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始无首
2006年: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于1981年创建,隶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是全国唯一一所为公安边防、消防、警卫部队培养指挥管理和专业技术警官的综合性高等军事学校。学院集军事院校、公安院校和普通院校的性质于一体,具有鲜明的办学优势和专业特色,师资力量雄厚,办学条件优越。学院位于有“京津走廊明珠”之称的现代化新兴城市——廊坊,地理位置优越,环境优美。学院现有军事情报学(边防情报学)、作战指挥学(消防指挥学)、军队政治工作学(边消警部队政治工作学)、安全技术及工程(消防安全技术及工程)等4个硕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我们热忱欢迎有志于公安边防、消防和警卫事业的符合条件的考生报考我院硕士研究生。 一、培养目标 为公安边防、消防、警卫部队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适应部队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和执勤、作战需要的,在本门学科内掌握坚实基础理论和系统专业知识的指挥管理人员、专门技术人员、机关工作人员和教学科研人员。 二、 报考条件 1.政治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品德优良,遵纪守法,立志献身国防和公安边防、消防、警卫事业。 (2)公安边防、消防、警卫部队干部和军队武警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是中共党员。 2.学历条件: (1)国家承认学历的军队武警院校和地方院校的应届大学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且有三年(截止2006年9月1日)以上工作经历的公安边防、消防、警卫部队现役警官和文职干部。 (3)所有报考者必须具有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入学以前必须获得学士学位)。 3.身体条件: 考生身体健康,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检标准》,其中主要指标如下: (1)身高:男不低于1.62米,女不低于1.58米; (2)两眼无色盲、色弱,矫正视力在4.9以上; (3)心脏、肝功能正常,乙肝表面抗原阴性,无任何传染病。 4.年龄条件: (1)应届本科毕业生年龄要求在28岁以下(1978年9月1日以后出生)。 (2)边消警部队在职干部年龄不超过40岁(1966年9月1日以后出生)。 5.其他条件: (1)边消警部队政治工作学专业只招收公安边防、消防、警卫部队在职干部,消防指挥学专业招收消防部队男性在职干部和军队武警院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他专业女生录取比例不超过20%。 (2)部队在职干部只能报考计划内定向或计划外委托培养的硕士研究生。 (3)报考计划内非定向硕士研究生的考生毕业时必须服从分配。 三、报名时间及办法 1. 硕士研究生招生在全国范围全面实行网上报名。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大约在2005年的10月份)内通过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www.chinayz.com.cn),按报名网站的提示和要求填写本人报名信息,然后于11月份到各省级招办指定的报考点确认报名信息,并进行缴费、照像(现役军人 必须着警服)。 2. 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部队在职干部须将所在单位总队干部部门开具的同意报考的介绍信及本人警官证或文职干部证的复印件于11月10日以前寄至我院研究生处;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应届本科毕业生须将学生证、身份证、大学成绩单(加盖教务部门公章)等复印件于11月10日以前寄至我院研究生处。 3.经过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发给准考证。 4.严禁凭假证明报考,一经查出取消报考资格。 四、考试时间、科目及方式 1.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初试为笔试,所有考生均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复试内容包括政治审查、体检、专业笔试、外语口试和听力及综合面试。 2. 初试时间,具体时间以教育部规定的考试时间为准,大约在2006年1月中下旬。 3. 初试共4门科目。政治、外国语、数学按照全国统一命题的试卷进行考试,其中外国语限报英语语种;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由我院自行命题。 4. 参加全国统考的时间、科目和场次的安排随《准考证》通知考生 ,复试的具体科目和时间由学院另行通知。 五、待遇、毕业分配及学制 1. 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为我院计划内的硕士研究生,在校期间享受部队干部待遇(地方考生入学后办理入伍手续),毕业后在全国公安边消警机关和部队统一分配(不包括定向生),取得硕士学位者,定正连职,授予上尉警衔(或相应文职级别)。 2. 边消警部队在职干部考生考取研究生,转入行政关系和党组织关系,在校期间正常的调级晋衔及各种待遇按公安部和学院的有关规定办理,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 3. 计划内定向研究生和计划外委托培养的研究生一律采取合同制办法。我院与用人单位(委托单位)之间、用人单位(委托单位)与拟录取的(定向或委托培养)研究生之间,将在录取前按照规定要求,分别签定定向或委托培养合同,并办理公证。 4. 学制为三年,方式为全日制脱产学习。 5. 为弥补研究生教育经费不足,研究生入学将收取一定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