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俗之人
2006年在福建省委省政府和国土资源部的正确指导下,紧紧围绕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战略部署,按照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的各项重大决策,以服从大局、服务中心、保护资源、保障发展为重点,以改革创新、拓展作为空间动力,与时俱进,求真务实,不断提高国土资源调查、规划、管理、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平,较好地处理了国土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的关系、支持经济发展与保障农民权益的关系、依法行政与提高工作效率的关系,取得明显成效。一、国土资源状况(一)土地资源状况2006年土地变更调查结果表明,2006年全省土地总面积为18602.34万亩,其中,农用地16128.04万亩,占土地总面积的86.70%;建设用地918.53万亩,占土地总面积的4.94%;未利用地面积1555.77万亩,占土地总面积的8.36%。农用地中,耕地2005.52万亩,占农用地总数的12.43%;园地947.55万亩,占农用地总数的5.88%;林地12474.50万亩,占农用地总数的77.35%;牧草地3.93万亩,占农用地总数的0.02%;其他农用地696.54万亩,占农用地总数的4.32%。建设用地中,居民点工矿用地718.11万亩,占建设用地总数的78.18%;交通运输用地109.17万亩,占建设用地总数的11.89%;水利设施用地91.25万亩,占建设用地总数的9.93%。未利用地中,未利用土地972.67万亩,占未利用地总数的62.52%,其他土地583.10万亩,占未利用地总数的37.48%。2006年全省各地类变更总量为166.98万亩,占土地总面积的0.90%,其中厦门市和漳州市辖区由于将土地利用更新调查数据和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数据进行衔接,变更量大幅增加,变更量分别为78.09万亩和14.16万亩,占全省年度变更总量的46.77%和8.48%。(二)土地利用情况1.农用地2006年农用地增加26.88万亩,减少45.66万亩,净减18.78万亩,减幅为0.12%。其中,耕地增加6.21万亩,减少31.67万亩,净减25.46万亩,减幅为1.25%;园地增加33.25万亩,减少14.80万亩,净增18.45万亩,增幅为1.99%;林地增加7.37万亩,减少20.96万亩,净减13.60万亩,减幅为0.11%;其他农用地增加17.36万亩,减少15.53万亩,净增1.83万亩,增幅为0.26%。2006年全省增加耕地6.21万亩,扣除农业结构调整增加的耕地面积1.92万亩,可用于补充的新增耕地面积为4.29万亩,加上各地今年新开发的可视为补充耕地的园地面积8.42万亩,全省本变更年度可用于占补平衡补充的面积为12.71万亩;本变更年度全省实际变更增加的建设占用耕地12.43 万亩,扣除往年漏变更建设用地占用耕地面积2.82 万亩,本变更年度实际建设占用耕地面积为9.61万亩,占补相抵,盈余3.11万亩。图1 2006年全省土地利用构成本省是个山地多、平地少的省份,2006年人均耕地0.57亩,属全国人均耕地占有量最少的省份之一,耕地后备资源严重不足,而且经济发展对土地需求量很大,完成耕地占补平衡任务的难度很大。在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全省通过加大耕地开发、复垦、整理力度,实现了耕地占补平衡任务。2.建设用地2006年全省共审批建设用地957件,总用地面积20494.01公顷,农用地15061.22公顷(耕地8314.17公顷)。其中使用国家级农转用指标5件,总用地面积5103.03公顷,农用地4221.88公顷(耕地1904.92公顷);使用省级农转用指标952件,总用地面积15390.98公顷,农用地10839.34公顷(耕地6409.24公顷)。分批次建设用地 14928.02 公顷;单独选址建设用地5565.99公顷,其中交通运输用地4610.21公顷,水利设施用地647.89公顷。省级政府批准征用农用地10222.37公顷,其中耕地6025.85公顷;征地总费用747832.47万元;安置农地人口274398人。2006年省级政府审批建设用地比2005年增加了2306.73公顷,上升了0.85%,其中农转用比2005年增加了1166.09公顷,上升了0.89%,耕地比2005年增加了1143.62公顷,上升了0.82%。(1)积极主动、先期介入,做好建设项目特别是省以上重点建设项目的用地服务工作。对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坚持随到随办,并通过现场办公、培训指导、咨询协调等多种形式,协调解决项目立项、用地报批、征地供地及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指导组织相关建设用地依法报批,如温福、福厦铁路、浦南高速公路、泉三高速公路、LNG电厂以及省重点工业项目用地。帮助温福、福厦、龙厦、向莆、厦深铁路、浦南高速公路、泉三高速公路等项目制订征地补偿标准和LNG项目临时用地补偿标准,落实了温福、福厦、龙厦铁路和泉三、永武高速公路先行用地审批问题,使这些重点工程项目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如期依法开工建设。图2 2002~2006年全省建设用地审批情况(2)严格执行用地审查服务承诺,不断提高服务效率和水平。继续严格执行网上审查、一次性告知和用地报件质量考评制度,明确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使网上审查一次性通过率从原来的20%提高到60%以上,二次审查通过率提高到90%以上。此外,还不断完善网上审查制度,进一步明确各审查部门责任,简化程序,减少环节,缩短审批时限,做到特事快办。(3)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规定。对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未列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建设项目用地,如高档别墅类房地产等,一律不予办理审批手续。对钢铁、水泥、电解铝、铁合金、电石、宽马路、大广场等项目用地,一律按照国家政策从严审查。对城市拆迁改造用地,要求提供建设部门下达的年度拆迁计划,以防盲目无序拆迁侵害群众利益,同时为防止以拆迁安置房建设名义报批经营性房地产用地。(4)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强征地补偿管理切实保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的通知》精神,坚持征地补偿费直接支付方式,确保征地补偿费及时直接发放到被征地农民手中,并加强对征地补偿费用的跟踪监督管理,有效防止拖欠、截留、挪用征地补偿费现象的发生。按照“提高标准适度、依法依规和有利保护耕地”的原则,全面推行耕地年产值最低标准,使全省征地补偿安置标准有适当提高。制定统一的农用地年产值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上报国土资源部,待国土资源部综合平衡后,报省政府批准后实施。认真研究对策,解决征地难的问题;着力研究征地中的深层次问题,按照保证被征地农民长远生计的原则,尽快出台建立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的政策规定,把维护被征地农民利益的措施落到实处。(三)土地整理、复垦和开发情况建立了地方政府一把手负总责的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和奖惩制度,健全基本农田分级监管体系。认真开展基本农田保护和土地整理示范区建设,平和县、仙游县、建瓯市经国土资源部批准列为国家级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认真组织实施土地开发整理,共投入资金6.8亿元,实施总规模34万亩的土地整理,组织群众自行开发新增耕地和园地7.44万亩。开展了农村旧宅基地整理复垦的试点工作,安排资金2 651万元,组织实施了37个村庄的旧宅基地整理复垦项目。南平市的土地整理和明溪县的旧宅基地复垦整理工作都做得比较好,在全省起到了很好的示范作用。加强沿海滩涂围垦工程的管理,福清东壁岛、泉州外走马埭、莆田澄峰等重大围垦项目进展顺利。通过实施耕地开发和土地整理,全省连续7年实现年度耕地占补平衡。图3 2001~2006年全省土地整理开发复垦情况二、矿产资源(一)矿产资源现状截至2006年底,通过矿山资源储量核实,全省查明资源储量的矿种109种(含亚矿种)。在109种矿产中,除新增36个矿种外,有40种矿产资源储量有所增长,占55%,其中银、锡、饰面用花岗岩等14个矿种增幅达50%以上,占19%,铅锌矿增加34%左右;查明资源储量有7个矿种减少,占10%;查明资源储量没有变化的有26个矿种,占35%。通过矿山资源储量核实,对矿山的水文、工程、环境地质条件的变化有了新的认识,提出了矿山安全生产的意见和建议;对矿山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和综合利用提出了许多新的看法和意见,促进了矿山的经济效益;对矿山开采地质工作、台账编录、综合研究等提出了合理的建议,促进了矿山的科学开采,同时对一些大矿小开、采富弃贫的做法提出了整改要求。基本摸清了全省矿产资源储量的家底,为省委省政府的决策提供了翔实可靠的依据,也为今后矿产资源可供性评价和规划制定奠定了基础。(二)地质勘查投入与勘查成果2006年紧紧围绕服务经济发展,加强地质勘查工作,提高矿产资源对经济建设的保障能力,具体组织做好地质勘查各项管理和服务工作,实现了矿产勘查工作投入和工作量明显增长。全省共完成矿产勘查投入22413.48万元,比2005年增长57.29%。其中省属国有企事业单位投入15405.39万元,占总投入的68.73%,中央和地方财政资金投入 3024.69 万元和3983.40万元,分别占总投入的13.50%和17.77%。完成机械岩心钻探工作量193086米,比2005年增长53.87%;坑探工作量18203米,比2005年增长27.46%。新发现矿产地3处,属大中型矿。新查明矿产资源基础储量有煤13258千吨;铁32矿石万吨;铜658金属吨;铅锌矿18300金属吨;金矿122金属千克;银矿3521金属吨;水泥用灰岩404矿石万吨。(三)矿产资源勘查和开发利用情况矿产资源勘查工作取得新进展。省政府出台了《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设立省级地质勘查专项资金,加强重要、急需矿产的找矿工作。编制和实施《福建省省级煤炭资源勘查专项规划》,在全省范围内划定7个省级煤炭资源勘查规划区,提出了加强煤炭勘查的政策措施。组织编制了《福建省地质勘查规划》,已通过国土资源部预审。加大地质勘查投入,提交各类地质报告87份。1.颁发勘查许可证和采矿许可证情况2006年(含变更、新立、延续、其他)全省共受理采矿许可证和勘查许可证4602件。其中,颁发勘查许可证1033件,批准登记面积10996.97平方千米,收取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203.55万元;颁发采矿许可证3569件,批准登记面积1415.42平方千米,收取采矿权使用费530.52万元。2006年全省勘查许可证和采矿许可证发证及构成情况详见图4、图5、图6。图4 2006年全省勘查许可证及采矿许可证发证情况图5 采矿许可证构成情况图6 勘查许可证构成情况2.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基本情况至2006年底,全省共有采矿权人(矿山企业)4136个,其中内资企业4080个;港、澳、台商投资企业26个;外商投资企业30个。比2005年同期减少15个,减少幅度为0.3%;从业人数115066人,比2005年增加363人,增加幅度为0.3%;年产矿石总量17311万吨,比2005年增加1887万吨,增长12.2%;工业总产值1186140万元,比2005年增加203100万元,增长幅度达20.7%;年利润总额280850万元,比2005年增加95119万元,增长51.3%。全省年产矿石总量17311万吨。其中内资企业16743万吨;港、澳、台商投资企业187万吨;外商投资企业381万吨。全省矿业工业总产值1186140万元。其中能源矿产煤387811万元、地热641万元;黑色金属矿产103119万元;有色金属矿产89789万元;贵金属矿产261094万元;稀有稀土3354万元;冶金辅助原料矿产25293万元;化工原料矿产4533万元;建筑用材及其他非金属矿产305071万元;矿泉水5435万元。2006年工业产值上亿元的矿种有:煤、金、铁、铅、锌、普通萤石、水泥用灰岩、饰面用花岗岩、建筑用花岗石、建筑用凝灰岩、砖瓦用粘土、高岭土、玻璃用砂等13种,均为本省主要开发利用的矿产资源。其中:煤产值387811万元,占全省矿业工业产值32.7%;金254065万元,占全省矿业工业产值21.4%;铁99960万元,占全省矿业工业产值8.4%;水泥用灰岩66590万元,占全省矿业工业产值5.6%;锌63131万元,占全省矿业工业产值5.3%;饰面用花岗岩63426万元,占全省矿业工业产值5.3%;建筑用花岗石58430万元,占全省矿业工业产值4.9%;砖瓦用粘土26521万元,占全省矿业工业产值2.2%;建筑用凝灰岩20390万元,占全省矿业工业产值1.7%;普通萤石16756万元,占全省矿业工业产值1.4%,高岭土15272万元,占全省矿业工业产值1.3%;铅13811万元,占全省矿业工业产值1.2%,玻璃用砂11409万元,占全省矿业工业产值0.96%。年产矿石量居前5位的矿产分别为:建筑用花岗岩,产量5388万吨,占全省31.1%;水泥用灰岩产量2881万吨,占全省16.6%;金矿石产量1588万吨,占全省9.2%;煤产量1433万吨,占全省8.3%;建筑用凝灰岩产量1395万吨,占全省8.1%。2006年矿石产量和产值相对2005年增幅较大的主要矿种是:金矿矿石产量1588万吨,工业总产值254065万元,分别增产875万吨和增值107936万元;锌矿产量130万吨,工业总产值63131万元,分别增产27万吨和增加35481万元;钼矿产量31万吨,工业总产值9350万元,分别增产29.5万吨,增值9000万元;水泥用灰岩产量2881万吨,工业总产值66590万元,分别增产493万吨,增值13548万元,饰面用花岗岩产量751万吨,工业总产值63426万元,分别增产117万吨,增值9484万元;建筑用花岗岩产量 5388 万吨,工业总产值58430万元,分别增产642万吨,增值9111万元。矿产资源开发增加主要原因为:龙岩市投资增长约12亿元,三明市投资增长约5亿元,南平市投资增长约2.5亿元,增幅最大的三个矿种是钼、锌、金,主要是受矿山企业生产能力的提高和市场销售价格大幅度上涨,导致2006年全省整体工业总产值升高。如龙岩上杭紫金山金矿产金量比2005年增加2014千克,并增加了铜产品,产阴极铜6762吨,产值3.7亿元,金铜矿共增加产值10.29亿元。三、国土资源市场(一)土地市场1.土地市场建设2006年紧紧围绕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提出的“两个确保”,统筹安排各行业建设用地,主动到9个设区市召开了“服务发展,服务基层”现场办公会,分解下达了2006年用地计划指标,向部争取追加了年度用地计划指标,确保了省及省以上重点项目和符合产业政策工业项目的合理用地,对社会事业、基础设施建设及房地产用地也作了适当安排。同时,做好重大建设项目用地服务,温福、福厦、龙厦铁路,浦南、永武、泉三高速公路,LNG电厂,炼化一体化等一大批省及省以上重点项目用地得到了有效保证,并顺利动工建设。严格执行《福建省工业项目投资强度与用地规划控制指标(试行)》,实行项目批次审批制,开通供地审批电子备案与在线监控系统,强化土地批后监管,促进项目落地,提高了项目的供地率、落地率和土地利用率。开展了批次用地清理和存量土地调查摸底工作,着力盘活存量土地。例如,上杭县、浦城县低丘缓坡地的开发利用、莆田市闲置土地的盘活利用、翔安区标准厂房的建设和管理等都值得推广和借鉴。各地在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方面积累了很多经验,取得了很好的成效。2.土地一级市场国土资源市场得到进一步规范。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及配套文件,全面部署加强土地调控工作,组织实施了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清欠工作。修订了《福建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工作规范》,开展了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网上交易试点,并向国土资源部提出了本省工业用地最低价标准的意见。提请省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用地管理的通知》,严格控制大面积出让经营性房地产开发用地。会同省建设厅、省发改委下发《关于加强房地产开发项目供地管理提高土地市场宏观调控能力的通知》,对房地产开发用地实行年度计划管理,年内增加了经济适用房、廉租房、限价房等保障性住房和中低价位、中小户型普通商品房土地供应量。2006年全省共出让土地5518宗,面积11100.36公顷,其中新增6879.48公顷,成交价款5197907.04万元,纯收益1757633.21万元,比2005年分别增长了46.21%和38.66%。其中协议出让4605宗,面积9570.39公顷,其中新增6226.32公顷,成交价款1205077.55万元,纯收益210606.99万元;招标、拍卖、挂牌913宗,面积1529.97公顷,成交价款3992829.49万元,纯收益1547026.22万元。租赁1宗,面积0.67公顷,获土地租金8.00万元。2006年全省各设区市土地出让情况见图7。3.土地二级市场积极推动土地二级市场建设。土地使用权转让44312宗,面积1881.01公顷,获转让金755090.81万元;出租39宗,面积4.19公顷,获租金18万元;抵押26674宗,面积18563.60公顷,抵押价款8438610.91万元,贷款金额4448072.40万元,有效地盘活了存量土地,促进了存量土地合理利用,提高了土地利用率。2006年全省各市区土地流转情况详见图8。图7 2006年全省各设区市土地出让情况图8 2006年全省各市区土地使用权流转情况(二)探矿权采矿权市场1.探矿权采矿权市场建设探矿权采矿权市场建设和整顿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完成了省政府下达的2006年无证非法采矿查处率100%的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全省共查处非法采矿1032起。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制定了《福建省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整合方案》,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第一阶段工作通过国家验收,全省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治乱任务基本完成,治散工作取得明显进展,治本工作全面展开。“青山挂白”(二期)专项治理基本完成。会同省财政厅、环保局出台了《福建省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管理办法(试行)》,为解决我省矿山生态环境问题提供了制度保障。2.探矿权采矿权一级市场全省探矿权出让23宗,合同金额9947.91万元,其中,拍卖12宗,合同金额 9183.55 万元,挂牌11宗,合同金额764.36万元;采矿权出让1029宗,合同金额 27485.41 万元,其中,申请审批774宗,合同金额18116.17万元,拍卖6宗,合同金额311.38万元,挂牌249宗,合同金额9057.86万元。3.探矿权采矿权二级市场2006年全省探矿权转让71宗,价款7315.74万元,其中,出售49宗,价款4580.83万元,作价出资10宗,价款1955.41万元,其他12宗,价款779.50万元。四、违法案件查处情况1.土地违法案件查处情况2006年全省共发现土地违法案件10194件,涉及土地面积941.93公顷,其中耕地226.24公顷,动态巡查发现土地违法案件9565件,涉及土地面积673.11公顷,其中耕地205.48公顷,动态巡查制止违法案件8023件,涉及土地面积660.98公顷,其中耕地172.66公顷,挽回经济损失4613.36元。立案查处的土地违法案件4092件,涉及土地面积578.21公顷,其中耕地139.99公顷,涉及个人3101件,占75.78%,2006年结案 件(含2005年未结案件305件),涉及土地面积857.57公顷,其中耕地129.59公顷,涉及个人3116件,占75.96%。2005年共拆除建筑物24309.54百平方米,没收构筑物832.28百平方米,收回土地126.24公顷,其中耕地3.28公顷,罚没款2576.55万元。刑事案件移送26宗,追究刑事责任10人,行政处分4人。土地违法案件原因分析:①由于2006年国家加强对土地调控,国土资源部多次开展执法检查和案件查处专项行动,各地加大了对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导致立案查处的土地违法案件数量增多。②国土资源部开展了利用卫片进行土地执法检查工作,对晋江市2003年12月~2006年2月土地利用情况利用卫片图斑开展了土地执法检查工作,由于晋江市是全省用地大户,违法用地量也比较多,这项工作的开展,使全省发现的土地违法案件和立案查处的违法案件都有明显增加。③拆除的违章建筑物明显增多,一方面是由于城市规划因素,城乡结合部个人建房无法审批,导致土地违法建设大幅度增加;另一方面各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也加大了对违法建设拆除力度。从本省情况来看,福州市、莆田市、泉州市国土资源局都加大了对违法占地建房的拆除力度,同时,这些地方政府都十分重视这项工作的开展,从经费、人员、装备以及与有关部门协调上都给予了大力支持,使拆除违章建筑的工作得以有力地开展,2006年拆除的违章建筑物为24309.54百平方米,比2005年的14229.395百平方米,增加了70.84%。2.地矿违法案件查处情况立案查处矿产资源违法案件966件,其中涉及个人非法采矿903件,占93.48%,开采立案941件,涉及个人非法采矿879件,占93.41%,吊销勘查许可证4件,吊销采矿许可证19件,罚没款为586.96万元,刑事案件移送30人,追究刑事责任3人。地矿违法案件原因分析:由于这几年矿产品的价格不断攀升,导致矿产资源违法案件也不断增加,同时,国家也不断加强对矿产资源管理,对无证非法采矿查处也越来严厉,矿产资源的管理也越来越规范,从运动式管理逐步走上正常日常执法监察管理,对违法案件查处也越来越多。由于矿产资源治理整顿深入地开展,全省加大了对无证非法和不符合条件采矿处理,为此,吊销了19本采矿许可证。五、国土资源行政复议情况全省2005年年未结案1件,2006年共受理119件,其中行政处罚7件,行政许可12件,行政收费1件,行政强制64件,不作为5件,其他42件;2006年审结111件,其中维持85件,撤销1件,撤回申请25件,2006年未审结9件。六、国土资源管理机构和人员培训情况加强国土资源队伍建设,提高干部职工业务素质水平。认真落实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的有关要求,加强与地方党委及组织部门的沟通协调,进一步理顺国土资源管理体制。会同省建设厅、省环保局等部门认真开展村级国土资源和规划建设环保协管员队伍组建工作,全省共聘请协管员15005人,同时对协管员进行了专门的业务培训,充分发挥协管员的作用。加强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中共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党组关于建立国土资源行政管理权力运行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意见》,以土地出让、矿业权出让、土地和矿业权评估、项目发包为重点,积极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继续深入开展“完善体制,提高素质”活动,认真落实《中共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党组关于完善体制提高素质活动实施方案》,制定并实施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已举办了中短期业务培训班20期,培训2830人次。全面加强系统的体制建设、组织建设、队伍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基层建设、基础建设、廉政建设,切实提高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在全系统努力造就服务型机关、效能型集体、高素质队伍。2006年全省国土资源行政年末从业人员2516人(不含事业单位),其中行政编制人员1751人,研究生40人,大学本科及大专1573人,高中及中专797人,初中及以下人员106人(图9)。经费收入总额78649.95万元,其中,中央财政拨款560万元,地方财政拨款63899.46万元,其他收入14190.49万元。直属事业单位474个,职工人数4275人;乡级土地所1014个,共3549人,其中专职3468人,兼职81人。图9 2006年全省国土资源机构人员情况2006年全省参加各种院校培训毕业或结业人数达888人次,其中参加党校学习145人次,行政学院学习135人次,参加其他培训608 人次(国外培训10 人次)。学历教育的349人,其中硕士生7 人,本科生141 人,大专生201人。本年获得学位的6 人,其中硕士学位3 人,学士学位3人(图10)。通过各大专院校的学习和培训,各级国土资源管理干部的业务水平和政治素质有了明显提高。图10 2006年全省干部培训及学历情况七、问题与建议(1)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要按照国土资源部的统一部署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的实施方案,开展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根据全国土地利用规划纲要、福建省“十一五”规划纲要、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纲要、产业布局规划、省直各有关部门“十一五”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耕地保护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统筹安排各类建设用地布局,为福建海西建设发展留有合理的用地空间。(2)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指令性计划管理,按照各地经济发展的用地需求,统筹安排下达年度用地计划指标,并加强对农用地转用规模、速度、结构的控制和引导,强化项目落实,强化节约集约,防止虚假申请、虚假供地和违法违规圈占土地,使有限的计划指标能最大限度地满足合理的用地需求。按照《关于调整报国务院批准城市建设用地审批方式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对福州、厦门城市规划区内建设用地审批制度作了改革,研究报批办法,保证福州、厦门城市规划区内的建设用地审批不受影响。(3)创新资源利用方式。加强土地调查监测、土地评价与规划、土地集约节约利用与国土整治三大技术的研究,不断改进资源利用方式。加强重点成矿带地质研究和关键技术开发,通过加强先进高效的综合勘查技术的研究,提高找矿命中率;通过矿产资源综合利用和矿山固体废弃物利用技术、矿产开发环境监测与综合整治技术的创新,推进资源循环利用。(4)主动优质提供国土资源服务。①对重大建设项目用地实行包干跟踪制。各级国土资源部门领导班子成员要与重大建设项目挂钩联系,在项目选址、可行性研究阶段先期介入,及时了解掌握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确保按程序及时预审、报批和供地,保证重大建设项目顺利开工建设。②对深入基层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实行包片服务制。各级国土资源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对所辖地区实行分片指导,包片服务,帮助解决实际问题。③进一步完善建设用地和采矿权网上审批。针对审批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网上审批系统进行改进和完善,进一步提高运行效率,实现“阳光操作”。④进一步加强市、县国土资源局政务大厅建设。开展国土资源政务大厅示范建设,完善各项制度,提高人员素质,提升服务质量,做到“整洁、规范、便民、高效”。官方服务官方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