加强管理和引导,以多维度的诚信体系营造良好学术氛围;全社会应大力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并将之贯彻落实到行为准则与诚信教育之中,同时以严格的法律制度促进学术诚信由“他律”到“自律”的转变。

科技部要求严查违背科研诚信行为,是否大快人心呢?

杲天不宜
纳布科
     多日前,科技部、自然科学基金委下发通知,进一步压实国家科技计划任务承担单位的主体责任,明确:不将论文发表数量、影响因子等与奖励奖金挂钩,不使用国家科技计划专项资金奖励论文发表;严格把好学术关、诚信关,确保发表的论文严谨规范、数据真实;对严重违背科研诚信、科研伦理等要求的,要严肃查处。    这样一来就可以大大减少那些为了利益就违背科研诚信的行为。也让我们的科研成果得到了有效的保护,也让科研的成果变得更加真实可信,有效利用。这次的严查也是大快人心。    近年来,在共产党的积极领导下,为贯彻落实习关于科研作风学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加强科研作风学风建设,我们国民也在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等相关单位带领下不懈努力共同建设科研相关的良好积极发展。关于这次严查所发出的报告也指示:保证单位科研活动的原始记录及时、准确、完整,保存得当,做到可查询、可追溯。这样一来就为一些想要为了眼前利益而仿冒造假的行为做好了良好的防护。    诚信二字是我们我们国家民族从古至今,永远不会改变的优秀传统。因此,在当今社会我们也不能,更不会忘记。所以这次的严查政策也有利于指导各个单位在科研领域的良好学风作风,也有利于科研单位在国家制度的保护下更有信心研制出创新产品,增加产品自信,也让人相信自己的成果,自己的单位。    基于此次的制度,相信未来在优秀的国家领导人的带领下,在各级政府的积极响应下,在各族人民努力配合信任之下。我们国家能够做到更加的强大,坚持做到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诚信发展。

对学术不端的认识看法

大洪拳
礼义
前有北大翟天临,后有湖大刘梦洁,年前刚爆进去翟天临的学术不端行动,昨天刘梦洁又上热搜了,那末刘梦洁是谁呢?微博上很多人问她,其实她是一个普通的学生,因为她的学位论文抄袭了一位老师辛勤工作的研究成果,重复了一万多个单词,这构成了学术上的不端行为。他遭到老师的投诉,被学校发现后,他决定取消硕士学位,刘梦洁的导师也被取消了导师资格。大家都在网上说,胡达有一流的态度和一流的责任感.重视学术不端行为并不能掩盖对学术不端行为的任何容忍。 由於一年前发生的翟天临事件,今年的大专院校对毕业论文复读率的要求要高得多,很多毕业生不愿意说平均留级率是20%至30%。有些学校要求留级率为5%到10%,让这些学生熬夜修改。其次是刘梦洁事件,处理得非常严重,足以证明现时教育部门对学术不端行为的正确态度,亦可为每个学位提供很大比例的含金量。难道不是有些人抄袭可以拿到博士学位和硕士学位吗?那些努力工作的人不会徒劳地为别人做嫁衣?可以说,由于这两个人的普及,目前的教育部门已经开始处理严重的学术不端行为,极大地增强了这种教育氛围。我认为这种气氛将来会更加严峻。由于这些坏的例子已经被发现,教育部现在非常重视学术不端行为。 而且由于目前学术上的不端行为,复制粘贴已经形成了许多学生的习惯,什么是Ctrl+C,我认为这种事情应该结束,中国文化是数千万,需要的是一种创新的行为。如果你去把别人的生意变成你自己的生意,而不是别人做这件事,它对社会有什么贡献呢?因此,现在各高校都在处理学术不端行为,编辑认为这是当前复制粘贴风气的一大变化,使每个学生都有一定的创新能力。

学术不端的界定标准

千寻
丁龙镇
前 言1范围2术语和定义2.1剽窃 plagiarism2.2伪造 fabrication2.3篡改 falsification2.4不当署名 inappropriate authorship2.5一稿多投 plicate submission/multiple submissions2.6重复发表 overlapping publications2.7拆分发表 slicing publications3剽窃3.1剽窃观点3.2剽窃数据3.3剽窃图像3.4剽窃研究(实验)方法3.5剽窃文字表述3.6整体(大量)剽窃3.7自我剽窃3.8剽窃未发表成果4伪造5篡改6不当署名7一稿多投8重复发表9拆分发表10相关研究伦理问题11其他 为进一步提升学术期刊的质量,尊重和维护学术出版规范,更好地发挥学术期刊在规范科研行为和净化学术环境方面的作用,推动科学道德和科研诚信建设,中国知网(CNKI)特组织编制《学术期刊论文不端行为的界定标准》(以下简称“本标准”)。本标准概括了学术期刊论文作者可能涉及的不端行为类型,通过罗列各类不端行为的主要表现形式,给出基本的界定原则和标准。本标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依据,参照教育部、科技部、新闻出版总署、中国科协等部门的相关规定,借鉴重要国际组织、学术团体有关学术伦理规范,以及中国外学者的相关最新研究成果。本标准在范围涵盖、内容陈述、行为界定等方面,尽可能地与国际学术期刊通用规范保持一致,同时兼顾中国学术期刊论文撰写和发表中的特殊情况。本标准充分考虑科学技术类期刊和人文社科类期刊的特点,涵盖自然科学、工程技术、人文科学和社会科学。科学技术类期刊和人文社科类期刊可以依照自己学科的特点,根据本标准编制更加细致的认定规则。本标准按照准确、简明、实用的原则编写,力求方便查阅和使用。学术期刊论文不端行为的界定标准 本标准涵盖学术期刊论文作者所可能涉及的各类不端行为,不包括学术期刊的编辑、出版单位、审稿人等。根据学术期刊论文作者可能涉及到的不端行为的特性,本标准涵盖以下三类不端行为:论文本身存在的不端行为、作者署名中的不端行为、投稿和发表过程中的不端行为。具体包括:剽窃、伪造、篡改、不当署名、一稿多投、重复发表、拆分发表、相关研究伦理问题以及其他问题。标准是学术期刊论文作者在学术论文撰写和投稿时避免不端行为的指南,也是学术期刊编辑发现和处理不端行为的指导,同时也可为研究机构、资助机构和学术团体判断相应的不端行为提供参考。2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2.1剽窃 plagiarism直接将他人或已存在的思想、观点、数据、图像、研究方法、文字表述等,不加引注或说明,以自己的名义发表;过度引用他人已发表文献的内容。2.2伪造 fabrication编造或虚构数据或事实。2.3篡改 falsification故意改变数据和事实,使其失去真实性。2.4不当署名 inappropriate authorship署名与对论文的实际贡献不符。2.5一稿多投 plicate submission/multiple submissions同一篇论文或只有微小差别(如论文题目、关键词、摘要、作者排序、作者单位不同,或论文正文有少量内容不同)的多篇论文,投给多个期刊,或在约定或法定期限内再转投其他期刊 。2.6重复发表 overlapping publications未恰当说明,在论文中大量重复自己已经发表论著中的内容。2.7拆分发表 slicing publication将实质上基于同一主题、数据、资料的研究结果,本可以一次发表而拆分成若干可发表的单元,作为多篇论文发表。3 剽窃3.1 剽窃观点3.1.1 直接使用他人已发表文献中的论点、观点、结论等,却不加引号和引注。3.1.2 不改变其本意地转述他人的论点、观点、结论等,却不加引注。3.1.3 对他人的论点、观点、结论等删简部分内容后使用,却不加引注。3.1.4 对他人的论点、观点、结论等拆分或重组后使用,却不加引注。3.1.5 对他人的论点、观点、结论等增加一些内容后使用,却不加引注。3.2 剽窃数据3.2.1 直接使用他人已发表文献中的数据,却不加引注。3.2.2 对他人已发表文献中的数据进行些微修改后使用,却不加引注。3.2.3 对他人已发表文献中的数据进行一些添加后使用,却不加引注。3.2.4 对他人已发表文献中的数据进行部分删简后使用,却不加引注。3.2.5 改变他人已发表文献中数据原有的排列顺序后使用,却不加引注。3.2.6 改变他人已发表文献中数据的呈现方式后使用,如将图表转换成文字表述,或者将文字表述转换成图表,却不加引注。3.3 剽窃图像3.3.1 使用应经许可才能使用的他人已发表文献中的图像,却未获得许可。3.3.2 使用可不经许可使用的他人已发表文献中的图像,却不加引注。3.3.3 对他人已发表文献中的图像进行些微修改后使用,却不加引注。3.3.4 在他人已发表文献中的图像上添加一些内容后使用,却不加引注。3.3.5 在他人已发表文献中的图像上删除部分内容后使用,却不加引注。3.3.6 在他人已发表文献中的图像上增强部分内容后使用,却不加引注。3.3.7 在他人已发表文献中的图像上弱化部分内容后使用,却不加引注。3.4 剽窃研究(实验)方法3.4.1 直接使用他人已发表文献中具有独创性的研究(实验)方法,却不加引注。3.4.2 对他人已发表文献中的研究方法的一些非核心元素修改后使用,却不加引注。3.5 剽窃文字表述3.5.1直接使用他人已发表文献中的文字表述,却不加引注。3.5.2成段使用他人已发表文献中的文字表述,虽然进行了引注,但对所使用文字不加引号,或者不改变字体,或者不使用特定的排列方式显示。3.5.3多处使用某一已发表文献中的文字表述,却只在其中一处或几处加以标注。3.5.4 连续使用来源于多个文献的文字表述,却只标注其中一个或几个文献出处。3.5.5 不改变其本意地转述他人已发表文献中的文字表述,包括概括、简化他人已发表文献中的文字,或者改变他人已发表文献中的文字表的句式,或者用类似词语对他人已发表文献中的文字表述进行同义替换,却不加引注。3.5.6 对他人已发表文献中的文字表述增加一些词句后使用,却不加引注。3.5.7 对他人已发表文献中的文字表述删减一些词句后使用,却不加引注。3.5.8 直接套用他人已发表文献的论证结构,仅仅改变其中的方法、数据、结论等内容。3.6 整体(大量)剽窃3.6.1 直接使用他人已发表文献的全部或大部分内容。3.6.2 在他人已发表文献的基础上增加部分内容后使用,如补充一些数据,或者补充一些新的分析等。3.6.3 缩简他人已发表文献的全部或大部分内容后使用。3.6.4 替换他人已发表文献中的研究对象后使用。3.6.5 改变他人已发表文献的结构、段落顺序后使用。3.6.6 将多篇他人已发表文献拼接成一篇论文后发表。3.6.7 直接使用他人已发表文献的全部或大部分参考文献。3.6.8 对他人已发表文献中的参考文献进行一些增减后直接使用。3.7 自我剽窃3.7.1 在论文中使用自己(或自己作为作者之一)已发表文献中的内容,却不加引注。3.7.2 合作作者在论文中使用自己(或其中一个作者)已发表文献中的内容,却不加引注。3.7.3 在论文中使用自己已经通过答辩的学位论文中的内容,却不加引注。3.7.4 论文的主要内容源于自己已经通过答辩的学位论文,却不加说明。3.8 剽窃未发表成果3.8.1 未经许可使用他人未正式发表(包括在学术会议上的报告)的观点、研究方法、数据、图片等。3.8.2 获得许可使用他人未正式发表(包括在学术会议上的报告)的观点、研究方法、数据、图片等,却不加引注,或者不以志谢等方式予以说明。4 伪造4.1 编造不以实际调查或实验取得的数据、图像。4.2 伪造无法通过重复实验而再次取得的样品等。4.3 编造不符合实际或无法重复验证的研究方法、结论等。4.4 编造能为论文提供支撑的资料或参考文献。4.5 编造论文中相关研究的资助来源。5 篡改5.1 改变原始调查或实验数据,使其本意发生改变。5.2 挑选、删减原始调查或实验数据,使其本意发生改变。5.3 修改原始文字记录等,使其本意发生改变。5.4 拼接不同图像从而构造不真实的图像。5.5 从图像整体中去除一部分或添加一些虚构的部分,使对图像的解释发生改变。5.6 增强、模糊、移动图像的特定部分,使对图像的解释发生改变。5.7 改变所使用文献的本意,使其对己有利。6 不当署名6.1 将对论文所涉及的研究有实质性贡献的人排除在作者名单外。6.2 将未对论文所涉及的研究有实质性贡献的人列入作者名单。6.3 擅自在自己的论文中加署他人的姓名。6.4 虚假标注作者信息。6.5 作者排名不能正确反映实际贡献。7 一稿多投7.1 将同一篇论文同时投给多个期刊。7.2 在约定或法定回复期内,将论文再次投给其他期刊。7.3 在未接到期刊确认撤稿的正式通知前,将稿件投给其他期刊。7.4 将只有微小差别的多篇论文,同时投给多个期刊。7.5 在收到首次投稿期刊回复之前或在约定或法定期内,将论文作稍微修改后,投给其他期刊。7.6 在不做任何说明的情况下,将自己(或自己作为作者之一)已经发表论文,原封不动或做些微修改后,再次投稿。8 重复发表8.1 在论文中使用自己(或自己作为作者之一)已发表文献中的内容,却不加以说明或引注,或者只将已发表文献笼统地列在文后参考文献中。8.2 在不做任何说明的情况下,摘取多篇自己(或自己作为作者之一)已发表文献中的部分内容,拼接成一篇新论文后再次发表。8.3 被允许的二次发表,不说明首次发表的出处。8.4 多次重复使用一次调查结果、一幅图像或一个实验结果,却不加说明。8.5 将实质上基于同一实验或研究的论文,每次补充少量实验数据或资料后,多次发表方法、结论雷同的论文。8.6 在合作研究中,合作者就同一调查、实验结果,发表方法、结论明显相似或雷同的论文。9 拆分发表9.1 将基于同一项调查、实验或研究的成果拆分成多篇论文发表,从而破坏了研究的完整性。9.2 将应当一次发表的论文拆成若干可发表单元发表,从而破坏了研究的完整性。10 相关研究伦理问题10.1 论文所涉及的研究未按规定获得相应机构的许可,或不能提供相应的许可证明。10.2 论文所涉及的研究超出委员会许可的内容。10.3 论文所涉及的研究中存在不当伤害研究参与者,虐待有生命的实验对象,违背知情同意原则等伦理问题。10.4 论文泄露了被试者或被调查者的隐私。10.5 论文未按法定或约定对所涉及研究中的利益冲突予以说明。11 其他11.1 不按约定或法定,向他人或社会泄露论文关键信息,侵犯投稿期刊的首发权。11.2 干扰期刊论文评审。11.3 在论文参考文献中加入实际未参考过的文献。11.4 将转引自其他文献的引文标注为直引,包括将引自译著的引文标注为引自原著。11.5 未以恰当的方式,对他人提供的研究经费、实验设备、材料、数据、思路、未公开的资料等,给予说明和承认,有特殊要求的除外。11.6 所引用内容构成了论文的主要或实质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