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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考研想要考华政的法制史,难不难的呀?你们的教材是什么可以告诉我一下么……谢谢!

毕摩纪
首先,当你决定考华政法制史的时候,你已经有一半的几率考进去了。外法史貌似这几年都是招满的,但是中法史年年招不满,调剂的有的本校学生是连国家线都没有到。至于书你可以上华政研教院官网:东方法学

帮别人问的,法理学研究生考试。主要科目宪法、中国法制史、民法、行政法和行政诉讼法。

师物
驰之骤之
北京大学2010年法理学研究生考试试题by 思想的碎片 一、从法理学的角度谈许霆案件(35分)分析:这道题目应该是苏力出的,今年苏力在中国法学杂志2009年1期上发表了《法条主义、民意与难办案件》,谈的就是这个问题。这篇文章幸好刚刚看了。(1)从法理学特质、研究方法和地位看许霆案件。法理学的特质,在于是一门从历史和现实的角度研究法学自身的各种问题,它是一门基础学科,是全部法学专业、法律专业以及法律教育专业的必修课程。它有着自身比较特定的方法论体系,即综合运用规范分析的法学专业研究方法,历史考查、社会调查、比较分析和经济分析等法学所摄取的方法,马克思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指导方法,去关注社会生活,指导法官办案,以定纷止争。(2)从演绎推理看许霆案件。自法国民法典以将,法官不得对任何疑难案件说不,这是法治原则的必然要求。许霆案件属于典型的疑难案件,案件事实很清楚,但是出现了所谓的“法律漏洞”,大陆法系法官不同于英美法系的法官,他们面临的第一项任务就是“找法活动”,运用“三段论”式的演绎推理,遵循三个步骤即:首先,识别一个权威性的大前提;其次,选择一个合适的小前提;最后,推出一个可靠的结论。法律推理作为一个非常重要的法律制度,是司法的基石。正如卡多佐大法官所言:霍姆斯大法官一直强调法律的生命在于经验而不在于逻辑,但他没有告诉我们当经验沉默时,应当忽视逻辑。(大意如此,考试时我是这样想的)由此观之,可见法律推理的重要性。(3)从辩证推理看许霆案件。许霆案件,对于法官来说,当遇到了疑难案件,无法可依、有法难依的情况下,机械的演绎推理已经不自足,便不得不突显辩证推理的重要性,即强调实践理性和法律价值判断。运用实体规则与价值规则合二为一,去弥补法律漏洞,实现司法正义。(4)从法律解释看许霆案件。法律解释,是指有关机关和个人运用法律规则对有关的法律规则、条文和术语所做的解答、阐述和说明。它有利于将抽象的实体规则运用的具体案件中去,有利于将过去制定的成文法则运用到现在现实的案件中去,有利于消除迷乱、弊病、协调法制统一性。许霆案件中,法官需要运用法律精神运用体系、目的、字面以及文法解释的方法,阐明法律条文的应有含义,以适当运用的许霆案件中,从而准确对许霆定罪量刑。其实这里也可以运用亚里士多德的分配正义、校正正义,或者罗尔斯所谓的社会正义与个人正义、实质正义与形式正义的角度去探求在许霆案件中法官如何公平施正的。(5)从“司法职业化”与“司法民主化”看许霆案件。司法职业化与司法民主化的价值目标既有一致性又有内在的冲突。司法职业化要求庞大的司法职业队伍,高素质的职业人员,必然排斥陪审员的参加,排斥任何外在因素对司法独立的干涉,而法官唯一的职责就是服从法律的精神和自己的良心去解决案件;司法民主化即民意,强调一种经过民主程序居中起来的公民意志或者市民意志去影响法官的价值判官,通过舆论和网络等大众传媒方式,表达自己的观点和看法。因此二者存在毛段,职业化排斥民主化的干扰,同时又急需民主化来保证案件的裁判符合公众良心,从而实现裁判公开、公正,使得裁判具有可靠的说理性,为社会所接受,进而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权。(5)从“遵循先例原则”看待许霆案件。所谓“遵循先例”是英美法系判例法的一个中原则,即产生于法官判决中的一般规则,对于下级法院乃至同级法院以后审理同类案件所必须遵守,即先例具有拘束力。我们大陆法系国家,尽管不承认法官可以造法,尽管不承认判例法制度,甚至算不上非正式法律渊源,但是由于事实上存在着上诉制度,以及法官职业素质的普遍偏低,下级法院法官审理案件尤其是疑难案件往往不得不考虑上级法院以往类似的判决,这也是出于职业安全哦考虑。事实上,就在许霆案件法院开庭审理的半年之前,他的同乡郭某就已经被本级法院(还是原一审的法院,我记不清了)开庭审理过了。因此,这里有“先例、类似案件”可以参考,法官在这一点上是无法回避的。(6)从立法与法治的质量看许霆案件。建设现代法治国家无疑是需要大量良法的,是需要排斥和拒绝恶法、劣法的。中国法律却面临着严峻的局面,在已经制定的五百多个法律中,作为司法机关办案的不过三五十个,而大多数法律法规则没有进入司法的领域,没有作为司法机关办案的根据。由此可以谈周老师所谈到的“笨法”问题。立法难行,是整个中国法治难行的起始根源。(7)许霆案件给我们的若干启示。第一,大力开展法律推理研究,尤其是辨证推理在法律实践中的运用。第二,建立判例法制度,在维护法治同意尊严的前提下,由最高院出版具有拘束力的判例汇编,知道下级法院以后的审判。第三,改革判决书的制作风格,在判决书中适当开展法律推理,说明推理过程、理由和结论。二、请从以下四位法学人物中任选一位,论述他的主要学术贡献、学术地位以及给你最深的印象:(35分)1、哈特;2、德沃金;3、埃利希;4、凯尔森。此前,09年法理复试时我读了哈特的《法律的概念》,有写了一篇文章即是关于赫特学术思想以及与富勒论战的问题,法律与道德是永恒吸引我的问题。因此我选择了哈特,主要从他所创建的新分析法学、他在《法律的概念》、《法律与道德》一书中所涉及的命题:主要规则与次要规则、奥斯丁在法律概念方面的贡献以及奥斯丁的批判、哈特与富勒的论战以及论战的遗产。(其实强世功在其《法律的现代性剧场:哈特与富勒论战》一书中指出,近代法理学的本源、正统性乃是基于对法律与道德的关系论证得出的)三、请从以下四部著作中任选一种,论述它的主要学术贡献、渊源及其流变、给你最深的印象:(40分)1、查士丁尼:《法学总论》;2、奥斯丁:《法理学的范围》;3、黑格尔:《法哲学原理》;4、亚里士多德:《政治学》。我选择的奥斯丁及其《法理学的范围》,论述基本如下:(1)法理学从很早的时候起,就以思想、观点的形式存在了,在希腊思想家和中国先秦思想家的作品中,人们便可以读到这方面的比较丰富的论说。然而,作为一个学科的法理学的出现,那是在边沁特别是奥斯汀在法理学方面做出创造性贡献以后的事情。而由法理学的思想、观点发展到法理学学科,则经历了大约2000年时间。(2)奥斯汀在法学方面有两个突出的贡献,一个是从他开始,把法理学作为法学的一个独立的分支学科看待,他的名字是同作为学科的法理学的创立相联的。另一个是他开创了现代分析法学,他的名字也同现代分析法学联系在一起。并且这两个方面的关联是密切的,奥斯汀是把法理学按照分析法学的模式创立的。他所创立的法学,从学科的意义上说是法理学,从学派的意义上说便是分析法学。在这个意义上可以说, 近代意义上的法理学,原初的面貌就是分析法学的面貌。正因为如此,英国的法学家甚至认为,分析法学就是法理学。(3)作为学科意义上的近代法理学的诞生,是以其所显示出来的这样几个现象为标识的:其一,它有了自己的研究对象和研究范围;其二,它有了自己的专门的学者和专门的著作;其三,它本身已经形成了理论体系;其四,它既是法学整体中的一个组成部分,又同其他法学有明晰的界限。这几个方面的标识,由奥斯汀其人其著充分展示出来。1826年奥斯汀担任英国伦敦大学法理学教授,1832年他的名著《法理学范围的确定》问世。在这部作品中,奥斯汀确立了法理学的研究对象和研究范围,并形成了自己的法理学体系,分辨了法理学同其他一些学说的界限。1861年奥斯汀的遗孀重新出版了奥斯汀的《法理学范围的确定》和首次出版了奥斯汀的《法理学讲演集或实证法哲学》。奥斯汀的学说没有得到也不可能获得他身后所有法理学人的认同,但奥斯汀所创立的学说,他作为专门的法理学教授而讲授法理学,他的法理学著作的问世,所有这些,的确是直接宣示了和标志了作为独立学科意义上的近代法理学的诞生。(4)奥斯汀的主要观点和研究方法在于,他强调法学的任务在于研究实际存在的法,而不在于研究应当存在的法,后者是伦理学的研究对象,正如法和道德应当有严格的界限一样,法学与伦理学也应当有严格的界限。法理学是法学的一个学科, 它的主要任务就在于研究实在法的特质和厘清实在法的各种概念术语。一方面,法具有多重属性,对于制定者来说它是自己所发布的命令,对于遵守者来说是需要恪守的义务,而就法本身而言则是命令、义务和制裁的统一。法理学研究命令、义务和制裁这三者的统一,也就是研究实在法的特质;另一方面,法的特质是由一个具体的概念术语所体现的,比如,权利、义务、责任、损害、刑罚、对物权、对人权, 成文法与不成文法,民事侵权与刑事犯罪等等,它们都有也应当都有确定的含义, 只有构成法的整体的这些概念术语的含义是确定的和清楚的,法的效用才会成功地兑现。法理学通过分析的方法,厘清了法的这些概念术语的含义和界限,使它们彼此之间形成逻辑关系,并把它们编成一种有条理的体系或系统,法理学自身也就形成了一个独立的学科体系。而且,作为学科的法理学或一般法理学,还应当注重对一切成熟的法律体系或法律制度的特质、概念和原则的阐述。奥斯汀痛感几个世纪以来英国法的杂乱无章、杜撰虚玄、重叠牵制和日益繁复所带来的种种弊病,期望对这种混乱的状况加以改革。而他以分析的方法创建独立的法理学学科的一个实践目的,正在于希望藉此为实现这一改革准备理论条件。(5)奥斯汀创立法理学之后,英国的法理学结束了过去的浑沌状况而进入了一个新的自觉发展的时期。从他那时至今,英格兰法理学应用的主要研究方法仍然是他对法律术语和概念的含义进行分析的方法, 因此, 他对法律思想有着长期的影响。奥斯汀在英国创建近代法理学,使英国的法理学在欧洲呈现出领先的优势,使英国的近代法理学比德国、法国早半个多世纪,尽管他在创建自己的法理学之前,曾经在德国从事多年的研究工作,深受罗马法和大陆法系的影响。4、请从以下四个法学流派思潮中任选一个,论述它的主要学术特质、学术地位、渊源及其流变:1、功利主义法学;2、分析实证主义法学;3、经济分析法学;4、新自然法学。(40分)我选择的分析实证主义法学派。

请问我国哪所大学的中国法制史和中国法律思想史的研究生比较好?

击中他
六识
中国政法大学人民大学

法学专业考研要考哪些科目啊?

亡之
不知前后
准备参加研究生考试的同学需要准备哪些考试科目?考研初试复试都考什么?

请问如何准备考研政治大题

啤酒节
务光
政治的大题,一般来说都是有条数的。很多都是主观的题目。所以需要掌握答题的具体内容。比如说需要掌握的知识点压力大是好事,有动力,但也不要压力太大,到了最后关头,心态是最关键的!建议最后可以买启航20天20题,或者任之四来参考一下,不过我要说的是不要太过于相信什么押题!因为现在反压题很明显,所以非常难猜题,试想一下考试命题中心的老教授们每年都做这一件事,怎么会轻易让你们猜中呢,因此搞好基础是关键,老老实实背基础的那些理论吧,以不变应万变。 政治这东西一定要理解,框架脉络一定要清楚。主观题相对好得分,只要有认真复习,得分差距不大,难度在于多选题,还是多做多选吧!选择题必须要全面细致的做,因为选择题范围很大,重点不如主观题突出,如果不一个一个知识点去复习,到时候万一出这题你就懵了。后面有时间再做一遍,主要针对错的题目。知识点不一定要记得那么多,关键词要记住才能帮助解题。选择题往往选项看似都正确,但常常是某个字或者词绝对化或者不对,或者选项本身是对的,却是其他理论的东西搬到这边来的,所以如果没仔细做过的话,乍一眼看过去就是对的,结果得不了分。主观题相对选择好得分,那些比较精炼的东西适合答主观题,重要的关键句,关键字眼,答到即可,改卷先看你观点,观点对了,后面只要适当展开,就会得分,不会细看的。

考研(法硕)

希迁
天极
1法硕分为法学硕士和法律硕士,你需要报考法律硕士,这个学位招收的条件就是本科是非法学的学生,大家都在一个起跑线上。2法律硕士是全国统考,考试科目:英语,政治,然后就是法硕联考,具体为:考试内容为刑法学,民法学,法理学,宪法学和中国法制史。英语参考书:星火单词,张剑英语真题政治参考书:教育部出的大纲,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大纲解析(红宝书)专业课参考书:教育部每年都会出一本“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法律硕士专业学位联考考试分析”,人大出版社“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联考考试指南”以上是必备的书籍,把以上这些书看好了完全可以拿高分,当然你也可以根据需要准备其他参考书3全国只有十几所院校开设法律硕士这个专业,专业不分导师,你直接报名法律硕士专业就可以,进校后统一安排老师上课。4复习方法:第一阶段(3月中旬~6月中旬):主攻英语和专业课,。专业课方面:主要是通读教材。通过联系招生导师或者在读的研究生,收集到欲报考的学校所要求的专业教材以后,先全面扫荡一遍,所有知识点一览无余。“细而全”的复习为以后的进一步提高阶段打下较好的基础。第二阶段(7月初~8月底):主攻英语和专业课,开始复习政治。专业课方面:精读最少一遍教材,并开始做总结、记笔记,把知识点按照内在逻辑规律整理好,并参考授课笔记突出重点与考点。第三阶段(9月初~11月中旬):主攻专业课和英语,兼顾政治。专业课方面:详细分析几遍近几年的考试真题,再进行有重点、有针对性的复习。值得注意的是一定要重视研究真题,那上面会给出很多考试的信息。第四阶段(11月中旬~12月底):主攻专业课和政治,兼顾英语。专业课方面:开始背一些重要的知识点,并做做模拟题,主要是自己结合专业知识和社会热点来押题,以熟悉题型和巩固知识点,从整体把握所学内容。通过做题发现自己的弱点,达到“看书——困惑——做题——发现弱点——提高——看书……”循环上升,逐步提高。第五阶段(1月初~临考前):最后冲刺,主攻政治,兼顾专业课和英语。专业课方面:主要是找弱点、查漏洞,对模拟阶段的错题进行分析、归类;对知识点重新强化记忆,直到专业书滚瓜烂熟。网上有很多复习方法,你多搜搜,总结出属于自己的一套方法最好。个人认为法硕专业课最好去参加个暑期辅导班,提高效果会比较快。至于政治,英语不应报辅导班,在网上看看视频就行!法硕(非法学)所有同学本科都不是学法律的,大家的起步都和你是一样的,像你学日语的会在考试中占有一定优势的,法硕四科考试内容都是全国统一出题,考试内容为刑法学,民法学,法理学,宪法学和中国法制史,吉大的法硕是没有具体的指定导师的,2009年吉大复试分数线320分,2010年吉大复试分数线320分,2011年吉大复试分数线330分。

请问有有关中国法制史考试的练习不

亭亭玉立
其殉一也
不要在某个问题上孤军深入吃力钻研,而是循序渐进,逐步深入,先从面开始打下基础,再由面到点寻机突破,作稍微深入的研究,最后再由点到面将深入的认识融合为一个整体。 世界是普遍联系的,知识点也是普遍联系的。将知识点联结成一个网络,考试时不会遗漏要点,论述时全面周到。复习最好应该达到这样一个水平:能够用一根线索将全书主要内容串起来。比如用民事法律关系为线索,可以串起民法。 涉浅水得鱼虾,涉深水得蛟龙,涉深水后回头捉鱼虾,高屋建瓴,自然容易很多。 考试心态问题:根源 有人说;态度决定一切。我非常赞同,并且认为这同样适用于考试。 但是,我反对把心态简单化,以为树立正确的心态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有人推荐很多心理疗法,如“精神胜利法”。我认为这治标不治本,效果有限。解决问题的根本在于挖掘心态出问题的根源。我认为根源有二:第一,担心考试结果。有人将考试结果看得很重,甚至关系生死,以为考不上就无法生存,结果是心理负担沉重,徒增烦恼。第二,担心考试本身。什么考察基础、考察能力、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等等,高深得让考生摸不着头脑,不知道具体会考什么、怎么考,加上激烈的竞争,实在吓人。 第一个担心,其实完全不必要,我将它归结为“愚蠢”。本人不会算命,也不屑推荐灵丹妙药。我建议,一旦冒出这个念头,马上提醒自己:我是不是在犯傻? 第二个担心,我将它归结为“无知”。无知是很正常的,这种担心只能通过学习解决。“知己知彼,百战不殆”。要考试成功,就要研究考试。许多考生只知道埋头读书,却不用心研究考试,却迷信辅导班、辅导书的胡说八道,十分可惜。 考试就是考试,有它自身的规律。考试和学习、能力等不能划等号。既然不得不面对考试,就应该认真研究。不能把研究考试视为“投机取巧”,以为以之取胜不光彩。 我在中国一流的法学院听过课,也上过考研辅导班,买过考研参考书,我的感受是“不过如此”。我最大的收获不是什么考试秘诀,而是能够冷静对待,客观研究考试。一旦将心态摆平,平静地面对考试,考试将不再痛苦。希望本文能帮助读者达到这个目标。 复习范围:正确对待 考研碰到的第一个问题是复习范围。有的学校不指定教材,不公布历年考试题目,而弄清复习范围十分重要。法律硕士联考似乎不存在这个问题,联考科目的命题范围和出题依据是两本书: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编写的《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联考考试大纲》(简称《大纲》)和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司法部法规教育司组织编写的《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联考考试指南》(简称《指南》)。另外,历年联考题目也是公开的。 划出考试范围有利有弊。有利之处是束缚出题人的手脚,使考试内容、形式定型化甚至机械化,但减轻了考生负担。弊端是学生过分吝啬,不愿超越考试范围一步,以为将指定教材知识点记住就行了,不愿浪费精力把握教材内在的知识体系。结果,碰到稍微陌生的问题就怀疑“超纲”,出题稍微灵活就不适应。正确的态度是:指定教材无论厚薄,都要透彻掌握。 有的考生担心考试难度增加,如果仅仅看指定书目会考不出理想成绩。我认为教材内容很基本、很全面,考试的答案全在其中。如果熟练掌握,不可能得不到理想成绩。在书本还没有熟悉之前钻研什么难点、热点或疑难案例,做模拟题,上辅导班,效果会很差。当然,在打好基础之后做这些事情,效果就会不同。 另一个问题是每年考试内容可能有变动。应对之道有二:第一,调动一切资源,收集内幕信息。但是,我认为,对大多数人来说,不宜在这方面花费太多时间和精力,否则得不偿失。第二,以不变应万变。大家可以验证,历年考试内容都没有大变。考生可以按照上年的大纲和指南准备当年的联考,打好基础,新大纲和指南出来之后再学习调整的部分,填补到已有的知识框架中,这并不费力。 复习深度:假象 因为法律硕士只允许非法律专业考生报考,考的却是法律专业课,不可能考得很难。法学虽然博大精深,法律硕士联考也只能涉及冰山一角。法律硕士联考三门专业课程的考试基本上凭一本《指南》即可应付,而要参加法学研究生考试,通常需要多几倍的阅读量,难与易的差距可见一斑。 在考研复习深度问题上,我的感受是“无深度”加“假深度”。“无深度”,指对选择、填空、判断正误、名词解释、简答之类题目类型,官方的说法是考察基础知识,实际是书本中有现成答案,背诵教材即可。至于如何背,大家可以各显神通。“假深度”,指对论述题,官方的说法是考察能力为主,没有完全现成答案,颇让一些考生害怕。其实,受考试方式和考试时间的限制,顶多能在一道题目上写出两千字左右,无法更充分地展开。答案的主体框架书本上有,只要在此基础上,翻阅几篇学术论文,填充一些教材之外的新观点或者新材料做装饰,以吸引考官的“眼球”,就可以拿到比较高的分数。 如果按照本文下面推荐的阶段循序渐进地学习,把握学习深度就不成问题了。开始阶段要求对某个知识点深入掌握是做不到的,比如上辅导班,老师要求对某问题“了解”、对某问题“理解”、对某问题“全面把握”等等,对于书读得不熟的学生意义不大。复习到最后,全部知识体系一目了然,重点非重点自然会突出出来。 复习阶段:三步走 法律给我的第一印象是:概念繁多,理论艰深抽象,让人感觉不知如何着手。翻阅两三遍,不知所云。幸亏我政治成绩优异是从背诵口号和语录开始,于此得到启发,于是我从教材中摘抄重点语句,死记硬背。记忆熟练后,再深化、展开。碰到试题竟然能生搬硬套。我感到兴奋,又感到悲哀! 我的经验是:不要在某个问题上孤军深入吃力钻研,而是循序渐进,逐步深入,先从面开始打下基础,再由面到点寻机突破,做稍微深入的研究,最后再由点到面将深入的认识融合为一个整体。具体而言,复习可以分成三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不求甚解,“死记硬背”。这个阶段属于打基础阶段,主要任务是记忆基本知识。但是理解能力有限,因此能理解最好,如果不能理解也不要强求,“死记硬背”效率可能更高一些。拿起书来泛泛的读,不求甚解,只要能对书中的大致内容有一个朦胧的表面印象,有一个框架性的认识,将其中的要点整理出来,反复地看,直到能够背诵。 提问频繁的人大多问两种不必要的问题:一种问题,因为不熟悉书本而问,其实书本中有现成的答案;另一种,因为不熟悉考试而问,问题很高深、很前卫、很有研究价值,但是考试中不大可能出现。应该先打好基础,不要好高务远。 第二个阶段,生搬硬套阶段。将死记硬背的要点展开、深化。死记硬背毕竟有限,不可能将一本书一字一句全部背诵下来。要将要点展开,只要稍微动动脑筋。比如记住了“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是正当防卫”,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尽在其中,在一二三四之后列出“为了……”、“正在进行”、“不法侵害”、“对不法侵害人”、“明显限度”,稍微阐述,就可以取得一道简答题或者论述题的大部分分数。 第三个阶段,为综合阶段,将前一阶段的知识点串起来,形成一个综合的体系,突出重点问题并强化之。 世界是普遍联系的,知识点也是普遍联系的。将知识点联结成一个网络,考试时不会遗漏要点,论述时全面周到。复习最好应该达到这样一个水平:能够用一根线索将全书主要内容串起来。比如用民事法律关系为线索,可以串起民法。 理论重点要深入研究,不拘泥教材要求。理解越深入,面对问题越从容。 可能有人认为这个阶段对考试不是必须的。其实不然。涉浅水得鱼虾,涉深水得蛟龙,涉深水后回头捉鱼虾,高屋建瓴,自然容易很多。考场上万一忘记了某个知识点,理一下知识网络可能能够理出来。刑法和民法所占分值较多,理论要求相对高一些,水平高的考生可以发挥真功夫。可以看一看比较权威的法学本科教材;如果对教材还不满足,再看看法学名家的专业著述,“腹有诗书气自华”,说出来的话自然有境界,这自然会提升分数。 复习重点:靠自己 考试重点在哪里?当年上某个“押题专家”的政治串讲班,让我醒悟。“押题专家”押了好几道,听众不满,不可能考这么多呀?“押题专家”说:我押的都是重点,今年不考明年考,明年不考……终究要考! 所以,不要迷信一家之言。要认识以下两点:第一,理论核心是重点。法学的理论性和体系性强,考试不能回避。刑法不能不考犯罪构成,民法不能不考民事法律关系,宪法不能不考国家机构和公民权利。第二,考试逻辑。考试要理论联系实际,就是考理论和实际中的热点。因此,考生要关注一切权威性渠道,同时不忽略小道消息。发现重点的途径有:第一,试题类,如法律硕士历年试题、法学硕士考试试题、自学考试试题,司法考试试题。模拟题一般是粗制滥造的,千万不要相信。第二,报纸,一份《法制日报》即可。第三,杂志。首先要看最高人民法院公报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公报,对案例题可能有用。其次看权威的学术刊物,如《中国法学》、《法学研究》、《中外法学》,了解一些学术前沿问题,对论述题有益。 下面是本人一家之言,仅供参考。 刑法。刑法的理论核心是犯罪(行为)论,而犯罪论的重点是犯罪构成理论,其内容几乎贯穿整个刑法体系,其他许多内容不过是犯罪构成问题的具体应用、修正或者补充,比如犯罪形态、共同犯罪、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等,讲的是犯罪构成某方面要件的特殊问题。考试中成为难点的问题,如区分犯罪预备、犯罪中止和犯罪未遂,只要检索一下其客观要件(行为)或者主观要件(自愿与否),问题就解决了。整个刑法分则也不过是犯罪构成在具体犯罪上的展开:但有一部分是以分则的犯罪考总则的知识,对一般犯罪,凭借上述理论就可以解决;对于某些特殊性的规定,稍微记忆一下,也不是难点。因此,学通了犯罪构成就等于学通了刑法,要舍得在这一部分下工夫。我学刑法是将一多半的力量用在了犯罪构成上面,先反复读了几遍,后来将其中要点摘要抄写了下来,背诵下来。刑罚论理论不多,只要看看要点即可。 刑法分则主要集中在几种犯罪上面,即所谓“常见性、多发性犯罪”。危害国家安全罪、危害国防利益罪和军人违反职责罪几乎可以不看,因为出题的概率小、分值低,出大分题目的可能性几乎为零。对于其他犯罪,重点把握财产犯罪(侵犯财产罪和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和职务犯罪(贪污贿赂罪和渎职罪)。其中要特别注意区别近似犯罪。 民法。学习民法要以民事法律关系为线索,整个民法多是民事法律关系各要件的具体展开。法律规范是建立民事法律行为的前提,法律事实尤其是建立民事法律行为的关键。法律行为的核心是意思表示,它蕴含了民法意思自治的理念,法律行为的成立和生效多与此有关。如行为因欺诈、胁迫而无效,就在于意思表示不真实。不论复习还是考试,只要抓住这根线索,将各个知识点在民事法律行为中的位置搞清,很多问题就变得简单明了了。比如案例分析题目,好象很复杂,其实只要找出其中的民事法律行为,答案就出来了。 法理学。首先应该注意基本概念,如法律规范、法律部门、法系等。其次,应该关注热点问题,如依法治国,法律与经济、政策、道德的关系。但是对于有争议的问题不必过于关心,除非总书记有专门论述或者写入十六大报告。如司法独立和司法权的性质,只要记住一句“司法是判断”就行了,作者对司法十大特点等等的长篇大论只不过是一家之言,不必理会它。 宪法。重点是宪法基本理论、国家机构和基本权利。基本理论和基本权利主要考概念和宪法条文。国家机构主要考条文,最好熟悉宪法条文。宪法考论述题可能性不大,因为重大法律问题往往同时是宪法问题与法理学问题,在一张试卷中不可能重复考。宪法的热点,因为刑讯逼供严重和人身损害赔偿问题,应当重视人身自由;因为宪法诉讼,应当重视宪法监督,特别是对外国制度的介绍;因为人大换届在即,应当重视选举制度。 中国法制史。中华法系几千年,内容太多,又没有理论体系,复习似乎很难。其实,领会了学习中国法制史的目的,重点就突出了。学习目的有二:第一,是为了了解中国法制曾经有过的辉煌,树立民族自豪感,坚定建立法治国家的信心,为此要关注中国法制史上的成就,如法经、唐律等立法,“五听”、三司会审、马锡五审判等司法方法等;另外一个目的是批判历史糟粕,肃清封建遗毒,如“七出”、论心定罪、八议等。对于一般性的规定,不必浪费力气。 最后忠告大家,考试成功仅仅成功了一半,另一半在于报名。现在报考法律硕士的人越来越多,竞争越来越激烈,高分落榜并不奇怪:如果报考名牌院校,非做最充分的准备不可。另外,虽然都叫法律硕士,各个学校对法律硕士的定位不同,培养方式也有区别,前途判若云泥。把心态简单化,以为树立正确的心态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有人推荐很多心理疗法,如“精神胜利法”。我认为这治标不治本,效果有限。解决问题的根本在于挖掘心态出问题的根源。我认为根源有二:第一,担心考试结果。有人将考试结果看得很重,甚至关系生死,以为考不上就无法生存,结果是心理负担沉重,徒增烦恼。第二,担心考试本身。什么考察基础、考察能力、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等等,高深得让考生摸不着头脑,不知道具体会考什么、怎么考,加上激烈的竞争,实在吓人。

中国法制史张晋藩适合非法学考研吗

八正
法律硕士(Juris Master简称JM)是专业学位之一,我国自1996年试办法律硕士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专业学位设置审批暂行办法》规定设置。 法律硕士学位是具有特定法律职业背景的职业性学位,主要培养面向立法、司法、律师、公证、审判、检察、监察及经济管理、金融、行政执法与监督等部门、行业的高层次法律专业人才与管理人才。法学硕士的培养目标是以教学、学术、实务多方面为指向,而法律硕士则是以致用、实务为指向。2000年开始试行全国联考。2003年法硕招生入学考试中的初试科目由5门改为4门,政治理论、外国语、综合基础课(含宪法、法学基础理论、中国法制史)和专业基础课(含民法学、刑法学)。其中,政治理论和外国语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综合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等业务考试科目为全国联考科目。联考科目的考试范围和要求依据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编写的《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联考考试大纲》和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司法部法规教育司组织编写的《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联考考试指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

考研的相关知识

烈祖
李华
只要你有本科学历就可以考研,本一、本二、本三都算是本科,都可以考研。考研常识** 1.研究生的种类尽管"研究生"这个词绝对是耳熟能详,但到底有哪些种类,十分清楚的人却大概不多。研究生教育属于国民教育序列中的高等教育,又分为两个层次: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目前我国硕士研究生种类比较复杂,可以从以下角度划分。●按学习方法不同,分为脱产研究生和在职研究生。前者指在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进行全日制学习的研究生;后者指在学习期间仍在原工作岗位承担一定工作任务的研究生。●按学习经费渠道不同,分为国家计划研究生、委托培养研究生(简称委培生)和自费研究生。国家计划研究生的培养经费由国家提供,又分为非定向研究生和定向研究生(简称定向生)。其中非定向研究生毕业时实行双向选择的自由就业制度;定向生则在录取时就必须签订合同,毕业后按合同规定到定向地区或单位工作。委托培养研究生的培养经费由委托单位提供,录取时要签订合同,毕业后到委托单位工作。自费研究生的培养经费由自己提供,有时候也可以从导师科研经费中开支,或获取社会赞助。国家计划非定向研究生,通常就是我们所说的"公费"研究生,目前在硕士研究生招生名额中占据较大份额,但随着连年扩招,自费研究生的名额也在不断扩大。●按照专业和用途的不同,分为普通研究生和特殊种类研究生。其中普通研究生占绝大部分。目前我国比较成熟的特殊研究生主要有工商管理硕士(MBA)和法律硕士(一般简称"法硕")。近来又出现了行政管理硕士(MPA)。特殊研究生和普通研究生在报考资格、学制要求、学习内容等方面均有很大不同。2.研究生的学制与奖学金硕士生的学制因学校的不同而有所差别,一般为2到3年,多数都是3年,也有2年半的。研究生学习实行学分制,与本科一样,课程包括必修和选修,一般来讲,前两年是基础课和专业课学习时间,通常可以修完绝大部分学分;第三年用来完成毕业论文、实习和求职。许多学校都规定,如果提前修完所要求的学分,并符合一定条件的,可以申请提前毕业。按照规定,在职硕士生的学习年限可相应延长一年。硕士生实行导师制,即都有一名导师(职称为副教授以上)进行指导,这是与本科学习一个很大的不同。一名导师一般负责一个到数个研究生,指导日常学习和学术研究,带领从事课题研究,指导毕业论文等等。根据教育部、财政部教财〔1996〕85号文件规定,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享受国家津贴补助,称为普通奖学金。各校具体发放情况有所不同,一般在200元以上。入学前有工作经历的人要高一些,按照一定标准随工作年限递增,但不会超过300元。此外,研究生通过从事课题研究或助教等工作,也可以获得一部分收入。3.哪些途径可以上研究生上大学必须经过全国统一高考,而就读硕士研究生的途径相对而言要多一些,也更灵活一些。已经工作的人,除了放弃工作报考研究生以外,还可以不脱产申请攻读学位,或申请单独考试。不脱产申请攻读学位,通俗的讲,就是一边工作,一边攻读学位,也称为"在职学位生"。学位生采取旁听等形式随正式研究生一起学习,并参加同样的考试,通过后可以申请学位。学习、考试、答辩均需交纳一定费用,一般全部下来在数万元左右。目前只有经过国家教育部批准的少数重点大学招收学位生,机会不多,而且必须征得工作单位的同意。随着学位管理的加强,通过这条途径来获取学位的难度越来越大了。一般最终能够通过答辩、取得学位的比例并不高。单独考试是为用人单位定向培养业务骨干而设置的研究生入学考试。大学本科毕业在申请的专业或相关专业连续工作四年、已经发表过论文或成为业务骨干的,才可以申请单独考试。单独考试的科目设置与全国统考一致,公共课试题难易程度也与统考水平相当。对于应届本科毕业生而言,就读研究生可以考虑的路主要是两条:一是保研,二是考研。保研,即"免试推荐硕士研究生",一般每年秋学期9月下旬至10月下旬在大四学生中进行筛选,规则制订和操作权由各学校掌握,因此学校不同,保研情况也各有不同。通常有以下几种:●主要基于学习成绩的免试直推。这在保研名额中占据了大部分。通行的做法是学校划定基本学习成绩要求(例如学分绩几点几以上),按照一定名额比例下发到各系院所,由系院所结合其他方面情况,上报名单,学校审批。一般情况下只有班级前几名才可能保研。●特长生免试直推。有些学校为了招徕或留住特长人才,往往给予特别优惠,免试推荐就读研究生。常见的是体育类和文艺类特长生,但名额非常少,要求很严,还有许多学校没有此类政策。●校际间免试直推。教育主管部门为了鼓励高校间学术交流,减少学术近亲繁殖,近几年大力提倡向其它高校免试推荐优秀毕业生。由于各学校保研条件和学生学习状况的差异,有时候在本校难以获得保研资格的学生在其它学校反而可能如愿以偿。因此,如果你成绩很好,排名也比较靠前,但估计本校保研希望不大的,可以试一试跨校保研。不过需要指出的是,多数学校对于推荐自己的学生去外校保研并不积极,也没有义务给你做好事,因此时候一到,自己应该去寻求有关信息,并主动与对方取得联系。●免试推荐、保留入学资格。这类保送生不是马上就去读研,而是保留入学资格一、两年,先按照学校安排去有关部门工作,或作为教育部门选派人员去边远地区支教。此类保送的条件相对要低一些,但也不是人人都能申请,一般只有表现突出的学生干部或活动积极分子才有入选资格。同时,这也并不一定是最佳选择,毕竟要耽误一、两年的大好青春。免试推荐并不代表不参加考试。许多学校为了确保推荐质量,还会加试一些科目,例如英语、专业课等。另外,复试也是必须参加的。如果你的成绩估计难以直推保研,又没有什么突出的体育或文艺特长,也不是老师心目中的重要"干部",而你又非常想上研究生,这时候就只剩下自古华山一条路--考研了。4.工商管理硕士(MBA)简介工商管理硕士,Master of Business Administration,缩写MBA,是源自美国的硕士学位。比较注重复合型、综合型人才培养,重视能力培养,培养的是高质量的、处于领导地位的职业工商管理人才。传授的是面对实战的"管理知识和管理经验",而不是侧重理论研究的"管理学"--正是在这一点上,它与普通的管理学硕士区别开来。国外MBA教育已有100多年历史,我国90年代才开办这个学位。1997年实行MBA联考时,全国试办工商管理专业的共有26所高校。1998年扩大到了56所,因1999年大学合并,到2000年,试办MBA专业学位的学校为55所。开办时间短,国内又缺乏教学经验,因此客观地讲,这55所学校的MBA教学水平参差不齐。目前,质量比较好的有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中国人民大学工商管理学院等。●报考。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MBA。国家规定报考条件为:大学本科毕业后有三年或三年以上工作经验者;大专毕业后有五年或五年以上工作经验者;有研究生毕业学历并有一年或一年以上工作经验者,年龄不超过40岁。此外,各校还可在此基础上制定自己的报考条件。通常,从事过具体的企业经营管理工作、具备一定的管理经验、对企业实际运营情况有所了解的人比较适合攻读MBA。考生一次可以填报55所试点学校中的两个招生单位。●教学。MBA学制两年,课程内容广泛,涉及管理、经济学、金融、财务、法律等等。案例教学是一大特色,即通过一个个具体企业案例的研讨来进行学习。●考试。1997年开始实行MBA联考。联考分初试和复试。初试科目五门:政治理论、外语、数学、管理、语文与逻辑。除"政治理论"由各招生单位自行命题外,其余四门(外语选考英语、日语或俄语)的命题工作均由教育部委托全国MBA教育指导委员会承办。英语、日语或俄语外其他语种的试题由招生单位自行命题。各科满分均为100分。联考科目的考试大纲由全国MBA教育指导委员会编写并每年下发至各试办院校。●录取。每年国家统一划定MBA最低录取分数线。MBA与其它普通研究生录取不能互相调剂,也就是说,MBA考试上线但未被录取的考生不能转至其它学科、专业录取,其它学科、专业的单考生和上线统考生也不能转至MBA录取。5.法律硕士简介随着国家的法制化进程,政法部门及社会其他部门都急需大批较高层次的应用型、复合型法律人才。法律硕士专业(简称"法硕")学位教育应运而生。1996年国务院学位办批准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等8所高校首批试点招收法律硕士专业研究生。1998年,又允许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目前,经批准的培养单位共有22所。●法律硕士不同于法学硕士。前者是具有特定法律职业背景的专业学位,主要为立法、司法、行政执法、法律服务与法律监督部门以及经济管理、行政管理和社会公共管理部门培养应用型法律人才;后者则是法学学位系列的一个层次。我们通常所说的"考法律专业的研究生"一般都是指报考法学硕士。 ●教学。法律硕士学制2年。教学内容与法学硕士有很大不同,侧重于实务方面。根据1999年修订的《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课程设置覆盖法律二级学科的主要内容,课程结构要体现应用型和复合型的要求,将职业道德和职业能力作为重要的培养任务和内容。职业能力包括法律职业思维方式和能力、法律职业行动方式和技能。培养的主要内容为:(1)对各种社会现象(包括案例)能够自觉地运用职业思维和法律原理来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2)较熟练地进行法律推理。(3)熟练地把握各类诉讼程序,进行事实调查与取证。(4)熟练地从事代理与辩护业务,从事非诉讼法律事务(如法律咨询、谈判、起草合同)以及法律事务的组织与管理。(5)有起草法规的一般经验。●报考。2000年起,不再允许法律专业本科毕业生(含同等学力)报考,而只招收具有大学本科学历(或同等学力)的非法律专业毕业生。对于法律专业本科毕业生,鼓励报考法学硕士研究生。这项措施大大降低了考试的竞争压力。 ●考试。2000年开始试行全国联考。考试科目为政治理论(文)、外语、民法学、刑法学、综合考试(含宪法、法学基础理论、中国法制史)。其中,政治理论(文)和外语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民法学、刑法学和综合考试等业务考试科目为全国联考科目。联考科目的考试范围和要求依据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编写的《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联考考试大纲》和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司法部法规教育司组织编写的《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联考考试指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6.研究生报考要求报考研究生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根据国家教育部文件精神,研究生报考要符合的基本条件包括以下几类。教育部同时授权招生单位制定高于上述要求的报考条件。●政治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学历条件(符合以下一条即可报考):◎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获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专科学历,毕业后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历,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含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已获硕士学位或具有国家承认的研究生学历;但只能报考高等学校,且只能报考为原单位委托培养的硕士生。●年龄条件。不超过40周岁;委培、自费可适当放宽。●健康条件。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人事条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持有所在学校的推荐信和学生证;在职人员须持有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的介绍信和工作证;其他人员须持有本人档案所在单位开具的介绍信。如果该单位无人事调配权,则须持上级主管单位人事部门的介绍信。●学历证明。在职人员为大学本科毕业生的,需持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同等学历者,须持所在单位出具的达到本科毕业程度的证明材料。应届毕业生因尚未拿到学历、学位证书,持学校介绍信即可。7.报名程序考生正式报名日期一般为每年11月10日至14日。近年来由于报考人数的猛增,部分学校为了减轻报名压力,同时也为了争抢优秀生源,往往提前报名。报名地点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一般在地市级以上城市或有关高等学校设报名点。每年的具体报名地点都会提前公布,一般变化不大。报名是一件比较麻烦的事,顺利的也要花去一、两个钟头。具体程序每年都有所调整,因此报名前一定要仔细看要求。下面列举参加2001年考研考生的报名程序,大家从中可以看个大概。●交验报考的有关证明材料,缴纳报考费,领取机读信息卡和《填涂手册》等;●填涂信息卡完毕,到读卡处进行系统检测,确认无误后系统打印《考生报名情况登记卡》一式两份,由考生核对、补填有关栏目后签名确认;●考生凭《考生报名情况登记卡》换取《报考登记表》、《准考证》;●考生填写《报名登记表》并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连同所有报考材料及空白《准考证》,在规定日期前直接寄送所填报的第一志愿招生单位;●招生单位审核通过后,再将《准考证》寄发考生。考生收到《准考证》,即已获得硕士研究生考试的初试资格。8.组织命题与考试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由国家教育部进行宏观指导,各级高教行政主管部门和招生单位分级管理,具体实施。目前硕士研究生招考有四种方式:全国统一招生考试;部分招生单位自行组织的单独考试;法律专业硕士学位、MBA等专业硕士学位的全国联考。这里只介绍与大家紧密相关的全国统一招考模式。全国统一招考硕士研究生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初试由各省(区、市)高校招生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一般安排在每年春节的前15天到前10天左右进行。全国统考初试的考试科目设政治理论、外国语和三门业务课。这当中的部分科目由国家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命题,具体做法是按科目成立命题组,抽调权威专家进行封闭式集中命题。统一命题的科目有:政治理论课,非外语专业的英语、俄语、日语,理工类和经济类的部分专业的数学,西医综合科目和中医综合科目。考试范围由教育部考试中心制订、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的《政治理论考试大纲》、《数学考试大纲》、《英语考试大纲》、《医学考试大纲》予以确定。这些大纲每年都在上一年基础之上修订后重新出版。其他考试科目由各招生单位自行组织命题。每门考试均以100分为满分,考试时间三小时。对于初试中各招生单位自行命题的专业课程,教育部提出了以下几点原则要求:●试题的难易程度要根据本学科、专业的研究生入学时必须具有的基本要求来确定。一般应使应届本科毕业生中的优秀学生能取得及格以上成绩。为便于选拔,试题中还应有一部分内容,用以测验考生掌握该门课程、融汇贯通、独立思考的程度,以及灵活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但这类内容所占分数最多不超过总分的20%。●试题应反映本学科、专业主干课程的主要内容和要求。并适当均匀地分布在几个基本方面,一般可以包括基础理论、实际知识、综合分析和论证等方面的内容。有些课程的试题,还应包括基本运算和实验方法等方面的内容。文科各课程的试题在命题时要注意既能测试考生掌握有关材料的情况,又能反映考生理论分析的能力。●试题中不得涉及尚存在重大学术争议的问题。●根据实际情况,可以有选答题。但不宜过多。选答题之间的难易程度应大体相当。●各招生单位不得对业务课考试规定复习范围、指定参考书目和公布复习大纲。复试一般安排在每年5月份上旬左右,由各招生单位自行组织。9.复试与录取初试后还要经过复试,才能正式被录取为研究生。复试由各招生单位负责,一般安排在4月下旬到5月上旬左右,各招生单位自行举行。●复试的范围。统考生、学位生、MBA联考生和免试推荐生都被要求参加复试。复试不通过的,不能被录取为研究生。●复试资格的确定。各招生单位根据考生初试成绩、学历以及招生规模等做出综合分析、全面衡量后提出复试名单。名单确定后,由招生单位通知考生本人参加复试,并向考生所在单位了解考生表现,函调考生人事档案。●复试的内容。复试没有一定之规,内容比较灵活。常见的是针对有关专业知识进行面试,考察综合运用知识的熟练程度以及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通过口试和实践操作,也考核口头表达能力和实践技能。也有询问个人专业兴趣等方面问题的。●复试的形式。复试主要有笔试、口试和实践技能考核三种。一般情况下多采用口试形式。对于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比较严格,规定必须加试所报考专业两门本科生主干课程,具体科目由招生单位规定,考试方式为笔试。●破格复试。对个别初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但业务能力强、总体条件突出的考生,招生单位可根据招生规模和专业需求等情况,向所在省(市、区)高校招生办公室申请破格复试。通常这种情况都卡得很紧,以防走后门。●复试体检。从2000年起,原先报考时进行的体检改在复试时进行。考生须到招生单位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体检结束后,由招生单位从医院直接收回《体格检查表》。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执行。●复试的重要性。长期以来,复试淘汰比率很小,许多招生单位实行的是等额复试,即准备录取多少人,就通知多少人复试,一个萝卜一个坑,走走过场而已。现在这种情况在逐渐改变,一些热门专业已尝试实行较大的差额复试,复试淘汰率有提高的趋势。而且,有些专业通过复试来最终确定录取排名,而录取排名则关系到公费还是自费问题,所以切不可掉以轻心。复试合格、体检合格的,在6、7月份会收到录取通知书,9月份正式跨入研究生的行列。10.录取中的调剂由于专业冷热、报考人数多少的原因,每年都会出现这样的情况:某些学校或专业分数线极高,许多成绩过线、甚至高分的考生不能被录取;同时,有些学校或专业则招不满人。这种情况下,一批成绩过线但总分不够高、不能被所报专业录取的考生在条件具备、对方愿意的前提下,可以通过调剂的方式转入本校或其他学校的相关专业。调剂是许多考生"柳暗花明又一村"的最后希望所在。值得提醒的是,调剂工作不是由某个政府主管部门统一负责的,而是各招生单位谁缺额谁自己解决,同时信息也并不集中公开发布,往往是哪个考生先联系,哪个考生就能上,时机可谓稍纵即逝,因此成绩出来前就要对哪些单位招自己报考的类似专业心中有数,成绩一旦公布,发现第一志愿把握不大的,马上和那些招生单位联系,争取在第一时间获取信息,并采取行动。