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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不端行为的成因分析

忠心耿耿
成人记
学术不端行为危害严重,极易扩散,必须予以坚决铲除。新时期学术不端产生的背景根源:时代大环境的影响、现行科研评价制度出现问题、科技成果产出者自身原因;解决的对策:加大学术道德、学风建设和学术规范宣传力度,营造风清气正的科研氛围、开展学术打假活动,加大科研造假学术不端惩处力度、建立完善合理的科研成果评价机制、正确指导科研活动开展,逐步形成规范的科研活动过程。  学术不端;原因分析;解决对策  学术不端行为是新时期形成不良科研氛围、产生虚假科研信息、成果,浪费科技资源、误导民众,导致科研活动失败的“肿瘤”。极易扩散,危害严重必须予以尽快铲除。新时期学术不端有新的内涵和不同的表现形式与背景根源。需要采取不同的措施加以解决。   一、学术不端及其表现   学术不端笼统来说,凡是违反基本科学诚信的行为都可以称为学术不端行为。具体表现为,一是违反科学界通用的道德标准或严重背离相关研究领域的行为规范;二是不端行为是蓄意的、明知故犯的或是肆无忌惮的;三是不端行为不包括诚实的错误或者观点的分歧[1]。一般来说,学术不端行为是指在形成学术成果过程中使用的剽窃抄袭等不端正的手段或行为及与学术有关的腐败、欺诈等行为[2]。我国学者把在科研活动中随意杜撰(数据、信息、内容等)、篡改(数据、过程、结论等)、剽窃(观点、结论等)行为称为科学研究中的“三大主罪”(即学术不端三大类型)[3]。   随着时代的发展,学术不端行为又有了新的表现形式,如科研经费使用不规范、项目(课题)申报垄断、网上随意COPY别人成果而不注明来源、科研成果署名排名次序、知识产权保护利用、挪用科研经费甚至引用别人文献而曲解原意、断章取义(只引用对自己有用的观点数据)等都纳入学术不端行为中[4]。   学术不端行为在科研活动中由来已久,在新的时期表现得样,对科研活动影响更大,造成的负面效应不容忽视。必须深刻探寻其产生的根源并尽快加以铲除。   二、新时期学术不端产生的背景根源   1.时代大环境的影响   科研活动原来属于专门组织、有闲阶层个别人的专业活动。从事科研活动是他们的主要工作和“饭碗”,没有严格的要求和规定,因而早期的科研活动虽然数量少但成果质量好、可信度大。如牛顿、法拉第、伽利略、安培、赫兹、普朗克、爱因斯坦、伦琴、居里夫妇、孟德尔等,他们把科研活动作为自己终生追求的目标,对研究出的科技成果、科学结论、观点反复斟酌、对研究的数据、过程多次推演反复论证,追求完美。因而研究成果相对真理,直到现在仍然被大家引用。而随着工业化、电子化时代的到来,从事科研活动的人越来越多,而且对科技工作者提出了新的要求,要求科技工作者要多出成果,快出成果。特别是随着21世纪信息化、网络化、全球化时代的来临,新知识新信息铺天盖地,交流互动日益容易,信息获取的技术手段更加便捷,复制粘贴来得更快,追求效率、追求数量成为大家共同的目标,对科研成果时间、数量的要求。受大环境影响,导致从事科技活动的人浮躁心态蔓延,急功近利思想严重,不能长时间安心某一项科技活动,为了追求数量和效率,不认真不严谨仓促发表成果,甚至不惜铤而走险复制粘贴别人成果而不署名。   

科研不端行为的我国相关法律法规

反殉而天
人有修者
科研不端行为在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中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等。我国科技部在以《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评估评审行为准则与督查办法》(2003),《关于在国家科技计划管理中建立信用管理制度的决定》(2004),《科技部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方案》、《关于加强科技部科技计划管理和健全监督制约机制的意见》(2006),《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实施中科研不端行为处理办法(试行)》(2006)等章程办法中对科研不端行为的界定如下:科研不端行为是指违反科学共同体公认的科研行为准则的行为,包括:①在有关人员职称、简历以及研究基础等方面提供虚假信息;②抄袭、刹窃他人科研成果;③捏造或篡改科研资料;④在涉及人体的研究中,违反知情同意、保护隐私等规定;⑤违反实验动物保护规范;⑥其他科研不端行为。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在《关于科学理念的宣言》(2007),《关于加强科研行为规范建设的意见》(2007),《院士科研道德自律行为准则》、《中国科学院科技工作者行为准则》、《中国工程院院士科学道德行为准则》等准则中认为:科学不端行为是指研究和学术领域内的各种编造、作假、剿窃和其他违背科学共同体公认道德的行为;滥用和骗取科研资源等科研活动过程中违背社会道德的行为。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学术不端行为是指,在科学研究和学术活动中的各种造假、抄袭、副窃和其他违背科学共同体惯例的行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不端行为是指在科学基金申请、受理、评议、评审、实施、结题及其他管理活动中发生的违背科学道德或违反科学基金管理规章的行为。当然,对于科研不端行为的认定是基于主体的主观有意作为。对于在研究计划和实施过程中,由于研究水平和能力方面的原因造成的非有意的错误或不足,以及与科研活动无关的错误等行为,不能认定为科学不端行为。

科研工作中的学术不端行为有哪些

是谓能移
德意志
学术不端是指学术界的一些弄虚作假、行为不良或失范的风气,或指某些人在学术方面剽窃他人研究成果,败坏学术风气,阻碍学术进步,违背科学精神和道德,抛弃科学实验数据的真实诚信原则,给科学和教育事业带来严重的负面影响,极大损害学术形象的丑恶现象。简介编辑学术不端行为是指违反学术规范、学术道德的行为,国际上一般用来指捏造数据(fabrication)、窜改数据(falsification)和剽窃(plagiarism)三种行为。但是一稿多投、侵占学术成果、伪造学术履历等行为也可包括进去。学术不端行为在世界各国、各个历史时期都曾经发生过,但是像中国当前这样如此泛滥,严重到被称为学术腐败的地步,却是罕见的。这不仅表现在违反者众多、发生频繁,各个科研机构都时有发现,而且表现在涉及了从院士、教授、副教授、讲师到研究生、本科生的各个层面。由于中国高校缺乏学术规范、学术道德方面的教育,学生在学习、研究过程中发生不端行为,经常是由于对学术规范、学术道德缺乏了解,认识不足造成的。因此,对学生——特别是研究生——进行学术规范、学术道德教育,防患于未然,是遏制学术腐败、保证中国学术研究能够健康发展的一个重要措施。2如何避免编辑学术研究是由人来做的,像人类的其他行为一样,学术研究会出现种种错误。这些错误大体上可以分为三类:一类是限于客观条件而发生的错误。这类错误难以避免,也难以觉察,随着科学的进步才被揭示出来的,犯错误的科研人员没有责任,不该受到谴责。一类是由于马虎、疏忽而发生的失误。这类错误本来可以避免,是不应该发生的,但是犯错者并无恶意,是无心造成的,属于“诚实的失误”。犯错者应该为其失误受到批评、承担责任,但是是属于工作态度问题,并没有违背学术道德。还有一类是学术不端行为。这类错误本来也可以避免,但是肇事者有意让它发生了,存在主观恶意,违背了学术道德,应该受到舆论谴责和行政处罚,乃至被追究法律责任。不同研究领域的学术规范、学术道德有共同的特点,但是在某些细节上也存在差异。本文主要针对的是理工科领域,特别是生物医学领域的学术规范和学术道德问题。数据处理研究结果应该建立在确凿的实验、试验、观察或调查数据的基础上,因此论文中的数据必须是真实可靠的,不能有丝毫的虚假。研究人员应该忠实地记录和保存原始数据,不能捏造和窜改。虽然在论文中由于篇幅限制、写作格式等原因,而无法全面展示原始数据,但是一旦有其他研究人员对论文中的数据提出疑问,或希望做进一步了解,论文作者应该能够向质疑者、询问者提供原始数据。因此,在论文发表之后,有关的实验记录、原始数据仍然必须继续保留一段时间,一般至少要保存5年,而如果论文结果受到了质疑,就应该无限期地保存原始数据以便接受审核。如果研究人员没有做过某个实验、试验、观察或调查,却谎称做过,无中生有地编造数据,这就构成了最严重的学术不端行为之一——捏造数据。如果确实做过某个实验、试验、观察或调查,也获得了一些数据,但是对数据进行了窜改或故意误报,这虽然不像捏造数据那么严重,但是同样是一种不可接受的不端行为。常见的窜改数据行为包括:去掉不利的数据,只保留有利的数据;添加有利的数据;夸大实验重复次数(例如只做过一次实验,却声称是3次重复实验的结果);夸大实验动物或试验患者的数量;对照片记录进行修饰。人们已习惯用图像软件对图像数据进行处理绘制论文插图,因此又出现了窜改数据的新形式。例如,由于原图的阳性结果不清晰,就用图像软件添加结果。如果没有窜改原始数据,只是通过调节对比度等方式让图像更清晰,这是可以的,但是如果添加或删减像素,则是不可以的。论文撰写在撰写论文时,首先要避免剽窃(或抄袭,在本文中,我们对剽窃和抄袭二词的使用不做区分)。剽窃是指在使用他人的观点或语句时没有做恰当的说明。认识误区第一:认为只有剽窃他人的观点(包括实验数据、结果)才算剽窃,而照抄别人的语句则不算剽窃。例如,有些人认为,只要实验数据是自己做的,那么套用别人论文中的句子来描述实验结果就不算剽窃。也有人认为,只有照抄他人论文的结果、讨论部分才算剽窃,而照抄他人论文的引言部分则不算剽窃。这些认识都是错误的。即使是自己的实验数据,在描述实验结果时也必须用自己的语言描述,而不能套用他人的语句。引言部分在介绍前人的成果时,也不能直接照抄他人的语句。第二:只要注明了文献出处,就可以直接照抄他人的语句。在论文的引言或综述文章中介绍他人的成果时,不能照抄他人论文或综述中的表述,而必须用自己的语言进行复述。如果是照抄他人的表述,则必须用引号把照抄的部分引起来,以表示是直接引用。否则的话,即使注明了出处,也会被认为构成文字上的剽窃。虽然对科研论文来说,剽窃文字的严重性比不上剽窃实验数据和结果,但是同样是一种剽窃行为。适度标准在看待剽窃的问题上,也要防止采用过分严格的标准。这需要注意3种情形:一、必须对别人的观点注明出处的一般是指那些比较新颖、比较前沿的观点,如果不做说明就有可能被误会为是论文作者的原创。对于已经成为学术界的常识、即使不做说明也不会对提出者的归属产生误会的观点,则可以不注明出处,例如在提及自然选择学说时,没有必要特地注明出自达尔文《物种起源》,在提及DNA双螺旋结构模型时,没有必要特地注明出自沃森、克里克的论文。二、有可能构成语句方面的剽窃的是那些有特异性、有一定的长度的语句,由不同的人来书写会有不同的表述,不可能独立地碰巧写出雷同的句子。如果语句太短、太常见(例如只有一两句日常用语),或者表述非常格式化,例如对实验材料和方法的描述,不同的人书写的结果都差不多,那么就不存在剽窃的问题。三、科普文章和学术论文的标准不完全相同。因为科普文章一般是在介绍他人的成果,即使未做明确说明也不会被读者误会为是作者自己的成果,因此没有必要一一注明观点的出处。科普文章必须着重防止的是表述方面的剽窃,必须用自己的语言进行介绍。在论文中引用他人已经正式发表的成果,无须获得原作者的同意。但是如果要引用他人未正式发表的成果(例如通过私人通信或学术会议的交流而获悉的成果),那么必须征得原作者的书面许可。在论文注解中应该表明物质利益关系,写明论文工作所获得的资助情况。特别是如果是由某家相关企业资助的研究项目,更不应该隐瞒资金来源。论文署名只有对论文的工作作出了实质贡献的人才能够做为论文的作者。论文的第一作者是对该论文的工作作出了最直接的、最主要的贡献的研究者,一般是指做了论文中的大部分或全部实验的人。论文的通讯作者是就该论文负责与期刊和外界联系的人,一般是论文课题的领导人,为论文工作确定了总的研究方向,并且在研究过程中,在理论上或技术上对其他作者进行了具体指导。在多数情况下,通讯作者是第一作者的导师或上司,但是也可以是第一作者的其他合作者或第一作者本人。论文的其他作者应该是对论文工作作出了一部分实质贡献的人,例如参与了部分实验工作。在确定论文的署名时,要注意不要遗漏了对论文工作作出实质贡献的人,否则就有侵吞他人的学术成果的嫌疑。但是也不要让没有作出实质贡献的人挂名。第一作者的导师、上司或赞助者并不等于天然就是论文的通讯作者,如果他们没有对论文工作进行过具体指导,也不宜担任论文的通讯作者或其他作者。论文的合作者应该是对论文工作作出了实质贡献的人,如果只是曾经对论文工作提出过某些非实质性的建议,或者只是在某方面提供过帮助,例如提供某种实验试剂,允许使用实验仪器,或帮助润色论文的写作,那么也不宜在论文中挂名,而应该在论文的致谢中表示谢意。有的国际学术期刊(例如英国《自然》)鼓励投稿者在论文尾注中具体说明各个作者对论文所作的贡献。论文一般由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撰写初稿,然后向共同作者征求意见。论文的任何结论都必须是所有的作者一致同意的,如果某个作者有不同意见,他有权利退出署名,撤下与其有关的那部分结果。在论文投稿之前,所有的作者都应该知情并签名表示同意。不应该在某个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就把他列为共同作者。一篇论文一般只有一名第一作者和一名通讯作者。如果有两个人的贡献确实难以分出主次,可以以注明两人的贡献相等的方式表明该论文有两名第一作者。但是一篇论文有多于两名的第一作者,或有多于一名的通讯作者,都是不正常的现象,会让人猜疑是为了增加一篇论文在评价工作中的使用价值所做的安排。论文的署名是一种荣耀,也是一种责任。如果在论文发表后被发现存在造假、剽窃等问题,共同作者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不应该以不知情做为借口,试图推卸一切责任。造假者、剽窃者固然要承担最主要的责任,但是共同作者也要承担连带责任。因此,不要轻易在自己不了解的论文上署名。论文发表在有同行评议的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是发布学术成果的正常渠道。重要的学术成果应该拿到国际学术期刊上发表,接受国际同行的评议。一篇论文只能投给一家期刊,只有在确知被退稿后,才能改投其他期刊。许多学术期刊都明文禁止一稿多投或重复发表。一稿多投浪费了编辑和审稿人的时间,重复发表则占用了期刊宝贵的版面,并且有可能出现知识产权的纠纷(许多期刊都要求作者全部或部分地把论文的版权转交给期刊)。如果一组数据已经在某篇论文中发表过,就不宜在新的论文中继续做为新数据来使用,否则也会被当成重复发表。如果在新论文中需要用到已发表论文的数据,应该采用引用的方式,注明文献出处。先在中国期刊上发表中文论文,再在国际期刊上发表同一内容的英文论文,这种做法严格来说也是重复发表,但是由于有助于促进国际交流,所以也没有必要深究。但是不宜先发表英文论文,再翻译成中文重复发表。在论文发表之前,不宜向新闻媒体宣布论文所报告的成果。一些国际学术期刊(例如英国《自然》)都规定不应把论文结果事先透露给新闻媒体,否则有可能导致被退稿。研究者对未发表的成果拥有特权,有权不让他人了解、使用该成果。期刊编辑、审稿人不能利用职务之便向他人透露或自己使用受审论文提供的新信息。但是研究成果一旦写成论文发表,就失去了特权,他人有权做恰当的引用和进一步了解该成果的细节。国家资助的成果发表后应该与同行共享。学术履历学术履历的目的是为了让他人能够客观准确地了解、评价你的受教育经历和学术成就,因此应该只陈述事实,不要自己做主观评价,更不要拔高、捏造学历和成果。中国习惯于把还在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生提前称为博士,但是在正式介绍和学术履历中,不应该把还未获得博士学位的博士研究生写成博士。在履历中应该写明自己获得的各种学位的时间,如果还未获得的,可注明预计获得的时间。由于美国医学教育属于研究生教育,美国医学院毕业生一般都获得医学博士学位(M.D.),毕业后可以从事博士后研究,这就导致中国医学院毕业生虽然只有学士、硕士学位,也可以以从事博士后研究的名义到美国实验室工作。这是由于中美两国的教育体制不同造成的“误会”。这种特殊的“博士后”不应该因此就在学术履历中声称自己有博士后研究经历,因为很显然,一个没有博士学位的人是不可能做博士后研究的。在介绍自己在国外的学习、研究经历时,不应该利用中英表述的差异,通过“翻译技巧”来拔高自己在国外的学术地位和学术成就。例如,不应该把博士后研究人员(Postdoctoral Research Fellow)翻译成“研究员”,让人误以为是和中国研究员一样与教授平级的职称;不应该把在国外获得的研究资助称为获“奖”,虽然这类研究资助的名称中有时会用到award一词,但是与由于学术成就而获得的奖励(prize)是不同的。在论文表中列举自己做为共同作者的论文时应该保留论文原有的排名顺序,不应该为了突出自己而改变论文排名顺序。采用黑体字或画线的方式让自己的名字突出则是可以的。如果一篇论文的共同作者人数较多,不能全部列出,那么应该在列出的最后一名作者后面注明etc,让读者清楚地知道后面还有其他作者未列出来。有的人只把作者名字列到自己为止,又不注明etc,让读者误以为他是论文的通讯作者(按惯例通讯作者是最后一名作者),这是一种误导行为。在论文表中应该只包括发表在经同行评议的学术期刊上的论文。不应该把发表在会议增刊上的会议摘要(Poster,Meeting Abstract)也列进去充数。如果要列出会议摘要,应该单独列出,或者清清楚楚地注明属于会议摘要。在列出发表的学术专著时,应该清楚地写明自己的贡献。如果自己只是专著的主编,应该注明“编”或“Ed.”,不要让读者误以为是专著的作者。如果自己只是参与写作专著中的某个章节,也应该注明该章节,而不要让读者误以为是整本专著的作者。

如何避免科研与论文写作中的学术不端行为

德行
俱诵墨经
学术不端行为给科研界带来了巨大的不良影响。这篇文章总结了美国研究诚实办公室(US Office of Research Integrity)和世界医学编辑学会(World Association of Medical Editors,WAME)的学术诚信纲要,列举出了10种审稿人和期刊编辑需要特别注意的学术不端行为:盗用别人的观点(Misappropriation of Ideas):通过使用别人的知识产权,然后对外宣称这是自己的观点。经常出现的是在审稿的时候了解到别人的想法,然后复制一份以自己的名义发表文章。抄袭(Plagiarism):使用了别人的文章内容、研究过程或研究结果,但却没有使用适当的引用来注明别人的贡献。自我抄袭(Self-plagiarism):与抄袭类似,但是这里被抄袭的对象则是自己,也就是重复发表自己的研究成果。不当使用署名权(Impropriety of Authorship ):这类情况包括无贡献的人员要求得到不应有的文章署名,将有贡献的研究人员排除在署名列表外,或将无贡献人员列为作者,还有是论文作者私自投稿却没有得到其他合作者的同意。违反法律或是监管要求(Failure to Comply with Legislative and Regulatory Requirements):这种情况包含了故意违反化学物品的安全使用规定、人体和动物实验的保护条款、不当使用实验性新药或是仪器,甚至不当使用研究经费等等。违反了普遍公认的研究作法(Violation of Generally Accepted Research Practices ):这种情况包含了不规范的研究计划书、操控研究数据以产生期望的结果、使用欺骗性质的数据和分析以产生期望结果、或是使用不公正方式来解释研究成果。伪造数据(Falsification of Data ):这种行为比操控研究数据更加严重,指的是没有经过实验而直接编造数据来造假的行为。故意不支持别人验证自己的研究结果(Failure to Support Validation of Your Research):拒绝提供能够帮助他人重复研究结果的相关资料,导致别人的验证实验无法进行。故意对验证实验结果不做回应(Failure to Respond to Known Cases of Unsuccessful Validation Attempts):原作者原本应该对验证实验做出适当的回应,以进一步厘清研究的可信度。否则已出版的研究若是被发现有重大错误,理应被期刊撤稿。涉嫌不端行为的不当举动(Inappropriate Behavior in Relation to Suspected Misconct):这种情况包括无法对不端行为的指控做出反应;对于已知的或可疑的不端行为知而不报;破坏被控不端行为相关的证据;报复指控不端行为的相关人士,以及虚假举报不端行为。在比较各种不端行为是,损害研究过程的完整性、尤其是科学研究方法步骤的不端行为比出版发表阶段的不当行为更加恶劣,情节更加严重。而数据造假也显然比文章署名时排除了某个作者更加恶劣。因为学术不端的影响非常恶劣,所以其后果也可能是非常严厉的惩罚,比如开除甚至是入狱。所以在审查的时候也要非常谨慎,尽一切努力来区分人为疏失和蓄意欺骗。

护理学研究列举科学不端行为的表现形式

表哥到
敢不虚心
  科研不端行为:指在提出研究问题、实施研究以及报告研究结果的过程中,有意伪造、歪曲、剽窃或其他严重偏离科学界普遍原则的行为。  科学不端行为的表现形式  1 在相关人员职称的上报、简历以及研究基础的报告等这些方面提供不真实的错误信息;  2 对他人的科研成果进行抄袭、剽窃;  3 伪造或者篡改科研实验数据;  4 在涉及有关活体的研究项目中,违反一些保护隐私信息的规定;  5 违反实验动物保护规范;  6 其他科研不端行为。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科学研究中有哪些科研不端行为和不当行为

黄缭
上善
科研不端行为类型的划分标准可概括为三种:(1)依据科学项目研究的时序从项目申请、项目评审、项目研究以及结题验收和评价四个阶段,对科研不端行为进行划分;(2)依据不端行为涉及的不同主体——科研人员、科研管理组织、科研名流、学术刊物编辑和评审专家等——进行划分;(3)依据科研不端行为本身的性质特点,如剽窃、伪造、篡改、僭越等进行划分。

学术不端的危害有哪些

大买卖
缉毒战
学术不端的危害:1. 学术不端行为直接损害了公共利益;2.学术不端行为败坏科学界的声誉,阻碍科学进步;3.学术不端行为违反学术规范,在科研资源、学术地位方面造成不正当竞争

学术氛围的营造市治理科研不端行为的最核心要素吗

关云长
幸平
1、学术氛围的营造不是治理科研不端行为的最核心要素2、科技工作者是治理科研不端行为的最核心要素,因此加强科技工作者的道德建设,提高科技工作者的科学道德修养是减少科研不端行为的重要方法之一。

北京大学常务副校长詹启敏被指涉嫌25篇论文不端是怎么回事?

海盗
盗道道
海外学术打假网站PubPeer近日曝出北京大学常务副校长、北大医学部主任、中国工程院院士詹启敏涉嫌论文“造假”。在詹启敏遭到质疑的25篇论文中,大体可分为三类:实验图像重复,违反动物实验伦理以及实验结果或存在常识性错误,还有个别为引物无效或缺失。25篇论文中有两篇被指违反动物实验伦理的文章,尚未得到詹团队的回复,均发表于詹启敏担任中国医学科学院副院长、北京协和医学院副校长期间。其中一篇文章于2010年发表在美国临床研究协会主办的《临床研究杂志》上。在PubPeer上,留言中贴出了论文中一幅有6只实验鼠的图像,并发问称,作者能否澄清本研究获得的肿瘤大小?这些符合您所在机构的动物道德准则吗?这篇论文詹启敏为通讯作者。这25篇论文发表时间横跨1998年至2019期间,贯穿詹启敏任职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国立癌症研究所高级研究助理到北京大学常务副校长期间,论文发表在《自然通讯》、《遗传与基因组学杂志》《细胞死亡与疾病》《临床癌症研究》等杂志上,多数期刊影响因子为10以内。提出质疑者,除了其中一篇为知名打假人毕克之外,其余24篇主要由两个匿名账号所为。扩展资料中科院院士、清华大学医学院院长董晨也曾被质疑:今年5月起,PubPeer网站上陆续有人匿名发帖,质疑中科院院士、清华大学医学院院长董晨署名的24篇论文存在一图多用和重复使用等问题。对此,董晨回复《中国新闻周刊》称,他和分布在世界各地的10名前博士生和博士后对自己担任通讯作者的20篇论文进行了审查,并在一周内,对Pubpeer网站上每个受到质疑的问题进行了详实回答。董晨强调说,从他们的调查和解答中可以明确表明, 这些论文没有造假,不存在学术不端。在对受到质疑的一篇论文的回应中,董晨表示,“我们欢迎旨在提高科学质量和严谨性的建设性批评。然而,这些质疑表现出对该领域、主题以及业内普遍接受的原理缺乏了解,因此大多数批评都没有科学价值。作为PubPeer论坛的忠实支持者,我们不希望PubPeer这一专业的科学交流平台被某些匿名质疑者利用,分散科学家进行日常科研活动的精力,这将与平台的初衷背道而驰。”参考资料来源:凤凰网-北大副校长詹启敏被疑25篇论文造假,海外打假网站频出手是否“自身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