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之末也
1.1 来稿要求观点明确,论据充足,论述简练,资料数据和反映的情况务求核实准确,专论与综述、管理与改革、研究与报道等栏目的文章每篇以6000字以内为宜,其余各栏文章限在1000至3000字。文章请附摘要、关键词(3至8个)以及英文题目、作者姓名汉语拼音。来稿文字、数字、计量单位和符号务请按有关国家标准、法规撰写;附图请精绘达到出版要求,表格请用三线表。参考文献请用顺序编码制。在正文中引用参考文献处右上角用方括号标注阿拉伯数字序码,并与文末参考文献序码对应一致。参考文献著录依次是:序码、作者姓名、文题(或书名)、期刊名(外文期刊名可用标准通用缩写,不加缩写点)、年、卷、期、页码。如属专著,要在书名后加版次、出版地、出版单位(国外出版单位也可用通用缩写,不加缩写点)。1.2 来稿文责自负,要遵守职业道德,如摘引他人作品,务请在参考文献中予以著录。署名的作者应为参与创作,对内容负责的人。合著的作品来稿应征得合著者同意,并写明联系人。文章发表时一般用真实姓名,如用的是笔名,务请说明,以便联系。文章发表后,作者如不同意其他报刊转载、摘编者,请来稿时声明。1.3 来稿请写清作者或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E-mail、单位、通讯地址及邮政编码。来稿请寄一式两份打印稿。来稿在六个月内未收到本刊录用通知书者,可自行处理。来稿如在投本刊前曾投他刊,请先向该刊声明撤稿,以免造成一稿多投及版权纠纷。经本刊通知作者采用的稿件,将接受软盘或网络修改稿,并按本刊编排计划安排刊出,其间作者如拟撤回者请及时函告。来稿一经刊出,赠寄当期本刊一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