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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中小学而言,所谓课题研究,是指学校或教师以自身教育教学实践中产生的具体问题为研究对象,以问题解决为研究目标,通过研究,改进和创新教育教学方法,提高教育教学效率和效益的一种研究活动。由此不难看出,课题研究的问题是学校教育教学中的问题,课题研究者当然应是学校教师,课题研究地点当然也应该在学校。课题“外包”显然违背了课题研究的宗旨,当然也就失去了意义,没有了价值。课题“外包”现象的出现,一方面是由于学校、教师对课题研究意义和作用认识不足、功利思想在作怪:学校只是把课题成果作为提升学校知名度的一种招牌;教师只是把课题成果作为评优树先、职称晋级的一种筹码。另一方面,更暴露出我们的课题管理出现了漏洞。一般的课题研究,从立项到结题,少则三年,多则五年或更长。在这期间,课题管理部门,基本上是“只审两头不管中间”: 一个课题立了项,研究就成了课题组自己的事。研究中间,教科研部门很少或者说根本就不再对课题研究进行过程性指导、调研和督察。只要研究“够了时间”,研究者就可提出鉴定申请。当下的课题结题有两种,一种是会议鉴定,一种是通讯鉴定。无论哪种鉴定方式,都是课题组提交材料,由专家组对着材料进行评议。即便是会议鉴定中偶有答辩环节,也是就材料中的问题进行答辩。这当然就使得对课题的鉴定变成了对材料的审核。一个课题能不能结题,不是察课题是否进行了扎扎实实的研究,到现场看是否达到了预期成效,只要“纸上”谈得头头是道,逻辑严密,成果丰硕,就可结题。此种情况下,就给某些头脑灵活者提供了可乘之机,就可以花钱将课题”外包”,不费自己一丝力气,就可坐享科研成果。因此,要杜绝课题“外包”之类的教育科学研究造假,一方面是要进一步提高干部教师对课题研究意义和作用的认识,另一方面,更要建立完善的课题管理机制,加强对课题研究的过程性管理。要建立起一支由基层教科研骨干教师、教科研专家、各级教育科研管理人员组成的思想、业务双过硬的教科研管理团队,加强对课题研究的过程性指导、督察。实行课题包保制,将立项课题分工到人,明确责任,从课题研究方案的制订,到课题研究过程的各个环节、细节,再到对结题材料的收集、整理和归纳,直至结题报告的撰写、课题研究成果的提炼等等,整个课题研究的全过程都置于课题管理部门的视控之下,确保每一个课题研究的真实性和实效性。课题管理负责人,对于所承包的课题研究的真实性负直接责任,对研究过程不实或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实行一票否决。(当然,对于课题包保管理负责人,要建立相应的考核奖惩机制。)此外,课题鉴定时,要采取现场实地查验、材料审核、质疑答辩等形式相结合的方式,确保课题研究的实效性。对中小学而言,课题研究的过程就是发现教育教学中问题的过程,改进的过程,创新的过程,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就是在研究的过程中不断得到提升,教育教学的中问题、难题就是在研究中得到解决。一个课题研究即便结不了题,但只要研究过程扎实,教师专业水平就会有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就会有提升,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中小学的课题研究,过程比成果更重要,加强课题研究的过程性管理比课题结题鉴定更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